服务要求
一 、项目概况
定兴县北距北京 89 公里,东距天津 122 公里,南距保定 54 公里,是京津冀协同发展前沿县市之一。京广铁路、京石高铁、107 国道、京港澳、京昆高速公路纵穿南北,京昆高速定易、固德引线横贯东西。为避免秸秆燃烧对大气环境造成大范围影响,避免火灾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相关监管部门结合定兴县实际,在高铁、高速、国道沿线构建红外视频监控系统,将现有前端电子监控设备部署在高点处,并具有稳定的电源与机房设施, 对周边几公里范围的涉农区进行视频轮巡。
根据省、市大气办要求,为保障我县的环境空气质量,提高秸秆禁烧工作效率,脱离“人盯人、人盯地”的监管模式,根据《定兴县蓝天卫士建设方案》,蓝天卫士项目建成后可监 控我县境内主要交通干线(京昆高速 16 公里,京港澳高速 24 公里,G107 国道 25 公里, 京广高铁 17 公里),干线两侧 3 公里范围全部覆盖到位。
定兴县秸秆焚烧高架视频监控系统采用分层及分区分布,高空视频监控系统主要由前端系统、传输网络及监控平台构成,承载于运营商网络,组成一个完整的高架视频监控系统。
二 、服务内容
(一)数据传输
1.项目服务内容
传输网络:采用分层设计的组网方式,前端视频采集摄像头通过铁塔基站专线将视频数据传输至县级监控中心。
摄像机到中心(100M 带宽) |
提供秸秆焚烧定位系统摄像机 100M 专线至中心机房,多路冗余 备份,全光纤接入方式 |
数量:28 |
执法终端流量 |
包月套餐 |
数量:101 |
一级中心传输至执法终端 (200M 公务专网) |
提供县级中心接入 带宽 200M,多 路冗余备份,全光纤接入方式 |
数量:1 |
2.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服务地点: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光纤传输服务到指定位置,要充分考虑传输光纤的备份。
3)实施和完工时间:本项目线路整体实施要求在签署合同之日起10天内完成。
4)执法终端流量:提供4G全国流量服务,每月提供不低于40G流量服务,语音通话不低于500分钟。
5)维护团队:供应商须具有自己的维护人员,在此基础上成立专职服务团队并制定专门的
网络传输维护及设备维修计划,要明确具体措施,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网络传输维护计划要求思路清晰、责任明确、安排周密、措施具体、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6)日常维护:供应商应对所租赁的网络传输线路及设备等进行定期检查,排除隐患,并将检查结果整理记录;供应商需对所租赁的网络传输设备定期维护(包括除尘、检修等),每月不少于1次。采购人提出的单条线路新建、迁移、撤除等施工必须在5日内完工;涉及到大规模新建、迁移工作时,实施方案及完工时间必须与采购人协商确定。
7)故障应急处理:服务期限内提供全天24小时响应服务;前端接入网等支线故障,要求立即响应,2小时内恢复;骨干网络要求设立备份环路,服务实效与城域网等同。对于采购人各类应急任务,如应急演练、突发重大案件、事件等,应及时响应。
(二)铁塔和站房租赁
1.项目服务要求
1.1铁塔要求
(1)铁塔的位置和高度除满足技术要求外,铁塔要安装避雷针。
(2)铁塔在无荷载时,中线垂直倾斜度不应超过塔高的1/1500。
(3)铁塔的抗震设计应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执行。
(4)本次项目提供的通信基站经过严格的安全测试及老化试验,测试过程严格遵循国家标准进行,并得到相关机构认可。
(5)铁塔预留载重满足需求。
1.2防雷与接地要求
防雷与接地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689-2011《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
电源避雷:要求各机房电源应有防雷设施。基站设置避雷针,所有室外设施都应在避雷针的45度保护角之内。
1.3基站机房要求
(1)机房满足地面负荷、防火防尘等要求,并能防止任何腐蚀性气体、废气、化工废物的侵入。屋面构造和材料选择满足耐久性和隔热性要求,严防渗漏,防水等级为二级。
(2)提供稳定的220V(偏差范围为标称电压的+7%、-10%)交流市电电源。
(3)基站机房配备空调,确保室内空气温度保持在10~30℃之间。
(4)基站内使用的浪涌保护器,应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可的防雷产品质量检测部门测试合格;通信局(站)的防雷、接地、雷电过电压保护工程设计必须符合信息产业部颁布的《通信网防御雷电安全保护检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电源用雷电浪涌保护器(SPD)的测试必须符合《通信局(站)低压配电系统用电涌保护器技术要求》的要求。
(5)消防要求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的规定。
1.4点位设计
满足蓝天卫士建设项目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三)设备运维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定兴县分局秸秆禁烧监控系统28个电子监控站点的运行维护服务,包含前段系统设备维护、线缆维护、爬塔设备镜头清洗、设备巡查、设备调节,后端系统重点节气(秋收、夏收)系统保障、设备维护、系统巡查、调试、及后续系统运维服务等全部工作。
三、验收及考核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冀财采【2016】24号)文件、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贯彻落实《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冀财采〔2023〕7号)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成交单位响应文件承诺组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