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
3.1.采购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784,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248,800.00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
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1 |
其他服务 |
兴文县兴隆硫铁矿历史遗留矿渣堆污染源头防控项目前期工作编制服务。 |
1.00(项) |
1,248,8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报价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报价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1 |
兴文县兴隆硫铁矿历史遗留矿渣堆污染源头防控项目前期工作编制服务。 |
1.00(项) |
1,248,800(元) |
1,248,800.00 |
总价 |
无 |
★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
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
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
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3.2.技术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兴文县兴隆硫铁矿历史遗留矿渣堆污染源头防控项目前期工作编制服务。
序号 |
符号标识 |
技术要求名称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1 |
|
兴文县兴隆硫铁矿历史遗留矿渣堆污染源头防控项目前期工作编制服务 |
1.★项目目标:(实质性要求) 对兴文县兴隆硫铁矿历史遗留矿渣堆开展污染源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具有针对性、合理性和可实施性的防控与治理修复实施方案,编制防控可行性研究报告。 2.★服务内容:(实质性要求) (1)编制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四川省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土壤风险评估技术规范》(DB51/T 2988-2022)技术导则要求综合渣堆历史资料和现场踏勘分析,制定详细调查布点方案和样品分析方案,确定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统计分析详细调查结果,按照相关导则技术要求,对矿渣堆影响范围内的尾矿、地表水、地下水、渗滤液、底泥、大气沉降及土壤进行详细调查工作,形成详查报告;根据详细调查结果,参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四川省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土壤风险评估技术规范》(DB51/T 2988-2022)国家及地方相关评价标准,对矿渣堆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污染风险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估报告。 (2)编制防控可行性研究报告 根据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结果,针对矿渣堆污染现状,依据《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 25.5-2018)技术导则编制防控与治理修复措施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需包含但不限于: ①管控与治理工程范围和目标 根据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结果,明确矿渣堆的管控和治理工程范围,确定渣堆的治理修复目标。 ②管控与治理工程技术比选 根据工程范围及修复目标,从技术成熟度、修复效果、修复周期、修复成本以及工程适用性方面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候选技术进行分析比较,提出项目拟采用的治理修复技术或技术组合,鼓励使用环保绿色的修复技术。 ③管控与治理工程方案设计 根据技术比选结果,设计出合理的治理修复方案,在方案中明确工程内容,包括拟采用的具体管控和修复技术,明确工程建设和工程运行的内容,列出各子工程量和工程周期以及工程进度,并确定工程所需要材料。工程方案还应包括初步设计及预算、工程监理、环境监理的内容,以及防止修复过程产生二次污染的具体措施、灾害及水土保持等环境应急预案。 ④项目估算及效益分析 根据项目的治理方案,列举出项目投资估算表,内容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燃料动力费、劳务费、工程监理费、环境监理费、管理费、咨询费、税费以及项目前期和验收监测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提出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和筹措方案,并从环境、经济、社会等方面开展对项目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进行分析。 ⑤可行性分析 主要针对项目的政策、技术、财务、社会及组织的可行性等进行分析,论证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3.服务要求 ★(1)成果资料提交 提供项目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防控与治理修复措施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纸质盖章成果1份、电子文档一份。 ▲(2)人员配置 针对本项目至少配备15人的专业项目团队成员,包括项目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检测人员和调查人员。【需提供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电子章)】 ★(3)其他: 供应商需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章,并作为成交合同的一部分。承诺函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得更换,如出现不可抗力原因需更换的,必须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更换的原因、替代人员的简历等,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
3.3.服务要求
3.3.1服务内容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符号标识 |
服务要求名称 |
服务要求内容 |
无 |
3.3.2.商务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符号标识 |
商务要求名称 |
商务要求内容 |
1 |
★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
2 |
★ |
服务地点 |
兴文县 |
3 |
★ |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
1.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 2.最终形成的正式报告须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并按专家意见完成文本修订。 |
4 |
★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5 |
★ |
付款进度安排 |
1、合同生效,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正式报告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评审,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00% 3、项目验收合格,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00% |
6 |
★ |
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
a、违约责任条款: 1.如因成交供应商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每出现一次违约(合同涉及“日期”和“天数”的,每逾期一天或少一天,视为一次违约),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并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出现违约3次及以上或未按采购人要求整改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退还已收取的费用。 3.采购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则每日按未付款金额的1‰向供应商偿付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未付款总额的1%。 4.合同签订后,若供应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退还已获得的全部费用。 b、争议管辖: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选择以下第2种解决方式: 1.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依照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产生相应的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
3.4.其他要求
采购包1: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