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项目需求包括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
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磋商文件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
一、有关要求说明
1.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2.产品要求: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
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南通博物苑作为中国人创办的第一座公共博物馆,融地方历史与自然园林于一体,秉承创办者张謇先生“设为庠序学校以教,多识鸟兽昔草木之名”的办苑宗旨。充分挖掘我苑文物藏品和自然标本资源,以及我苑独有的品牌资源,结合新展馆的分布格局、建筑特色,举办了有关南通地方历史、自然资源、苑藏文物精品的基本陈列专题,形成了南通博物苑既有传承又有创新的独特的陈列体系。
南通博物苑的基本陈列主题明确,内涵丰富,地方特色鲜明,展出文物藏品质量较好,展览具有科学性、权威性,学术性,同时注重陈列形式的艺术性呈现,陈列的可读性和可视性较高,充分彰显了古老博物馆新的风采。
为迎接建苑120周年,本项目针对南通博物苑新展馆基本陈列更新进行陈列大纲编制及展陈形式设计。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有服务须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三、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采购标的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但在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要求的,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一)项目概况与内容
项目位置: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濠南路19号。
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南通博物苑新展馆,项目范围包括南通博物苑新展馆第一、二、三展厅及公共空间、自然厅,场馆面积约2000平方米(其中一、二、三展厅及公共空间面积约1800平方米、自然厅面积约200平方米)。(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
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南通博物苑新展馆区域陈列设计,陈列大纲编制设计、室内布展陈列设计、展陈图文设计、空间场景设计、多媒体展项设计、艺术装置设计、室内照明设计、重点展项相关设计。
(二)项目设计要求
1.指导思想
(1)本次新展馆基本陈列设计旨在围绕“江海文化”“地方特色自然资源”“中国近代第一城”三个主题,从历史到自然,从人文到精神,通过立体的叙事的方式与展示手段,全方位的诠释南通地域文化的精神与特质。
(2)展示版块包括:
南通历史文化、南通地域形成及变化、南通历史文明、近代第一城等。各供应商可参照但不拘于以上的框架结构进行展陈内容文本的编写及概念方案的设计。设计风格既要还原时代特色,也需结合当下的运营需求。展馆参观动线流程清晰,整体设计节奏感好,疏密得当。
2.策划要求
(1)大纲的编写必须以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正确的史学观,坚持文博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讲好南通城市的故事。
(2)各展区版块划分准确,前后逻辑关系紧密。需完整体现展览名称、展览主题提炼、展览结构演绎(展览内容三级主题结构),前言、部题、单元及各小节的文字,单元、组合、小组说明以及重点和亮点的规划、展品展项说明、展品组合策划、重点展项形式设计的提示与要求、辅助展品创建的依据等。
(3)具有较强的内容策划和展示能力,对南通历史有深入了解,能够较好地完成内容的梳理、挖掘、撰写和提炼。展陈内容需与南通博物苑的性质和任务相适应,突出苑藏品特色、区域特点,具有较高的科普价值与相应的学术价值。展陈内容应与现代技术、材料、工艺等表现手法相适应,满足形式与内容的和谐统一。
(4)展品以馆藏文物为主,复原陈列应以还原历史为基础,使用复制品、仿制品和辅助展品应予以明示。展示方式充分考虑安全性和文物保护要求。
3.具体要求
(1)展陈内容:编写完成展览大纲的展陈逻辑和展示内容;注重展览内容的完整性、重点内容的表现性、重点事件的故事性、展览体验性等。兼顾历史、当下、未来等不同维度。且须满足展品的征集与深化落地的要求。
(2)设计说明:应对设计理念、空间分析、创意特点、设计亮点等表述清晰完整,能够充分说明色设计方案的特点和实施要点。
(3)空间规划:应符合公共博物馆关于安防消防、运行管理、维修维护、灾难疏导等各方面的功能要求。参观动线布局合理、流线清晰,确保展馆之间过渡自然合理;展厅布局重点突出,能充分考虑观众、展示内容、展品、展项之间关系,确保参观的舒适性和安全性。
(4)总体设计:要求主题突出、设计新颖、构思巧妙、可行性强。对设计风格、设计语言、设计元素、色彩运用、展陈形式等有明确表达。对于展馆内特殊展品(文物、标本、装置等)需要重点考虑呈现形式,避免传统的教科式展示。兼顾创意性与可实施性。
(5)多媒体展项设计:合理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沉浸式演播、全息投影、3D投影、实物AR/VR/XR演示等先进技术手段,增加展览的互动性和趣味性,提升参观体验,形成展示特色和亮点,注重多种技术手段的综合运用,动静结合,更好地表现、诠释展示内容(如:利用多种互动手段,增加观众的参与度,培养青少年的兴趣;通过网络和远程技术突破物理空间的界限,实现馆内外的信息互动,拓展观众的视界;利用数字媒体技术,增加现实感和临场感,使观众在不同的宏观、微观尺度,进行历史文化的隔空对话)。多媒体内容的设计制作必须符合陈列大纲文本的要求,具有超前性和引领性,所有多媒体展项必须由多媒体全局管理系统管理。
(6)艺术品展项设计:合理运用场景复原、雕塑、沙盘、模型、道具、各类绘画等艺术表现形式,真实、清晰、生动的表达主题内容,形式设计新颖,工艺做法明确,具有艺术感染力。设计需考虑激发观众的参与感、互动性与分享欲,避免使用传统的表现形式,以区别于同类展馆,形成独具特色艺术表现形式
(三)投标设计成果文件要求
1.初步策划和设计文件阶段需提交的技术文件
(1)展陈陈列大纲:(文字、图表、图片)
(2)设计方案的总体及各部分说明:(文字)
(3)展馆空间规划:(总平面图、各展馆平面图、参观流线图、空间轴侧图)
(4)整体设计方案:各展馆空间效果图、室内布展陈列效果图、版式立面效果图、重点展项效果图、重点展品组合效果图。
(5)多媒体展项设计:(概念方案、多媒体展项设计、设备选型等)(成交后提供)
(6)艺术品展项设计:(概念方案、空间场景设计、雕塑景观及装置设计等)(成交后提供)
2.深化设计方案及满足图审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阶段需提交的技术文件
(1)陈列大纲深化:结合大纲对内容深度解读,根据采购人要求对陈列大纲进行调整,如修改、删减、增加等,满足主题呈现、展品征集与深化落地的要求。
(2)各部分空间效果图:依据深化大纲对展陈空间的布展设计,内容包括展陈空间效果图、立面效果图,效果图绘制应与空间及实际状况尽可能保持一致。要求与空间对位,能体现展示的实际空间关系,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绘制,而非示意图。
(3)多媒体展项设计:重点多媒体展项内容与形式构想,包含主题内容概述、画面风格定位、设备选型及技术分析等。
(4)艺术品展项设计:艺术品与艺术装置设计,包含空间场景、雕塑景观等的内容概述、艺术风格、参考意向、建议材质工艺等。
(5)展陈图文设计:提供以体现设计风格、工艺材质要求的、反映主要图文内容的美工立面。
(6)室内照明设计:提供照明设计方案。
(7)施工图设计:提供施工图纸设计,详尽准确的平面图、立面图和剖面图和构造节点详图。涉及弱电、强电等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与相关职能部门有效对接后设计并确认,进行管线综合施工图设计;
3.招标图纸及工程概算文件阶段需提交的技术文件
招标图纸及工程概算编制:基于深化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提供招标图纸及工程概算。
4.需提交的设计成果
提供全部策划和设计文件A3图册一式捌份。
(四)质量要求:
1.质量满足现行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要求,符合现有的设计规范。
2.如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不满足报批、审图、施工要求或未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设计深度规定或未设计,需采购人另行委托设计、专业深化设计所需的设计费,采购人有权在本项目总设计费中扣除。
五、采购标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一)项目位置: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濠南路19号。
(二)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自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新展馆区域陈列大纲编制及展陈形式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其中,阶段服务期要求如下:
(1)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提供初步策划和设计文件(包含展陈陈列大纲、设计方案的总体及各部分说明、展馆空间规划、整体设计方案、多媒体展项设计、艺术品展项设计等)。初步策划和设计文件经与采购人沟通后,15天内提供修改方案。修改方案经采购人相关部门审查确定后提交上级部门审查。
(2)修改方案经上级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后,经与采购人沟通后20个工作日内提供深化设计方案(包含陈列大纲编制、各部分空间效果图、多媒体展项设计、艺术品展项设计、展陈图文设计、室内照明设计等)及满足图审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图审完成并取得审查合格书后10天内提交招标图纸及工程概算文件。
(4)相关专题满足项目进度需要,后续服务满足采购人要求。
六、采购标的验收标准
采购人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供应商履约,验收由采购人组织,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作为支付款项的依据。
采购人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成交供应商串通或要求成交供应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采购标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成交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施工及监理等项目招标,提供技术规范,施工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等施工配合以及竣工验收配合等工作。
八、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请单独列出):
(一)本项目第三章项目需求所有内容均为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
(二)供应商须同意:若修改方案未取得上级相关部门审查同意,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后续服务费采购人不予支付。前期已完成的设计成果归采购人所有。
九、付款方式
(一)初步策划和设计文件经与采购人沟通后修改完成,经采购人相关部门审查确定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
(二)修改方案经上级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后,经与采购人沟通后20个工作日内提供深化设计方案及满足图审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经采购人相关部门审查确定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
(三)招标图纸及工程概算文件完成经采购人相关部门审查确定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5%;
(四)新展馆基本陈列布展大纲编制及展陈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
注:若修改方案未取得上级相关部门审查同意,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后续(二)(三)(四)项服务费采购人不予支付。前期已完成的设计成果归采购人所有。
十、合同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由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 (以下简称:“乙方”,乙方具有签署及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并有能力独立履行完成甲方委托的本合同条款及相关的工作)承担本合同约定内容的编制设计。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名称
南通博物苑新展馆基本陈列布展大纲编制及展陈形式设计项目
(二)项目目的
为迎接建苑120周年,本项目针对南通博物苑新展馆基本陈列进行提升改造。
(三)范围、内容和要求
1.范围
项目范围包括南通博物苑新展馆第一、二、三展厅及公共空间、自然厅,场馆面积约2000平方米(其中一、二、三展厅及公共空间面积约1800平方米、自然厅面积约200平方米)。(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
2.内容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南通博物苑新展馆区域陈列设计,陈列大纲编制设计、室内布展陈列设计、展陈图文设计、空间场景设计、多媒体展项设计、艺术装置设计、室内照明设计、重点展项相关设计。
3.设计要求
(1)指导思想
①本次新展馆基本陈列设计旨在围绕“江海文化”“地方特色自然资源”“中国近代第一城”三个主题,从历史到自然,从人文到精神,通过立体的叙事的方式与展示手段,全方位的诠释南通地域文化的精神与特质。
②展示版块包括:
南通历史文化、南通地域形成及变化、南通历史文明、近代第一城等。各供应商可参照但不拘于以上的框架结构进行展陈内容文本的编写及概念方案的设计。设计风格既要还原时代特色,也需结合当下的运营需求。展馆参观动线流程清晰,整体设计节奏感好,疏密得当。
(3)策划要求
①大纲的编写必须以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正确的史学观,坚持文博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讲好南通城市的故事。
②各展区版块划分准确,前后逻辑关系紧密。需完整体现展览名称、展览主题提炼、展览结构演绎(展览内容三级主题结构),前言、部题、单元及各小节的文字,单元、组合、小组说明以及重点和亮点的规划、展品展项说明、展品组合策划、重点展项形式设计的提示与要求、辅助展品创建的依据等。
③具有较强的内容策划和展示能力,对南通历史有深入了解,能够较好地完成内容的梳理、挖掘、撰写和提炼。展陈内容需与南通博物苑的性质和任务相适应,突出苑藏品特色、区域特点,具有较高的科普价值与相应的学术价值。展陈内容应与现代技术、材料、工艺等表现手法相适应,满足形式与内容的和谐统一。
④展品以馆藏文物为主,复原陈列应以还原历史为基础,使用复制品、仿制品和辅助展品应予以明示。展示方式充分考虑安全性和文物保护要求。
(3)具体要求
①展陈内容:编写完成展览大纲的展陈逻辑和展示内容;注重展览内容的完整性、重点内容的表现性、重点事件的故事性、展览体验性等。兼顾历史、当下、未来等不同维度。且须满足展品的征集与深化落地的要求。
②设计说明:对设计理念、空间分析、创意特点、设计亮点等表述清晰完整,能够充分说明色设计方案的特点和实施要点。
③空间规划:应符合公共博物馆关于安防消防、运行管理、维修维护、灾难疏导等各方面的功能要求。参观动线布局合理、流线清晰,确保展馆之间过渡自然合理;展厅布局重点突出,能充分考虑观众、展示内容、展品、展项之间关系,确保参观的舒适性和安全性。
④总体设计:要求主题突出、设计新颖、构思巧妙、可行性强。对设计风格、设计语言、设计元素、色彩运用、展陈形式等有明确表达。对于展馆内特殊展品(文物、标本、装置等)需要重点考虑呈现形式,避免传统的教科式展示。兼顾创意性与可实施性。
⑤多媒体展项设计:合理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沉浸式演播、全息投影、3D投影、实物AR/VR/XR演示等先进技术手段,增加展览的互动性和趣味性,提升参观体验,形成展示特色和亮点,注重多种技术手段的综合运用,动静结合,更好地表现、诠释展示内容(如:利用多种互动手段,增加观众的参与度,培养青少年的兴趣;通过网络和远程技术突破物理空间的界限,实现馆内外的信息互动,拓展观众的视界;利用数字媒体技术,增加现实感和临场感,使观众在不同的宏观、微观尺度,进行历史文化的隔空对话)。多媒体内容的设计制作必须符合展览大纲文本的要求,具有超前性和引领性,所有多媒体展项必须由多媒体全局管理系统管理。
⑥艺术品展项设计:合理运用场景复原、雕塑、沙盘、模型、道具、各类绘画等艺术表现形式,真实、清晰、生动的表达主题内容,形式设计新颖,工艺做法明确,具有艺术感染力。设计需考虑激发观众的参与感、互动性与分享欲,避免使用传统的表现形式,以区别于同类展馆,形成独具特色艺术表现形式。
4.成果要求
提供全部策划和设计文件A3图册一式捌份。
(1)初步策划和设计文件阶段需提交的技术文件
①展陈陈列大纲:(文字、图表、图片)
②设计方案的总体及各部分说明:(文字)
③展馆空间规划:(总平面图、各展馆平面图、参观流线图、空间轴侧图)
④整体设计方案:各展馆空间效果图、室内布展陈列效果图、版式立面效果图、重点展项效果图、重点展品组合效果图。
⑤多媒体展项设计:(概念方案、多媒体展项设计、设备选型等)
⑥艺术品展项设计:(概念方案、空间场景设计、雕塑景观及装置设计等)
(2)深化设计方案及满足图审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阶段需提交的技术文件
①陈列大纲深化:结合大纲对内容深度解读,根据采购人要求对陈列大纲进行调整,如修改、删减、增加等,满足主题呈现、展品征集与深化落地的要求。
②各部分空间效果图:依据深化大纲对展陈空间的布展设计,内容包括展陈空间效果图、立面效果图,效果图绘制应与空间及实际状况尽可能保持一致。要求与空间对位,能体现展示的实际空间关系,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绘制,而非示意图。
③多媒体展项设计:重点多媒体展项内容与形式构想,包含主题内容概述、画面风格定位、设备选型及技术分析等。
④艺术品展项设计:艺术品与艺术装置设计,包含空间场景、雕塑景观等的内容概述、艺术风格、参考意向、建议材质工艺等。
⑤展陈图文设计:提供以体现设计风格、工艺材质要求的、反映主要图文内容的美工立面。
⑥室内照明设计:提供照明设计方案。
⑦施工图设计:提供施工图纸设计,详尽准确的平面图、立面图和剖面图和构造节点详图。涉及弱电、强电等由乙方负责与相关职能部门有效对接后设计并确认,进行管线综合施工图设计;
(3)招标图纸及工程概算文件阶段需提交的技术文件
招标图纸及工程概算编制:基于深化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提供招标图纸及工程概算。
5.质量要求
(1)质量满足现行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要求,符合现有的设计规范。
(2)如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不满足报批、审图、施工要求或未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设计深度规定或未设计,需甲方另行委托设计、专业深化设计所需的设计费,甲方有权在本项目总设计费中扣除。
(四)项目地点、服务期及要求
1、项目位置: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濠南路19号。
2、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自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新展馆区域陈列大纲编制及展陈形式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其中,阶段服务期要求如下:
(1)乙方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提供初步策划和设计文件(包含展陈陈列大纲、设计方案的总体及各部分说明、展馆空间规划、整体设计方案、多媒体展项设计、艺术品展项设计等)。初步策划和设计文件经与甲方沟通后,15天内提供修改方案。修改方案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查确定后提交上级部门审查。
(2)修改方案经上级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后,经与甲方沟通后20个工作日内提供深化设计方案(包含陈列大纲深化、各部分空间效果图、多媒体展项设计、艺术品展项设计、展陈图文设计、室内照明设计等)及满足图审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图审完成并取得审查合格书后10天内提交招标图纸及工程概算文件。
(4)相关专题满足项目进度需要,后续服务满足甲方要求。
(五)验收标准
甲方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乙方履约,验收由甲方组织,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作为支付款项的依据。
甲方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乙方串通或要求乙方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乙方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1.合同金额
本项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该合同价款为固定总价,除此以外,甲方不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向乙方支付其他费用。
2.付款方式及时间
(一)初步策划和设计文件经与甲方沟通后修改完成,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查确定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
(二)修改方案经上级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后,经与甲方沟通后20个工作日内提供深化设计方案及满足图审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查确定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
(三)招标图纸及工程概算文件完成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查确定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5%;
(四)新展馆基本陈列布展大纲编制及展陈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
注:若修改方案未取得上级相关部门审查同意,甲方有权终止本项目,后续(二)(三)(四)项服务费甲方不予支付。前期已完成的设计成果归甲方所有。
(七)保密条款
1.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管理与技术措施,确保乙方专为本项目采集的数据、建立的数据库只为乙方获得相关授权的人所接触和掌握,承诺完全履行其保密义务,并不以任何方式将以上成果资料的部分或全部泄露、提供和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保密期限为永久。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全部或部分约定、技术要求、计划、图纸、式样、样本,以及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晓的甲方和项目的服务成果资料等保密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归还甲方。除非因履行本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使用上述所列的任何文件、资料和信息的部分或全部。
3.除了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内容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乙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履行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乙方应确保其所雇佣人员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保密义务。
(八)违约责任
1.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项目成果质量问题或重大错误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二十(20%)的违约金。如该质量问题对甲方管理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延误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服务成果提交时间以及是否收取逾期违约金,并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因自身原因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各阶段任务的,甲方有权采取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逾期违约金。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零点五(0.5%)的违约金,直至提供合格服务为止。逾期违约金额累计最高限额为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五(15%)。一旦达到逾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合同。但甲方同意或甲方延期提供资料、未办理相关许可、临时变更设计方案,逾期付款、推迟或延误验收、评审时间等甲方原因引起的逾期交付,乙方不负有违约责任。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违约金和赔偿金总额以已收到的报酬为限。
(九)合同的终止
1.如果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选择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且逾期超过30日。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任何其他义务。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合同全部,通知到达乙方时合同即行解除。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的索赔。
(3)合同分阶段实施,每个阶段结束后由甲方进行测试验收,如服务量、技术指标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一旦甲方根据本条第(一)款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甲方有权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与其他服务商签订合同继续服务。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3.非因乙方原因甲方如需解除本合同(修改方案未取得上级相关部门审查同意的情形除外),应提前通知乙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经甲方确认的乙方工作进度作出赔偿。
4.若修改方案未取得上级相关部门审查同意,甲方有权终止本项目,后续服务费甲方不予支付。前期已完成的设计成果归甲方所有。
(十)不可抗力
1.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或虽能预见但不能避免或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战争、瘟疫、严重火灾、水灾、破坏性台风和地震以及其他经双方同意属不可抗力的事故。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则该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供事件的详细情况及有关主管机关、职能部门或公证机构证明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证明文件。
3.发生不可抗力,各方应依据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否则,本合同的履行根据受影响的时间相应延长,延长时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或双方协商解决,但合同总金额不得调整。不可抗力结束后,各方应及时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十一)税费
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2.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十二)争议解决
1.合同履行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可向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适用申请仲裁时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承担。
4.不管是仲裁程序还是其他争议解决程序中,乙方均应该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得耽误或影响甲方。
(十三)转让和分包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给任何其他方。
(十四)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争议解决和终止等事项适用中国大陆地区现行法律法规。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2.项目实施阶段乙方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如因项目报建、审批、验收等需要,对本合同内容进行调整的,乙方应予配合。
4.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
电话: |
电话: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