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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草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生态监测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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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501200001596286 发布时间:2025-01-20 文档页数:59页 所需下载券:10
科尔沁草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生态监测评估

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完成“科尔沁草原山水工程”30个子项目的生态监测和成效评估。

(一)山水工程实施范围

考虑自然地理单元和生态系统完整性,结合行政区域划分,确定本项目的总体实施范围与通辽境内的西辽河流域边界重合,实施区域面积为50438平方公里,地理坐标为东经119°14′~123°43′,北纬42°15′~45°59′。

项目实施区范围

(二)山水工程期限

2022年至2024年

(三)山水工程各保护修复单元范围

生态保护修复单元

面积(km2)

所辖区县

退化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单元

16440

扎鲁特旗、开鲁县北部、科左中旗北部

土地沙化生态治理修复单元

17800

奈曼旗、库伦旗、科左后旗、科尔沁区、开鲁县、科左中旗

地下水超采治理修复单元

16198

开鲁县南部、科尔沁区、科左中旗中南部、科左后旗东部等地

项目实施区保护修复单元划分

(四)山水工程内容与布局

十类工程,各子项目实施总面积10235.23平方公里,生态保护修复面积14100.83平方公里。各生态保护修复单元内工程类型、子项目名称、数量、建设内容详见下表。

工程项目布局

(五)生态监测内容与监测计划

内容详见下表。表内监测内容和监测计划为项目实施方案内容,服务单位需要结合2024年自然资源部生态修复司发布的《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成效评估规范》围绕科尔沁草原山水工程建设内容和绩效目标和设计监测指标。

项目实施区域生态监测内容与监测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单位

监测时段

监测频次

监测点位要求

监测手段

结构

景观格局

景观破碎度

/

生长季

每年一次

项目实施区域

遥感监测

各类用地

面积

林地面积

km2

生长季

每年一次

项目实施区域

遥感监测

草地面积

km2

生长季

每年一次

项目实施区域

遥感监测

河湖湿地面积

km2

生长季

每年一次

项目实施区域

遥感监测

重度沙化土地面积

km2

生长季

每年一次

项目实施区域

遥感监测

盐渍化土地面积

km2

生长季

每年一次

项目实施区域

遥感监测

功能

防风

固沙

风蚀产沙量

t/( km2·a)

春秋季

每年一次

在土地沙化生态治理修复单元进行网格式(10km×10km)布点,上风向和下风向均布设监测点,监测点间隔10km

现场监测、遥感监测和模型估算

沙地植被覆盖度

%

生长季

每年一次

项目实施区域

遥感监测

水源

涵养

产水量

mm/(km2)

全年

每年一次

在退化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单元设置网格监测点(10km×10km)

现场监测、遥感监测和模型估算

湖泊水位

m

丰水期

每年一次

孟家段湿地设置1个监测点位,河湖湿地保护修复单元设置5个点位

现场监测

地下水水位

m

逐月监测

每月测定1次

在地下水超采治理修复单元选择20个地下水动态监测点进行监测

现场监测

水土保持

土壤侵蚀

/

6~9月

每2年一次

在退化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单元北部区域设置网格监测点(10km×10km),在每个治理的山洪侵蚀沟与小流域出口点布设3个监测点

现场监测、遥感监测和模型估算

生物多样

性维持

物种丰富度

生长季

每2年一次

大青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乌斯吐自治区级保护区设置10个样点、孟家段国家湿地公园设置5个样点,退化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单元、土地沙化生态治理修复单元设置3条样带

现场调查

鸟类栖息情况

/

6~9月

每3年一次

孟家段湿地、双合尔湿地、科尔沁自治区级湿地自然公园、胡力斯台国家湿地公园各设置2个观鸟点

现场调查

固碳

释氧

植被固碳量

t/( km2·a)

生长季

每年一次

土地沙化生态治理修复单元、退化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单元进行网格布点(10km×10km)

遥感监测和现场监测

植被释氧量

t/( km2·a)

生长季

每年一次

遥感监测和现场监测

子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序号

工程类型

数量

子项目名称

生态保护修复面积

工程建设内容

总投资

(万元)

一、退化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单元

1

退耕还草与草原生态修复工程

3

重度退化草原治理工程

10万亩

修复重度退化草原10万亩,其中人工建植草原植被5万亩,毒害草治理5万亩。统筹建设智能综合监管评估系统1项。根据需求建设实物围栏。

12000.00

2

草原禁牧恢复工程

477.9万亩

有效管护477.9万亩草原、选择200亩以上植被盖度30%以下的中重度退化草原进行人工干预修复,实施零散牧户安置及植被恢复200处,建设或租用管护站100个,无人机防护救护系统。统筹建设智能综合监管评估系统1项。根据需求建设实物围栏。

46000.00

3

北部山地草原保护修复工程

204万亩

保护恢复草原植被204万亩,其中,建植修复严重退化草原及裸斑4万亩。统筹建设智能综合监管评估系统1项。根据需求建设实物围栏。

19800.00

4

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工程

1

疏林草原沙化土地综合修复工程

31万亩

治理沙化土地31万亩,其中人工林面积15万亩,封育保护16万亩。统筹建设智能综合监管评估系统1项。根据需求建设实物围栏。

27400.00

5

小流域综合治理与植被修复工程

2

山洪侵蚀沟治理工程

76公里

治理山洪沟76公里。布局在:巨日合镇,格日朝鲁苏木,巴彦塔拉苏木,鲁北镇,乌兰哈达,嘎亥图镇,巴雅尔图胡硕镇等。

20300.00

6

北部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314平方公里

治理侵蚀沟治理侵蚀沟道长度100.22公里;荒坡营造水保林 81.08公顷;种草在较低覆盖度13516.06公顷草场中选择100亩以上植被盖度30%以下的中重度退化草原进行人工干预修复;封育治理17773.16公顷(其中在低覆盖度面积3377公顷中选择100亩以上裸班进行人干预修复),修建作业路53.13公里,引进小流域雨洪资源涵养地下水及利用技术。

24000.00

7

矿山生态治理与植被修复工程

1

水源涵养区矿山生态恢复工程

7.13平方公里

恢复采煤塌陷坑及露天采坑123个,生态治理面积为7.13平方公里,其中科尔沁沙地北部扎旗矿山(煤矿)生态修复治理区约2.30平方公里,科尔沁沙地北部扎旗矿山(采石场)生态修复治理区约4.51平方公里,科尔沁沙地南部库伦旗矿山(采石场)生态修复治理区约0.32平方公里。示范废弃地造田工程。

10000.00

小计

159500.00

二、土地沙化生态治理修复单元

8

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工程

2

南部片区沙化土地综合修复工程

146.21万亩

治理沙化土地面积146.21万亩,其中:人工林面积19.5万亩,封育保护、植被盖度30%以下的中重度退化草原补播(200亩以上)等126.71万亩。统筹建设智能综合监管评估系统1项。根据需求建设实物围栏,设立标识牌260座。

58300.00

9

生态廊道建设工程

9.70万亩

公路沿线生态廊道建设,主要河流沿岸生态廊道建设,生态单元联接廊道及阻沙护路林和护岸林9.70万亩,完成生态廊道节点村屯防护林、经济林建设40处。

16700.00

10

林地防风固沙功能提升工程

2

退化林分修复工程

18.65万亩

修复改造严重退化林分18.65万亩,其中优化林种树种结构3.73万亩,更替病虫害林分、干旱枯枝、过熟林14.92万亩。根据需求建设实物围栏。

29800.00

11

中幼林抚育工程

30.68万亩

调整林分密度,优化森林结构,促进林木生长,培育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30.68万亩,采取补植补造封育、综合抚育修枝粉碎等措施;根据需求建设实物围栏。

9200.00

12

退耕还草与草原生态修复工程

2

沙化草原退耕工程

6.0万亩

退耕面积6万亩

0.00

13

沙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110万亩

修复治理沙化草原110万亩,其中封育保护及补播改良100万亩(视草原当年综合植被盖度确定200亩以上植被盖度30%以下的中重度退化草原进行人工干预修复,其他封育保护),严重沙化已垦草原等退耕还草6万亩(退耕在“沙化草原退耕工程”中实施),建植人工草地及裸斑修复4万亩。统筹建设智能综合监管评估系统1项。根据需求建设实物围栏。

37500.00

14

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1

大青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示范区建设工程

71.06万亩

一、生物多样性调查。

二、生物多样性综合监测。

三、生物遗传资源保存体系建设(一)大青沟保护区濒危植物繁育基地1处;(二)双合尔湿地保护区优良乡土草种繁育保护1项;(三)大青沟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救助站1处;(四)双合尔湿地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救助站1处;

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一)大青沟保护区巡护道路主次干道及护坡维修治理10万平方米,管护站点维修8处;(二)双合尔湿地保护区巡护道路维修8.2万平方米;(三)胡力斯台淖尔湿地湿地生境保护1项;(四)乌旦塔拉保护区管护站房1处。

五、生物多样性展示:大青沟生物多样性展示1项。

5000.00

小计

156500.00

三、地下水超采治理修复单元

15

水资源节约与再利用工程

4

中水回用设施及管网工程

新增中水管网,新建集中式加水站1座、再生水深度水处理站2座、运营楼以及相应配套设施等工程。新增处理能力3.7万立方米/日。

14700.00

16

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工程

0.54平方公里

新增电子围栏21600米,地下水源地周边植被修复面积约50万平方米,管护道路约1.6万平方米,新增室内报警系统54套。

1100.00

17

管灌改滴灌节水工程

70万亩

实施管灌改滴灌节水工程70万亩。

0.00

18

种植业结构调整优化节水工程

180万亩

种植结构调整180万亩。

0.00

19

河湖湿地保护和修复工程

3

科左中旗河湖湿地连通工程

34平方公里

实现34平方公里湿地的水域水体连通。植被恢复工程:无名河两岸、如意湿地、科尔沁(丰库)湿地植被恢复总面积50万平方米;取水工程:生态蓄水池1座、泵站1座、输水管道5.7公里;输水工程:输水管道15公里、泵站2座、节制闸1座、生态蓄水池1座。

22500.00

20

孟家段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工程

14.26万亩

一、生物多样性调查。

二、生物多样性监测。

三、生物多样性保护(1)森林系统生境修复1.2万亩(2)草原系统生境修复1万亩(3)沙带阻沙封育(4)小叶杨林木种质资源保护1项(5)野生鱼类及水生物种繁育基地1处(6)野生动物救助站1处。

四、生物多样性利用(1)鸟类科普观测站维修1处(2)荒漠生境科普宣教。

五、统筹建设电子围栏1项。

8600.00

21

科左后旗河湖连通工程

22.61平方公里

整治疏通排涝长度约135公里,其中新建渠道11.548km,新建护岸工程4.01km,清淤疏浚渠道长度82.002km及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支渠和连接建筑、两座小水库大坝加高或泄洪建筑物改建及下游渠道清淤等工程。实现湿地水域水体连通,建设7座水闸,66座路下涵。

27900.00

22

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工程

3

农田盐渍化治理工程

16万亩

生态治理盐渍化耕地16万亩,其中:开鲁县8万亩,含3600亩的核心示范区建设;科左中旗8万亩,含2000亩的核心示范区建设及高标准农田项目的10764亩。

28000.00

23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

2600平方公里

开鲁县:为32家养殖场、合作社(户)、企业,配套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

科左中旗:为50家养殖场、合作社(户)、企业,配套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

扎鲁特旗:为1家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

17800.00

24

中部片区沙化土地综合修复工程

9.17万亩

综合修复治理9.17万亩,其中:人工造林4.5万亩,围栏封育保护4.67万亩。根据需求建设实物围栏。

8200.00

25

农田生态治理工程

2

农业投入品污染减排工程

83.19万亩

推广缓释肥、生物有机肥、生物农药等减肥减药增效技术81万亩;累计更换喷头17.8万套;建设残膜处理厂2座,回收耕地残膜80万亩

19200.00

26

农业水肥一体化工程

20万亩

建设20万亩水肥一体化农田高效节水工程

30000.00

27

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1

乌斯吐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示范区建设工程

22.91万亩

一、乌斯吐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1)建设野生动物保护站1处,暖房1处;(2)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监测1项;(3)乡土树种繁育基地建设1处;(4)珍稀濒危植物保护工程1项;(5)乡土植物物种保护园建设1处;(6)退化草地修复0.83万亩。

二、科尔沁湿地公园:(1)水禽栖息地及湿地植被恢复1项;(2)鸟类识别系统建设;(3)科普宣教1项;(4)管护措施1项;(5)管护房建设1处。

三、统筹建设电子围栏1项。根据需求建设实物围栏。

5700.00

小计

183700.00

28

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工程

3

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工程

——

一、遥感解译能力建设一项;

二、手工监测能力建设1项,新购置一定数量和规模的仪器设备,进行实验室的能力建设;

三、无人机核查系统1项;

四、大数据平台以及配套措施1项。

4300.00

29

生态保护修复气象保障能力建设工程

——

一、生态气候监测保障能力建设3项:地基、空基、天基;

二、生态修复型人工影响天气保障能力建设1项:

三、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建设1项。

3500.00

30

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络建设工程

——

共建设与配套地下水水位监测井328眼,其中新建150眼,根据需要更新配套原有监测井178眼(配备相应的软硬件设施)。

4700.00

小计

12500.00

合计

512200.00

二.主要商务要求、技术要求

1.主要商务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参数性质

类型

要求

1

 

交货条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提交相关成果,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最终验收。

2

 

交货地点

服务地点为科尔沁草原山水工程实施范围,成果交付地点为通辽市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项目推进中心

3

 

合同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并收到采购人开具的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2、子项目监测评估完成,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3、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后,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4、通过整体项目验收且通过自治区级复核验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4

 

履约保证金

缴纳履约保证金:缴纳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

缴纳比例(%):5

缴纳说明:经主管部门同意,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采取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收取。

5

 

其他

验收要求:待供应商按约定时限内完成全部服务(包括后续监测评估报告的修改与完善,直至通过工程整体验收),供应商对项目完成情况做总体汇报,专家组在听取汇报后对供应商提交的成果及验收报告,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逐一审查,并最终形成专家组意见,明确是否通过验收及相应整改意见。成果须通过采购方组织的验收及自治区级复核验收。具体见合同中关于验收标准和要求的条款。

6

 

其他

报价说明:报价组成部分应包括不少于以下内容
1、监测和评估方案
2、子项目监测评估(包括矿山生态修复类子项目监测和评估、林业类子项目监测和评估、草原类子项目监测和评估、农业类子项目监测和评估、生物多样性子项目监测评估、气象及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和地下水动态监测类子项目监测评估、水利类子项目监测评估)
3、治理单元监测评估
4、区域监测评估

2.技术标准与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科尔沁草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生态监测评估

序号

参数性质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

 

一、监测和评估的技术要求:

(一)监测评估的定义:

监测评估是根据工程实施方案和有关部门批复的生态保护修复绩效目标,对工程实施中和实施后的生态环境进行实时监测和风险评估的过程。

(二)监测评估的内容:

监测评估涵盖对实施区域(或流域、景观)、生态系统(或单元)、场地(子项目)等不同尺度的生态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估。

(三)监测评估的方法:

采用遥感监测、自动观测、实地调查、公众访谈等方式进行。

(四)生态调查监测评估表:

《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验收规范》文件附录D提供了生态调查监测评估表的模板,用于记录和评估生态修复单元或工程范围内的生态指标变化,包括景观格局、生态系统质量、植被覆盖度等多个方面。

(五)生态保护修复单元评估中的监测评估:

在生态保护修复单元评估中,需要评估监测点、监测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监测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连续性。

(六)工程整体验收中的监测评估:

工程整体验收时,需要综合评定监测点和监测指标设置的科学合理有效性、数据真实可靠性、监测措施落实情况、监测制度完善等。

(七)后期管护和监测措施:

在子项目验收和生态保护修复单元评估中,均需复核后期管护和监测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管护主体明确、管护协议签订、管护措施和资金落实,并有针对性的监测措施和适应性管理内容。

(八)适应性管理:

监测评估结果应作为适应性管理的重要依据,针对工程实施中出现的生态问题或风险,及时调整管理措施,确保生态保护修复效果。

(九)数据记录和存档:

所有监测评估数据应详细记录,并在验收阶段作为重要依据进行存档,以便后续跟踪和评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长期效果。

(十)公众参与:

在监测评估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公众意见,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这些要求共同构成了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测评估的完整框架,旨在通过科学、系统的监测评估,确保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有效实施和长期效果。

二、服务内容

服务单位需要认真研究《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验收规范》《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成效评估规范》,按照规范结合项目建设内容开展监测评估工作,包括对实施区域(或流域、景观)、生态系统(或单元)、场地(子项目)等不同尺度的生态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估。

(一)本次评估为验收评估

(二)服务单位编制监测评估方案

服务单位按照规范要求和项目建设内容,针对子项目、治理单元和实施范围三个层次编制监测方案和评估方案,委托方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对方案进行评审。委托方负责一次专家评审费用支出,超出部分由服务单位承担。

服务单位需要在监测评估方案中制定科学合理的监测指标体系(子项目、治理单元、实施范围),作为后续监测内容。指标体系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服务单位应结合委托人的子项目验收、单元评估、整体验收计划完成监测评估任务,提交报告。

(三)服务单位获取数据

服务单位自行获取相关数据并对数据准确性负责。

项目实施区域生态监测内容与监测计划及子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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