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本项目为福建省儿童医院低体重血液净化机采购项目。
2、投标人投标时须详细标明投标货物的品牌、型号以及对应的详细配置说明。本次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品牌相同的,按招标文件第四章6.4条款的规定处理。
3、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其中包括技术规格在内的所有细则。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技术参数如下:
【评审指标1】▲1、血液净化治疗模式:具备单重血浆置换(PE),血浆吸附(PA),双重血浆置换(DFPP),细胞净化(LCAP),血液灌流(HA)持续徐缓式血液滤过(CVVH),持续徐缓式血液透析(CVVHD),持续徐缓式血液透析滤过(CVVHDF),持续缓慢超滤(SCUF)等,所有模式均适用于可低至≤300g体重的婴儿。
【评审指标2】▲2、管路和滤器可分离,可自由选择更换滤器,有DFPP(双重滤过血浆置换),PA(血浆吸附)等模式治疗所需的管路和滤器。
【评审指标3】▲3、气泡检测器类型:超声波透过型,检测灵敏度 0.01mL以上(血泵流速:100mL/min)。
【评审指标4】4、智能排水功能:预热时具备抽空积水杯冷凝水,治疗时每3 小时自动抽取积水杯内积水到大储水杯功能,避免因频繁倒水操作导致漏气,从而产生NO2泄露。
【评审指标5】5、一氧化氮治疗仪设备使用寿命:≥8年。
【评审指标6】6、一氧化氮治疗仪空气为气源,脉冲电离、即时获取,无需储气钢瓶和反应体。
【评审指标7】7、具有连续性血液透析(CVVHD)、连续性血液滤过(CVVHF) (具备一键切换前、后稀释)、连续性血液透析滤过(CVVHDF)(具备一键切换前、后稀释)、缓慢持续超滤(SCUF)治疗等模式。
【评审指标8】8、具有双重滤过血浆置换(DFPP)治疗模式,具有白细胞吸附(LCAP)治疗模式,具有血浆吸附(PA)治疗模式,具有单纯血浆置换(PE)治疗模式等。
【评审指标9】9、具有双重气泡检知器(灵敏度分别为≤0.1ml和≤0.01ml,血泵流量≥100mL/min),当出现气泡时,可发出声光报警,并切断血泵电源,阻断血液管道。
【评审指标10】10、分浆泵/滤过泵,流量控制范围:0.01~12L / hr,弃浆泵/透析液泵,流量控制范围:0.01~10L / hr;返浆泵/补液泵,流量控制范围:0.01~10L / hr。
【评审指标11】11、肝素泵,流量控制范围:0~15ml/hr(可选择20 ml、30 ml、50 ml等任意一种)
【评审指标12】12、具有补液和透析液2处液体用空传感器,当液体中断时,提示更换液体。
【评审指标13】13、具有血液检测器,进行管道内血液流动监护。
【评审指标14】14、具有漏血监控系统,有绿光溶血检测系统。
【评审指标15】15、双重加温器,温度设定范围35~40℃(10L/hr),可同时加热透析液和置换液;具有同时加温二级膜的入口和出口。
【评审指标16】18、入口压监测,压力测定范围:-500mmHg~+500mmHg。
【评审指标17】17、配套的一氧化氮治疗仪重量(含电池、传感器):≤7.5kg。
【评审指标18】18、一氧化氮治疗仪过滤器工作时间≥1000小时。
【评审指标19】19、一氧化氮治疗仪主机接口:具有同步流量传感器接口,等电位接口,交流电源接口,RJ45接口、USB接口等。
【评审指标20】20、一氧化氮治疗仪具备内置过滤器:保证输出NO的纯度。
【评审指标21】21、一氧化氮治疗仪具有气体浓度监测范围:一氧化氮气体浓度监测范围:0ppm~100ppm;二氧化氮气体浓度监测范围:0ppm~10ppm。
【评审指标22】22、一氧化氮治疗仪呼吸机连接:具有有创呼吸机、无创呼吸机、高频呼吸机显示屏上显示呼吸回路连接指南,避免连接错误。
【评审指标23】23、一氧化氮治疗仪浓度波形显示。
【评审指标24】24、血液泵,流量控制范围:成人模式1~400ml/min;小儿模式1~200ml/min。
【评审指标25】25、一氧化氮治疗仪积水杯可重复消毒使用。
【评审指标26】26、一氧化氮治疗仪具备输送和采样一体式NO管路,减少医护连接步骤,避免更多二氧化氮生成。配置重复消毒NO管路套装,非耗材。
【评审指标27】27、采用一体式管路及定子可动方式泵管。
【评审指标28】28、采用隔离式计量系统,不用中断治疗即可更换治疗液,而且使液体计量不受外力碰撞或冲击等影响,最大限的防止了中断治疗的可能性。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交货。 |
2 |
★ |
交货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横屿路966号,具体地址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 |
3 |
★ |
交货条件 |
验收合格后交付。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1)中标人负责将货物按调货计划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运送到现场。(2)采购人应逐件认真核对包装上印制的产品名称,包括生产企业、规格、有效期,并清点数量,确认中标人所提供货物与投标文件相符。(3)产品验收不合格视为该批产品验收不合格。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4)在采购人现场进行检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该条款为固定格式,以“8.其他”中规定的为准,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
7 |
★ |
履约保证金 |
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 说明:中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应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项目交货并验收合格,中标人完成合同约定的事项于履约期满后无其他未了事宜,由中标人提出退款申请,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退款申请后30天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以非现金形式提交。 |
8 |
★ |
其他 |
“6 .合同支付方式”补充说明(本商务条件条款“6.合同支付方式”表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采购人可选择以下两种支付方式中的一种,中标人应予以配合。 1、全部货物交付后采购人组织人员与中标人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采购人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货物验收合格文件及中标人出具的等额正式发票等材料以转帐方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2、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的3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额100%的银行担保函(有效期至少一年;保函的范围:担保中标人履行合同的全部行为;保证期限: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并支付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后,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中标人无法在采购合同签订后3日内提供约定的银行保函,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资格并解除合同,中标人按合同总金额的 20%承担违约责任和恶意、虚假中标的惩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