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
本项目属性为服务,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项目实施地点 |
采购预算 |
1 |
保安保洁服务 |
二年 |
肇庆市第三人民医院 |
¥6,186,797.38元 |
1、投标人报价费用包含:工人工资、岗位补贴、福利、节假日加班费、周末加班费、高温补贴费、社会保险费;工作所需的劳保用品、服装、办公用品(含院感防护用品);工具费、易耗品(生活垃圾袋、医疗垃圾袋、毛巾、地拖、地拖桶、尘推、胶手套、胶扫、街扫、消毒水、洁厕灵、全能清洁剂等清洁用品,需符合国家消毒产品有关要求)等;企业管理费、营业利润及应缴税费等。
2、投标人报价费用不需包含:环卫部门收取的费用;能源消耗费(水、电);个人卫生用品费(洗手液、手纸、厕纸);日常设备维护材料费;绿化租摆费;化粪池清理费;门前三包费;除“四害”费;按消防相关法规规定必须配置的消防器材、设施设备费;外墙清洗费用;石材、瓷砖晶面处理费,上述费用均按相关规定在发生时据实结算。
★3、投标人必须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中标后2个月内保安服务向当地公安机关备案的承诺。(投标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交承诺内容并加盖公章)。
二、项目概述
1、服务范围:
(1)保安服务:大门口人员及车辆疏导及安检管理;停车场管理;美沙酮门诊秩序维护;开放科室秩序维护;消防控制室的管理;协助约束病人;维护医院范围内的正常秩序。
(2)保洁服务:医院内除职工宿舍室内卫生外的所有公共场所,包括外围广场、及停车场的卫生清洁;门诊大楼(一至六楼)、2号住院楼(一至六楼及七楼会议室)、3号住院楼(一至三楼男女区、四楼康复科)、5号住院楼(一至七楼)、伙房楼(一至三楼楼梯及走廊、三楼办公室)、医技楼(一楼CT室、二至四行政办公室、五至六宿舍外环境卫生)、仓库楼(一至三楼供应室和药库、仓库走廊及楼梯)及宿舍区内楼梯等的地面、墙体、窗户、风扇、窗帘等的清洁;天面层、电梯等的卫生清洁,生活垃圾、医疗垃圾的运送、暂存管理及记录,医院或上级部门统一组织各项清洁活动。
2、服务内容:
(1)保洁服务:包括医院指定区域的室内外卫生清洁工作;生活垃圾的收集、暂存管理、运送及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交接和记录;医院统一组织的各项清洁活动。
(2)保安服务:医院指定区域的维护医院秩序、综治维稳防范、消防安全巡查、安全保卫巡查、区域内的人员安全、突发事件处理、协助约束病人;区域的设备设施安全、区域的保卫值班、区域的道路等安全保卫工作。
3、人员安排
本项目最低人员要求配备为70人,其中保安部29人(设1名保安队长、保安班长1人、保安员20人、监控室消防员7人),保洁部41人(保洁主管1人,保洁班长1人、保洁员39人)。下表均为最低要求,投标人可根据实际增加人员。
(1)保安岗位及人员设置
序号 |
岗位 |
人员配置 |
小计 |
||
早班 |
中班 |
晚班 |
|||
1 |
保安队长 |
1人 |
1人 |
||
2 |
保安班长 |
1人 |
1人 |
||
3 |
大门口岗 |
1人 |
1人 |
1人 |
3人 |
4 |
美沙酮岗 |
1人 |
1人 |
1人 |
3人 |
5 |
停车场岗(巡逻岗) |
1人 |
1人 |
1人 |
3人 |
6 |
5号楼门岗 |
1人 |
1人 |
1人 |
3人 |
7 |
男病区 |
5人 |
5人 |
||
8 |
消防监控 |
7人 |
7人 |
||
9 |
轮休人员 |
3人 |
3人 |
||
合计 |
29人 |
(2)保洁岗位及人员设置
序号 |
岗位 |
人员安排(人) |
|
1 |
主管 |
1 |
|
2 |
班长 |
1 |
|
3 |
1号楼办公楼 |
1 |
|
4 |
医技楼、CT室 |
1 |
|
5 |
门诊楼 |
1楼 |
2 |
6 |
2楼 |
1 |
|
7 |
3楼 |
1 |
|
8 |
4楼 |
1 |
|
9 |
5楼 |
1 |
|
10 |
6楼 |
1 |
|
11 |
2号楼 |
1楼大厅、MR、中西药房、七楼会议室 |
1 |
12 |
2楼 |
1 |
|
13 |
3楼 |
1 |
|
14 |
4楼 |
1 |
|
15 |
5楼 |
1 |
|
16 |
6楼 |
1 |
|
17 |
3号楼 |
1楼(心身三) |
1 |
18 |
2楼(心身三) |
1 |
|
19 |
3楼(心身三) |
1 |
|
20 |
4楼(康复科) |
1 |
|
21 |
5号楼 |
1楼、外围 |
2 |
22 |
2楼 |
3 |
|
23 |
3楼 |
||
24 |
4楼 |
3 |
|
25 |
5楼 |
||
26 |
6楼 |
3 |
|
27 |
7楼 |
||
28 |
全院外围 |
2 |
|
29 |
机动 |
1 |
|
30 |
顶岗 |
6 |
|
31 |
合计 |
41 |
4、新增人员费用规定
随着医院的发展,承包期内医院可能开放的床位会不断增加,服务工作所需的工作人员可能达到最高配置。若需增加工作人员,则按实际需要增加,每月费用按实际用工量结算。新增费用按如下规则进行限制:
(1)每增加一名保洁员/保安员/消防监控员,其费用按中标合同所确定的费用标准执行。
(2)临时增加的人员工作不满一个月的,费用按增加人员实际工作日进行计算。
★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按下表格式填写对应岗位工资,人员变动费用按此表增减,未填写或不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
序号 |
岗位 |
单价(元/人/月) |
1 |
保安员 |
¥ XXXX.XX 元 |
2 |
消防监控员 |
¥ XXXX.XX 元 |
3 |
保洁员 |
¥ XXXX.XX 元 |
★5、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合同期内,如发生“(1)肇庆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提升;(2)肇庆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标准提升”政策变动时,投标人应根据政策文件规定调整职工对应费用,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响应。本项目服务费用在合同期内根据政策要求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后作相应调整。
三、工作人员要求
(一)保安员工作要求
★1、保安人员必须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持有公安部门发放的有效的保安员证书(提供承诺)。
2、保安人员素质要求:保安人员必须无犯罪记录,精神面貌好、身体健康、活动灵活,年龄在55岁以下,投标人应优先安排退伍军人保安人员进场服务。
3、保安人员须积极配合医院在医院范围内劝阻病人及家属不得在非吸烟区内吸烟,积极配合医院的控烟检查、督导管理工作。
4、保安人员须主动积极向医院范围内的所有人员提供帮助,主动热情回应群众的咨询并提供帮助。
5、如发生突发、紧急、特殊的应急事件或有特殊任务时,需要临时增派保安人员的,须积极响应并服从保卫科和医院相关管理人员的调遣和指挥并参与应急或加班工作。对于额外增加的人员投入,中标人可以向医院提出适当增加人工费用,费用按《新增人员费用规定》执行。
6、中标人工作人员须服从甲方管理科室工作安排。
(二)消防控制室保安员工作要求
★1、消防控制室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提供承诺)。
2、监控员应按时上下班,当值时不准睡觉,不得擅离岗位。
3、监控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范围,集中精力严密观察,对异常可疑情况作好记录并录像。
4、监控员应根据他人提供的情况及从屏幕中观察到的可疑情况,进行定时、定位、定人及时录像,并做好记录。对电话报案及发现刑案、治安案件、火灾、事故等应迅速按照程序上报处理。
5、监控员在当班时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守工作纪律。监控室禁止无关人员入内,其他部门确因工作需要来监控室的,工作人员应作好登记。
6、监控员应爱护使用的设备,以延长机器的使用寿命,不得擅自拆装设备。
7、在当班时主动做好监控室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整洁。严禁在监控中心吸烟。
8、严格执行交接班规定。
9、监控室所监控范围及摄像监视头的开关时间均属保密,严禁外传,更不准向无关人员介绍监控情况。
10、严格遵守监控设备操作程序,禁止调整、改动、管控计算机系统。
(三)保洁员工作要求
1、保洁人员素质要求:保洁人员必须精神面貌好、身体健康、活动灵活,年龄在55岁以下。
2、入职前必须熟悉《医疗机构保洁人员工作手册》中的内容,并经所在科室及院感部考核通过后方可上岗。
3、建立和履行清洁员工作制度、职责,确保卫生质量达标。
4、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做到礼貌待人,文明服务。
5、按服务范围、内容、标准做好规定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确保干净、整洁,给医患人员一个洁净的医疗环境。
6、严格执行医院内部环境清洁、消毒流程、消毒隔离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7、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分开收集,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登记工作。
8、中标人工作人员须服从甲方管理科室工作安排。
四、岗位职责
1、保安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务院和广东省颁布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
(2)掌握管辖范围内消防设施的使用与管理,熟悉水电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控制、及时处理。
(3)负责医院的人员和物资进出管理,自觉保护医院内人身和财物安全。
(4)做好交接班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做好治安巡逻、消防巡逻,维护医院正常秩序,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5)熟悉医院所有消防设施位置,全天候24小时对医院各区域进行消防巡查(主要为医院范围内火灾的发现、报警、初起火灾的扑救、指挥人员逃生疏散、消防设施巡查等),做好消防巡查记录,保障消防设施完好,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6)全体保安人员均为义务消防员,必须对保安员进行岗前培训(消防技能培训和安保技能培训),特别是消防技能的培训,使保安人员具有一定的业务素质(投标人应优先派出具有消防培训证书人员)。
(7)医院发生火灾事故保安人员须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勇敢扑灭初起火灾,冷静组织现场人员疏散,并配合消防人员组织灭火,服从医院领导指挥。
(8)维护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工作人员、住院病人、就医者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护医院的设施和设备,预防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事件的发生。
(9)建立各项应急救援方案(如:火警、爆炸、投毒、非法集会、其它破坏、盗窃等综治维稳及消防应急方案),以书面的形式报医院备案,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得到快速、妥善处理。确保院内无火灾、治安、交通、刑事等事件发生。
(10)接到报警保安员须5分钟内到达现场,向保安队长报告情况,并向主管部门汇报。
(11)随时出员,提供紧急求助服务,积极配合做好医院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
(12)医院发生突发事件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得当,积极疏导尽快依法平息,需报警的第一时间报110,并报告医院,服从医院统一指挥。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及时报警,保护现场,协助公安调查,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医院内部与周边的违法犯罪活动,尤其要主动协助处理医闹及医托,配合与服从公安机关派驻医院警务室人员开展各项工作。
(13)保安人员应熟悉医院整体地理环境和监控范围,保障监控设施完好。
2、保洁员岗位职责
1、保洁人员素质要求:保洁人员必须精神面貌好、身体健康、活动灵活,主动服务。
2.入职前必须熟悉《医疗机构保洁人员工作手册》中的内容,并经所在科室及院感部考核通过后方可上岗。
(1)未穿工作服、佩戴工牌者,不得进入工作区。
(2)严格遵守病区管理制度和病区安全制度,要有高度的安全责任意识,对病区出入口要随开随关。
(3)每小时巡视1次,做好保洁。
(4)对待病人要爱护、关心、忍让,绝对不允许与病人发生口角,努力协助配合好医生、护士的工作,维护病区正常生活秩序,对病人的问话要随时答复,不清楚的问题让找医护人员,对发生的不良现象要及时制止并立即反映给医护人员。
(5)各种清洁工具、材料一律不准放在病房或公共区域,人走物离。
(6)对病人扔的垃圾应及时清扫,最大限度增加保洁频率。
(7)消毒剂、清洁剂要符合国家和医院要求,院方有权监督检查。
(8)发生突发事件时,保洁员有义务积极配合、参与院方的紧急救助工作。
(9)实施清洁与消毒时,应做好手卫生和个人防护。在临床服务工作中使用的工具车、扫把、地拖、抹布等工具摆放统一,按消毒隔离规范要求,以工具的颜色分区使用,工作服不允许晾挂在科室。
五、保洁服务工作要求及质量标准
(一)基本原则
1、创造清洁的医疗环境,杜绝任何污染。
(1)在医院内部,要求任何位置必须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
(2)亲切的服务,文明礼貌用语,给人以温馨的感觉。
(3)垃圾及时清理,避免空气的污染。
2、保持建材常新
(1)使用适当的洗剂,保持建材外观干净、常新,不受损坏。
(2)使用无污染洗剂,保持环境的清新。
(3)采用保护措施,避免建材使用中的最小磨损。
3、安全作业的确立
(1)实施安全操作教育。
(2)保洁作业中采用安全保护,提高保洁人员自我防护意识,杜绝因操作不当造成自己及他人的伤害。
(3)对建材进行安全保护,防止对建材造成意外损伤。
(4)清洗工作中必须使用作业指示板、警示牌、防护栏、安全帽。
4、提高效率
(1)大面积作业区域采用人员和机器的相互配合。
(2)建材采用稳定高效的专用设备进行保养。
(3)选用设计科学、合理使用方便、快捷的作业器材高效率的完成各项作业。
5、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创造一流的医疗环境
(1)使用高效作业设备,确保环境干净、整洁。
(2)选用高素质作业人员,注重人员形象教育。
(3)严格要求着装整齐,服务语言标准化。
6、人员的选择、培训、教育
(1)选择工作勤劳、有一定文化素养的员工。
(2)注重职业技能培训和服务规范化教育。
(3)定期进行新技术培训。
7、器材及洗剂选定
(1)针对石材选用专用养护技术设备。
(2)不锈钢表面使用柔软清洁巾及优质清洁剂进行无损伤清洁。
8、公共场所设施清洁
(1)公共卫生间设施每天进行清洁2次,消毒2次,其余时间定时做好保洁;非公共卫生间设施每日进行清洁2次,消毒2次。
(2)垃圾桶、箱每天进行清洗、消毒一次,避免空气污染。
(3)垃圾桶内桶须放置匹配的垃圾袋,避免收运垃圾时污染环境。
9、保护作业法
(1)保护建材的作业:不同的建材采用不同的方法和清洁剂。
(2)使用符合国家环保的保护剂全面保护建材外观。
10、清洁的实施
(1)管理人员了解当天清洁的完成情况。
(2)定期进行专业的技术培训。
(3)紧急事件的应急增援。
(4)严格控制外部垃圾、尘沙对内部建材的破坏。
(二)公共区域清洁工作要求及质量标准
1、基本要求:
(1)医院建筑物外部的公共地面每天全面清扫不少于2次,其余时间作巡回保洁。
(2)公共区域地面以上的门、窗、墙、消防栓、公告栏、栏杆、各类标识物等配套设施定期清洁保持干净,每月集中全面清洁不少于1次。公用椅、櫈、台每天清抹不少于2次,灯具、风扇清抹每周不小于1次。
(3)公共地域的垃圾箱(桶)每天清理不少于2次,每天清洗垃圾桶1次,保持垃圾桶外观清洁。
(4)地面有血、污液的,即时清洗和消毒。
(5)公共区域卫生间每天全面清洁、清理、消毒不少于2次,其余时间进行巡回保洁;非公共卫生间每天全面清洁、清理、消毒不少于2次。
2、质量标准:
(1)地面保持干净、整洁,雨天时保持干爽。
(2)地面杂物及时打扫清理。
(3)地面有血、污液时及时清洗并按消毒规范进行消毒处理。
(4)垃圾箱内垃圾及时清倒,周围无异味,垃圾箱外观清洁无污垢。
(5)明渠保持畅通,无淤泥。
(6)地面及附设物无明显青苔、杂草或树叶等。
(7)各类标识、墙壁有不当广告、张贴物时要24小时内清理并不留明显污痕。
(8)清扫、清洗地面及公共附设物时不过分扬尘、无过分噪声。
(三)建筑物内部物体清洁要求及质量标准
1、基本要求:
(1)地面、走廊、楼梯、电梯、墙壁清洁、每天不少于2次,其余时间巡回保洁。
(2)天花、灯具、风扇每月集中清洁不少于1次。
(3)各类门、窗、玻璃、标识每周集中清洁不少于1次。
(4)各类台、椅、櫈每天清抹不少于2次。
(5)洗手盆清理每天不少于2次。
(6)各类物品按规范进行消毒。
2、质量标准:
(1)地面保持干净,垃圾、水迹停留时间短,无明显垃圾、污垢、青苔。
(2)墙壁:4米以下手摸无明显灰尘,无明显污迹、青苔,不当张贴及时清理。
(3)大厅及走廊:地面保持干净,垃圾、水迹停留时间短,无明显垃圾、污垢,青苔、杂物及时清理。
(4)楼梯、电梯:保持干净,光亮、垃圾、水迹停留时间短,无明显垃圾、污垢、青苔。
(5)栏杆:保持干净,光亮,无水迹。
(6)天花:眼望无蛛网、无尘迹。
(7)天台:保持干净,垃圾、水迹(雨天除外)停留时间短、无明显垃圾、污垢,青苔,杂物及时清理,楼顶无杂物。
(8)门窗:保持干净,光亮,手摸无明显尘迹。
(9)台、椅、柜:保持洁净,台、柜暗面无明显垃圾及灰尘,按规范消毒。
(10)空调、风扇等设施表面手摸无明显尘迹。
(11)垃圾桶:满即清倒,表面干净无明显污渍,按规范消毒。
(12)洗手盆、污物池:无明显污垢、不堵塞,按规范消毒。
(13)灯具:眼望无明显尘迹。
(14)标识:保持干净,无不当张贴物。
(15)明渠:保持畅通,沙盖及渠口的烟头、杂物及时清理。
(16)各类物体按规范进行消毒。
(17)作业区与生活区清洁用具要严格区分,做好标识。
(四)非临床科室用房清洁要求及质量标准
1、各类行政、办公、仓库、休息室、会议室、接待室、资料室等非临床用房的清洁质量,在达到上述(建筑物内部物体清洁要求及质量标准)标准的基础上,必须要达到下列要求:
(1)每天清洁不少于2次,每天例行的清洁时间及周、月集中清洁时间为商定时间,清洁时间的执行以不影响医院公务为原则。
(2)除室外及垃圾箱内的垃圾外,室内文书、信函、纸条等物件(物体)在清理前须征得室内人员同意后进行。
(3)非临床区域的卫生间每天全面清洁、清理、消毒不少于2次,其余时间进行巡回保洁。
(4)会议室每周用吸尘机全面吸尘1次。
(5)清洁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按规范保持良好礼仪、礼貌。
(6)清洁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必须遵守医院的保密制度。
(五)临床科室用房清洁要求及质量标准
门诊、各住院病区、手术室等临床科室,以及检验、病理、放射、CT、MR、B超、药房、挂号收费处等各类临床辅助科室的清洁质量,在达到上述(建筑物内部物体清洁要求及质量标准标准)的基础上,必须要达到下列要求:
1、大厅、护士站、走廊清洁标准:
(1)地面:表面洁净、无尘土、污染、烟头、纸屑、油迹及垃圾。
(2)电梯门:无尘土、光亮洁净,无印迹。
(3)按键面板:无尘土、无印迹。
(4)照明灯具:无厚积尘土。
(5)各房门、通道门:无尘土、污迹。
(6)客梯厅顶部:无厚积尘土。
(7)不锈钢面:无脏、污点。
(8)装饰物:盆、座表面干净无尘土;装饰物(如塑料花卉、油画)等表面无尘土。
2、公共及病房卫生间清洁标准:
(1)卫生间:无异味。
(2)地面:无尘土、碎纸、垃圾烟头、无积水、无尿迹、污迹。
(3)洗手池:瓷壁无污垢,无痰迹及头发等不洁物。
(4)水龙头:无印迹、污垢、光亮、洁净。
(5)洗手池台面:无水迹、无尘土、无污物。
(6)镜面:无水点、水迹、尘土、污迹。
(7)小便池:无尿硷水锈痕迹(黄迹)、无污物、喷水嘴应洁净。
(8)大便器:内外洁净、无大便痕迹、无污垢黄迹。
(9)手纸架:无手印、光亮、洁净。
(10)纸篓:污物量不超过桶体2/3,内外表干净。
(11)墙面:无尘土,污迹。
(12)顶板:无尘土、污迹。
(13)隔板:无尘土,污迹。
3、楼梯清洁标准:
(1)地面:无尘土,痰迹、碎纸、烟头及垃圾杂物。
(2)墙面:无污迹。
(3)货梯门:无尘土、污迹。
(4)消防设备:表面无尘土。
(5)楼梯:地面无尘土、烟头、痰迹及垃圾杂物,扶手无尘土。
4、病房清洁标准:
(1)地面:洁净、光亮、无尘土、痰迹、碎纸、烟头及垃圾杂物。
(2)墙面:无手印、污迹。
(3)窗户:明亮、无积灰。
(4)天花板:无蜘蛛网、无积灰。
(5)床、床头柜、床架:无尘土、无积灰。
(6)灯具:无厚积尘土。
5、医生办公室清洁标准:
(1)桌面、窗台:无尘土。
(2)地面:无污渍,地毯上无碎屑、无渣、云石地面(砖在面)清抹干净。
(3)所有垃圾桶、碎纸机保持外表干净。
(六)垃圾的分类、收集及记录要求及质量标准
1、基本要求:
(1)将医院垃圾按医疗、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存放(暂存),每天巡回进行。按医院《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进行医院垃圾的收集、运送、暂存、交接管理。
(2)医院内部垃圾存放区域每天清洗、消毒2次,每周全面清洗消毒1次。
(3)每天对垃圾的收集情况进行及时登记,以备检查。
(4)进行垃圾收集时按规范做好个人防护。
2、质量标准:
(1)垃圾分类准确,无错误分类。
(2)垃圾包装完整,不漏、不穿。
(3)运送垃圾过程中,不漏不丢、不碰撞他人。
(4)不得擅自拿取、窃用、倒卖垃圾。
(5)记录及时、完整、不遗漏、不出错,资料保存完好。
(6)中标人员工因违反医疗垃圾管理规定,拿取、窃用、盗卖医疗废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
3、医疗废物收集、分类按《医疗废物处理条例》
垃圾种类 |
明细分类 |
定义 |
盛装胶袋颜色 |
备注 |
生活垃圾 |
/ |
生活中产生的垃圾 |
黑色 |
|
医疗废物 |
感染性物料 |
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
黄色 |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或容器内。 2、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3、各类医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4、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5、放入包装或容器内医疗废物不得取出。 |
病理性废物 |
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疗实验动物尸体等 |
|||
损伤性废物 |
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
|||
药物性废物 |
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
六、质量监控办法
(一)建立二级质量自查制度
1.乙方自检,队长、主管人员每工作日必须逐层、逐个岗位进行巡检,并设有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时间等栏目的巡检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2.乙方巡检记录、落实情况必须每月向甲方通报,由甲方签证确认。
(二)建立服务质量考核制度
甲方每月对乙方服务质量按考核办法(具体见保安、保洁服务质量考评表)进行考核,各项服务质量考核经统计平均分数达85分或以上的,全额支付当月服务费,当低于85分,则每少一分,扣减当月服务总费用20元。
如合同期内累计2个月考核不合格(小于60分),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保安服务质量考核方法
保安服务质量检查标准及评分扣罚表
序号 |
考核内容 |
扣分细则 |
扣(加)分原因 |
扣分为(-)加分为(+) |
|
1 |
保安员礼貌执勤,文明服务 |
每收到礼貌执勤方面的有效投诉扣一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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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制定各岗位职责和考核制度,并每日有巡检 |
未落实有关责任和考核制度每发现一次扣一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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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保安员上班仪容整洁、精神饱满 |
每发现保安员仪容不整洁,每发现一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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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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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保安岗位纪律 |
1、上班期间不遵守保安纪律(如睡觉、玩手机、窜岗、打牌、抽烟等),发现一次扣0.5分 2、执勤时擅自脱岗、离岗,发现一次扣1分 3、上班迟到、早退,发现一次扣0.5分,30分钟以上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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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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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考勤管理 |
发现作弊或瞒报,每违反一人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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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保安人员持证上岗 |
未持证上岗每人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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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接到报警3分钟内赶到现场并报告 |
每违反一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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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定期与院方进行沟通,发现问题无法处理时及时上报 |
发现瞒报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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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及保卫部相关规定 |
每违反一次扣1分,最高可全部扣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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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遇到紧急情况或协助约束病人需保安支援时,100%满足要求 |
视实际情况,按岗位需求,少到一个岗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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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门岗要及时发现、劝阻病患者穿病服外出的现象 |
因工作失误导致病人外走,每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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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隐患,不因失职而出现安全事故 |
因工作失职导致出现安全事故,每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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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保安符合人员岗位要求 |
年龄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发现违反每个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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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保安人员违法犯罪监守自盗或打架斗殴 |
每发现一次扣10-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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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院感督导检查达标 |
对照院感部督导检查表对保安的要求,每违反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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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收到表扬或表彰 |
收到患者表扬信每次加0.5分;收到临床科室表扬信每次加1分;收到当地政府表扬每次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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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得分(总分为100分,加分项总分20分,不达标为60分,合格分80分)由医院保卫部负责每月评定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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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扣分方法:每月定期检查评分1次,完全不达标者扣完该项分为止。总分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不扣减当月服务费。当低于85分,则每少一分,扣减当月服务总费用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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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科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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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年 月 日 |
2.保洁服务质量考核方法
(1)后勤部对清洁服务质量的监管
后勤部定期对各区域清洁卫生状况进行巡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乙方进行整改,整改完毕乙方须将整改情况向后勤部汇报,后勤部根据情况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理。乙方自行组织的每天巡检记录、落实情况必须每月向后勤部通报,由后勤部签证确认。
(2)全院各科室对清洁服务质量的监管
用人科室负责员工业务培训指导、工作服务、质量监管,科室发现物业公司员工有违规行为或主管监督不力的地方,如虚报考勤、弄虚作假,可直接向后勤部反映,后勤部跟进处理;每月配合做好满意度调查,作为评价物业公司清洁服务质量的依据,满意度调查与服务费挂勾。
(3)乙方内部对清洁服务质量的监管
乙方须每天对员工进行考勤检查,院方随机抽查,保证各岗位人员到位;乙方须定期对员工进行集中培训,培训要有计划,有教材,有实际培训内容;
乙方须制定清洁执行规范,有违反者按规定处理,并报院方备案;对于有效投诉扣罚服务费的,乙方应对当事员工进行适当处罚并通报后勤部。
(4)每月进行清洁服务质量考评
保洁服务质量检查标准及评分扣罚表
序号 |
质量要求 |
分值 |
(加/扣分)内容 |
得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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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保持地面、楼梯及扶手清洁光亮,无污渍、无死角、无堆放垃圾、参与控烟工作,做到礼貌劝烟,发现烟头即时清理。做到每天一拖二扫(每天湿式拖地,如被血液、分泌物、排泄物污染应及时进行清洁与消毒,清洁后地拖清洁干净晾干。)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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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床头柜、床旁椅每天湿式擦拭1-2次,遇明显污染时先清洁再消毒,每床一巾。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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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纸箩、污物桶每日清倒二次,洗刷干净、无臭味;必要时,随时清倒;掌握医疗垃圾分类(生活垃圾用黑色胶袋,医疗垃圾用黄色胶袋,放射性物品用红色胶袋,治疗室、办公室、病房,并分类贴上标签。)正确收集垃圾预防针刺伤。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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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厕所每日冲洗二次,冲凉房、洗手池每日刷洗一次,清洁无污垢,无臭味。(包括治疗室、办公室、诊室)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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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室外环境每天早上清扫,每周清洁水渠一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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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输液架、治疗车、输氧带、送水车、盐水柜、诊室等每周清洁一次。治疗室药柜每周二次。治疗车(车面除外)至少每周清洁一次,保持无锈迹,治疗车轮每月上油一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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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门窗、墙壁、瓷砖、风扇、电灯、电制板无尘、无污迹,天花板无蜘蛛网。定时清洗纱窗、隔帘。每年将科室棉被暴晒一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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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出院及病人(含死亡病人)用过的床、柜、椅等一切用具(面盆、床单、便器、痰盂)当天完成终末消毒,擦拭床及墙壁包括床头下架、床垫下等。随时清理床下无用的便器,病人不慎留下的物品,不能丢弃,交给护士通知病人取回。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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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掌握污物桶、便盆消毒液配制方法、浓度、浸泡时间,按要求每日更换一次消毒液;办公室、治疗室、病房、污物室分别使用地拖并有标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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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有多重耐药菌病人时按照多重耐药菌病人的隔离措施,有专用地拖、抹布并做好标识,床边放置专用医疗垃圾桶(黄色双重垃圾袋)每日清倒≧2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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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办公室、治疗室、诊室保持清洁,台椅每天抹一次。协助科室清点出院病人水壶等物品,无差错。病房空调过虑网每月清洁一次。二类环境的空调及消毒机滤网每周清洁一次。紫外线灯每周用75%酒精擦拭一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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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按时开关开水水器,注意观察水温,注意保护热水瓶,发现不保温要及时报告护长,损坏赔偿;保证早上、中午帮助病人各打开水一次,送开水到床前。(隔夜及凉的开水不能给病人,并多准备几壶放开水房备新入院病人用,发现不保温、漏水的水壶不能给病人使用。)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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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要求仪表端庄、规范、做好本职工作,保证门锁安全对病人服务态度好。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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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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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扣分方法:每月定期检查评分1次,完全不达标者扣完该项分为止。总分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不扣减当月服务费。当低于85分,则每少一分,扣减当月服务总费用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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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护长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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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年 月 日 |
3、合同的终止根据合同内容规定执行,中标人若在合同期内出现重大管理失误、严重违约或用户投诉多,采购人将书面责令中标人限期整改,当次投诉事项若进行三次以上整改,还未得到有效解决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采购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服务承包期间,采购方根据中标人合同期内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的每月考核评分,每月考核的平均分在85分以上,未达到85分的,中标人应予以整改并提高服务质量,采购方有权对当月服务费进行适当扣减(详见《保洁服务质量检查标准及评分扣罚表》《保安服务质量检查标准及评分扣罚表》)。
2、合同的终止根据合同内容规定执行,中标人若在合同期内出现重大管理失误、严重违约或用户投诉多,采购方将书面责令乙方限期整改,三次以上未能有效整改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3、采购方有义务按时足额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4、采购方需协助中标人正常开展本项目工作及处理服务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中标人的权利和义务
1、中标人负责对其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率达100%,每个月要进行一次讲座,内容包括职业防护、安全生产教育、服务礼仪教育等。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才可以安排上岗工作。
2、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需在合同生效当日起按双方约定将所有与项目相关的设备工具、物料、人员安排到位,并落实实施方案,进行正常的服务工作。
3、中标人在承包期满时,要积极配合与下一任承包人的交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交接,影响医院正常工作。若后续承包人由于特殊原因未能提供服务的,中标人须继续配合医院做好服务工作,直到与新承包人顺利交接完成为止,但最长期限不超过60天。
4、中标人必须为其员工提供适当的工资、福利待遇,由此引起的劳资纠纷与采购方无关。
5、中标人在医院服务的所有员工,每月工作26天,每天工作8小时。若中标人因延长其员工的工作时间而引起的劳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6、中标人负责办理员工的劳动用工手续及工伤意外伤害事故保险等事宜。
7、中标人员工在医院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医院的规章制度,切实履行相关的工作制度和职责。
8、中标人及其员工在工作中发现各种问题和安全隐患,必须向采购方报告。
9、中标人应全面负责处理其服务范围内因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种冲突、纠纷,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经济及法律等责任。
10、中标人员工不准带走医院的物品,例如医疗废物等。
11、中标人雇佣的员工若偷盗医院、患者财物的,甲方有权单独或会同乙方一起处理,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赔礼道歉、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乙方应积极协助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12、中标人要积极配合甲方做好上级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后勤服务工作的正常和突击检查。属于中标人服务范围内的项目如检查不合格,中标人必须按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采购方有权追究中标人相关责任并按服务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13、中标人应具备应急能力,预估医院内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做好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如发生突发、紧急、特殊的应急事件或有特殊任务时,需要临时增派人员的,中标人须积极响应并服从医院相关管理人员的调遣和指挥并参与应急或加班工作。
14、中标人履行服务期间对知悉的甲方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中标人的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而终止,若有违反,采购方将会利用法律手段并保留追究相关人员或单位的法律责任。
八、付款方式
中标人每月10日前(节假日顺延)向采购方提交上月的服务费用清单(需详细列明上月的实际岗位数,费用计算方法为岗位数乘以合同规定的岗位服务费)及相关资料(含每月员工考勤表、岗位考核情况、每月服务工作总结等),由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确认后,采购方凭发票2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费用,特殊情况除外。
采购包1(肇庆市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2026年度保安保洁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进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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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提供的地点 |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二路1号肇庆市第三人民医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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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第1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100%,按用户需求中“六、质量监控办法”考核结果和“八、付款方式”进行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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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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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要求 |
1期:按用户需求中“六、质量监控办法”进行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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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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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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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物业管理服务 |
肇庆市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2026年度保安保洁服务项目 |
项 |
1.00 |
6,186,797.38 |
6,186,797.38 |
物业管理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肇庆市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2026年度保安保洁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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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详见用户需求要求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肇庆市第三人民医院(肇庆市心理卫生中心、肇庆市精神卫生中心),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
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
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
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
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
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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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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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采购包情况 |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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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开标方式 |
远程电子开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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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评标方式 |
远程电子评标(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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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评标办法 |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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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报价形式 |
采购包1: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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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报价要求 |
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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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现场踏勘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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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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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投标保证金 |
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 开户单位: 无 开户账号: 无 开户银行: 无 支票提交方式: 无 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无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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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投标文件要求 |
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 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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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 |
采购包1:3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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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采购包1:1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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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有效供应商家数 |
采购包1:3家 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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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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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 |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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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代理服务费 |
不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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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
不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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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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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开标解密时长 |
30分钟 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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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采购包1: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 |
三、说明
1.总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进口产品
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投标的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5.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3 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
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
6.1 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2 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8.纪律与保密事项
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
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
10. 现场踏勘(如有)
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五、投标要求
1.投标登记
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投标文件的制作
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
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
(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2.3 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投标文件的提交
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的信息为准。
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
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
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投标有效期
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
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
8.样品(演示)
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开标、评标和定标
1.开标
1.1 开标程序
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
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
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1.2开标异议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3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
(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
2.评审(详见第四章)
3.定标
3.1中标公告: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终止公告:
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
质疑联系人:孔先生
电话:0758-2109923
传真:/
邮箱:zcb2109923@163.com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
邮编:526040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肇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地 址: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四路8号肇庆市财政局412室
电 话:0758-2232802
邮 编:526060
传 真:0758-2231088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1.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
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2.合同的履行
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第四章 评标
一、评标要求
1.评标方法
采购包1(肇庆市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2026年度保安保洁服务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评标原则
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
3.评标委员会
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对外发布。
(2)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
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投标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6.定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7.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
(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肇庆市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2026年度保安保洁服务项目):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采购包1(肇庆市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2026年度保安保洁服务项目):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供应商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针对该项作出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可参照《附件1.资格条件承诺函》);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针对该项作出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可参照《附件1.资格条件承诺函》);2、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针对该项作出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可参照《附件1.资格条件承诺函》);2、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针对该项作出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可参照《附件1.资格条件承诺函》);2、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备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6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
8 |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提供服务供应商是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按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1(肇庆市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2026年度保安保洁服务项目):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报价是固定且唯一,未超预算 |
投标(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 |
2 |
合理证明低报价 |
投标(报价)人没有出现明显低价的情况。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报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报价供应商能做出合理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3 |
提交完整投标(响应)文件 |
提交有效的投标(响应)函。投标(响应)文件基本完整且编排有序,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 |
4 |
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授权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备注:如投标(报价)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则无需提交授权书。 |
5 |
投标(响应)有效期 |
投标(响应)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至少90天。 |
6 |
“★”条款 |
投标(响应)文件满足“★”条款要求。 |
7 |
附件条件 |
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8 |
未发现违反法规行为 |
未发现违反政府采购其他法规的行为。 |
2.投标文件澄清
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详细评审
采购包1(肇庆市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2026年度保安保洁服务项目):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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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16.0分 技术部分69.0分 报价得分1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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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
管理方案 (10.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4.0;7.0;10.0;) |
针对本项目的服务需求列出管理(包括但不仅限于环境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管理、设施设备管理、消防管理、用水用电管理、人员进出管理)上的重点、难点及相应的方案措施进行评审: 1、方案分析透彻、针对性强、有创新性且提供的方案合理,可操作性高,完全满足并优于项目需求的,得10分; 2、方案分析清晰、有针对性、方案合理、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7分; 3、方案分析较清晰、针对性一般、方案较合理、不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 4、方案分析不清晰、没有针对性、方案较合理、不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 5、无提供方案或方案完全不合理的,得0分。 |
总体服务方案 (10.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4.0;7.0;10.0;) |
针对本项目的服务需求列出对应的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值班安保服务、环境清洁保洁服务)方案进行评审: 1、方案分析透彻、针对性强、有创新性且提供的方案合理,可操作性高,完全满足并优于项目需求的,得10分; 2、方案分析清晰、有针对性、方案合理、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7分; 3、方案分析较清晰、针对性一般、方案较合理、不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 4、方案分析不清晰、没有针对性、方案较合理、不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 5、无提供方案或方案完全不合理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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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人员架构、运作流程 (10.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4.0;7.0;10.0;) |
针对本项目的服务需求,制定的服务人员架构,包括但不仅限于综合管理、值班门卫、巡逻安保、环境清洁、卫生间清洁等的人员架构设置,及人员配合运作流程方案,对以上内容进行评审: 1、人员架构设置及运作流程方案清晰、科学、合理、创新性强、针对性强、可操作性高,完全满足并优于项目需求,得10分; 2、人员架构设置及运作流程方案合理、创新性较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较高,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7分; 3、人员架构设置及运作流程方案较合理、创新性一般、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大部分满足项目需求,得4分; 4、人员架构设置及运作流程方案较合理、无创新性、无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部分满足项目需求,得1分; 5、无提供架构设置及方案或设置及方案完全不合理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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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人员的培训计划 (10.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4.0;7.0;10.0;) |
针对本项目的服务需求,制定服务人员的培训计划(包括但不仅限于综合管理、值班门卫、巡逻安保、环境清洁、卫生间清洁岗位),对以上内容进行评审: 1、培训计划完整详细,科学合理,时间安排妥当,亮点多,可行性强,完全适用并优于本项目需求的,得10分; 2、培训计划完整合理,时间安排妥当,亮点较多,可行性较强,完全适用本项目需求的,得7分; 3、培训计划基本完整,合理,时间安排较妥,有亮点,基本可行,大部分适合本项目需求的,得4分; 4、培训计划不完整,较合理,时间安排不充分,无亮点,不可行,计划方案不能完全适用本项目需求的,得1分; 5、无提供计划或计划完全不合理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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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10.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4.0;7.0;10.0;) |
针对本项目的服务需求,制定设置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仅限于管理人员服从调整制度、安保值班轮班制度、保洁清洁时效制度、人员应急调配制度)制定情况进行评审: 1、规章制度完整详细,科学合理,亮点多,可行性强,完全适用并优于本项目需求的,得10分; 2、规章制度完整合理,亮点较多,可行性较强,完全适用本项目需求的,得7分; 3、规章制度基本完整,合理,有亮点,基本可行,大部分适合本项目需求的,得4分; 4、规章制度不完整,较合理,无亮点,不可行,计划方案不能完全适用本项目需求的,得1分; 5、无提供规章制度或规章制度完全不合理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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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服务预案 (10.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4.0;7.0;10.0;) |
针对本项目的服务需求,投标人对提供服务工作过程中的临时性、突击性工作任务(如自然灾害事件、突发性停水停电、人身安全事故、医闹事件、公共卫生及防控传染病事件等)的应急预案及措施进行评审: 1、应急方案合理透彻、清晰可行且具有创新性,处理方案有效、考虑情况全面,联络信息清晰准确,人员响应快速,处理措施完善合理,得10分; 2、应急方案合理,处理方案可行、考虑情况全面,联络信息清晰准确,人员响应快速,处理措施合理,得7分; 3、应急方案较合理,处理方案一般、考虑情况较全面,联络信息不够清晰准确,人员响应不够快速,处理措施较好、较合理,得4分; 4、应急方案不合理,处理方案不完善、考虑情况一般,联络信息缺失模糊,人员响应速度慢,处理措施一般、不合理,得1分; 5、无提供方案或方案完全不合理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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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垃圾分类服务方案 (9.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6.0;9.0;)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废物垃圾分类(包括但不限于废物分类,垃圾分类政策推广宣传,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垃圾分类措施人员考核等)服务方案进行评审: 1、方案合理,科学性强,内容详细,符合本项目物业特性的垃圾分类服务要求,完全满足且优于项目需求的,得9分。 2、方案较合理,科学性较强,内容较详细,符合本项目物业特性的垃圾分类服务要求,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6分。 3、方案不合理,科学性不强,内容简单,不完全符合本项目物业特性的垃圾分类服务要求,不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 4、方案差,科学性差,缺乏内容,不符合本项目物业特性的垃圾分类服务要求,不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 5、提供的方案完全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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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
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 (12.0分),(等次分值选择:0.0;2.0;4.0;6.0;8.0;10.0;12.0;) |
投标人每提供一项以下认证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12分: 1、质量管理体系; 2、环境管理体系;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4、物业服务管理体系; 5、应急预案管理能力评价体系; 6、生活垃圾分类服务能力认证。 (提供有效期内证书扫描件并须同时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www.cnca.cn)对体系证书的信息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已失效或撤销的不得分。) |
项目业绩 (4.0分),(等次分值选择:0.0;2.0;4.0;) |
投标人2022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项目业绩中含保安和保洁(清洁)工作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4分。注:同一单位签订的合同不重复计分,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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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15.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4.汇总、排序
采购包1: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中标价的确定
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
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
(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