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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生物谷产业园区(2025~2027年度)运营维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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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501220001597082 文档页数:36页 所需下载券:10
南沙生物谷产业园区(2025~2027年度)运营维护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说明: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投标无效。

二、主要的服务工作内容及工作成果

南沙生物谷产业园区(园区面积7.13km²)运营维护项目范围:

一是综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巡查、公共秩序维护、与属地镇街联防联控、公共停车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储备地块管控、专项整治、应急服务等;

二是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道路与桥梁维护养护、市政排水设施维护、市政照明设施维护、绿化养护、日常环卫保洁、应急防汛等;

三是特定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节假日国旗悬挂及时花布置、国有储备土地围蔽(含标志牌)、标识标牌等;

四是展示接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提供展示接待服务及活动场地的支持。

五是增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置便民服务驿站及公交接驳站等便民服务、闲置地块盘活使用,完善园区配套、打造特色IP活动、开发建设运营园区智慧运营平台及小程序、智慧运营管理中心、重大活动接待等。

三、服务要求:

参照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结合自身管理服务水平,各服务项目要达到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1.绿化及时完好率95%以上(绿化完好面积/园区绿化面积≥95%);

2.清洁、保洁率98%以上(洁净面积/全部保洁面积(道路+绿化+其他)≥98%);

3.雨水井、污水井完好;

4.排水管、明暗沟完好;

5.道路等配套设施完好;

6.责任治安事故:0;

7.责任消防事故:0;

8.采购人投诉处理率100%,采购人投诉处理满意率95%以上;

9.采购人每月对投标人的服务工作情况考核评分在85分以上。

(一)综合管理

根据生物谷园区红线范围整体区域发展现状及规划情况,实现综合城市管理服务全覆盖,保证专业服务团队对生物谷区域服务到位。实行网格管理模式,充分发挥一体化优势,以更加精细和动态的方式服务城市生产和生活,按照一岗多责,一专多能的原则,具体如下。

1.以网格化分配巡逻区域,把重点区域、要害区域、案件隐患较多区域纳入巡逻路线上,设置巡逻签到点、加强巡逻、消除安全隐患。

2.深入研究分析生物谷治安防范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加以整改,切实加强生物谷治安防范工作。

3.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体系,解决道路交通灯、监控系统投入使用,适当控制车辆。重点道路及景观区域投入视屏监控,确保24实时监管。积极探索和构建科学完善的智能治安防控体系。

4.投标人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开发、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园区红线范围内施工单位的门前三包管理工作,与园区企业签订门前三包协议,明确责任主体,建立交流工作群,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5.投标人要与生物谷园区企业开展经常性的配合性检查,并与派出所配合,搞好周边的治安秩序整治,建立长效监控机制。

6.投标人对现场检查出的整改问题,通过工作交流群,明确整改单位,后期跟踪整改情况,对不配合整改单位,必要时上报产业园管理局。

7.投标人与当地综合执法队、城管办、派出所、安全办等相关执能部门密切配合,并建立联动机制,提供联系电话和对接专员。

8.投标人成立应急分队,及时处理各项突发事件。

9.投标人需配置约200㎡办公场地(含采购人所需的不少于30平方米)供现场管理团队办公、智慧运营指挥调度使用。

10.投标人负责对储备地块日常管理工作,防止储备地块被他人侵占及用作,被附近居民复耕复种;储备用地被占用的清理及管理工作。

(二)基础设施维护管养

基础设施维护管养,即负责该片区红线范围内竣工移交市政道路的保洁、绿化、市政管养等,以及应急防汛、临时公共洗手间管理。养护周期是对应现有建成道路及将建成投入使用道路,综合考虑正式竣工验收时间或预计竣工验收时间以及存在的质保期进行计量。具体如下。

1.日常保洁

包括道路清扫保洁、机械清扫、机械洒水降尘作业、人行道冲洗、绿化带保洁、大件垃圾清理,堤岸景观及相应附属设施、绿地园建设施的清扫、冲洗等保洁作业。道路保洁严格按照《南沙区环卫作业管理规范(试行)》三级保洁标准相关规定执行,切实保障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精细化、高效化。道路环境卫生质量要达到“五无五净”,即: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泥、无积水、无污迹,路面干净、绿地和树圈干净、边角侧石干净、井沟井盖干净、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干净。

2.市政维护

(1)路面养护:对病害处采用封面、罩面、翻修,补强及加宽等不同的方法进行处治;在日常的养护中要求做到保持路面平整,路拱适应,线条顺直,路容整洁,排水良好;发现路面初期病害必须及早处治;严禁各类履带车在未采取保护路面措施时在路面上直接行驶。参照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5110—2023)、《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5210-2018)以及《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16)实施对各类的病害及处治方法,如有最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

(2)路肩养护:横坡适度(横坡度比路面拱度大1%~2%),边缘顺直;表面平整清洁、无杂物;保持无车辙、坑槽、隆起、沉陷及缺口;边坡要求做到稳定,平顺无冲沟,尺寸合乎规定;维护、修理各种构造物及管理保护好道路两旁用地;观察、预防、处理滑坡、翻浆、泥石流,崩塌、塌方及其他路基病害,及时检查各种路基险情并填报水毁报告,对翻浆等损坏路段应及时治理尽快恢复,尽量缩短阻车时间;有计划地局部加宽,加高路基,改善急弯、陡坡和视距,逐步提高其技术标准。

(3)桥梁维护:维修桥面铺装层,结构缺损修补,装饰涂料层修补,伸缩缝清理、维修及更换,栏杆、防撞墙维修,标线维修恢复,保养支座,进水口、排水管清疏,井环盖更换维修等。

(4)人行道、道路侧平石、人行道路障石的翻挖及基础及修复,挡土墙表层及砌体整修、裂缝修补及清理泄水孔,各类井盖维护,弃渣外运。

(5)沿线设施养护:路名牌升高扶正、调换牌面、油漆及修理,隔离护栏油漆、修理及更换。进行经常性巡视,检查标志是否缺损,安全设施是否损坏,标线是否完整等,一旦发现有损坏,应马上修复。

3.绿化养护

包括道路及桥梁两边行道树、绿化养护,绿地保洁,绿地、树木的修剪、松土、除杂草、淋水、施肥、病虫害防治、树身涂白、绿地排水和设施维护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施肥、喷药,淋水每周不少于两次,按需要增加次数(包含浇水、除尘),乔木和灌木的造型修剪、色块修剪每季不少于两次、草皮每季度最少修剪三次,生产垃圾分类粉碎处理。绿化养护按照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发布的《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广州市园区条例》、《绿化养护作业指导书》、《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园林种植土》,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范》、《行道树种植养护技术规范》(DB 4401/T 167—2022)、《绿地草坪建植及养护技术规范》(DB4401/T 49—2020)、《广州市绿化条例》等国家和行业现行三级管养标准管养。

4.市政照明

包括照明设施(路灯)的日常检修、维护管养。市政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应严格遵循国家、省、市、区有关维护指标、工作规范、规程和质量要求以及《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规范要求,确保市政照明设施高标准、高质量的安全运行。

5.市政排水

包括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检查井、渠箱、暗箱维护养护;排水设施日常巡查及暴雨处理(含淤泥清理、雨水篦树叶等杂物清理、外运至政府指定地点)、汛期排水应急布防事项、排水管道功能状况检查及整治清疏、排水管道结构状况检查、水质检测、通沟余泥处置。不得低于《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广州市地方标准《排水管渠维护养护技术规范》(DB4401/T 28-2019)、《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 6-2009)、《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GB 55027-2022)及南沙区相关管养工作要求。

(三)应急防汛

进入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断跟踪监测水情、雨情、工情。按照不同预警信号及《广州市水务局台风暴雨灾害防御应急响应操作指令》要求,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程序。暴雨、台风应急响应按照险情灾情发生程度,由低到高,分为关注级、Ⅳ级、Ⅲ级、Ⅱ级、Ⅰ级五级。发生一般险情时,立即赶赴现场按照项目部防汛抢险指挥部的指挥开展抢险工作。发生重大险情时,按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指挥开展抢险工作。

(四)特定事项

1.国旗悬挂布置

为更好营造节日气氛,体现我们民族的节庆风格,拟于每年劳动节、国庆节、元旦节、春节等重大节庆假日,在生物谷主要道路两边的灯柱上悬挂国旗。包括横沥一纵路、横沥二纵路、横沥一横路、横沥二横路、横沥四横路、毅马三纵路、毅马二横路(同发路)共7条道路,共涉及路灯839杆。每杆布置悬挂两面国旗,悬挂、拆除时间按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执行。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国旗悬挂方案。

2.时花布置

为更好衬托重大节假日氛围,拟在重要路段(横四路)布置时花,如鼠尾草、一串红、四季海棠、凤仙花等。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时花布置方案。

3.国有储备土地安全围挡

计划在断头路、未开发区域等周边设置安全围挡。通过围挡的设置,园区的整体美观性和安全文明形象将得到显著提升,为园区创造一个更加整洁、安全的环境。

部分重点区域种植火山榕来创建生态围蔽系统,以达到美化环境、减少噪音和尘土污染的目的。重点围蔽合计1.9KM,含四横路(冯马路)两侧0.8km、横沥一纵路两侧1.1km,断头路口共6处设置防撞墩及火山榕共0.18km(含人行道)。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最终实施方案。

4.标志牌

设置土地责任划分标志牌。

(五)增值服务

1.投标人要建立便民增值服务制度,结合实际运营情况,设置专门便民服务点,提供便民服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寻人服务、雨伞借用、失物招领服务、提供自助打印、应急手机充电、热水、医疗用品等服务。

2.投标人要设立公交接驳站,公交接驳站(万环西公交站)——园区内环线——公交接驳站(万环西公交站),解决企业员工出行问题。

3.闲置储备地块的盘活使用:评估并开发园区内闲置储备地块,用于增设停车场等,完善园区配套。

4.打造IP主题活动:结合生物谷特色产业,投标人要一年策划不少于4次的IP主题活动,如项目推介会、行业论坛、体育活动、职工活动等,通过丰富的活动,塑造园区独特的品牌形象,为园区宣传和产业招商赋能。

5.投标人要建设智慧运营管理中心,打造一站式管理服务中心,数字化综合管理平台和鹰眼监控系统,对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管养和综合服务进行精细化管理。提升园区管理效率、促进产业创新、优化园区环境与服务、推动园区数字化转型以及提升园区品牌形象。应提供管理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管理(人员、设备等系列管理)、档案管理(数据、信息)、区域服务等。

6.投标人要建设运营智慧运营平台,为园区的重要展示窗口展示园区的智能化水平和管理能力,提升园区的品牌形象和影响力,吸引更多投资者和合作伙伴关注园区,为园区的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提供有力支持。

7.投标人要开发建设运营园区智慧小程序,作为官方信息发布窗口、线上业务办理平台,支持在线预约、在线审批等功能,缩短业务办理时间,同时实现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广泛覆盖。

8.探索滨水休闲空间打造,通过层次化设计,将洪奇沥水道一侧绿化带打造为多层次、立体性的滨水休闲空间,建设滨水步道、观景平台、亲水休闲区,打造“星空露营节”“生物谷集市”等,为访客和员工提供放松身心的绿色空间,增强园区吸引力。

9.推进全空间无人体系及低空经济应用,投标人要搭建区域无人体系管控调度平台,提高基础管养服务及巡查效率。

(六)展示接待服务

负责提供展厅接待服务及活动场地的支持。

四、人员及设备要求

(一)人员要求

1.中标供应商须承诺合同签订后,配置不少于40人的团队:其中包括项目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含项目负责人、综合管理主管和环卫绿化主管),项目服务人员不少于37人(其中包括综合巡查人员不少于24人,保洁人员不少于8人,绿化工不少于2人,基础设施维护人员不少于3人。上述人力配备为最低配置,中标人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配人员(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2.项目负责人1名: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高级工程师,具有2年以上担任类似项目的相应工作经验。

3.综合管理主管:具有2年以上担任类似项目的相应工作经验,在以往管理工作中有突出的管理能力。

4.环卫绿化主管: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2年以上担任类似项目的相应工作经验。

(二)设备要求

本项目需要中标人自行提供车辆及设备,不少于以下要求:巡逻车7辆(包括1辆皮卡车和6台电动巡逻车)、洗扫一体车1辆、洒水车1辆、机动保洁船1艘、地面风干机1台、智能剪草机器人1台、洗地机1辆、管道潜望镜1台。本项目须要中标人提供车辆及设备配置等工具和生产资料,要保证管养过程中的物资供应及时、器械正常运转,安全牢固,如有遗失自行负责。

五、最高限价:

本次采购项目预算为17,850,082.49 元,报价不得超过17,850,082.49 万元。

六、报价要求

1.总报价包括日常养护项目费用(市政道路与桥梁养护费、绿化养护费、排水设施维护费、照明工程、道路桥梁保洁费、道路日常巡查费、垃圾清运及处置费)、指定维修费、国旗悬挂布置及时花布置费、园区综合巡查费、智慧运营管理中心租赁、重大活动费、应急防汛费、国有储备土地围蔽费(含标志牌)等费用。

2.总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总金额17,850,082.49元;投标人需对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全面报价,包括数量为0的工程量清单部分,工程量清单详见本项目公告附件。

3.服务要求中的“展示接待服务”和“增值服务”为本项目须完成工作,作为本项目合同运营管理的附属工作,不单独报价。上述服务内容于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正式报送采购人,经采购人批复后按计划推进落实,没按计划完成的将依据合同予以考核扣分或履约罚款。

七、结算方式和计算标准

1.结算方式:合同结算按合同附件列明的关于基础设施维护管养费及园区综合管理费的价格为准,全费用单价包干,如按固定总价包干方式的项目,实际投入数量不得少于清单数量,否则按等比例扣减少于清单数量部分金额;按固定单价包干的项目,据实结算。服务要求中的“展示接待服务”和“增值服务”为本项目须完成工作,作为本项目合同运营管理的附属工作,不另行结算。合同最终结算金额(不含代缴电费部分)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最终结算金额以有权审核部门审定的为准。中标人不得因结算价格不能超招标控制价等为由拒绝完成合同任务,否则需按合同承担违约责任,且采购人保留向有关部门反馈相关情况的权利。

2.园区部分道路项目由建设中心负责建设移交采购人运维,该部分道路路灯电费目前由区住建局缴纳,如后续缴纳主体变更为采购人,则投标人须代缴该部分电费;园区内部分道路由采购人建设运维,该部分道路路灯电费由投标人代缴。承接本项目的中标人应提供上述两部分电费的代缴服务,实际产生的电费列支于采购人预算资金,由采购人承担;实际产生的电费不包含在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中,投标人无需报价;中标人据实向采购人申请支付所代缴的电费,具体以供电部门提供明细及发票为凭证,中标人应确保按时、足额完成电费代缴工作,如因未按时代缴电费产生的滞纳金,由中标人承担。

八、付款方式

按“月考核、月支付"的程序计量与支付,考核办法详见合同,根据阶段考核评定结果确定当月应付进度款,每月支付一次,具体为:

1.采购人按月度组织绩效考核,确定当月应支付进度款,按月度支付一次,具体由中标人提出申请,经采购人审核后进行支付;

2.上述款项的支付中标人均需按照采购人要求提前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及请款函,并需按广州市南沙区财政部门关于财政资金集中支付程序及采购人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付款。采购人在规定支付款项的时间内向区财政局申请支付,因区财政局审核延误支付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采购包1(南沙生物谷产业园区(2025~2027年度)运营维护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第1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100%,按“月考核、月支付"的程序计量与支付,根据阶段考核评定结果确定当月应付进度款(考核办法详见本项目合同附件),每月支付一次,具体为: 1.采购人按月度组织绩效考核,确定当月应支付进度款,按月度支付一次,具体由成交供应商提出申请,经采购人审核后进行支付; 2.上述款项的支付成交供应商均需按照采购人要求提前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及请款函,并需按广州市南沙区财政部门关于财政资金集中支付程序及采购人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付款。采购人在规定支付款项的时间内向区财政局申请支付,因区财政局审核延误支付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本项目运营期满后二十八(28)天内中标人应按相关标准测试性能达标后向采购人指定的单位进行项目设施设备和运营管理移交,包括综合服务质量记录、指定维修资料、图纸等有关资料的移交。具体验收移交标准如下: (1)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维护管理标准及规范要求。 (2)本项目投资经营范围内的所有资产、设备器材等; (3)与项目的运营维护、管理和维护有关的全部行政审批文件、合同、图纸、证明、资料、数据、报表、财务账本、账册等文件的原件; (4)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未到期的担保、保证和保险的受益; (5)与本项目运营和维护有关的手册、记录原件、及所有技术和知识产权的使用权等无形资产; (6)项目土地使用权及项目用地相关的其他权利(如有); (7)与项目设施相关的设备、机器、装置、零部件以及其他动产(运营所采用的自购设备除外不属于移交范围,如自购办公电脑等); (8)运营维护项目设施所要求的技术和信息; (9)与项目设施相关的手册、图纸、文件和资料(书面文档和电子文档); (10)双方共同认可的其他资产。

履约保证金

收取比例:5%,说明:中标人应按本项目合同的要求提交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履约担保的有效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服务期限届满之日止,且合同有效期满、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提交有效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返还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其他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服务

南沙生物谷产业园区(2025~2027年度)运营维护项目

1.00

17,850,082.49

17,850,082.4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南沙生物谷产业园区(2025~2027年度)运营维护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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