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目标
提升肇庆新区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建立科技服务体系,为肇庆新区科技企业提供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规划与咨询等;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引进包括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项目在内的入驻企业(团队),为在孵企业(团队)提供全周期创业孵化服务;提高西江科技园运营水平,优化科技孵化育成体系,赋能企业创新发展。
2.服务要求
(1)派驻团队开展工作。成交供应商应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派驻团队在采购人指定场所驻场办公开展工作,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拟派驻团队成员并提供团队成员有效证明材料。
(2)组建运营服务团队。运营团队须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和4名或以上专业孵化服务人员(鼓励设置科研助理岗位),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运营管理和服务孵化基地(含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各类创业孵化平台)的从业经验10年以上;专业孵化服务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具备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知识产权运营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经验。
(3)规范孵化器运营管理。结合孵化器实际运营情况,制定企业(团队)入驻管理办法、运营服务细则,建立入驻孵化企业(团队)基础管理台账,规范化管理,形成从项目的进入、孵化和退出全生命周期的标准管理和服务流程。为入驻企业(团队)提供覆盖工商注册、商业规划、项目申报、市场拓展、法务支持、税务筹划、财务管理及知识产权保护等一揽子服务。
(4)引入优质创业项目。重点围绕肇庆市“4+4”主导产业、肇庆新区“2+3”主导+特色产业,合同期内新引进具有鲜明特色、科技含量较高的优质创业项目或团队不少于15家(个);合同期内在孵企业(团队)累计不少于40家(个),其中港澳企业(团队)不少于15家(个)。在孵企业(团队)应符合:①主要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应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要求,②企业所在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本孵化器场地内,入驻时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③孵化时限一般不超过48个月,技术领域为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集成电路的企业,孵化时限不超过60个月;④港澳在孵企业(团队)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带头人须为港澳创业者。
(5)合同期内完成孵化毕业企业。合同期内完成孵化毕业企业不少于5家。毕业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中的至少一条:①经国家备案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②纳入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③累计获得天使投资或风险投资超过300万元;④连续2年营业的收入累计超过600万元;⑤被兼并、收购或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地方股权交易中心等国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6)开展技术合同登记工作。合同期内协助在孵企业开展技术合同登记,技术交易额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
(7)开展科技认定服务工作。服务在孵企业完成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不少于15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不少于2家。通过开展专题培训、政策宣讲及案例分析等活动,提供一对一政 策咨询及个性化辅导,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国家专精特新等项目申报工作,助企业掌握申报流程和标准实现资质认定和资源获取。
(8)引入专业服务机构,为在孵企业提供创新创业专业辅导服务。合同期前3个月内引入能够提供技术转移、科技金融、创业辅导、资源链接等各类创业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且实际提供服务的合作机构数量不少于5家,合同期内免费为入驻企业(团队)提供专业辅导服务不少于10次。
(9)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为在孵企业提供创业指导服务。组建或引进创业培训(实训)和创业指导师资队伍不少于8名,为入驻的创业企业(团队)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精细化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创业培训(实训)、经营管理指导、政策指引等;合同服务期内创业导师到咨询室开展创业专题指导次数不少于20次。
(10)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加强孵化器企业知识产权全流程服务。为在孵企业(团队)提供知识产权布局、保护、运营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协助企业完成知识产权申请,确保合同期内在孵企业中已申请知识产权的港澳在孵企业(团队)总数不少于10个。
(11)构建投融资赋能机制。积极与粤港澳大湾区投资机构、产业基金、金融机构开展合作,举办投融资对接活动,为在孵优质项目和初创企业拓宽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外延,丰富其融资渠道,促进资本与项目的精准对接,打造全生命周期的资金支持体系,合同期内助力在孵企业完成投融资项目不少于4家,其中获得投融资的港澳在孵企业(团队)数量不少于2家。
(12)促进企业与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合同期间促进在孵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商会协会或企业等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其中与港澳相关机构不少于2家,推动在孵企业(团队)与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不少于3项。
(13)积极举办各类创业交流活动。打造在肇港澳青年企业家培育计划,通过主题分享会、创业沙龙、项目路演、创业培训等活动形式,邀请高校教授、专家学者、投资人、行业领军人物、企业家高管,分享行业趋势、热点领域和创业方法论,拓宽视野认知,激发创业思维;每季度举办各类创业创新交流活动不少于2场,其中面向港澳创新创业人员的交流活动不少于5场次。
(14)举办及组织参与创新创业赛事。合同期内举办1场大型(参加人数不少于200人)创业创新相关会议、论坛、 比赛、展会等活动,打造具有肇庆区域及科技园品牌IP特色的双创会议及活动;积极协助地方政府举办各类创业创新大赛、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等创业类交流活动,发动并组织、指导参加各类创业大赛、优秀创业项目评选、成果交流展示等活动不少于3场次。
(15)开展孵化载体统计和运营评价工作。协助做好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火炬统计调查、运营评价工作,确保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及孵化器运营评价工作顺利实施。
(16)营造创新创业氛围。结合园区功能布局,对科研成果、创业孵化成果、校企合作成果等进行适当的展示性布展,展现园区创新实力与活力,内容每年更新2次。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渠道,宣传园区服务功能和孵化成果,提高新区科技创新平台的影响力。
(17)完成新区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积极配合做好数据统计填报、运营评价、接待调研、延伸审计等工作。
采购包1(2025年肇庆新区科技创新平台高质量运营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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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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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第1期为(预付款):支付比例30%,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本项目的启动资金,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支付款项前向采购人提供全额的正式发票;。 第2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30%,在运营期满6个月后,经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进行中期服务质量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本期运营服务费,考核结果优秀的,全额支付本期服务费;考核结果合格的,支付本期服务费的70%;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不支付本期服务费。采购人应在出具考核结果后3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本期运营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支付款项前向采购人提供实付金额的正式发票。。 第3期为(尾款):支付比例40%,运营服务期结束交接工作全部完成后,经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运营工作进行终期服务质量考核,或通过相关第三方评定机构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支付本期服务费,考核结果优秀的,全额支付本期服务费;考核结果合格的,支付本期服务费的70%;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不支付本期服务费。采购人应在出具考核结果后3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本期运营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支付款项前向采购人提供实付金额的正式发票。 因成交供应商原因迟延开具发票、无法开具发票或开具的发票金额低于约定金额的,采购人有权相应地迟延付款、暂不付款或按低于约定金额的发票金额来付款,并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若存在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侵权损失或发生赔偿责任的,相关费用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侵权损失或赔偿金的,采购人在依据合同约定支付各期款项前,有权先行抵扣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侵权损失、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再支付抵扣后的剩余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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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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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要求 |
1期: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或行业标准; 2、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服务响应及各项要求;3、货物或服务来源国官方标准。4、运营服务期结束交接工作全部完成后,由采购人或相关第三方对成交供应商的运营工作进行终期服务质量考核,具体考核办法以合同约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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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5%,说明:合同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3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至采购人指定账户(采用保函形式的应符合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相关规定)。具体履约保证金扣减和退还以合同签订为准。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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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磋商响应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项目要求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目背景、项目内容、项目要求阐述;服务总体实施方案;服务管理方案;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等内容。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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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价要求 |
磋商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劳务费、差旅费、港澳合作及交流费、活动举办经费、专家咨询服务费、投融资专项对接服务费、宣传推广和印刷资料费、知识产权事务费、场地及设施设备运营维护费、税费等费用全包价。本次采购项目约定的价格为固定总价包干,成交供应商为实现本服务项目采购目标所做各项工作均已涵括在服务报酬金额中,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索要其他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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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其他要求 |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有关用人用工制度和劳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进行人员管理,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人员的人身安全、劳资纠纷等概不负责。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2025年肇庆新区科技创新平台高质量运营服务项目 |
项 |
1.00 |
1,000,000.00 |
1,0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2025年肇庆新区科技创新平台高质量运营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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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详见竞争性磋商第二章“一、项目概况”内容。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