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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7中小河流水文站点运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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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501230001597273 发布时间:2025-01-23 文档页数:92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5-2027中小河流水文站点运维服务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漳州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站点建设项目是中小河流防洪减灾体系建设重要的非工程措施,旨在提高中小河流水文信息采集、传输和洪涝灾害预警预测能力,为中小河流治理、防洪减灾、水资源管理提供更加及时、准确的水文信息支撑。为保障漳州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站点的正常运行,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财综(2021)3号)、水利部《水文业务经费定额标准(2017版)》(水财务〔2017〕335号)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中小河流运行维护工作指导意见》(闽水文站网〔2024〕21号)精神,制订了漳州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站点运行维护购买服务方案,向社会公开招标采购福建省漳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分中心(以下简称漳州水文分中心)《2025-2027中小河流水文站点运维服务》。

1.总体目标

通过购买服务作为补充,实现全市中小河流监测站点设施、设备正常运转;降水量、水位资料参与水文资料整编;流量中高水监测次数应满足报汛要求,测次分布合理;低枯水测次由各分中心根据测站特性、功能定位等确定;能够开展定线并参与水文资料整编;自动监测仪器的率定和比测工作全面开展;确保全市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站点水文测验成果及时准确。

2.招标项目内容

漳州水文分中心《2025-2027中小河流水文站点运维服务》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运维站点范围

本项目采供服务范围:福建省漳州中小河流7个水文站(长泰、漳浦、九峰、文峰、云霄、马口、平和)、10个水位站(枋洋、南靖、靖城、高坑、九湖、赤湖、石榴、万家墩、仙都、长乐)的水文监测站点运行维护服务及全市103个雨量和水库站点自动测报设备运行维护服务。详见下表:

漳州中小河流水文监测运行维护购买服务站点一览表

序号

站名

站别

类型

地址

1

长泰水文站

水文

巡测站

长泰区武安镇

2

平和水文站

水文

巡测站

平和县小溪镇高南村

3

文峰水文站

水文

巡测站

平和县文峰镇文洋村

4

马口水文站

水文

巡测站

漳浦县官浔镇溪坂村

5

漳浦水文站

水文

驻测站

漳浦县绥安镇京里村

6

云霄水文站

水文

巡测站

云霄县云陵镇享堂村

7

九峰水文站

水文

巡测站

平和县九峰镇崇福村

8

枋洋水位站

水位

巡测站

长泰区枋洋镇溪口村

9

仙都水位站

水位

巡测站

华安县仙都镇仙都村

10

高坑水位站

水位

巡测站

平和县国强乡高坑村

11

南靖水位站

水位

巡测站

南靖县山城镇

12

靖城水位站

水位

巡测站

南靖县靖城镇

13

九湖水位站

水位

巡测站

龙海区九湖镇林前村

14

石榴水位站

水位

巡测站

漳浦县石榴镇罗厝村

15

赤湖水位站

水位

巡测站

漳浦县赤湖镇半石村

16

长乐水位站

水位

巡测站

平和县长乐乡联胜村

17

万家墩水位站

水位

巡测站

诏安县深桥镇万家墩村

漳州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站点自动测报设备运行维护一览表

序号

县(区)

站名

站别

测报设备数量(套)

地址

雨量

水位

流量

1

芗城、龙文

浦南

水文

2

1

 

芗城区浦南镇关坪村

2

郑店(塔尾)

水文

2

1

 

芗城区天宝镇塔尾村

3

中山桥

水位

2

1

 

芗城区洋老洲

4

蓝田

雨量

1

 

 

龙文区蓝田镇

5

华安

华安

雨量

2

 

 

华安县华丰镇大同中路

6

仙都

水位

1

1

 

华安县仙都镇市后村

7

黄枣

雨量

1

 

 

华安县新圩镇黄枣村

8

沙建

雨量

1

 

 

华安县沙建镇

9

归德

雨量

1

 

 

华安县高安镇归德村

10

岱山

雨量

1

 

 

华安县沙建镇岱山村

11

华电

水位

 

1

 

华安县华丰镇华丰村

12

磹口

水位

 

1

 

华安县丰山开发区磹口村

13

汰内

雨量

1

 

 

华安县沙建镇日新村

14

岭埔

雨量

1

 

 

华安县仙都镇岭埔村

15

岭头

雨量

1

 

 

华安县仙都镇岭头村

16

长泰

枋洋

水位

1

1

 

长泰区枋洋镇溪口村

17

岩溪

雨量

1

 

 

长泰区岩溪镇

18

长泰

水文

1

1

2

长泰区武安镇

19

活盘

水位

1

1

 

长泰区陈巷镇上花村

20

内枋

雨量

1

 

 

长泰区枋洋镇内枋村

21

上存

雨量

1

 

 

长泰区枋洋镇上洋村

22

美宫

雨量

1

 

 

长泰区林墩工业区美宫村

23

龙海

港尾

雨量

2

 

 

龙海区港尾镇梅市村

24

石码

水位

1

1

 

龙海区石码镇锦江道

25

程溪

雨量

1

 

 

龙海区程溪镇

26

九湖

水位

1

1

 

龙海区九湖镇

27

湖后

水位

1

1

 

龙海区程溪镇湖后村

28

赤兰溪

水位

1

1

 

龙海区白水镇郊边村

29

白水

雨量

1

 

 

龙海区白水镇

30

塔潭

雨量

1

 

 

龙海区程溪镇塔潭村

31

平和

下寨

雨量

1

 

 

平和县下寨镇群英村

32

南胜

雨量

2

 

 

平和县南胜镇

33

平和

水文

1

1

1

平和县小溪镇高南村

34

大溪

雨量

1

 

 

平和县大溪镇店前村

35

芦溪

雨量

1

 

 

平和县芦溪镇卢丰村

36

崎岭

雨量

1

 

 

平和县崎岭乡合溪村

37

五寨

雨量

2

 

 

平和县五寨乡

38

欧寮

雨量

2

 

 

平和县南胜镇欧寮村

39

安厚

雨量

2

 

 

平和县安厚镇

40

长乐

水位

1

1

 

平和县长乐乡

41

高坑

水位

2

1

 

平和县国强乡高坑村

42

九峰

水文

1

1

1

平和县九峰镇崇福村

43

文峰

水文

1

1

1

平和县文峰镇文洋村

44

东川

水位

1

1

 

平和县安厚镇东川村

45

新荣

水位

1

1

 

平和县大溪镇新荣村

46

上峰

水位

1

1

 

平和县文峰村黄井村

47

大芹山

雨量

1

 

 

平和县九峰镇大芹山

48

柴船

雨量

1

 

 

平和县文峰镇柴船村

49

团结

雨量

1

 

 

平和县霞寨镇团结村

50

厝丘

水位

1

1

 

平和县小溪镇厝丘村

51

长芦

雨量

1

 

 

平和县小溪镇长芦村

52

南靖

南靖

水位

1

1

 

南靖县山城镇

53

和溪

雨量

1

 

 

南靖县和溪镇

54

地园

雨量

1

 

 

南靖县龙山镇西山村

55

船场

水文

1

3

 

南靖县船场镇集星村

56

月明

雨量

1

 

 

南靖县和溪镇月明村

57

后眷

雨量

1

 

 

南靖县金山镇后眷村

58

龙山

水文

2

1

 

南靖县龙山镇

59

丰田

雨量

2

 

 

南靖县丰田镇丰田农场

60

靖城

水位

 

1

 

南靖县靖城镇

61

南一

水位

1

1

 

南靖县奎洋镇

62

奎洋

雨量

1

 

 

南靖县奎洋镇

63

高港

雨量

1

 

 

南靖县南坑镇高港村

64

漳浦

漳浦

水文

2

2

1

漳浦县绥安镇京里村

65

旧镇

水位

1

2

 

漳浦县旧镇镇

66

佛昙

雨量

1

 

 

漳浦县佛昙镇

67

六鳌

雨量

1

 

 

漳浦县六鳌镇下寮村

68

古雷

雨量

2

 

 

漳浦县古雷开发区汕尾村

69

南浦

雨量

1

 

 

漳浦县南浦乡

70

赤湖

水位

1

1

 

漳浦县赤湖镇半石村

71

石榴

水位

1

1

 

漳浦县石榴镇罗厝村

72

石过陂

水位

1

1

 

漳浦县佛昙镇仙都村

73

后井

水位

1

1

 

漳浦县杜浔镇过洋村

74

梁山

水位

1

1

 

漳浦县盘陀镇刘铺村

75

眉力

水位

1

1

 

漳浦县赤土乡溪东村

76

澎水

水位

1

1

 

漳浦县石榴镇盘龙村

77

长桥

雨量

1

 

 

漳浦县长桥镇

78

杨美

水位

1

1

 

漳浦县赤岭乡杨美村

79

马口

水文

1

1

 

漳浦县官浔镇溪坂村

80

祖妈林

水位

1

1

 

漳浦县杜浔镇徐坎村

81

赤岭

雨量

1

 

 

漳浦县赤岭乡赤岭村

82

湖西

雨量

1

 

 

漳浦县湖西畲族乡

83

玳瑁

雨量

1

 

 

漳浦县石榴镇玳瑁村

84

云霄、东山

上河

雨量

1

 

 

云霄县下河乡上河村

85

峛屿

雨量

2

 

 

云霄县峛屿镇顶城村

86

白水磜

雨量

2

 

 

云霄县常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87

杜塘

水位

1

1

 

云霄县莆美镇马山村

88

峰头

水位

1

1

 

云霄县马铺乡峰头村

89

云霄

水文

1

1

1

云霄县云陵镇享堂村

90

内洞

雨量

1

 

 

云霄县和平乡内洞村

91

车圩

雨量

1

 

 

云霄县下河乡车圩村

92

白石

雨量

1

 

 

云霄县火田镇白石村

93

西埔

雨量

2

 

 

东山县西埔镇探石村

94

诏安

店下坪

水位

1

1

 

诏安县霞葛镇店下坪村

95

建设

雨量

1

 

 

诏安县建设乡

96

诏安

水文

2

1

 

诏安县南诏镇梅峰村

97

秀篆

雨量

2

 

 

诏安县秀篆镇

98

四都

雨量

1

 

 

诏安县四都镇东峤村

99

万家墩

水位

 

1

 

诏安县深桥镇万家墩村

100

亚湖

水位

1

1

 

诏巡县金星乡湖内村

101

岭下溪

水位

1

1

 

诏安县秀篆镇岭下溪村

102

龙潭

水位

1

1

 

诏安县西潭镇龙潭东

103

六洞

雨量

1

 

 

诏安县红星乡六洞村

2.运维主要任务

漳州水文分中心《2025-2027中小河流水文站点运维服务》主要工作任务:

2.1保障17个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站点及103个雨量和水库站点水文监测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维护及时到位。(评审项1)

2.2按照水文测验要求开展各项日常水文监测、自动监测设备校测工作。按时完成测站考证、水准测量、水尺零高校测、大断面测量、水位校测、流量测验等工作。(评审项2)

2.3按时完成中小河流站点水文监测数据采集、整理,使用福建省水文资料在线整编作业系统完成水文资料整编工作,成果准确可靠,满足相关水文规范要求。(评审项3)

2.4根据测站任务书要求及水情变化合理布设流量测次,应能基本满足报汛和中高水水位流量关系定线要求。逐步开展水位站流量监测工作,力争分三年完成有报汛需求水位站的水位流量关系定线工作。(评审项4)

2.5确保中小河流站点设施设备有人看护,设备一般故障或零星水毁能够及时修复,自备易损耗材和设备备品备件。根据测验需求,负责安装调试应急测报设备,安装应符合相关水文规范要求。(评审项5)

2.6中小河流站点各项水文自动监测设备尚未完成比测率定的,需积极收集整理比测数据,全面开展比测率定工作。(评审项6)

2.7承担中小河流站点物业、水电等费用的缴交任务。(评审项7)

3.水文测验要求

3.1设有降水量、蒸发量人工观测设备的水文站,每日人工观测降水量、蒸发量至少1次。每日检查自动测报设备至少1次,发生较大降水时,适时加密观测检查次数。自动测报设备故障期间,应及时采用人工观测,确保监测数据完整、准确。(评审项8)

3.2水文站至少每日8时人工观测水位1次,水位站每周人工观测水位至少1次,并校测水位自动测报设备,发生洪水时,适时加密校测次数。自动测报设备误差超限时应及时查明原因,维护排障。设备故障期间或水位超出设备量程时,应及时采用人工观测或应急监测设备,确保监测数据完整、准确。(评审项9)

3.3水文、水位站每年汛前应对所有水准点进行校测1次。发现水准点高程变动,应及时研判变动原因,必要时重新进行校测。无法判定变动原因或水准点被毁恢复后,需及时从附近三等及以上国家水准点采用不低于三等水准重新接测高程。引据点一经选用,不得随意更换。(评审项10)

3.4水文、水位站每年汛前应对所有水尺零点高程进行校测1次。发生较大洪水后,应对该场洪水到达过的水尺进行校测,汛后应对当年最大洪水到达过的全部水尺进行校测。发现水尺零高明显变动,应及时校测。(评审项11)

3.5水文站和需施测流量的水位站每年汛前应施测基本水尺断面和测流断面大断面1次,洪水后及汛后按规范要求施测。全年施测水道断面3次以上,河势变化较大或发生较大洪水后,应及时施测。(评审项12)

3.6水文站每年流量测验一般不少于6测次,根据定线情况合理分布测次,已定线水位级一般不测。重点布设于中高水位级,特别是水位超出已定线范围或流速超出在线流量监测设备已率定范围的。全年最大洪峰流量附近应有流量测点,因故未能测得洪峰流量的,高水延长不应超过全年水位变幅30%。全年最大洪峰流量缺测的,年度考评酌情扣分。(评审项13)

3.7逐步开展水位站流量监测工作。三个水文测区每年各指定1个水位站全年流量测验不少于15测次,要求主要分布于中高水位级,应能基本满足水位流量关系定线及报汛要求;测验条件允许的其他水位站可在洪水期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测次,每个测区全年水位站流量测次应不少于20次。(评审项14)

3.8工程带水文已移交的水文站须每年汛前施测大断面1次,每年流量测验一般不少于5次,能满足初步定线要求。(评审项15)

3.9 2025年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站点需开展测站考证工作,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及相关单位开展测站考证工作。(评审项16)

4.运行维护要求

4.1每年汛前应对所有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站点各项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护,主要包括:降水量、蒸发量、水位、流量等水文测验设施设备检查维护;水准点、水尺、水位测井、进水管、沉沙池等设施检查清理除淤;观测场、水尺通道整修、除草;相关杆件、支架等铁件除锈油漆等。(评审项17)

4.2每年汛前(4月1日前)、汛后(10月30日前)应对所有降水量监测设备进行清洗检查维护,并进行注水试验检测,翻斗计量误差应在±4%以内,如误差超限应查明原因并进行校正。设备故障修复后应再次进行检查维护并进行注水试验,确保设备恢复正常运行,计量准确。(评审项18)

4.3测区巡测人员应每日通过数据平台检查本测区各站各项水文测报设备运行情况至少1次,确保各项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数据完整准确。水位误差超限应及时校准。发现自动监测设备故障,应及时检修排障,无法排除的应及时报告采购人处理。(评审项19)

4.4保持中小河流各站点站房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测验环境安全稳定,监测设备牢固可靠。一般设备故障应在24小时内完成修复,无法修复的应及时报采购人处理。零星水毁应能够及时修复。(评审项20)

4.5汛前汛后巡检、设施设备检修维护、水毁修复等工作应及时做好运维工作记录(附站点信息、相关工作说明及现场图片),按验收期次提交采购人。(评审项21)

各类站点主要设施设备运维技术要求如下:

漳州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站点主要设施设备运维技术要求

序号

品名

技术规格和要求

一、水位站设施设备

1

数据采集终端(RTU)

要求RTU工作正常,能及时采集水情实时数据,将采集的水情数据发送到中心站和所指定位置,要求RTU屏幕显示、存储功能正常。当RTU发生故障需更换时,应做好新旧RTU固态存储数据的提取和清零工作。

2

水尺

保证水尺牢固完好、刻度清晰,能准确观测水尺水位。发生水毁时,要求于洪水过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恢复,当水位超出水尺观测量程时应及时增设水尺,3个工作日内完成水尺零高校测。每年汛前、汛后和较大洪水后,按照测验要求进行水尺零高校测。较大洪水后,要求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校测。

3

水准点

保证水准点完好无损,不被泥土、杂草掩埋和人为破坏。发生损毁时,要求5个工作日内完成恢复。水准点高程变动或损毁修复的,应从三等及以上国家水准点采用不低于三等水准重新接测高程,测量方法和测量误差须符合《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相关规定。

4

避雷接地系统

要求接地系统设施完好,接地性能良好,避雷针接地电阻小于10欧姆,设备避雷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避雷地网埋设深度不少于40cm。避雷地网裸露或阻值不达标时,应及时进行处理。

5

水位计、水位测井、水尺通道

要求水位计采集、记录数据准确、完整,显示正常,自记水位与人工观测水位误差在±2cm之内,满足水位观测规范要求。对影响水位监测的不利因素应尽快排除,无法排除的应及时报告采购人处理。

6

机箱

要求机箱无锈蚀无破损,每年汛前进行防锈处理。

7

通讯终端

要求主讯道畅通、发送功能正常,备用讯道通畅,水雨情信息畅通率达到96%,采购人将每月进行一次水雨情畅通率通报,每年水雨情信息畅通率低于96%的月份不得超过两个月。

8

太阳能板及蓄电池供电系统

要求太阳能板表面清洁,朝向正确,蓄电池电压、电量满足设备需求。在电池电压过低时应更换或人工充电处理,设备发生损坏时应及时更换。

9

翻斗雨量计

要求器口水平,承雨器内清洁无污物,无堵塞现象,雨量翻斗、干簧管工作正常,发生故障时及时维修更换。对影响雨量观测的树木等影响因素及时排除或报告。

二、水文站设施设备

1

水平ADCP支架

保证整体安全,支架基础牢固,要求支架完好无损,无掉焊现象。每年汛前(4月1日前)须进行除锈养护,防止生锈。水平ADCP提放杆及滑槽无卡阻,ADCP固定架受洪水冲击时不能有较大的振动和偏移,水平ADCP安装牢固稳定、高程合理。

2

水平ADCP

要求水平ADCP工作正常,流量测流参数配置恰当,能及时采集水情数据。当ADCP发生故障,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

3

水尺

保证水尺牢固完好、刻度清晰,能准确观测水尺水位。发生水毁时,要求于洪水过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恢复,当水位超出水尺观测量程时应及时增设水尺,3个工作日内完成水尺零高校测。每年汛前、汛后和较大洪水后,按照测验要求进行水尺零高校测。较大洪水后,要求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校测。

4

水准点

保证水准点完好无损,不被泥土、杂草掩埋和人为破坏。发生损毁时,要求5个工作日内完成恢复。水准点高程变动或损毁修复的,应从三等及以上国家水准点采用不低于三等水准重新接测高程,测量方法和测量误差须符合《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相关规定。

5

避雷接地系统

要求接地系统设施完好,接地性能良好,避雷针接地电阻小于10欧姆,设备避雷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避雷地网埋设深度不少于40cm。避雷地网裸露或阻值不达标时,应及时进行处理。

6

采集平台

防止主杆生锈,每年汛前必须进行防锈处理,要求存放架完好无损,并进行刷漆处理。要求整个采集平台无掉焊现象,保证整体安全,并以文字及图片形式上报采购人。

7

水位计、水位测井、水尺通道

要求水位计采集、记录数据准确、完整,显示正常,自记水位与人工观测水位误差在±2cm之内,满足水位观测规范要求。对影响水位监测的不利因素应尽快排除,无法排除的应及时报告采购人处理。

8

机箱

要求机箱无锈蚀无破损,每年汛前进行防锈处理。

9

太阳能板及蓄电池供电系统

要求太阳能板表面清洁,朝向正确,蓄电池电压、电量满足设备需求。在电池电压过低时应更换或人工充电处理,设备发生损坏时2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并以文字及图片形式上报采购人。

10

数据采集终端(RTU)

要求RTU工作正常,能及时采集水情实时数据,将采集的水情数据发送到中心站和所指定位置,要求RTU屏幕显示、存储功能正常。当RTU发生故障需更换时,应做好新旧RTU固态存储数据的提取和清零工作。

11

通信终端

要求主讯道畅通、发送功能正常,备用讯道通畅,水雨情信息畅通率达到96%。采购人将每月进行一次水雨情畅通率通报,每年水雨情信息畅通率低于96%的月份不得超过两个月。

12

翻斗雨量计

要求器口水平,承雨器内清洁无污物,无堵塞现象,雨量翻斗、干簧管工作正常,发生故障时及时维修更换。对影响雨量观测的树木等影响因素及时排除或报告。

13

缆道雷达波测速仪

要求缆道雷达波测速仪工作正常,参数配置恰当,能随时投入流量实测工作。设备发生故障,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有高水测验断面的站全年应至少施测1次洪水过程,以收集比测资料率定系数。

4.6中小河流水文监测配套自动测报站点运维要求(评审项22)

4.6.1运维站点

详见上表:漳州中小河流水文监测自动测报设备运维站点一览表。

4.6.2运维要求

⑴设备巡检

每年汛前(4月1日前)、汛后(10月30日前)应对所有自动测报站点巡检一次,校准水位监测设备,检查清洗降水量监测设备并进行注水试验检测,翻斗计量误差应在±4%以内,如误差超限应查明原因并进行校正。设备故障修复后应再次进行检查维护并进行注水试验,确保设备恢复正常运行,计量准确。

⑵故障检修

发现自动测报站点设备故障,应及时检修维护排除故障。汛期一般应在24小时内完成检修,非汛期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应超过3天。因天气、道路交通及安全因素,确实不具备检修条件的,应在条件允许后及时进行检修,保障设备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⑶运维工作反馈

汛前汛后巡检、设施设备检修维护等工作应及时做好运维工作记录(附站点信息、相关工作说明及现场图片),按验收期次提交采购人。服务期内每年中期(7月15日前)、汛后(11月15日)和年度(次年1月15日前)须分别提交运维工作报告及相关改进措施和意见给采购人。

自动测报站点设备运维技术要求

序号

品名

技术规格和要求

1

翻斗雨量计

要求器口水平,承雨器内清洁无污物,无堵塞现象,雨量翻斗、干簧管工作正常,发生故障时及时维修更换。对影响雨量观测的树木等影响因素及时排除或报告。

2

自记水位计

要求水位计采集、记录数据准确、完整,显示正常,自记水位与人工观测水位误差在±2cm之内,满足水位观测规范要求。对影响水位监测的不利因素应尽快排除,无法排除的应及时报告采购人处理。

3

数据采集终端(RTU)

要求RTU工作正常,能及时采集水情实时数据,将采集的水情数据发送到中心站和所指定位置,要求RTU屏幕显示、存储功能正常。当RTU发生故障需更换时,应做好新旧RTU固态存储数据的提取和清零工作。

4

通讯终端

要求信道畅通、发送功能正常,雨情信息畅通率达到96%。

5

太阳能板及蓄电池供电系统

要求太阳能板表面清洁,朝向正确,蓄电池电压、电量满足设备需求。在电池电压过低时应更换或人工充电处理,设备发生损坏时应及时更换。

6

机箱

要求机箱无锈蚀无破损,每年汛前进行防锈处理。

5.项目设备和人员最低配置要求

5.1项目设备配置:

投标人需配备不少于4部专用巡测车、4台走航式多普勒流速剖面仪、4台便携式雷达测速仪,用于浦南、郑店和云霄3个水文测区和分中心应急机动队伍。车辆续航里程不少于600公里,车辆必须在正常使用年限内,行驶证、年检以及保险购买手续齐全(需提供车辆行驶证、保险单、车辆相片等有关证明材料)。

5.2人员配置与工作职责:

5.2.1投标人工作人员共需配置24名,其中,1名项目负责人、7名巡测人员、15名看护人员、1名驻测人员(漳浦站)。其中,郑店、浦南、云霄三个测区各配置两名巡测员,一名机动配置。

5.2.2人员资质要求:巡测人员和驻测人员必须具备水利类或水利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看护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

5.2.3人员职责

5.2.3.1看护人员主要职责:看管维护水文设施设备,确保环境卫生和安全,按任务书要求开展水位、雨量(含蒸发)人工整点校测(每日至少1次),由所属测区负责考勤和日常管理。

5.2.3.2巡测人员主要职责:在测区负责人领导下组织实施测区中小河流监测站点水文巡测、设施设备巡查检修、大断面测量、水准测量、水尺零高校测及水文资料整编第一、二道手等工作,参与测区的日常事务和业务学习,由测区负责考勤和日常管理。洪水期间巡测车和巡测员由测区负责人统一调配,包括中小河流监测站点在内的全区所有水文巡测站的流量巡测由测区负责人统筹安排。中小河流站点任务需跨测区调配巡测员时须经分中心分管领导同意后由运维方协调安排。

5.2.3.3驻站人员常规时间按时上下班,台风暴雨期间要求24小时驻站;确保每个水文、水位站均有人看护,工作时间每个水文站应有人在岗,台风暴雨期间要求24小时值守(24小时值班启动由投标人通知)。

5.3培训、资料审查

5.3.1每年投标人对巡测和看护人员进行水文业务培训次数需2次以上,培训内容为:职业道德、水文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水文行业相关规范等内容。每季度水文资料集中一次审查。培训会、资料审查会需在采购人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培训方案、人员需经过采购人审核。

5.3.2每年采购人至少组织2次巡测人员针对洪水测验、相关运维资料整理等工作内容进行加强培训。

5.4项目管理方案

5.4.1此项目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

5.4.2每个站点有相应的考勤管理办法。

5.4.3此项目必须制定相应的制度保障、人员管理相关措施。

6.采购人权利、责任与义务

6.1采购人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对投标人巡测、看护等各类人员及其所从事服务事项进行管理,根据需要进行工作任务安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巡测人员的休息、休假或加班等事项做出具体安排并通报中标人。(评审项23)

6.2采购人各测区对巡测车和巡测员的使用仅限于中小河流运行维护购买服务项目有关的事务和测区内站点的巡测工作,巡测车的使用纳入分中心统一管理,需经分中心人秘科履行派车审批同意后方可出车,不得用于私人和其他无关的事项。(评审项24)

6.3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各类工作人员履行服务情况及完成服务项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对各类工作人员从事服务发生的错误行为进行调整和纠正,对不合格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进行调整或更换。(评审项25)

6.4采购人应积极履行支付义务,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中标人相应合同款项。(评审项26)

7.中标人权利、责任与义务

7.1中标人应严格按本合同要求提供服务,并对服务的数量、内容及质量负责。(评审项27)

7.2中标人应与所提供人员按照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评审项28)

7.3中标人应全面负责所提供人员的管理,包括入职离职手续的办理、档案管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及其待遇享受、劳动纠纷处理等。(评审项29)

7.4中标人应保证按时(当月工资应于当月20日前发放)、足额发放工资及各项待遇。(评审项30)

7.5中标人所提供的常驻人员最低工资参照所在地市规定的“五险一金”缴纳基数执行;所提供的常驻人员平均工资,应与投标报价中的个人工资相一致。(评审项31)

7.6中标人应对采购人所提供专业设备的规范、安全使用和管理负责,保证采购人所提供设备的完好和正常使用。发生故障时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并配合维修。(评审项32)

7.7中标人应及时组织所提供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素质、业务水平达到所从事服务事项的要求。(评审项33)

7.8中标人应做好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合同履行结束后,及时向采购人进行移交。(评审项34)

7.9中标人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对本项目的管理,做好对所提供人员工作情况的考核、评价工作。(评审项35)

7.10中标人应负责购买和储备用于本项目的维修和应急抢修所需的易损耗材和设备配件,安装于维修现场的设备无偿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应及时向采购人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评审项36)

7.11中标人所提供人员或从事服务中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的,中标人应自行妥善处理。(评审项37)

7.12中标人应负责所有运维站点的水电费、通信费、物业管理费、购买易损耗材和设备配件支出等费用。(评审项38)

7.13所有人员组成以及设备必须与投标文件所列条款一致并在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到位,组成人员在服务期内必须全员到岗并接受采购人考勤检查,有事必须外出离开指定上班地点的必须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请假,有充分理由并经采购人批准后方可离开,发生洪水有测验任务节假日期间必须到岗,所有人员原则上不得中途退出,有特殊情况必须退出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采购人,有意外情况的必须第一时间告知采购人,同时在人员退出一周内经采购人考核同意补齐同等数量、同等资质和学历的人员到岗,人员变动不得超过总人数的30%;本条采购人对中标方关于人员组成以及设备管理要求为强制性条款,中标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否则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评审项39)

7.14合同期间,中标方人员的安全责任由中标方承担,因本项目要求工作人员在野外进行作业,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因此要求中标方必须为所有工作人员购买保额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的人身意外保险。(评审项40)

8.其他要求

8.1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本次项目的服务要求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修改。(评审项41)

8.2合同文件要求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总价中。对于采购人提出的技术实现方式、手段和要求,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完成有关工作,不再另计开发费用。(评审项42)

8.3本招标文件中所提到的各项内容及要求,投标人如不能满足或认为其所提供的内容及服务上另有优势或特点,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提出并详细说明。否则即认为投标人能够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履行。(评审项43)

9.成果提交

中标人应在履行合同当年7月15日前、11月15日前及次年1月15日前分别提交中期、汛后、年度最终验收运维报告书各一份,完整的各项水文测验原始资料及符合水文整编规范的各类水文资料整编成果一份。所有表格格式应按照采购人要求,采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纸质材料及其电子文档一并提交。

9.1原始资料的提交(评审项44)

⑴三等水准测量记载表、水准测量记载簿、断面测量记载簿,4、7、10月5日前提交上季度资料,次年1月15日前提交全年资料;

⑵水位观测记载簿、降水量(含蒸发量)观测记载簿,4、7、10月5日前提交上季度资料,次年1月15日前提交全年资料;

⑶流量测验记载表(水文站)、流速及河底高程横向分布图(普通流速仪、雷达波施测时点绘),4、7、10月5日前提交上季度资料,次年1月15日前提交全年资料;

⑷各时段的水位、雨量固态数据,及H-ADCP或在线雷达波监测数据应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⑸全市运维水文、水位站,及雨量、水库站设备维护记录表,4、7、10月5日前提交上季度资料,次年1月15日前提交全年资料;

⑹各项原始观测、测验资料及仪器记录的电子数据,应确保完整、可靠、经故障处理及合理性检查、符合相关水文规范要求。

9.2整编成果的提交(各测区指导督促完成):(评审项45)

⑴逐日蒸发量表、逐日降水量表、降水量摘录表、降水量对照表,4、7、10月5日前提交上季度资料,次年1月15日前提交全年资料;

⑵水位流量过程线图、逐日平均水位表,4、7、10月5日前提交上季度资料,次年1月15日前提交全年资料;

⑶实测流量成果表、实测大断面成果表、水准点高程考证表、水尺零高考证表,4、7、10月5日前提交上季度资料,次年1月15日前提交全年资料;

⑷水位流量关系曲线图、水位流量关系表、逐日平均流量表、洪水水文要素摘录表,11月5日前提交初稿审查,次年1月15日前提交最终成果;

⑸降水量表1、表2,11月5日前提交初稿审查,次年1月15日前提交最终成果。

9.3纸质资料要求:(评审项46)

⑴原始观测记录须做到真实、完整、规范,无涂改、伪造、缺测、漏测现象。

⑵所有提交的纸质成果资料需有制表、校核、复核三道手工序,纸面干净整洁无污损,字迹清晰,装订整齐、美观。

⑶使用水文资料在线整编作业系统开展中小河流站点水文资料整编工作,整编软件可整编输出的相关资料图表,均采用该软件整编输出。

9.4测验设备维护及设备配件(评审项47)

⑴各站点日常运行维护购买服务、水文测验设施设备的巡查与养护,以及日常维护所需的设备配件需备足,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备品配件质量需要符合采购人要求,不得以次充好。

⑵采购人仅负责属于工程类水毁修复和大型测验设备的修护(H-ADCP及配套设备、走航式ADCP、雷达波测速仪及雷达水位计),由采购人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⑶中标人在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进行修复,并向采购人报备,做好设备维护、更换情况记录,年底验收时一并提交。

9.5技术标准及依据(评审项48)

⑴《水文巡测规范》(SL 195-2015)

⑵《水文测量规范》(SL 58-2014)

⑶《河道流量测验规范》(GB 50179-2015)

⑷《水位观测标准》(GB/T 50138-2010)

⑸《降水量观测规范》(SL 21-2015)

⑹《水文资料整编规范》(SL/T 247-2020)等。

9.6质量管理与任务依据(评审项49)

水利部水文局:《水文测验质量检查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水文测[2017]88号)。

9.7审查与验收(评审项50)

⑴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全年各监测站点的测验和整编任务,并按时提交阶段测验资料和整编成果,采购人组织技术力量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方给予验收。

⑵经采购人组织审查,成果不合格的,中标人须及时进行整改,直至各项资料成果符合相关规范要求,采购人再次组织审查合格方给予验收。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参数性质

类型

要求

1

交货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

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开始7个工作日内开始履行服务,服务期限三年。

3

交货条件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4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5

履约验收方式

1、期次1,说明:符合招标文件、合同约定的内容。

6

履约保证金

缴纳,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

说明: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合同总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完成且验收合格及存在问题整改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给中标人。

7

合同支付方式

1、签订合同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

2、人员到站入驻到位、完成岗前培训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

3、经2025年中期验收考核,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4、经2025年汛后初步验收考核,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5、经2025年年终验收考核,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6、经2026汛前准备验收考核,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2.00%

7、经2026年中期验收考核,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8、经2026年汛后初步验收考核,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9、经2026年年终验收考核,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10、经2027汛前准备验收考核,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2.00%

11、经2027年中期验收考核,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12、经2027年汛后初步验收考核,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13、经最终验收考核,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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