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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经开区安全环保监管技术购买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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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502050001597743 文档页数:51页 所需下载券:10
岳池经开区安全环保监管技术购买服务项目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

3.1.采购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26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197,000.00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标的金额 (元)

所属行业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1

C19990000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经开区安全监管技术服务

1.00(项)

1,197,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44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368,000.00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标的金额 (元)

所属行业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1

C19990000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经开区环保监管技术服务

1.00(项)

1,368,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报价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报价内容

数量(计量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经开区安全监管技术服务

1.00(项)

1,197,000.00

总价

为3年服务期总价

采购包2:

序号

报价内容

数量(计量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经开区环保监管技术服务

1.00(项)

1,368,000.00

总价

为3年服务期总价

★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

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采购包2: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

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采购包2: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

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采购包2: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采购包2: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采购包2: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3.2.技术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经开区安全监管技术服务

序号

符号标识

技术要求名称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

 

1、服务内容

1.1每四个月组织安全技术专家组对经开区18家医药化工企业及后续新增医药企业安全隐患排查1次,并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检查内容:对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合法合规性、现场管理状况、双重预防机制等方面进行检查;对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清单制提档升级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检查。

1.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4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培训科目包括:国内外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及应急救援管理培训、危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要点、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安全生产综合预警平台、危化监管数据平台、四川省应急平台等系统的使用。

 1.3提供危险化学品专业安全监管技术支撑,包括提供临时性技术支撑安全咨询、专家委员会协调、协助事故救援与调查、应急演练指导等服务。

 1.4提供1名专职驻点人员开展服务工作,须具有化工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驻点服务人员每周需在经开区驻点办公5个工作日,且每月检查企业频次不低于20家次,为经开区开展日常安全监管提供管理和技术支持。(提供承诺函,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提供人员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等证明供采购人核查。)

 1.5成交供应商应指导协助经开区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应急教援演练,并进行演练评估和总结。

1.6成交供应商应参加经开区组织的危化企业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和设施设计专篇审查。

1.6.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成交供应商应派出安全专家,4个小时内赶到事故现场为经开区提供安全技术支持。

 1.7成交供应商应为经开区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和帮助。

 1.8成交供应商应协助起草经开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安全会议、安全宣传培训教育等方面的文件。

1.9成交供应商应至少每周一次通过国家应急管理部、四川省应急管理厅收集国家、省、市关于安全法规、标准、地方要求的最新信息,建立收集台账。

 1.10成交供应商应在经开区的统一组织安排下,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安全文化建设活动。

1.11指导、协助应急和相关企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日常监管。

 1.12协助经开区开展危化品重点监管区市县攻坚相关工作,协助完成攻坚脱帽相关工作。

 1.13指导、协助构建安全、职业健康、消防、气防监管体系,工作内容包括:现状调研、体系建设、试运行、评估改进、正式运行。

1.14指导、协助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档案。

 1.15指导、协助推动所辖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和安全文化建设。

1.16指导、协助开展日常安全、职业健康、消防、气防监管。

1.17根据需求,随时提供事故救援处置咨询与技术指导、事故调查等履职所需的技术性和辅助性工作。

1.18协助经开区组织辖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行政监管人员到安全管理规范企业和监管单位学习。

 1.19协助经开区安全生产专家库的建设。

 1.20指导、协助经开区开展辖区内企业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企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等监管工作。

1.21负责经开区安排的其它工作。

1.22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检查服务单位受经开区委托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检查。隐患排查内容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22.1总体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受检企业的安全生产信息管理、风险辨识和控制、装置工艺和设备安全、生产异常工况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作业管理、承包商及外来人员管理、变更管理、企业隐患排查开展、应急管理、事故和事件管理、职业卫生管理等十二个方面进行全覆盖检查,逐项查找存在事故隐患并提出整改建议。

 1.22.2安全生产信息管理

1)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现状验收评价报告与现有生产装置的符合性情况。

2)检查企业是否制定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工艺流程图、防爆区域划分图、应急救援预案等措施。

3)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防雷检测等定期检测情况。

4)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并验证其真实性。

1.22.3风险管理

1)检查企业是否按照有关要求对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对风险辨识分析发现的重大风险、不可接受风险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2)检查企业是否在生产装置、管理机构、人员构成等发生变化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进行了风险辨识分析。

1.22.4装置工艺和设备安全

1)检查企业机械、电气、仪表、消防设备设施的设计符合性和运行情况;企业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设置符合性。

2)检查企业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检查企业预防性检维修、备用设备设施管理、设备设施完好情况。

4)检查企业安全(含职业卫生)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1.22.5生产异常工况管理

1)检查企业岗位、专业巡回检查开展情况。

2)检查企业生产异常工况时的汇报处置情况。

3)检查企业生产异常工况时的管控情况。

1.22.6岗位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

1)检查企业三级安全教育执行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制定并落实教育培训计划,是否定期评估教育培训内容、方式和效果。

2)检查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定期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

3)检查企业岗位操作技能培训情况。

4)检查企业在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等发生改变以及操作人员岗位发生变化时,是否及时对操作人员进行再培训。

1.22.7 作业安全

1)检查企业执行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情况。

2)检查企业执行特殊作业(作业票)情况。

3)检查企业执行储运装卸作业有关规定的情况。

4)检查企业对“三违”作业行为检查处置情况。

1.22.8承包商及外来人员管理

1)检查企业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程序符合性。

2)检查企业对外来人员的管理情况,

1.22.9 变更管理

1)检查企业工艺、设备、人员等方面变更管理情况。

2)检查企业在变里前是否分析变要的技术基础、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消除和控制安全风险的措施,变更时是否建立更新管理相关档案。

1.22.10企业隐患排查开展

1)检查企业是否制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2)是否制定安全隐患排查计划:是否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

3)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消除或管控情况。

4)安全隐患台账建立和更新情况。

5)安全隐患信息化系统使用情况。

1.22.11应急管理

1)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组织开展各类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评估预案演练效果并及时完善预案。

2)检查企业应急预案是否按规定报属地政府备案。

3)检查企业应急预案响应情况。

4)检查企业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动态管理情况。

1.22.12事故事件和隐患管理

1)检查企业对生产安全事故是否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并按规定上报安全管理部门。

2)检查企业对未遂生产安全事故等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

3)检查企业运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系统情况。

4)检查企业吸取典型事故教训情况。

1.22.13职业卫生管理

1)检查企业建设项目是否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法定手续:是否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2)是否开展职业健康教育培训。

3)是否对承包商职业卫生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是否对接触危害源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是否落实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制度。

5)是否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

2、服务要求

2.1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应与经开区进行充分协商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计划。

2.2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须向经开区提交《安全生产查报告》,内容至少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符合性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持续改进内容、安全生产监管建议。

2.3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须向经开区提交每家企业的《安全隐患检查报告》,内容包括:检查基本信息、隐患内容、风险程度、不符合依据、整改建议、整改期限建议、隐患图片等内容,并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明确结论。

2.4成交供应商须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跟踪,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台账、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实现闭环管理。

2.5成交供应商检查发现企业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报告经开区,并于24小时内书面报告经开区。

2.6每年服务期届满时,成交供应商须向经开区提交工作总结和辖区《安全生产分析报告》,应包括对隐患排查、安全培训、日常监管等内容进行分析出经开区安全生产监管重点。

2.7成交供应商负责指导企业将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录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动态监控系统”。

2.8成交供应商未要求完成项目服务内容,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被纳入失“黑名单”并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9因成交供应商的过错发现或者其他原因故意隐瞒安全隐患,造成人员伤亡责任事故的,按照安全生产法律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采购包2:

标的名称:经开区环保监管技术服务

序号

符号标识

技术要求名称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

 

1、服务范围

1.1每季度组织环保技术专家组对18家医药化工企业及后续新增医药企业开展一次环保全面大排查,并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检查内容:企业污治污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有无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现象;存放有害危化品的化学品库和危废间是否做到“防雨、防渗、防流失”的设计要求,危化品是否规范放置,危废是否规范处置,有无泄漏情况;企业环保手续是否完善,治污设备运行台账是否完善,是否有运维记录等。

1.2提供环保专业监管技术支撑,包括提供临时性技术支撑(环保咨询)、企业引进把关、迎接环保督察、应急演练指导、协助经开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等服务。

1.3提供1名专职驻点人员开展服务工作,须具有环境或环保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驻点服务人员每周需在经开区驻点办公5个工作日,且每月检查企业频次不低于20家次,为经开区开展日常环保监管提供管理和技术支持。(提供承诺函,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提供人员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证明供采购人核查。)

1.4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4次环保业务专题培训。

1.5成交供应商应指导协助经开区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环保应急救援演练,并进行演练评估和总结。

2、服务内容

2.1环保培训服务

2.1.1环保管家会定期对经开区领导及环保管理人举办个性化的环保培训和技术指导,针对国家、地方环保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产业政策、经开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进行解读,避免经开区管理及企业引进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1.2经开区及辖区内企业环保法律法规、污染物排放标准专项培训:开展经开区企业环保管理制度培训;经开区内企业员工环保知识培训。

2.2建立环境管理体系服务

2.2.1指导、协助经开区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并贯彻实施。主要分为外部管理和内部管理两大部分,外部环境管理体系由经开区所在上级环境主管部门组成,内部环境管理体系由经开区各职能部门协同,成立专/兼职环境管理机构。

2.2.2指导、协助经开区设立规范的环境管理机构并明确职责。

2.2.3依照现行国家、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指导经开区对其环保工作进行宏观规划,并依法建立环保管理制度,指导经开区实施和推广;另外在经开区规划调整阶段提供环保咨询服务,避免环保决策失误;根据经开区所在区域经济结构及环境状况,指导经开区找准其环境制约因素,并协助经开区确定其产业定位和合理规划产业空间布局。

2.3经开区企业入驻把关服务

根据经开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协助经开区对拟入驻企业和已入驻企业进行环保把关。

2.3.1协助经开区对拟入驻经开区项目进行审核把关,确定其是否符合经开区产业定位、规划布局及三线一单等要求:分析拟入驻企业与周围企业的环境相容性,指导拟入驻企业的区内选址。

2.3.2协助、指导经开区对已入驻企业排放的废水、废气及固体废弃物进行核查工作,重点关注含重金属的废物以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危化品,确保企业没有偷排漏排现象,督促企业落实环评报告及批复中的污染物处理措施,避免易燃易爆、腐蚀性和毒害性物质泄露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4环保设施(措施)运行(实施)情况排查服务

2.4.1协助经开区指导企业建立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组织机构,实现规范化、高效化管理,确保企业各项工作高效、规范、有序运行,减少和避免环保事件的发生。

2.4.2指导、协助经开区摸底、调查经开区目前存在的环保隐患,切实掌握环保家底,关注企业存放有害息化品的化学品库是否做到“防用、防渗、防流失”的设计要求;重视生产系统否严格密闭,设备和管件是否运行正常,以防泄漏和爆炸。

2.4.3协助经开区开展企业日常查,指导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适时提出清洁生产建议,帮助企业发现和解决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问题。

2.5迎接环保督查服务

协助经开区迎接环保部门督查,并依据环保督查聚焦重点,全面梳理经开区内各项环保工作,指导和助经开区进行自查,有针对性地找出问题,同时提出整改方案。

2.6应急演练服务

2.6.1针对经开区性质,设置多种紧急环保事故情景,如强腐蚀性物质腐蚀设备导致泄漏;生置和储运过程发生火灾、爆炸;污水处理设施失效导致未处理废水短时间内大量排放等根据不同情景,指导经开区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以便事故发生时立即响应。环保应急事件处理全过程包括告、启动预案、队伍集结、安全管制、物资供应污染物清污、事故调查等。

2.6.2协助经开区企业强化危化品泄漏应急处置措施,每年开展至少一次应急演练,确保事故状态下废强化废水污染源治理(尤其是含重金属的废水),指导经开区对主要废水污染源设置在线监控系统。并与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联网;对经开区所有仓库、罐区组织专门的防火教育、培训及演练,切实做好经开区的环保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积极消除事故隐患。

2.7环保风险控制服务

2.7.1对涉及易燃易爆、腐蚀性和毒害性产品等产废单位进行危化品规范化管理服务;协助企业对化学品库、危废库地坪做防渗防腐处理并外建雨水沟、截流沟;指导企业在盐酸、硫酸储罐的周围设置围档、自动喷淋装置,并设立应急转移储罐,在发生泄漏时以快的速度将剩余酸液转移至应急转移储罐内。

2.7.2对经开区进行相关环境风险知识培训。主要内容包括环境风险识别、风险源项分析、风险影响风险防范措施、风险应急预案及环境风险防范应急设备配备方案的编制。

2.7.3指导、协助经开区及企业完成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关注污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物料储存地和生产场所中危化品是否规范放置,有无泄漏情况,避免发生火灾爆炸等环境事故:排查完成形成问题清单后,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及应达到的标准和要求,以供经开区参考和决策,尽可能帮助避免环境风险事故:协助经开区及企业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2.7.4视经开区需要、应经开区企业要求,及时向上级环保主管部门沟通、汇报经开区的环保工作情况。

2.8服务要求

2.8.1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应与采购人进行充分协商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计划。

2.8.2每次检查后 10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须向经开区提交《巡查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环保符合性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持续改进内容、环保监管建议。

2.8.3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须向经开区提交每家企业的《隐患检查报告》内容包括:

检查基本信息、隐患内容、风险程度、不符合依据、整改建议、整改期限建议、隐患图片等内容,并有是否符合环保要求的明确结论。

2.8.4成交供应商须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跟踪,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台账、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实现闭环管理。

2.8.5成交供应商检查发现企业存在环保违法行为或重大环保隐惠的,应立即报告经开区,并于24小时内书面报告经开区。

2.8.6 成交供应商每个季度对企业开展环保隐患排查时,应派出熟悉化工生产的环保技术人员对企业涉及的各个环节开展专业检查。

2.8.7每年服务期届满时,成交供应商须向经开区提交工作总结和辖区《环保形势分析报告》,应包括对隐患排查、环保培训、日常监管等内容进行分析,找出经开区环保工作监管重点。

2.8.8成交供应商未按要求完成项目服务内容,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被纳入失信“黑名单”,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8.9因成交供应商的过错未发现或者其他原因故意隐瞒环保隐患,造成责任事故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3.3.服务要求

3.3.1服务内容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

1

服务要求

  1、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建立统计台账,并及时将相关资料反馈采购人。

2、采购人定期(每月)组织本部门人员或专家,结合执法检查,对成交供应商出具的评审报告进行检查。定期采取随机抽取报告与项目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报告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3、企业若发生生产安全或环保事故,成交供应商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技术指导。

4、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必须遵守保密职责,不得随意泄露巡查企业的情况,因工作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资料、报告、笔记等其他形式的载体,均归采购人所有。服务结束后,成交供应商承担保密义务,不擅自使用巡查期间的相关信息。

5、成交供应商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出现伪造、转让或者租借资质、资格证书;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的检查报告;转包中介服务项目;承担现场检测检验的人员不到现场实际地点开展设备检测检验等有关工作的;现场审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未在报告中指出等情形的,采购人要对成交供应商实行约谈通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发现一次扣款一万元,发现两次扣款五万,发现三次评定为不合格。

6、成交供应商在服务企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借服务之名在生产经营单位吃拿卡要,不得使用各种手段强迫生产经营单位购买设施设备或服务、收取额外好处,自觉维护良好形象。

  7、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每半年开展一次服务项目检查,检查结果依程序公布。检查结果作为验收依据。

采购包2: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

1

服务要求

1、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环保隐患,建立统计台账,并及时将相关资料反馈采购人。

2、采购人定期(每月)组织本部门人员或专家,结合执法检查,对成交供应商出具的评审报告进行检查。定期采取随机抽取报告与项目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报告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3、企业若发生生产安全或环保事故,成交供应商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技术指导。

4、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必须遵守保密职责,不得随意泄露巡查企业的情况,因工作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资料、报告、笔记等其他形式的载体,均归采购人所有。服务结束后,成交供应商承担保密义务,不擅自使用巡查期间的相关信息。

5、成交供应商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出现伪造、转让或者租借资质、资格证书;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的检查报告;转包中介服务项目;承担现场检测检验的人员不到现场实际地点开展设备检测检验等有关工作的;现场审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未在报告中指出等情形的,采购人要对成交供应商实行约谈通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发现一次扣款一万元,发现两次扣款五万,发现三次评定为不合格。

6、成交供应商在服务企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借服务之名在生产经营单位吃拿卡要,不得使用各种手段强迫生产经营单位购买设施设备或服务、收取额外好处,自觉维护良好形象。

  7、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每半年开展一次服务项目检查,检查结果依程序公布。检查结果作为验收依据。

3.3.2.商务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商务要求名称

商务要求内容

1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

2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规定、《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安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规程>的通知》(广市财采〔2021〕275)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成交人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验收。

4

 

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5

 

付款进度安排

1、付款说明,合同金额分三次支付,采购人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金额准确的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进行支付结算,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或者延迟支付,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据实支付

2、进度款,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合法有效、金额准确的发票及其他凭证资料后的 1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 30%;,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据实支付

3、进度款,进入服务周期后第 6个月采购人达到付款条件起 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40.00%。,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据实支付

4、进度款,供应商完成一年合同服务周期,并按照约定服务的内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合法有效、金额准确的发票及其他凭证资料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据实支付

6

 

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违约责任 (1)成交供应商应遵守服务承诺,如有违约,将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服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危害或不良影响,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2)成交供应商未按照技术服务工作要求开展工作的,根据考核细则进行考核,累计达到3次以上,采购人有权解除采购合同,并提请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除不予以退还履约保证金外,成交供应商还应支付安全技术服务总价10%的违约金。 (3)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服务的权利无瑕疵,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属于成交供应商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除应向采购人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安全技术服务总价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采购包2:

序号

符号标识

商务要求名称

商务要求内容

1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

2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规定、《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安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规程>的通知》(广市财采〔2021〕275)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成交人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验收。

4

 

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5

 

付款进度安排

1、付款说明,合同金额分三次支付,采购人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金额准确的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进行支付结算,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或者延迟支付,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据实支付

2、进度款,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合法有效、金额准确的发票及其他凭证资料后的 1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 30%;,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据实支付

3、进度款,进入服务周期后第 6个月采购人达到付款条件起 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40.00%。,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据实支付

4、进度款,供应商完成一年合同服务周期,并按照约定服务的内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合法有效、金额准确的发票及其他凭证资料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据实支付

6

 

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违约责任 (1)成交供应商应遵守服务承诺,如有违约,将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服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危害或不良影响,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2)成交供应商未按照技术服务工作要求开展工作的,根据考核细则进行考核,累计达到3次以上,采购人有权解除采购合同,并提请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除不予以退还履约保证金外,成交供应商还应支付安全技术服务总价10%的违约金。 (3)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服务的权利无瑕疵,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属于成交供应商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除应向采购人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安全技术服务总价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3.4.其他要求

采购包1:

★1、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范围。2、供应商提供的具有相应的服务方案:①总体目标、②服务形式、③工作重点、④实施步骤、⑤计划安排、⑥过程进度控制措施、⑦质量控制措施等方案。 3、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拟定后期服务方案,①接到业主项目相关电话或信息响应时间安排;②售后服务人员安排;③服务项目相关人员培训计划④售后服务质量控制⑤保密措施。 4、供应商有本项目类似的业绩。 5、供应商提供服务于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 6、考核办法: 评分标准: 从不这样为1分;偶尔这样为2分;有时这样为3分;经常这样为4分;总是这样为5分。 服务综合判定标准: 总分70分以下为不合格;70-75分为合格;76-80分为较好;81-90分为良好;91-100分为优秀。 考评内容: 一、工作态度 1.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根据被考评单位是否总是表现出积极主动和尽职尽责的态度进行评分。 2.能接受各方不同的建议:根据被考评单位是否总是能接受各方提出的建议进行评分。 3.沟通平和理性、不钻牛角尖:根据被考评单位在沟通时是否总是保持平和理性,不钻牛角尖进行评分。 二、工作质量 1.按时完成安全隐患检查和复查任务:根据被考评单位是否总是能按时完成安全隐患检查和复查任务进行评分。 2.安全检查和复查报告按时提交:根据被考评单位是否总是能按时提交安全检查和复查报告进行评分。 3.报告的问题依据准确,提出的整改建议合理、经济、具有操作性:根据被考评单位提交的问题报告是否准确,提出的整改建议是否合理、经济、具有操作性进行评分。 4.安全法规收集及时、准确:根据被考评单位是否总是能及时、准确地收集安全法规进行评分。 5.安全生产监管档案建立规范:根据被考评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档案是否建立规范进行评分。 6.不隐瞒、谎报、误报发现的安全隐患:根据被考评单位是否总是能如实报告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评分。 7.安全培训、应急救援演练组织得当,反馈良好:根据被考评单位组织的安全培训、应急救援演练是否得当,以及反馈是否良好进行评分。 8.及时有效地提供工厂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导:根据被考评单位是否总是能及时有效地提供工厂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导进行评分。 9.按时完成业主安排的其他工作:根据被考评单位是否总是能按时完成业主安排的其他工作进行评分。 10.与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沟通及时有效:根据被考评单位是否与各级政府主管部门保持及时有效的沟通进行评分。 三、工作纪律 1.遵守经开区和企业规章制度:根据被考评单位是否总是能遵守经开区和企业规章制度进行评分。 2.不直接或间接向主管部门提供礼品、财物、娱乐消费等:根据被考评单位是否从未直接或间接向主管部门提供礼品、财物、娱乐消费等进行评分。 3.不向企业介绍或推荐合同禁止的中介服务业务:根据被考评单位是否从未向企业介绍或推荐合同禁止的中介服务业务进行评分。 4.不向企业索要礼品、钱财,不吃喝玩乐:根据被考评单位是否从未向企业索要礼品、钱财,以及是否有吃喝玩乐等不当行为进行评分。 四、后勤保障 1.项目人员配置合理、专业能力素质满足项目要求:根据被考评单位的项目人员配置是否合理,以及专业能力素质是否满足项目要求进行评分。 2.工作站物资装备齐全、规范:根据被考评单位的工作站物资装备是否齐全、规范进行评分。 3.对计划或临时性安排响应到位:根据被考评单位对计划或临时性安排是否总是能响应到位进行评分。

采购包2:

★1、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范围。2、供应商所提供的工作方案包括①项目基本情况及实施重难点分析;② 项目实施保障方案;③企业环保巡查方案;④环保教育培训方案;⑤风险防控措施;⑥质量保障措施。 3、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拟定售后服务方案,包括①接到业主项目相关电话或信息响应时间安排;②售后服务人员安排;③服务项目相关人员培训计划;④售后服务质量控制及保密措施。 4、供应商有本项目类似的业绩。 5、供应商提供服务于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 6、考核办法: 评分标准: 从不这样为1分;偶尔这样为2分;有时这样为3分;经常这样为4分;总是这样为5分。 服务综合判定标准: 总分70分以下为不合格;70-75分为合格;76-80分为较好;81-90分为良好;91-100分为优秀。 考评内容: 一、工作态度 1.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根据被考评单位是否总是表现出积极主动和尽职尽责的态度进行评分。 2.能接受各方不同的建议:根据被考评单位是否总是能接受各方提出的建议进行评分。 3.沟通平和理性、不钻牛角尖:根据被考评单位在沟通时是否总是保持平和理性,不钻牛角尖进行评分。 二、工作质量 1.按时完成环保隐患检查和复查任务:根据被考评单位是否总是能按时完成环保隐患检查和复查任务进行评分。 2.环保检查和复查报告按时提交:根据被考评单位是否总是能按时提交环保检查和复查报告按时进行评分。 3.报告的问题依据准确,提出的整改建议合理、经济、具有操作性:根据被考评单位提交的问题报告是否准确,提出的整改建议是否合理、经济、具有操作性进行评分。 4.环保法规收集及时、准确:根据被考评单位是否总是能及时、准确地收集环保法规进行评分。 5.环保档案建立规范:根据被考评单位的环保档案建立规范是否建立规范进行评分。 6.不隐瞒、谎报、误报发现的环保隐患:根据被考评单位是否总是能如实报告发现的环保隐患进行评分。 7.环保培训、应急救援演练组织得当,反馈良好:根据被考评单位组织的环保培训、应急救援演练是否得当,以及反馈是否良好进行评分。 8.及时有效地提供企业环保事故应急救援指导:根据被考评单位是否总是能及时有效地提供企业环保事故应急救援指导进行评分。 9.按时完成业主安排的其他工作:根据被考评单位是否总是能按时完成业主安排的其他工作进行评分。 10.与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沟通及时有效:根据被考评单位是否与各级政府主管部门保持及时有效的沟通进行评分。 三、工作纪律 1.遵守经开区和企业规章制度:根据被考评单位是否总是能遵守经开区和企业规章制度进行评分。 2.不直接或间接向主管部门提供礼品、财物、娱乐消费等:根据被考评单位是否从未直接或间接向主管部门提供礼品、财物、娱乐消费等进行评分。 3.不向企业介绍或推荐合同禁止的中介服务业务:根据被考评单位是否从未向企业介绍或推荐合同禁止的中介服务业务进行评分。 4.不向企业索要礼品、钱财,不吃喝玩乐:根据被考评单位是否从未向企业索要礼品、钱财,以及是否有吃喝玩乐等不当行为进行评分。 四、后勤保障 1.项目人员配置合理、专业能力素质满足项目要求:根据被考评单位的项目人员配置是否合理,以及专业能力素质是否满足项目要求进行评分。 2.工作站物资装备齐全、规范:根据被考评单位的工作站物资装备是否齐全、规范进行评分。 3.对计划或临时性安排响应到位:根据被考评单位对计划或临时性安排是否总是能响应到位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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