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一、商务要求:
序号 |
商务条款名称 |
具体要求内容 |
1 |
付款方式 |
项目履约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
2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270日历天。 |
(一)项目概况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农办政改〔2023〕7号)、《中共安庆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进度确保如期完成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的通知》(庆农办发〔2023〕35号)、《中共望江县委办公室望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望江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办〔2024〕44号)等文件要求,望江县需招标全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技术服务工作,现通过公开招标选取有资质能力的第三方公司开展本项目。
(二)项目工作内容
1.资料打印及收集
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按照望江县二轮到期延包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打印承包方家庭成员身份摸底表、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地块面积调查摸底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信息变更申请审核表、二轮承包以来承包农户整户消亡户土地处置情况表、二轮承包以来承包农户全家进城落户情况调查摸底表、村组无地少地农户调查摸底表、村组机动地(新增地)调查摸底表、二轮承包以来其他情况调查摸底表、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延包方案审核表、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摸底调查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调查汇总表共计12种登记摸底表格。配合各村民小组拟定并打印收集村民小组二轮到期延包方案,及公示公告材料。
2.摸底调查及外业测绘
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村级土地延包试点工作小组及测绘单位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流程,互相配合,有序开展权属调查、资料收集、现场指界、地块测量等工作,逐户填报《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摸底调查表》,形成初步数据调查成果。延包试点工作小组和测绘单位人员组成农户承包地指界小组,与承包农户或其委托人现场共同指界确认承包户所属地块,土地实地测量结束后要打印摸底工作底图交到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再次核对,最终形成地块分布图、承包地块调查表。村集体存在疑问的,测绘单位要做好技术咨询服务。
3.信息核实及地块补测
根据《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摸底调查表》初表,对表内承包户信息再核实,有错误的及时修正,同时对承包期限变更、承包方户籍信息变更、承包地块基本信息变更、承包地块权属关系变更等变更情况,进行外业修补测,对存在争议的地块,应通过当事人协商和镇、村调解的方式解决;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可暂缓确权登记。对于未确权的村民小组,根据村民意愿由中标单位进行补充确权,再开展延包工作。
4.公示、公示勘误修正及数据库处理
数据库更新后,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导出、修饰、编排、编制并打印公示表以及公示图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张榜公示,调查成果经村组审核后进行公示,期限不少于15天,并按要求梳理统计农户反馈的问题,有反馈问题的需经乡镇(街道)、村集体经济组织两级审核确认后,技术人员实地重新核实勘误一次修正(无严重问题的不再二次公示),根据勘误结果修改数据库;公示无异议后,要对全库的数据结构的规范性,属性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逻辑性,空间数据的拓扑关系等进行全面检查,并按规范要求整合建立标准数据库。
5.结果确认
反馈仍有问题的,需经乡镇(街道)、村集体经济组织两级审核确认后给予第三次核实修正,并重新出电子版签字资料,由延包试点工作小组再次组织变更户签字,一次数据库数据修正,形成打证标准数据库,公示无异议后,建立登记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等,并按要求组织农户签字确认,第三方根据摸底调查成果及修补完善的成果数据,制作承包地宗地图、地块信息表、归户表等,作为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的重要成果。将农户确认的成果,以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将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再延长30年归户统计表公示7天。以村为单位,将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资料进行汇总,报乡镇审核后建立登记簿。
6.合同网签
在望江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网签一体化平台上签订并打印延包电子合同,完成合同网签。同时各包潜在中标单位,中标以后需和合同网签平台技术单位衔接相关数据服务:①合同期内的系统操作培训与指导;②合同期内涉及数据和数据库问题解决;包括新增外业调查测绘的数据成果质检及系统数据库导入;③全县数据汇交并同步更新望江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管理系统。
7.档案数字化整理
档案数字化数据整理入库,按照《安徽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进行整理归档,包含延包试点中形成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不同形式的文件材料纳入档案管理,按照综合管理类、合同签订类、纠纷调处类、特殊载体类进行分类收集整理,做好整理归档,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中标单位按照业主单位和档案管理部门对土地延包登记资料按电子和纸质两种存储介质进行分类整理,建立农村土地延包工作档案,经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街道)两级工作小组汇总审核后汇交至县二轮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专班办公室审核,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保存并移交县档案馆,并经县档案馆验收合格。
8.颁发权证
按照安徽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将本次土地延包完善后的土地承包合同,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共享给资规部门,资规部门根据合同内容做好登记,并向农户颁发新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9.成果验收
中标单位按照业主单位提供的标准要求,将数据库导入进望江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网签一体化平台,能成功显示地块面积、地块四至、承包户内信息等内容,且通过望江县审查和省级数据会交质检,所有档案资料经县档案馆验收合格,作为工作完成的依据。
项目成果主要包括:
(1)文字成果:工作方案、技术设计书、纠纷调解协议书、检查记录、工作总结、技术总结、申请书、委托书、报告、决议(意见)以及会议记录等材料。
(2)图件成果:地块分布图(公示图、签章图)(纸质和电子)、承包地块示意图(纸质和电子)等图件。
(3)簿册成果: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调查信息公示表(纸质)、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公示结果归户表(纸质和电子)、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调查摸底表(纸质)、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承包合同书(电子、纸质)等。
(4)数据成果:数据库、测量数据文件、元数据以及调查成果的电子数据。
5.其他成果:除上述结果以外的过程性和说明性资料。
成果要求
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文件挂接错误,卷内目录不完全对应,或目录数据库、图像文件之一出现不完整、不清晰、有错误等质量问题时,抽检标记为“不合格”。
(1)档案装订:检查所有档案的装订还原情况,差错率≤1‰。
(2)扫描图像:漏扫率≤0.2‰。
(3)图像质量:图像质量情况完好率99%。
(4)格式封装:图像文件的命名差错率≤1‰。
(5)条目与图像挂接:挂接正确率100%
(6)档案原始材料:100%不缺失。
中标人应将数字化成果存储在可移动硬盘(两套)及指定电脑上一套交给采购人,著录条目和全文数据向采购人数据库迁移。档案扫描文件应分别提供JPG(TIFF)格式和PDF格式(分辩率300dpi以上的扫描影像存储格式,照片档案扫描分辨率不得低于600dpi)
(三)工作依据
1.技术依据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规范和技术标准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2003年农业部令第33号);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
(4)《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 2537-2014;
(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GB/T 35958-2018);
(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 2539-2016;
(8)《地籍调查规程》GB/T 42547—2023;
(9)《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
(10)《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1015-2007;
(11)《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NY/T 309-1996;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
(13)《分类与编码通用术语》GB/T 10113-2003;
(14)《个人基本信息分类与代码第一部分:人的性别代码》GB/T 2261.1-2003;
(15)《家庭关系代码》GB/T 4761-2008;
(16)《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 10114-2003;
(1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18)《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
(19)《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数字化规范》GB/T 17160-2008;
(20)《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2017;
(21)《1:5000、1:10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GB/T 13977-2012;
(22)《1:5000、1:10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GB/T 13990-2012;
(23)《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编码》GB/T 13923-2022;
(24)《地理空间数据交换格式》GB/T 17798-2007;
(25)《地理信息元数据》GB/T 19710.1-2023;
(26)《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 1004-2005;
(27)《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 1001-2005;
(28)《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程(试行)》(农政改综函〔2023〕3号)
(29)《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30)《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32)《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 9705-2008);
(33)《文书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与著录细则》(DB34/T450-2004)
(34)《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 18894—2016);
(35)《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31—2017);
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上述标准和依据有最新修订版本,则按最新版本执行。
2.数学基础
(1)坐标系统
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中央子午线117°;地图投影统一选择高斯一克吕格投影,采用标准的3°分带平面直角坐标系统。
(2)高程系统
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3)比例尺
调查基本比例尺为1:2000。
3.计量单位
长度单位采用米(m),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面积单位采用平方米(㎡)或亩(mu),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统计汇总时,面积单位采用公顷(hm2),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将亩(mu)作为辅助面积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坐标单位采用米(m)。
(四)工作范围
本次采购分3个包别,总面积约81.3万亩,其中:一包含华阳镇、杨湾镇、雷池镇、漳湖镇,面积26.0万亩;二包含赛口镇、高士镇、太慈镇,面积23.5万亩;三包含鸦滩镇、长岭镇、凉泉乡、雷阳街道、吉水街道、回龙街道,面积31.8万亩(其中鸦滩镇三联村4810亩、凉泉乡83277亩已先期试点实施,中标方按照中标单价支付款项给先期试点实施单位,先期试点实施单位要按照本招标文件的需求做好全部工作直至成功验收)。一包负责协助业主项目完工后数据合库汇交。
(五)、人员要求
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不少于10人。响应文件中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力量,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到达本项目现场提供相应服务,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采购合同。
(六)、报价要求
本项目的投标报价包括采购需求的所有费用(包含网签平台汇交数据处理费、合同网签费、档案数字化整理费等以及目前未预测到,但后期发生的一切费用),现按每亩单价报价,每亩最高限价8元,总面积约81.3万亩,其中:一包面积26.0万亩,最高限价2083000元;二包面积23.5万亩,最高限价1879000元;三包面积31.8万亩,最高限价2543000元。具体数量以与农户实际签订二轮到期延包合同为准,费用按实际签订合同面积数量结算。
(七)、其他要求
后期服务承诺:投标人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范文件或项目要求有明确调整的,投标人将无条件修改和完善工作方案、成果资料及其他实质性服务。(未承诺为无效投标)
一包负责协助业主项目完工后数据合库汇交。(未承诺为无效投标)
1.知识产权
(1)中标人提供服务过程中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2)本项目所有成果的版权属采购人所有,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否则,按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中标人的一切责任。
(3)本项目作业过程中提供的或涉及的所有数据属采购人拥有,中标人无权在技术要求规定之外自行处置数据,不得自行删除、复制、调整完善、转移数据,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
2.保密及成果文件归属
(1)需签订保密协议(签订合同时签订),按保密法要求开展工作。
(2)保密内容:所有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和成果及商务文件。
(3)涉密人员范围:所有项目参与成员。
(4)保密期限:永久保密。
(5)泄密责任: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对项目实施中涉及到的相关数据、资料、文档等承担保密责任。所有相关的数据、图集、图件、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让或者转借。如违反相关保密规定,造成数据泄漏,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成果文件归属: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成果归采购人所有。
3.本项目一旦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人不得将该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供应商。
中标人和采购人双方共同实施验收工作,结果和验收报告经双方确认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