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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荔湾区教育行政干部、督学等专项培训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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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502050001597806 文档页数:84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5年荔湾区教育行政干部、督学等专项培训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培训目标:

采购包1:

学习新的督导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熟悉督学权利和义务,提高督导工作技能。培养一致政治敏感、业务高超、忠诚担当、敢做敢为的高素质督学队伍。

采购包2:

1.理念更新:促使学员深入理解先进的教育理念、学校管理理念与校长角色定位,打破传统思维局限,激发创新意识,为担任小学校长角色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2.能力提升:强化学员在教育管理、课程领导、团队建设、沟通协调等方面的实操技能,使其具备小学校长履职所需的核心能力,能够高效开展学校管理工作。

采购包3:“荔教新质大讲堂”致力于搭建一个对内促进教师成长、对外展示优秀教育成果的平台,通过举办区内外的论坛和研讨活动,提升区外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形成具有荔湾特色的教育品牌。

采购包4:教研员培训旨在提升中小学教研员、区级培训师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以适应新时代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计划组织中小学教研员、区级培训师赴省外学习,并针对小学教研员开展命题培训。

(二)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因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包组1、包组2、包组4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组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其他说明:

1、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参与全流程云平台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及投标文件的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但为了保证开标程序顺利、高效地完成,投标人亦可委派代表携带CA-key、存储有非加密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进行签到、解密。

2、供应商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3、请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注意,涉及到签字或签章的地方,请按要求签字或签章后再上传系统。投标文件加密前请注意所有需要签字、签章、盖章的地方是否齐全无缺漏。请保管好CA证书的密码,如遗忘,请及时重置,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

(四)投标报价说明(各采购包适用):

1.根据《广州市财政局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编〔2018〕4号)的标准参考执行。供应商报出各包组的总价。如有新的政策标准,则按新规定执行。

2.本项目投标报价包括培训所涉及的师资、交通、食宿、培训资料教材、场地、培训组织与实施、税费等培训中产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严禁挤列管理费等其它费用。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报价需包括:

(1)服务的价格,包括全部的住宿费、伙食费、师资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劳务费、现场教学等其他费用。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本项目采购包4涉及跨年采购,其中:

采购包4:2025年度拟安排采购预算金额预估为24万元,2026年度拟安排采购预算金额预估为6万元;(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最终支付金额以财政下达金额为准)

(五)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六)特殊说明

因本项目采购包4属跨年采购,参投的投标人需按以下附表分别填写两个年度金额分配,附表如下:

年度报价分配表

项目编号:JYGZ25ZA13N0006

项目名称:2025年荔湾区教育行政干部、督学等专项培训采购项目

投标人名称:

采购标的名称

A:2025年投标报价

(万元)

B:2026年投标报价

(万元)

C(A+B):投标总报价

(万元)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采购包1(2025年荔湾区督学培训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标的提供的地点

企业根据合同中约定的培训地点进行安排,须保障学员的安全并满足培训和生活的要求。

 
 

付款方式

第1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供应商提供书面培训方案经采购人确认同意后,采购人按合同总额30%支付第1期费用。。

第2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50%,项目组织实施后,采购人按项目实施进度、供应商提供的经费支出发票及明细表支付第2期费用,总支付进度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额80%。。

第3期为(尾款):支付比例20%,项目验收完成后据实结算,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发生扣减费用时,从余款中抵扣相应款项,无相关扣减费用时,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供应商合同余款。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余下项目经费采购人不予支付,并有权终止该项目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注:1.中标供应商培训完毕10个工作日内应当按采购人的相关要求形成并交付总结验收材料和绩效自评材料,还须根据采购人的财务规定,据实提供经费使用清单、各项支出发票等财务验收材料。 2.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的总结验收材料、绩效自评材料和财务验收材料开展终期评估。项目的最终支付总金额将根据实际培训人数和相关发票进行据实结算,各项经费支出标准必须严格按照《广州市财政局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编〔2018〕4号)等培训经费使用办法实行。3.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最终支付金额以财政下达金额为准;采购人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1.验收标准:具体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采购合同相关条款、经采购人确认同意的培训方案为验收标准。 2.验收程序:提供验收材料、组建验收小组(视项目情况可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召开验收会、出具验收结论。(其中验收会的程序为:主持人开场介绍、有关专家及领导介绍、验收小组情况及组长推荐、服务单位介绍情况、专家查阅资料、专家问询及服务单位答疑、形成验收结论、领导讲话、验收会结束)。 3.验收方式:项目完成并提供相应的材料后一次性会议验收。 4.材料提交: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培训过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报书、培训实施计划、后勤保障方案、培训管理办法、培训课程安排、专家审批表、开班通知、培训学员手册、培训教材、考勤签到表、专家授课材料(PPT、讲义、视频资源等)、培训工作简报、学员培训满意度测评问卷及问卷分析报告、绩效总结报告、参训学员名单信息和考核结果、学员培训成果汇编、优秀典型案例、培训的过程性照片及视频、宣传材料等。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一)保密要求,1.保守国家秘密和政府、采购人工作秘密; 2.提供培训服务的投标人单位对采购人及其培训对象提供的资料、文件、情况以及有关图纸、谈话记录、录音等严格保密,非由法律法规规定或采购对象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二)知识产权,1.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培训项目承担机构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2.投标人须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州市教育局有关文件业务要求执行。 (三)项目终止服务的情形,1.采购人在服务期内不定期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评价,通过调查问卷、实地考察等方式对中标人进行调查,若发现问题的或日常管理中被有效投诉的,首次发出书面警告,再次则暂停该中标人履行合同的资格,待整改合格后重新恢复,若整改不合格或整改期间再有新的问题或投诉,终止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不再支付合同款项余额,并追回合同预付款。 2.凡中标人在服务实施过程中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暂停或终止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3.中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达不到履约要求,视为违约,由中标人按实际赔偿损失,并将由采购人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①不按照上述规定的时间要求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②不按照上述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交项目培训需求调研报告和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③培训过程不按双方确认的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执行的。 ④不经采购人同意擅自调换培训专家的。 ⑤培训资源及培训材料不完整或造假的。 ⑥由于培训管理失误造成较大事故的。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培训服务

2025年荔湾区督学培训采购项目

1.00

200,000.00

2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2025年荔湾区督学培训采购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督学培训委托服务内容

1.培训内容:(1)新的督学政策、法规、制度等;(2)新时代督导工作要点、要求、内容等;(3)督学的责任与使命;(4)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经验、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等工作经验学习;(5)到学校、幼儿园进行实地考察学习等。

2.师资要求:(1)首席专家:实行首席专家制度,首席专家为供应商内部(或聘任)的教育学或心理学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教师,有主持过省级教育规划课题并顺利结题的经验,有公开发表的教育类相关的研究成果出版教育类的著作,有较深的学术造诣,曾在公开刊物发表教师培训类论文。
(2)供应商具有一支结构合理,符合教育主管部门相关培训教学要求,经验丰富、专业的培训专兼职专家团队,团队成员具备副高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并能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灵活安排专家。(需提供承诺函)

3.培训人数:130人

4.培训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内

5.培训学时及次数要求:分组指导,合计40学时

6.培训方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7.培训成果:

(1)每位督学提交学习心得、督导论文或案例1篇;
(2)切实提高我区督学理论与实践水平

二、服务要求

1.服务方案:投标人需按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培训对象的实际需求和发展情况,以及学科(专业)、教育教学、教育管理等特点,根据上述培训项目的目标和内容、培训对象特点、培训地点与时长等需求精心研制,要求目标明确,突出重点,细化措施,操作性强,体现区域特色。提供本项目的总体培训服务方案。

2.服务流程:投标人提供培训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定位、内容设计、培训课程(课程内容、师资介绍)、培训方式、评价考核、指导跟踪、组织管理、保障措施等具体内容,经采购人审批确认后方可实施。培训实施期间,如有必要根据实际需求及情况反馈对项目内容和时间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提前向采购人进行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批准后方可执行。实施期间须邀请采购人亲临现场指导,采购人可视情况派出有关人员现场督导。培训完毕后按采购人要求提交培训总结报告等评估材料,以进行项目验收。

3.服务质量:培训工作质量标准按照下达的培训工作指令及有关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培训任务。加强对培训师资人员和培训保障团队的指导和管理,不断提高培训人员的自身素质和教学水准。做好调研工作,围绕教育培训发展的需求,制订出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有明确的目标、方式、绩效评估等内容。

4.培训实施:投标人需保证为项目实施提供专业的培训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严格考勤管理,实行出勤签到制度;严格培训考核评价,对按要求完成培训学习并经考核合格的参训学员颁发培训结业证书。遵照采购人的管理及安排,所有服务必须达到采购人的标准要求。提供项目实施期间所需的培训(授课)场所、授课所需教学设备设施、参训教师必要的学习资料、提供资料编制与印刷学员培训手册、学习材料及准备相应的必备文具(签字笔、笔记本、文件袋等),做到参培人员人手一份。

5.安全管理:要加强培训过程中授课教师与学员、培训内容与培训过程等意识形态管理。有完备的意识形态管控方案和措施。注重学员在培训期间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做好安全保障措施。为进一步严格外出学习培训考察审批制度,所有涉及到外出培训项目,需要经过采购人审批。

三、供应商要求

1.综合实力:供应商信用良好,运营规范;在中小学教师培训方面具有较强实践基础,具有相应的从业基础和行业研究背景,了解项目所在地的教育现状、实际情况、项目实施情况。供应商需具有与国内高校建立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等相关项目的共研计划。

2.服务团队: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提供一支不少于8人(不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的具备教学培训能力和从事教学服务工作的专业培训管理团队。明确团队组织机构组成、分工职能分派工作等,做到职责分工明确。培训组织经验丰富,有效管控培训过程并给予及时响应服务,以保证培训任务按时顺利完成。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副高级或以上级别教师职称证书并在教育业务部门(诸如教研院、评估中心等)有丰富工作经验。除负责人外,团队成员中至少1人需具有教育学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资源协调能力:具有固定的培训场地或者稳定的合作培训教育基地、设备设施,在目标培训地点具备资源协调能力和广泛的培训合作基地。能够有效满足目标培训地点培训班进行教学观摩和实践的需要。

4.管理制度: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项目管理制度与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意识形态管理、线下培训防疫工作方案、培训项目管理、培训经费管理、教学质量管理、教学组织管理等内容。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2(2025年荔湾区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标的提供的地点

企业根据合同中约定的培训地点进行安排,须保障学员的安全并满足培训和生活的要求。

 
 

付款方式

第1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供应商提供书面培训方案经采购人确认同意后,采购人按合同总额30%支付第1期费用。。

第2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50%,项目组织实施后,采购人按项目实施进度、供应商提供的经费支出发票及明细表支付第2期费用,总支付进度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额80%。。

第3期为(尾款):支付比例20%,项目验收完成后据实结算,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发生扣减费用时,从余款中抵扣相应款项,无相关扣减费用时,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供应商合同余款。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余下项目经费采购人不予支付,并有权终止该项目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注:1.中标供应商培训完毕10个工作日内应当按采购人的相关要求形成并交付总结验收材料和绩效自评材料,还须根据采购人的财务规定,据实提供经费使用清单、各项支出发票等财务验收材料。 2.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的总结验收材料、绩效自评材料和财务验收材料开展终期评估。项目的最终支付总金额将根据实际培训人数和相关发票进行据实结算,各项经费支出标准必须严格按照《广州市财政局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编〔2018〕4号)等培训经费使用办法实行。3.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最终支付金额以财政下达金额为准;采购人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1.验收标准:具体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采购合同相关条款、经采购人确认同意的培训方案为验收标准。 2.验收程序:提供验收材料、组建验收小组(视项目情况可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召开验收会、出具验收结论。(其中验收会的程序为:主持人开场介绍、有关专家及领导介绍、验收小组情况及组长推荐、服务单位介绍情况、专家查阅资料、专家问询及服务单位答疑、形成验收结论、领导讲话、验收会结束)。 3.验收方式:项目完成并提供相应的材料后一次性会议验收。 4.材料提交: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培训过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报书、培训实施计划、后勤保障方案、培训管理办法、培训课程安排、专家审批表、开班通知、培训学员手册、培训教材、考勤签到表、专家授课材料(PPT、讲义、视频资源等)、培训工作简报、学员培训满意度测评问卷及问卷分析报告、绩效总结报告、参训学员名单信息和考核结果、学员培训成果汇编、优秀典型案例、培训的过程性照片及视频、宣传材料等。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一)保密要求,1.保守国家秘密和政府、采购人工作秘密; 2.提供培训服务的投标人单位对采购人及其培训对象提供的资料、文件、情况以及有关图纸、谈话记录、录音等严格保密,非由法律法规规定或采购对象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二)知识产权,1.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培训项目承担机构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2.投标人须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州市教育局有关文件业务要求执行。 (三)项目终止服务的情形,1.采购人在服务期内不定期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评价,通过调查问卷、实地考察等方式对中标人进行调查,若发现问题的或日常管理中被有效投诉的,首次发出书面警告,再次则暂停该中标人履行合同的资格,待整改合格后重新恢复,若整改不合格或整改期间再有新的问题或投诉,终止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不再支付合同款项余额,并追回合同预付款。 2.凡中标人在服务实施过程中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暂停或终止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3.中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达不到履约要求,视为违约,由中标人按实际赔偿损失,并将由采购人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①不按照上述规定的时间要求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②不按照上述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交项目培训需求调研报告和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③培训过程不按双方确认的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执行的。 ④不经采购人同意擅自调换培训专家的。 ⑤培训资源及培训材料不完整或造假的。 ⑥由于培训管理失误造成较大事故的。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培训服务

2025年荔湾区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采购项目

1.00

300,000.00

3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2025年荔湾区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采购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委托服务内容

1.培训内容:

(1)教育管理基础与校长角色认知:学习教育管理的基本理论与方法,明确小学校长的职责与角色定位,掌握校长应具备的基本素养与管理技能,为履职做好准备。

(2)课程领导与教学管理:聚焦小学课程建设、教学改革与质量提升,学习如何引领课程发展、优化教学管理流程,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团队建设与教师发展:探讨教师团队建设策略,学习如何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打造高效协作的教师团队,为学校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4)校园文化建设与学校品牌打造:研究校园文化内涵与建设路径,利用文化凝聚师生向心力,打造特色校园文化;学习如何通过品牌建设提升学校影响力与竞争力。

(5)学校安全与后勤管理:解析小学安全管理工作要点,学习如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教育与应急演练,保障师生安全;掌握后勤管理的基本方法与技巧,提高后勤服务保障水平。

2.师资要求:(1)首席专家:实行首席专家制度,首席专家为供应商内部(或聘任)从事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研究领域的正高级职称教师,主持教育规划重点课题,具有教育学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研究专长与申报项目(领域)相一致,曾出版教育类的著作,获得教育部门授予的荣誉证书,有较深的学术造诣,有丰富实践经验。
(2)供应商具有一支结构合理,符合教育主管部门相关培训教学要求,经验丰富、专业的培训专兼职专家团队,并能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灵活安排专家,要求具备副高级或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需提供承诺函)

3.培训人数:30人

4.培训时间:2025年3月——2025年12月

5.培训地点:广州市内

6.培训学时及次数要求:300学时

7.培训方式: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深入教育管理先进、办学成果突出的优质小学实地考察,通过校园观摩、校长访谈、案例研讨、模拟演练等形式沉浸式学习。

8.培训成果:

(1)个人成果:每位学员需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学习心得;
(2)集体成果:形成一份小学管理工作改进建议方案。

二、服务要求

1.服务方案:投标人需按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培训对象的实际需求和发展情况,以及学科(专业)、教育教学、教育管理等特点,根据上述培训项目的目标和内容、培训对象特点、培训地点与时长等需求精心研制,要求目标明确,突出重点,细化措施,操作性强,体现区域特色。提供本项目的总体培训服务方案。

2.服务流程:投标人提供培训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定位、内容设计、培训课程(课程内容、师资介绍)、培训方式、评价考核、指导跟踪、组织管理、保障措施等具体内容,经采购人审批确认后方可实施。培训实施期间,如有必要根据实际需求及情况反馈对项目内容和时间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提前向采购人进行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批准后方可执行。实施期间须邀请采购人亲临现场指导,采购人可视情况派出有关人员现场督导。培训完毕后按采购人要求提交培训总结报告等评估材料,以进行项目验收。

3.服务质量:培训工作质量标准按照下达的培训工作指令及有关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培训任务。加强对培训师资人员和培训保障团队的指导和管理,不断提高培训人员的自身素质和教学水准。做好调研工作,围绕教育培训发展的需求,制订出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有明确的目标、方式、绩效评估等内容。

4.培训实施:投标人需保证为项目实施提供专业的培训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严格考勤管理,实行出勤签到制度;严格培训考核评价,对按要求完成培训学习并经考核合格的参训学员颁发培训结业证书。遵照采购人的管理及安排,所有服务必须达到采购人的标准要求。提供项目实施期间所需的培训(授课)场所、授课所需教学设备设施、参训教师必要的学习资料、提供资料编制与印刷学员培训手册、学习材料及准备相应的必备文具(签字笔、笔记本、文件袋等),做到参培人员人手一份。

5.安全管理:要加强培训过程中授课教师与学员、培训内容与培训过程等意识形态管理。有完备的意识形态管控方案和措施。注重学员在培训期间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做好安全保障措施。为进一步严格外出学习培训考察审批制度,所有涉及到外出培训项目,需要经过采购人审批。

三、供应商要求

1.综合实力:供应商信用良好,运营规范;在中小学教师培训方面具有较强实践基础,具有相应的从业基础和行业研究背景,了解项目所在地的教育现状、实际情况、项目实施情况。供应商拥有能为所投项目培训服务提供支撑的培训实践基地或分支机构。

2.服务团队: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提供一支不少于5人(不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的具备教学培训能力和从事教学服务工作的专业培训管理团队。明确团队组织机构组成、分工职能分派工作等,做到职责分工明确。培训组织经验丰富,有效管控培训过程并给予及时响应服务,以保证培训任务按时顺利完成。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副高级或以上级别教师职称证书并具有教育学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除负责人外,团队成员中至少1人需具有教育学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资源协调能力:具有固定的培训场地或者稳定的合作培训教育基地、设备设施,在目标培训地点具备资源协调能力和广泛的培训合作基地。能够有效满足目标培训地点培训班进行教学观摩和实践的需要。

4.管理制度: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项目管理制度与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意识形态管理、培训管理制度、培训服务管理制度、培训组织管理制度等内容。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3(2025年荔湾区“荔教新质大讲堂”培训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标的提供的地点

企业根据合同中约定的培训地点进行安排,须保障学员的安全并满足培训和生活的要求。

 
 

付款方式

第1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供应商提供书面培训方案经采购人确认同意后,采购人按合同总额30%支付第1期费用。。

第2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50%,项目组织实施后,采购人按项目实施进度、供应商提供的经费支出发票及明细表支付第2期费用,总支付进度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额80%。。

第3期为(尾款):支付比例20%,项目验收完成后据实结算,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发生扣减费用时,从余款中抵扣相应款项,无相关扣减费用时,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供应商合同余款。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余下项目经费采购人不予支付,并有权终止该项目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注:1.中标供应商培训完毕10个工作日内应当按采购人的相关要求形成并交付总结验收材料和绩效自评材料,还须根据采购人的财务规定,据实提供经费使用清单、各项支出发票等财务验收材料。 2.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的总结验收材料、绩效自评材料和财务验收材料开展终期评估。项目的最终支付总金额将根据实际培训人数和相关发票进行据实结算,各项经费支出标准必须严格按照《广州市财政局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编〔2018〕4号)等培训经费使用办法实行。3.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最终支付金额以财政下达金额为准;采购人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1.验收标准:具体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采购合同相关条款、经采购人确认同意的培训方案为验收标准。 2.验收程序:提供验收材料、组建验收小组(视项目情况可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召开验收会、出具验收结论。(其中验收会的程序为:主持人开场介绍、有关专家及领导介绍、验收小组情况及组长推荐、服务单位介绍情况、专家查阅资料、专家问询及服务单位答疑、形成验收结论、领导讲话、验收会结束)。 3.验收方式:项目完成并提供相应的材料后一次性会议验收。 4.材料提交: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培训过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报书、培训实施计划、后勤保障方案、培训管理办法、培训课程安排、专家审批表、开班通知、培训学员手册、培训教材、考勤签到表、专家授课材料(PPT、讲义、视频资源等)、培训工作简报、学员培训满意度测评问卷及问卷分析报告、绩效总结报告、参训学员名单信息和考核结果、学员培训成果汇编、优秀典型案例、培训的过程性照片及视频、宣传材料等。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一)保密要求,1.保守国家秘密和政府、采购人工作秘密; 2.提供培训服务的投标人单位对采购人及其培训对象提供的资料、文件、情况以及有关图纸、谈话记录、录音等严格保密,非由法律法规规定或采购对象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二)知识产权,1.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培训项目承担机构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2.投标人须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州市教育局有关文件业务要求执行。 (三)项目终止服务的情形,1.采购人在服务期内不定期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评价,通过调查问卷、实地考察等方式对中标人进行调查,若发现问题的或日常管理中被有效投诉的,首次发出书面警告,再次则暂停该中标人履行合同的资格,待整改合格后重新恢复,若整改不合格或整改期间再有新的问题或投诉,终止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不再支付合同款项余额,并追回合同预付款。 2.凡中标人在服务实施过程中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暂停或终止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3.中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达不到履约要求,视为违约,由中标人按实际赔偿损失,并将由采购人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①不按照上述规定的时间要求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②不按照上述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交项目培训需求调研报告和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③培训过程不按双方确认的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执行的。 ④不经采购人同意擅自调换培训专家的。 ⑤培训资源及培训材料不完整或造假的。 ⑥由于培训管理失误造成较大事故的。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培训服务

2025年荔湾区“荔教新质大讲堂”培训采购项目

1.00

400,000.00

4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2025年荔湾区“荔教新质大讲堂”培训采购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委托服务内容

1.培训内容:有计划策划组织教研研讨会、优质课堂研讨会、专家论坛、师德论坛、校长论坛、名教师论坛、名班主任论坛等系列活动,传授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对外展示荔湾区优秀教育管理者和教师的教学成果、教育理念和实践经验,激发教师的教育创新活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

2.师资要求:(1)首席专家:实行首席专家制度,首席专家为供应商内部(或聘任)从事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研究领域的正高级职称教师,主持教育规划重点课题,具有教育学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研究专长与申报项目(领域)相一致,曾出版教育类的著作,获得教育部门授予的荣誉证书,有较深的学术造诣,有丰富实践经验。
(2)供应商具有一支结构合理,符合教育主管部门相关培训教学要求,经验丰富、专业的培训专兼职专家团队,并能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灵活安排专家,要求具备副高级或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需提供承诺函)

3.培训人数:10000人

4.培训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5.培训学时及次数要求:

5.1.组织面向全国的研讨会不少于3场:(1)中国教育学会教研研讨会(1天),500人;(2)国际理解研讨会(1天),200人;(3)优质课堂研讨会(2天),800人。
5.2.区内研讨会不少于2场。

6.培训方式:

集中培训,线上线下相结合

7.培训成果:

(1)形成一本2025年荔教新质大讲堂活动汇编;

(2)每次活动须在3家或以上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扩大荔湾教育的影响力。

二、服务要求

1.服务方案:投标人需按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培训对象的实际需求和发展情况,以及学科(专业)、教育教学、教育管理等特点,根据上述培训项目的目标和内容、培训对象特点、培训地点与时长等需求精心研制,要求目标明确,突出重点,细化措施,操作性强,体现区域特色。提供本项目的总体培训服务方案。

2.服务流程:投标人提供培训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定位、内容设计、培训课程(课程内容、师资介绍)、培训方式、评价考核、指导跟踪、组织管理、保障措施等具体内容,经采购人审批确认后方可实施。培训实施期间,如有必要根据实际需求及情况反馈对项目内容和时间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提前向采购人进行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批准后方可执行。实施期间须邀请采购人亲临现场指导,采购人可视情况派出有关人员现场督导。培训完毕后按采购人要求提交培训总结报告等评估材料,以进行项目验收。

3.服务质量:培训工作质量标准按照下达的培训工作指令及有关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培训任务。加强对培训师资人员和培训保障团队的指导和管理,不断提高培训人员的自身素质和教学水准。做好调研工作,围绕教育培训发展的需求,制订出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有明确的目标、方式、绩效评估等内容。

4.培训实施:投标人需保证为项目实施提供专业的培训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严格考勤管理,实行出勤签到制度;严格培训考核评价,对按要求完成培训学习并经考核合格的参训学员颁发培训结业证书。遵照采购人的管理及安排,所有服务必须达到采购人的标准要求。提供项目实施期间所需的培训(授课)场所、授课所需教学设备设施、参训教师必要的学习资料、提供资料编制与印刷学员培训手册、学习材料及准备相应的必备文具(签字笔、笔记本、文件袋等),做到参培人员人手一份。

5.安全管理:要加强培训过程中授课教师与学员、培训内容与培训过程等意识形态管理。有完备的意识形态管控方案和措施。注重学员在培训期间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做好安全保障措施。为进一步严格外出学习培训考察审批制度,所有涉及到外出培训项目,需要经过采购人审批。

三、供应商要求

1.综合实力:供应商信用良好,运营规范;在中小学教师培训方面具有较强实践基础,具有相应的从业基础和行业研究背景,了解项目所在地的教育现状、实际情况、项目实施情况。供应商拥有能为所投项目培训服务提供支撑的培训实践基地或分支机构。

2.服务团队: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提供一支不少于5人(不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的具备教学培训能力和从事教学服务工作的专业培训管理团队。明确团队组织机构组成、分工职能分派工作等,做到职责分工明确。培训组织经验丰富,有效管控培训过程并给予及时响应服务,以保证培训任务按时顺利完成。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副高级或以上级别教师职称证书并具有教育学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除负责人外,团队成员中至少1人需具有教育学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资源协调能力:具有固定的培训场地或者稳定的合作培训教育基地、设备设施,在目标培训地点具备资源协调能力和广泛的培训合作基地。能够有效满足目标培训地点培训班进行教学观摩和实践的需要。

4.管理制度: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项目管理制度与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意识形态管理、培训管理制度、培训服务管理制度、培训组织管理制度等内容。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4(2025年荔湾区研训人员培训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标的提供的地点

企业根据合同中约定的培训地点进行安排,须保障学员的安全并满足培训和生活的要求。

 
 

付款方式

第1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供应商提供书面培训方案经采购人确认同意后,采购人按合同总额30%支付第1期费用。。

第2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50%,项目组织实施后,采购人按项目实施进度、供应商提供的经费支出发票及明细表支付第2期费用,总支付进度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额80%。。

第3期为(尾款):支付比例20%,项目验收完成后据实结算,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发生扣减费用时,从余款中抵扣相应款项,无相关扣减费用时,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供应商合同余款。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余下项目经费采购人不予支付,并有权终止该项目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注:1.中标供应商培训完毕10个工作日内应当按采购人的相关要求形成并交付总结验收材料和绩效自评材料,还须根据采购人的财务规定,据实提供经费使用清单、各项支出发票等财务验收材料。 2.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的总结验收材料、绩效自评材料和财务验收材料开展终期评估。项目的最终支付总金额将根据实际培训人数和相关发票进行据实结算,各项经费支出标准必须严格按照《广州市财政局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编〔2018〕4号)等培训经费使用办法实行。3.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最终支付金额以财政下达金额为准;采购人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1.验收标准:具体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采购合同相关条款、经采购人确认同意的培训方案为验收标准。 2.验收程序:提供验收材料、组建验收小组(视项目情况可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召开验收会、出具验收结论。(其中验收会的程序为:主持人开场介绍、有关专家及领导介绍、验收小组情况及组长推荐、服务单位介绍情况、专家查阅资料、专家问询及服务单位答疑、形成验收结论、领导讲话、验收会结束)。 3.验收方式:项目完成并提供相应的材料后一次性会议验收。 4.材料提交: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培训过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报书、培训实施计划、后勤保障方案、培训管理办法、培训课程安排、专家审批表、开班通知、培训学员手册、培训教材、考勤签到表、专家授课材料(PPT、讲义、视频资源等)、培训工作简报、学员培训满意度测评问卷及问卷分析报告、绩效总结报告、参训学员名单信息和考核结果、学员培训成果汇编、优秀典型案例、培训的过程性照片及视频、宣传材料等。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一)保密要求,1.保守国家秘密和政府、采购人工作秘密; 2.提供培训服务的投标人单位对采购人及其培训对象提供的资料、文件、情况以及有关图纸、谈话记录、录音等严格保密,非由法律法规规定或采购对象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二)知识产权,1.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培训项目承担机构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2.投标人须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州市教育局有关文件业务要求执行。 (三)项目终止服务的情形,1.采购人在服务期内不定期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评价,通过调查问卷、实地考察等方式对中标人进行调查,若发现问题的或日常管理中被有效投诉的,首次发出书面警告,再次则暂停该中标人履行合同的资格,待整改合格后重新恢复,若整改不合格或整改期间再有新的问题或投诉,终止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不再支付合同款项余额,并追回合同预付款。 2.凡中标人在服务实施过程中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暂停或终止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3.中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达不到履约要求,视为违约,由中标人按实际赔偿损失,并将由采购人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①不按照上述规定的时间要求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②不按照上述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交项目培训需求调研报告和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③培训过程不按双方确认的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执行的。 ④不经采购人同意擅自调换培训专家的。 ⑤培训资源及培训材料不完整或造假的。 ⑥由于培训管理失误造成较大事故的。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培训服务

2025年荔湾区研训人员培训采购项目

1.00

300,000.00

3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2025年荔湾区研训人员培训采购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委托服务内容

1.培训内容:

(1)政策理念:教育改革政策、师德修养、教研员专业发展。

(2)综合素养:课程改革与校本实践教学变革与课堂构建研修指导与模式创新教育评价与质量监测课题研究与成果凝练。

(3)学科教研:课标理解与运用、教学设计与实施技术融合与创新、优质课例研析。

2.师资要求:(1)首席专家:实行首席专家制度,首席专家为供应商内部(或聘任)的教育学或心理学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教师,有主持过省级教育规划课题并顺利结题的经验,有公开发表的教育类相关的研究成果出版教育类的著作,有较深的学术造诣,曾在公开刊物发表教师培训类论文。
(2)供应商具有一支结构合理,符合教育主管部门相关培训教学要求,经验丰富、专业的培训专兼职专家团队,团队成员具备副高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并能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灵活安排专家。(需提供承诺函)

3.培训人数:中小学教研员60人

4.培训时间:2025年3月——2026年3月

5.培训地点:广州市及省外

6.培训学时及次数要求:

(1)集中培训:区内;

(2)外出培训:重庆或成都。

7.培训方式:

集中培训,参访学习,研讨交流、汇报分享

8.培训成果:

(1)形成课堂建设研究报告集一本;
(2)形成教研员培训案例一篇

二、服务要求

1.服务方案:投标人需按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培训对象的实际需求和发展情况,以及学科(专业)、教育教学、教育管理等特点,根据上述培训项目的目标和内容、培训对象特点、培训地点与时长等需求精心研制,要求目标明确,突出重点,细化措施,操作性强,体现区域特色。提供本项目的总体培训服务方案。

2.服务流程:投标人提供培训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定位、内容设计、培训课程(课程内容、师资介绍)、培训方式、评价考核、指导跟踪、组织管理、保障措施等具体内容,经采购人审批确认后方可实施。培训实施期间,如有必要根据实际需求及情况反馈对项目内容和时间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提前向采购人进行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批准后方可执行。实施期间须邀请采购人亲临现场指导,采购人可视情况派出有关人员现场督导。培训完毕后按采购人要求提交培训总结报告等评估材料,以进行项目验收。

3.服务质量:培训工作质量标准按照下达的培训工作指令及有关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培训任务。加强对培训师资人员和培训保障团队的指导和管理,不断提高培训人员的自身素质和教学水准。做好调研工作,围绕教育培训发展的需求,制订出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有明确的目标、方式、绩效评估等内容。

4.培训实施:投标人需保证为项目实施提供专业的培训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严格考勤管理,实行出勤签到制度;严格培训考核评价,对按要求完成培训学习并经考核合格的参训学员颁发培训结业证书。遵照采购人的管理及安排,所有服务必须达到采购人的标准要求。提供项目实施期间所需的培训(授课)场所、授课所需教学设备设施、参训教师必要的学习资料、提供资料编制与印刷学员培训手册、学习材料及准备相应的必备文具(签字笔、笔记本、文件袋等),做到参培人员人手一份。

5.安全管理:要加强培训过程中授课教师与学员、培训内容与培训过程等意识形态管理。有完备的意识形态管控方案和措施。注重学员在培训期间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做好安全保障措施。为进一步严格外出学习培训考察审批制度,所有涉及到外出培训项目,需要经过采购人审批。

三、供应商要求

1.综合实力:供应商信用良好,运营规范;在中小学教师培训方面具有较强实践基础,具有相应的从业基础和行业研究背景,了解项目所在地的教育现状、实际情况、项目实施情况。供应商需具有与国内高校建立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等相关项目的共研计划。

2.服务团队: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提供一支不少于8人(不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的具备教学培训能力和从事教学服务工作的专业培训管理团队。明确团队组织机构组成、分工职能分派工作等,做到职责分工明确。培训组织经验丰富,有效管控培训过程并给予及时响应服务,以保证培训任务按时顺利完成。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副高级或以上级别教师职称证书并在教育业务部门(诸如教研院、评估中心等)有丰富工作经验。除负责人外,团队成员中至少1人需具有教育学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资源协调能力:具有固定的培训场地或者稳定的合作培训教育基地、设备设施,在目标培训地点具备资源协调能力和广泛的培训合作基地。能够有效满足目标培训地点培训班进行教学观摩和实践的需要。

4.管理制度: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项目管理制度与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意识形态管理、线下培训防疫工作方案、培训项目管理、培训经费管理、教学质量管理、教学组织管理等内容。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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