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井陉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所需主副食品目录
1、禽蛋类:鸡蛋、鸭蛋、鹅蛋、鹌鹑蛋等蛋类产品;
2、畜肉类:鲜猪肉、鲜羊肉、鲜牛肉等畜肉产品;
3、禽肉类:鲜鸡肉、鲜鸭肉、鲜鹅肉等禽肉产品;
4、蔬菜类:各类生鲜蔬菜产品;
5、水果类:各类常见水果产品;
6、水鲜类:各种水鲜、海鲜类产品;
7、饮料乳制品:牛奶、酸奶、可乐、果汁、奶油、奶粉、咖啡粉、冰激凌粉、奶茶、甜筒、干酪等产品;
8、冷冻品类:冷冻品类产品;
9、粮食及制品类:大米、面粉、面条、方便面、米线、卷粉等其他粮食类产品;
10、食用油类:烹饪食用植物油、动物油等油类产品;
11、干货调料类:花生、木耳、酱油、盐、鸡精味精、鲜花酱、散装调味品、包装调味品等调料产品;
12、其他物品:大队食堂需要的其他主副食品等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省、市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标准、规范。保障食品安全及食物量达标。
具体要求为:
1.无霉变、无虫蛀、新鲜、无腐叶、无异味、无注水、无农药残留,所有货物须达到国家及行业食品卫生、安全标准质量标准要求。
2.货物来源安全、可靠,质量、等级符合国家规定的同类产品的质量检验标准,生产厂家在卫生、经营条件上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配送食物必须到合法经营商采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查有关饮食物资食物经营经营方的证照。
3.加工环境、加工方式符合卫生检疫部门的相关要求,禁止供应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货物来
源不明、检验不合格或未经检验、过期、变质、霉变等的产品。
4.货物来源要确保无污染,蔬菜的农药检测结果严格控制在国家相关部门允许的安全范围内;肉类必须有防疫检测证明;定型包装类有明确的商品名称、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禁止供应“三无”产品。
5.所有食物的采购都可以做到索证无误,配送的所有食物都必需有明确的标签。
6.调料类、冷冻食品、牛奶等品牌产品供应时间距生产日期不能超过保质期的三分之一,定型包装类食品,采购方可根据保质期提前三个月要求供货方进行更换。
7.采购方每日检查货物食品质量情况,如果发现不符合规定的食物,供货方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食物,造成的损失由供货方负责,并在2小时内更换好所需食物。
8.采购方根据需要每月随机抽查肉蛋禽类、蔬菜类、水果类等食物农药残留、防疫检测等情况,供货方通过第三方资质单位检查,提供检查报告。相关费用由供货方负责。
9.供货方保证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保证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