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
3.1.采购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7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700,000.00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
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1 |
C24050000 生态环境保护类合作服务 |
万安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1.00(项) |
7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报价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报价内容 |
数量(计量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1 |
万安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1.00(项) |
700,000.00 |
总价 |
无 |
★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
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
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
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3.2.技术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万安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序号 |
符号标识 |
技术要求名称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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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清扫保洁范围 |
(一)1、全镇18个行政村(社区),御安苑安置小区,御营场镇干道、主要村组道路、广场的清扫保洁。2、罗慧路、罗慧路延伸段(御营场镇至108国道)罗安路、罗蟠路、108国道、围城路、凤凰大道、金芒路、万宝路等的环境卫生保洁整治,保洁员每天在道路上进行循环保洁。3、御营场镇、幸福路、上河路的绿化管护。4、黄水河、凯江河、芙蓉溪、垒水河、秀水河、滨河等主要河道流域万安段河道内的零星水葫芦、白色垃圾、漂浮物清捞和处理。 (二)万安镇道路清扫面积
(三)水域水葫芦、漂浮物清处面积
(四)绿化管护范围 从御营玻纤厂至范家大院入口、幸福路、上河路、场镇、绿化带的绿化树刷白、治虫、除草、修剪管护,绿化树修枝每年2次以上,绿化带修剪每年4次以上。 (五)公厕管理 御营场镇2座公共厕所的日常保洁、管护做到公厕每天干净整治、无臭味、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每年清运化粪池里粪水2次以上,长期保持无外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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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
清扫保洁要求 |
(一)作业时间 御营场镇夏季、秋季每天清扫时间为8:00以前,春季、冬季每天清扫保洁时间为8:30以前,巡回保洁时间为8:00—18:00。其他道路清扫、保洁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6:00。 (二)作业内容及标准 1、服务方负责承包区域内道路安全标示牌、乘车站点、电杆、墙面等所有立面牛皮癣、小广告的清除和卫生清洗。 2、服务方负责全镇垃圾池、垃圾房、垃圾分类亭(共398个)内垃圾清运处理,每周一次以上,场镇垃圾日产日清,罗慧路、罗安路、罗蟠路、108国道、围城路、凤凰大道、金芒路、万宝路等主要道路沿线垃圾每周清运处理不低于2次。 3、服务方负责承包路段内清扫垃圾做到定人、及时到点清运垃圾,确保垃圾池周边无垃圾,垃圾池垃圾不外溢,保证路面无长时堆积垃圾,堆积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 4、服务方负责承包路段所需的作业设备的保管和维护,做到垃圾收集车每周清洗一次,出勤作业时必须干净、整洁、保持外形美观。 5、区域内企业、商铺、居民住户“门前三包”的管理。 6、垃圾清运处理的方式由承包服务方负责,转运至镇垃圾压缩站或区垃圾压缩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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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
主要道路环境卫生要求 |
罗慧路、罗安路、罗蟠路、老罗蟠路、108国道、凤雏路、滨河路两边、围城路、凤凰大道、金芒路、万宝路、老108凯江段等主要道路,每天上午、下午有保洁员对全路段进行保洁(含沿线垃圾房、垃圾池周围),做到垃圾入池,道路沿线无可视垃圾,若遇上级需要检查,还需临时进行集中环境卫生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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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
主要河道流域万安镇段管护要求 |
每月对黄水河、凯江河、芙蓉溪、垒水河、秀水河、滨河等主要河道内的水葫芦、垃圾、水面飘浮物进行清理、打捞,不能出现10平方米的水葫芦或垃圾团,出现零星的小团要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清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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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
其他事项 |
1、承包期间承包单位聘请的作业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使用现有保洁人员并尽可能使用当地失地农民,解决当地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所聘作业人员要身体健康,承包服务单位必须给所聘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60万元,做到合法用工,凡是承包服务范围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人员伤亡,由承包方负责,与招标单位无关。 2、生活垃圾(含垃圾池清理)由承包服务单位负责清运处理,垃圾处理由承包服务方负责。 3、合同签订后,双方对保洁基础设施进行交接,对于部分绿化草木已死亡、基础设施已损坏,由万安镇政府修复移交。 4、因万安镇政府不提供园林绿化及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的相关设施设备,此次管理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机械设备、器具均由中标方自行准备,且费用不另计。 5、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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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
服务考核办法 |
为强化万安镇环境卫生,实施市场化服务清扫保洁管理,提升清扫保洁质量,城市环境卫生达到“管理科学化、清扫制度化、卫生清洁化、环境优美化”的标准,特制定万安镇实施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处理考核办法。 (1)环卫保洁质量标准 ①卫生质量标准以“八无”(无果皮、无纸屑、无塑膜、无污水、无暴露垃圾、无人畜粪便、无乱张贴、路面无泥沙);“五净”(路面净、人行道净、垃圾池及果皮净、树穴绿化带净、广告牌净);“一通”(下水道口通)为标准。 ②夏季、秋季御营场镇每天清扫时间为8:00以前,春季、冬季每天清扫保洁时间为8:30以前,夏季、秋季巡回保洁时间为8:00——18:00,春季、冬季巡回保洁时间为8:30——18:00。 ③在保洁时间内,路面、公交车站台清扫保洁区域内果皮、纸屑塑膜、烟蒂、痰迹等废弃物每一千平方米内不得超过4处。 ④要保证雨水口不堵塞,不得将垃圾扫入雨水井内,雨水井底无废弃物,即每个雨水口井底的废弃物果皮、纸屑、塑膜、烟蒂不得超过8件/井。 ⑤果皮箱垃圾桶的养护要做到摆放正确,清洁时间按清扫作业时间完成,并做好垃圾池(含果皮箱)内垃圾的日清,保证无臭、外表清洁、无积尘、无乱涂、无乱画、无乱张贴。 (2)检查考核评分 检查考核分采用评分与罚款,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每月综合检查考核评分一次,考核评分标准按第一条《环卫保洁质量标准》内容执行。 (一)日常检查评分标准 ①清扫保洁区域内出现果皮、纸屑、塑膜及其它垃圾每一千平方米内大于4片,每多1片扣0.5分,出现痰迹、污水、暴露垃圾、人畜粪便、乱张乱贴、路牙泥沙每处扣0.5分。 ②路面、人行道、花台不得有明显泥沙(长0.5米以上),每出现1处扣0.5分。 ③洒落在主车道上的淤泥沙石,在发现后2小时内要及明清理干净,推迟1小时扣1分。 ④要保证雨水口不堵塞,不得将垃圾扫入雨水井内,发现一次扣0.5分,井内出现超量垃圾每井扣0.5分。 ⑤环卫工人必须按时到岗开展工作(环境条件不能工作的区域除外),规定时间内未上岗每次扣1分。 ⑥出现垃圾池、垃圾分类亭(含果皮箱)未及时清理1个扣0.5分,垃圾池、垃圾分类桶(含果皮箱)外表脏、有积尘每个扣0.5分。 ⑦垃圾收集不及时,每处每超1小时扣0.5分。 ⑧每逢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等或某些特别日子,未能按上级要求保洁的,在检查中加倍扣分。 ⑨未建立清扫保洁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和预案的扣2分。 ⑩环卫队未按要求穿戴工作服(帽)扣0.5分。 (二)日常检查扣款标准 ①对镇执法办发出整改通知处理不及时不彻底扣200元/次。 ②清扫保洁区域内明显出现垃圾杂物(面积超5平方米)、牵绳挂物(挂物超3件、牵绳超5米)的扣300元/次。 ③被居民举报且情况属实扣500元/次。 ④被环境主管部门督察通报或被媒体曝光(发影像、资料为准)扣1000——3000元/次。 (3)奖惩办法 ①每月公司承包服务项目作业考核成绩在95分以上,视为合格,全额支付该公司当月清扫保洁作业承包费。 ②每月公司承包服务项目作业考核成绩在95分以下,每减少0.5分扣当月承包费500元。若三个月得分在85分以下,视为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③如若上级检查和接待活动造成甲方荣誉受损,甲方对乙方当月承包服务费用的10%进行扣除。 ④乙方在履约期间清扫保洁工作符合甲方要求,质量稳定,各项检查和接待活动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优先考虑乙方清扫保洁合同续签,并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4)实施监督 ①每月的综合检查考核小组由万安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分管领导、镇行政综合执法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 ②扣分考核按标准执行,出现争议按少数服从多数处理。 ③扣分超过20分以上且影响极坏的,可终止其环卫清扫保洁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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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 |
其他要求 |
1、供应商接受本项目“服务考核办法”考核,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承诺完全遵守并执行“四川省及德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规定,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
3.3.服务要求
3.3.1服务内容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符号标识 |
服务要求名称 |
服务要求内容 |
无 |
3.3.2.商务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符号标识 |
商务要求名称 |
商务要求内容 |
1 |
★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2 |
★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
详见合同约定。 |
4 |
★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5 |
★ |
付款进度安排 |
1、合同签订后,服务满一个季度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每年合同总价的25% 2、服务满两个季度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每年合同总价的25% 3、服务满三个季度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每年合同总价的25% 4、服务满四个季度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支付每年合同总价的25% |
6 |
★ |
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
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中标供应商不得停止服务,并应保证政府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执行。 |
3.4.其他要求
采购包1:
1、合同签订方式:合同一签三年(注:“2.1供应商须知附表中序号5”中的履约年度签订方式是系统模版自动生成无法修改,以此处合同签订方式为准)。 2、(1)服务方案:1.根据投标供应商编制的垃圾清扫服务作业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清扫规划线路合理性、清扫人员安排措施、清扫人员安全措施、清扫过程的防尘降尘措施方案、清扫验收方案等);2.根据投标供应商编制的垃圾收集服务作业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到各个垃圾收集点的规划线路合理性、服务人员安全措施、垃圾收集过程的防尘降尘措施方案、垃圾收集验收方案等);3.根据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文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文明目标方案和具体措施方案等);4.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组织机构、运行机制、管理分工、日常管理制度、奖惩制度、员工福利、员工培训和考核办法等进行综合评定;5.根据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水域清除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线路规划措施等);(2)履约能力和综合实力;(3)应急服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