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镇机关食堂食材采购。
2、食堂中所涉及的食材,包括米面、菜品、调料、食用油、奶制品等均在本项目的采购范围内,供 应商需无条件满足采购人需求,提供符合要求的食材,所有食材必须是非转基因食品,不得提供含有瘦肉精等不符合食品规定的食品,确保提供的食材安全。要求全年工作日负责约180位干部职工早、中两餐的食材配送。根据食堂往年及今后两年预计承担的伙食任务,全年采购量预计72万元/年,本次供货的合同期限为1年。供 应商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食品卫生、质量的相关规定,且物资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为有效期内安全卫生产品及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供 应商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食品卫生、质量的相关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向采购人提供本文件下所采购的所有食品,确保食品不过期、不变质。物资验收实行索证制度,确保可追溯。必要时供货方必须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
3、本项目采用“折扣”形式进行报价。因本项目为电子化投标,电子后台无法填写投标折扣,只能填写金额,因此电子后台中填写折扣后的投标报价,作为折扣的换算依据。[例如:本项目系统预算价72万元,如折扣为9折,投标报价=预算总价*折扣,即折扣后投标报价为64.8万元,并在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价部分录入64.8万元(计算过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录入的时候请注意信息系统的单位是否为万元)]。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1.配送内容
配送设计食材包含宦溪镇人民政府食堂运营所需的大米、蔬菜类、动物产品、鲜鱼、冷冻食品、副食品、蛋品类、食用油等。
2.配送范围和要求
按照采购人要求每周工作日每日固定早晨8:30点前将采购的食品和蔬菜配送到指 定的地点。临时加单的二次应急配送成交供应 商应在发出通知后45分钟内送达。漏送的菜品或因质量原因被退回的货物,经采购人要求必须补送的,成交供应 商无条件及时补送。
3.质量保证及食品卫生安全及责任
3.1成交供应 商配送的食材应符合有关卫生部门标准,保质保量不得有腐烂、过期、变质物质食品。
3.2凡有质量问题,成交供应 商必须包退包换,且必须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将退补货物送到采购人仓库内。
3.3成交供应 商供应给采购人的肉食品,必须符合国家级地方肉食品的安全管理,需将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提交给采购人,如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切结果由成交供应 商负责。
3.4如成交供应 商配送食材导致采购人供餐区域内人员食品中毒等严重事故时,经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实,结果证明由成交供应 商造成的,成交供应 商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数量明确
4.1成交供应 商应保证供货数量准确,货物数量以采购人验货为准,如有短缺问题,成交供应 商应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补齐数量,保证采购人供货正常进行。
4.2成交供应 商每次的送货清单,经采购人指 定人员验货后,以签字为准,双方各执一份,作为结算时的依据。
5、订货方式
5.1成交供应 商应当在供餐前1天,将供餐当日所需食材品种、数量、规格提供给采购人,经采购人许可,成交供应 商负责安排采购配送。
5.2成交供应 商所送货物应当按照采购人采购单所需的数量、规格、品 牌供应。如成交供应 商未按照采购人采购标准供应的货物,采购人有权拒收并指导成交供应 商向大型企业采购。
6、退货
6.1因成交供应 商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采购人有权退货,并由成交供应 商承担相应的费用。
6.2因采购人错误如订货数量等的错误,需要退货时,由采购人承担全部的费用。
7、报价方式
7.1、食材价格以每月询价一次(具体时间由采购人自行决定并提前3天通知成交供 应商),由采购人选一天通过抽签方式在永辉、沃尔玛、大润发等三家超市中随机选取一家超市进行价格比对,被选中的超市商品的价格作为下月结算的基准价(特价、促销价也作为基准价)。结算价=基准价×投标折扣。
7.2如果因国家政策或自然灾害,导致部分品种价格的上涨幅度过大,成交供应 商在无力承担的情况下,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调整供货价格。否则,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涨价费用。
8.车辆管理及配送要求
8.1成交供应 商至少配备1辆冷藏车。
8.2成交供应商须安排固定车辆和司机,每次配送配备的专职人员不少于2人,配有足够的工具,专职配送人员必须要有健康证,负责送货上门(车牌号及送货人员名单应报采购人备案),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批量送货通知时,在每日上午6:00前(或按照采购人指 定的时间)将所有物资送达采购人食堂。
8.3成交供应 商应负责将采购的物资,在规定的时间内运至采购人的要求地点。
8.4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
8.5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
8.6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8.7冷藏、冷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
8.8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8.9对送货车辆要定期消毒,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食品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9.产品质量及要求
9.1成交供应 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蔬菜、鱼禽肉、生鲜、副食品等物资要求,成交供应 商应按照采购人关于用餐的标准要求,且所有的产品保质期不得低于三分之二。
9.2大米:
米粒色泽精白色或淡青白色,有光泽,呈半透明清澈饱满;米粒形态:呈长形或椭圆形,子粒均匀,组织紧密完整,有少量碎米,无霉变,无虫害,无杂质;气味:具有纯正的香味,无霉味、无腐败、无异味。不刨光,不二次封口,出厂及保质日期清晰可见,保质期不得少于该商品原有的三分之二。
9.3蔬菜类:
①成交供应 商提供的蔬菜应为无公害蔬菜,必须提供每批次相应的检验证明,不得造假,若造假,按取消合同处罚。无公害蔬菜主要指:无使用工业污染水质浇灌的蔬菜、无使用国家严禁使用的农药喷洒的蔬菜、使用农药后经必要的时间采摘的蔬菜。
②成交供应 商提供的蔬菜的农药的残留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蔬菜须每日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③成交供应 商提供的蔬菜应当是新鲜、青嫩、干净、无杂质、无杂草、无黄叶、无老叶、无浸水泡水或注水。
④新鲜指各类蔬菜无腐烂、变质、无臭水伤味、无糟软状态,尤其是黄、绿豆芽、鲜菌类应保持应有的新鲜度。
⑤青嫩是指绝大多数蔬菜(除冬瓜、南瓜、金瓜外)不但青而且嫩:豆角类及葫芦瓜等要保持青色,外壳不能呈白色;茄子为紫色,其浅白色部分不能超过每根茄子长的五分之一;青菜类和白菜类的外叶折断时不能有丝相连不断连的现象;丝瓜、苦瓜等折而易断,籽嫩而不硬;鲜蒜叶子不黄,头部与杆部一般大小相同。
⑥干净、无杂质、无杂草泛指各类蔬菜,特别是根(块)茎类的蔬菜不能有泥巴,鲜蒜、香葱、洋葱等的根部要干净。
⑦无黄叶、老叶主要指青菜、白菜及部分调味品类蔬菜。青菜类要青,不能有黄叶,白菜类要见白,不能有老叶,花菜不能有青杆。鲜蒜、香葱等的杆部应当见白。无浸水、泡水或注水主要指白菜类(含花菜)、瓜果类、鲜菌类及根(块)茎类蔬菜不能浸水、泡水或注水。
9.4动物产品:
①新鲜猪肉脂肪洁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外表微干或微湿润,弹性好,有鲜猪肉特有的正常气味,并提供定点屠宰检验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瘦肉精检验合格证明、猪肉品质证明;
新鲜牛肉要求: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稍暗,脂肪洁白或呈淡黄色;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不黏手、弹性好;具有新鲜牛肉味儿。新鲜牛肉产品须提供相关合格证明。
新鲜羊肉要求: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洁白或淡黄色,质坚硬而脆。有明显的羊肉膻味。一用手指按压后的凹陷,能立即恢复原状。外表微干或有风干的膜,不粘手。
②禽类:表皮色泽微红,有光泽,皮肤微燥而紧缩脂肪呈白色或淡黄色,肌肉呈红色,有光泽,弹性好,放血切口不整齐,放血良好,切口周围组织有被血浸润现象,呈鲜红色,并提供检疫章或检疫证明;
9.5鲜鱼:海河鲜要求:眼球饱满,角膜透明,鳃色鲜红,鳃丝清晰,鱼鳞紧贴完整,体表有光泽,肌肉有弹性,鱼腹无膨胀现象。虾,头胸节与腹节连接处紧密,虾体甲壳下不泛红,虾体组织完好,细胞充盈水份,膨胀而富弹力,虾体外表洁净,触之有干燥感。蟹,手提蟹体,肢体(步足)向下松垂为新鲜,腹脐上方没有黑色“骨印”泛出,“蟹黄”凝固,鳃丝洁净清晰为新鲜。肉的横断面有光泽,无异味。9.6冷冻食品:
冻禽产品应符合《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其他冻品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实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①所提供的冻品应为无变质、无异味、无腐败、无杂质;
②所提供的冻品应无过保质期;
③所提供的冻品应非病死禽、畜制品;
④所提供的冻品应经检验、检疫合格;
⑤所提供的冻品应满足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指标,冻品解冻后验收。
9.7副食品:
①干散货外形完整均匀,色泽正常,有光泽,无腐烂、无变质、无变味、无霉变、无虫蛀、无杂质,不混合其他无效物资,不添加对人体健康有害物资,干货要求保证干性。
②副食品包装应该有产品名 称、厂名、厂址或出产地等,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③所提供的冻品应非病死禽、畜制品;奶制品要求:鲜奶上市日期不超过两天,冷藏酸奶日期不能超过一半保质期。
④面粉等级不低于标准粉等级,符合小麦粉国家质量标准;
9.8蛋品类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
9.9食用油:常温下外观清澈透明无悬浮物,气味纯正无异味,黄曲霉素不超过国家规定,不含抗氧化剂,不混合其他无效物资,不添加对人体健康有害物资。每月提供1-2次的检测报告。
9.10质量保障:成交供应 商应针对所投食品的特殊情况,提供详细的食品安全保障措施,以保证所供应的食品符合以上质量要求,确保食用质量。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2 |
★ |
交货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宦溪街100号 |
3 |
★ |
交货条件 |
满足磋商文件及合同要求,验收合格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按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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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支付方式 |
1、按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
7 |
★ |
履约保证金 |
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 说明:成交人须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缴交合同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收取时间应在签 订合同时,该履约保证金在履约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