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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核及排污权交易第三方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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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502110001599462 发布时间:2025-02-11 文档页数:88页 所需下载券:10
宣城市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核及排污权交易第三方技术服务

采购需求

(以下采购需求部分由采购人:宣城市生态环境局提供并负责解释)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2.下列采购需求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供应商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

(3)根据下列采购需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信息,承诺函随评审结果一并公吿;

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款的30%,完成排污单位排污权的现场摸底、排污许可证半年期滚动式常态化抽查和其他日常工作均按时序开展后支付合同款的50%,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核项目需完成2025年全市排污单位新申请及重新申请、变更延续等许可证业务办理200家,对70家重点管理排污单位开展排污许可现场核查。

2

服务地点

宣城市

3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

4

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

标的名称:宣城市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核及排污权交易第三方技术服务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宣城市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核及排污权交易第三方技术服务

2、项目预算:530000.00元

三、服务需求

1、工作目标

1.1为全面贯彻落实排污许可制改革,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规范企事业单位排污行为,提高环境管理效能和改善环境质量,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规定同时根据《安徽省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需对排污许可证进行技术审核,排污权登记确认要以排污许可证载明的许可排放量为依据,进一步摸清我市富余排污权家底,充实二级市场储备库,对交易双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开展现场核查。需协助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1.1日常排污许可证审核工作。预计2025年全市排污单位新申请及重新申请、变更延续等许可证业务办理200家,对70家重点管理排污单位开展排污许可现场核查(实际业务量以履约期内数量为准)。

1.1.2排污单位的现场摸底及半年期滚动式常态化抽查。

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对全市已发放排污许可证中有载明4类污染物的企业(除污水处理厂外)全部完成现场核查(截至9月底,需核查底数329家,实际需核查量以履约期内数量为准),包括:核查排污许可证载明污染物种类、数量的准确度,核实企业减排项目类型和减排设施运行情况,核算企业减排的污染物种类和数量,界定企业富余排污权和政府储备库。

对首次申请、重新申请的排污许可证质量开展常态化抽查,每次抽查比例不少于上一个半年首次申请排污许可证总数的20%、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总数的10%。预计全年对20家首次申请及20家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完成质量复核(实际业务量以履约期内数量为准)。

1.1.3开展排污权交易审核评估工作。对提出排污权交易申请的双方(受让方/承租方、出(转)让方/出租方),通过资料审查、现场核查等方式,核实排污单位自主减排的真实性和排污权交易量的准确性(根据上年度排污许可证核发情况,预计一年约成交30笔交易,实际交易量以履约期内交易数量为准),出具现场核查意见,事后开展排污许可证证后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1.1.4其他排污许可和排污权交易相关工作。

★1.2本成交供应商须派驻人员定点办公,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两个项目组由1个项目负责人总负责,其中负责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核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组2人(1个分项目负责人、1个技术人员)驻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特殊时期按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增加1-2人;负责排污权交易第三方项目组3人(1个分项目负责人、2个技术人员),其中1人驻市生态环境局。人员更换须经市生态环境局同意,响应文件中提供人员名单。

2、服务内容

依据各行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可行性技术指南等相关规范要求,全面核查申报单位排污申报信息。成交供应商需在市生态环境局统筹安排下,对排污单位进行现场审核,确保排污许可证质量。

3、相关要求

★3.1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核第三方技术项目分组负责人应具有环境类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或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3.2成交供应商应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工作期间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组成员须驻点宣城开展工作,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组成员应保持稳定,且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不少于一年的正式劳动合同,如有人员岗位调整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采购人,且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3.3限制性要求:成交供应商及职工不得在项目开展期间承担、参与所审核发证企业排污许可证填报服务。成交供应商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不得外泄相关信息。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分包。

3.4服务期间、服务期满后,因后续工作涉及排污许可审核相关内容衔接的,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

3.5采购人对全年排污许可技术审核工作质量总体把控验收。采取行业指导、随机抽查的方式,采购人随机抽取已发证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发证质量进行抽查,抽查率按10%计。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报总价,包含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的工资(含五险一金及加班费)、办公费、培训费、印刷费、交通费用等,以及为完成本项目的各项成本、管理费等一切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另行追加费用。

五、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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