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清远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系三级甲等医院,根据病案统计室提供数据,2024全年住院实际占用总床日数为614504张,全年门急诊总诊疗人次为2400531人,化学性废物(液)为2吨(若上述数据与卫健部门提供数据有差异,最终以卫健部门数据为准,处置费用多除少补)。处置医疗废物:列入《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所有医疗废物(不含医疗废水污泥处置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广东省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要求,为防止医疗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和疾病传播,保护人体健康,需采购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采购包1(广州医科大学附属清远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2025年度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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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提供的地点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清远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省职教门诊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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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第1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100%,按月结算。医疗废物处置服务费用根据采购人病案统计室提供2024年度数据总量进行结算(若数据与卫健部门提供数据有差异,最终以卫健部门数据为准,处置费用多除少补)。双方对上月的结算金额确认无误后,由供应商开具金额准确、合法有效的发票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确认无误后,2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上月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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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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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要求 |
1期:【1】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则按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验收。 【2】按相关规定并按时完成收运工作,保证医疗废物处置质量达到国家的有关环保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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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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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投标(响应)保证金转账说明,供应商如通过转账、汇款方式提交投标(响应)保证金的,请在转账、汇款时请备注资金用途为“ZD×××(项目编号)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财务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763-3367099。 【2】投标(响应)保证金退还说明,供应商如通过转账、汇款方式提交投标(响应)保证金的,请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退还投标(响应)保证金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自定,但应包含以下内容:供应商单位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具体名称、银行开户账号、账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因账户不实或不详等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办理退还手续的,后果自负。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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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范围 |
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得分拆,且需提供完整的商务和技术资料。中标后不得将本次采购的合同产品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供应商。 |
★ |
2 |
报价要求 |
本采购包最高限价为259万元,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本项目投标和履约过程中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 【1】根据病案统计室提供2024年全年占用总床日数数据,按3.0元/床·日。 【2】根据病案统计室提供2024年全年门急诊总诊疗人次,按0.30元/人·次。 【3】根据病案统计室提供2024年全年化学性废物(液):最高限价为6800元/吨。 【4】清远市人民医院省职教门诊部费用最高限价为800元/月。 根据上述单价统一报出一个下浮率,报价范围为0.00%-100.00%,超出范围报价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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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维护、售后服务 |
【1★】服务期内,所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必要服务全部免费,若供应商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则按供应商的标准执行。供应商须承诺服务质量和服务期限不低于采购文件的要求。 【2】服务期内,所有服务均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指派专业人员上门提供,提供定期上门技术服务,24小时不间断技术支持,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中标(成交)供应商有责任为采购人提供高标准的服务和技术支持。 【3】服务期内,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项目出现不能明确的问题时,或在收到采购人紧急通知后,8小时内做出响应、24小时内派员到现场处理,一般问题72小时内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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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结算方式 |
【1】根据采购人病案统计室提供的2024年度数据总量(若数据与卫健部门提供数据有差异,最终以卫健部门数据为准,处置费用多除少补)进行结算。 结算方式:月结算金额=单价最高限价×(2024年度数据总量÷12个月)×(1-下浮率)。 【2】按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发文《关于调整清远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清发改收费〔2017〕68号)文有关收费标准,采购人每月将医疗废物处置费用缴至中标人的银行账户,如发改局收费标准有变动按最新标准执行。中标人应提前7个工作日将对应金额的发票交给采购人后,采购人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的医疗废物处置费用缴至中标人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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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付款方式补充说明 |
【1】项目完成合同备案且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在收到有效的正式发票后,按照合同约定程序进行支付。 【2】采购人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不含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向财政部门提交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2025年度医疗废物处置服务 |
项 |
1.00 |
2,750,000.00 |
2,750,000.00 |
1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2025年度医疗废物处置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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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采购人单位的医疗废物(按国家医疗废物分类要求收集)由供应商负责处理,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按医疗废物性质进行分类回收。除不可抗力及采购人责任外,供应商不得以不正当理由缓运或拒运或少收采购人单位的医疗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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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供应商对采购人单位的医疗废物的接收、运输、处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理规定执行,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指导。供应商运输车辆的司机与装卸员工,在采购人单位范围内应文明作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 |
★ |
3 |
3、供应商应每天定期派医疗废物专用运输车到采购人单位处装运医疗废物,收取采购人单位所产生的医疗废物,保证采购人单位暂存点医疗废物的储存时间不超过48小时(具体收运时间可双方后续进行协商确定)。供应商每次收集运输专用车直接从采购人单位贮存室或贮存箱收集医疗废物,与采购人共同填写《医疗垃圾回收登记卡》和《清远市医疗废物转移联单》。供应商应及时登录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填报相关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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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定期给采购人单位收运医疗废物,特殊情况下甲乙双方可再协商增减收运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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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供应商负责每周定期将采购人存放在指定地点的待处理医疗废物运走处理。供应商在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应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环保和消防要求或标准,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指导,若不达标而受处罚,则由供应商承担环保处罚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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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供应商如果以不正当理由缓运或拒运或少收采购人单位的医疗废物,由此所产生后果及损失由供应商承担。或在运输途中出现医疗废物流失、扩散,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均由供应商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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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7、供应商应有停电、机器设备故障等应急预案,确保每日医疗废物处理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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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8、在采购人单位的医疗废物严重影响工作或其他特殊情况出现需提前收取时,供应商应予以积极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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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9、无论休息日、节假日,供应商均应按时收运采购人单位运营产生的医疗废物。若遇特殊情况,如交通、道路、天气以及市政设施变化等原因,无法按时收运,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双方妥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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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0、供应商应向采购人书面确认收运人及其主管人员的姓名、电话等联系方式,以备随时联络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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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1、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运输车辆和司机信息,现场收运车辆必须与提供的车辆信息一致,保证运输车辆合法合规。(提供运输车辆与司机信息表格,实际履约时按表格提供执行)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