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采购项目一览表
采购标的 |
数量 |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
城维计划-综合交通规划编制经费(子项11:广州市城市风貌构件方案设计和集采标准) |
一项 |
2,300,000.00(其中2025年预算安排人民币1,380,000.00元,2026年预算拟安排人民币920,000.00元,具体以财政局批复下达的资金为准。) |
采购包1(城维计划-综合交通规划编制经费(子项11:广州市城市风貌构件方案设计和集采标准))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本项目编制期限为自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完成。 |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广州市 |
||||||||||||||||||||||||||||||
付款方式 |
第1期为(预付款):支付比例40%,签订合同后,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40%。预计在2025年3月31日前支付第一期费用。 第2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20%,2025年9月30日前,中标人按期完成规划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后申请拨付合同经费,合同总金额的20%。预计在2025年9月30日前支付第二期费用。 第3期为(尾款):支付比例40%,2025年12月31日前,中标人根据采购人审查意见修改规划成果。最终成果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并出具结题函,待成果归档后申请拨付合同经费,合同总金额的40%。预计在2026年1月31日前支付第三期费用。 注: (1)对于满足合同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广州市本级财政直接支付用款申请办事指南》办理支付手续。 (2)每次按合同支付款项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3)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内向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实际付款时间及金额以支付部门支付时间及金额为准。 |
||||||||||||||||||||||||||||||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
验收要求 |
1期: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中标人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中标人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本项工作采取分阶段评审的方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审查工作。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符合项目任务书研究内容的要求,且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审查会审查。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研究成果由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审查;项目承担单位负责提供审查和验收所必须的研究成果和汇报资料。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由采购人决定。 |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
其他 |
★报价要求,本项目总价报价,凡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城维计划-综合交通规划编制经费(子项11:广州市城市风貌构件方案设计和集采标准) |
项 |
1.00 |
2,300,000.00 |
2,3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城维计划-综合交通规划编制经费(子项11:广州市城市风貌构件方案设计和集采标准)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一、项目背景 城市品质是城市外在形象和内在精神的有机统一,是事关城市功能的发挥、民生福祉的增进和城市形象的彰显,事关城市吸引力、影响力和竞争力。其中,城市风貌构件(简称“构件”)指城市公共空间中视野可及、使用率高、政府出资建设的各类风貌构件,是构成城市整体风貌品质的重要元素。 2024年9月,国务院批复《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赋予广州“广东省省会、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彰显海洋特色的现代化城市、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科技教育文化中心”的城市性质,要求广州发挥“国际商贸中心、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全国综合性门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地”的核心功能,建设“美丽宜居花城、活力全球城市”,打造具有经典魅力和时代活力的中心型世界城市,明确加快实施精细化、品质化行动计划,改善人居环境。 2024年3月,广州城市品质提升小组印发《广州城市品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要求着力在城市品质精细化、品质化、高质量上下功夫,实现“活力湾区,新彩广州”,助力“老城市新活力”。 为深入贯彻总一书记对广州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一全会提出的“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按照省和市的工作部署,落实国土空间规划要求,提高城市风貌构件的优化管控水平,推动广州整体风貌品质提升和长效管理,打造中心型世界城市品牌,开展《城维计划-综合交通编制经费(子项11:广州市城市风貌构件方案设计和集采标准》技术服务。 |
|
2 |
二、项目采购、编制范围、期限及深度 1、项目采购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作为本次项目采购人,经公开招标后选定中标单位作为中标人,接受任务委托,承担本次项目的编制工作。 2、编制范围 本项目编制范围为广州市市域范围。 3、编制期限 本项目编制期限为自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完成。 4、编制深度 项目核心成果包括构件设计方案和构件建设标准,其中构件设计方案应达到专项规划研究深度,构件建设标准应达到施工图深度,满足广州市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领域)材料及构配件集中采购要求。 5、编制目标 (1)充分利用城市风貌构件标准改革创新的机遇,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升广州城市形象。 (2)形成国内外先进城市调研报告,为广州构件优化提供先进经验。 (3)形成广州市城市风貌构件清单和建设标准,推动构件标准化、模块化、模数化,实现提质、增效、降本,支撑第十五届全运会系列提升工程、城市重点片区建设、城市更新等工作,高标准提升城市风貌品质。 (4)形成全流程实施模式,建立健全城市风貌构件集采机制和管理体制,推动构件有序实施、长效管理和品牌推广,为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提供参考。 |
|
3 |
三、编制原则 1、规划协调,标准衔接。项目编制应与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广州市面向2049的城市发展战略、广州市总体城市设计等上位规划相协调,对接相关管理单位需求,衔接国家、行业、地方规划和标准。 2、对标先进,精细提质。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风貌构件建设经验,结合广州实际情况,按照“提质、增效、降本”的优化设计理念,强化构件标准化、精细化和美学设计,完善功能需求,提高构件安全性能,增强品质感和设计感,降低生产成本。 3、机制创新,塑造品牌。创新城市风貌构件品质化、标准化建设机制,并研究保障品质标准化实施的实施模式,结合全运及其他重点建设工作逐步推广,推动城市管理改革创新,形成广州品牌。 |
|
4 |
四、编制内容 1、调研先进城市构件。 一是对广州现状城市风貌构件建设情况开展调研分析,包括现状构件的设置场景、样式标准、相关管理部门需求、厂家情况等;二是开展上海、杭州及北京3座国内先进城市实地调研,对城市风貌构件样式、标准、建设、实施模式等进行分析;三是整理东京、巴黎、伦敦、香港等国际大都市的城市风貌构件样式和建设特点。 2、制定构件清单。 根据城市公共空间主要设施分类,结合广州构件建设情况和管理部门需求,确定广州城市风貌构件清单。 3、制定构件建设标准。 对标国内外先进城市案例,按照“提质、增效、降本”的总体理念,规范构件设置场景,加强构件美学研究,优化通用样式、细节品质和采购模式,优先使用环保材料,进而制定城市风貌构件“广州标准”,形成建设标准图集纳入集采品目,推动构件集约化、标准化、品质化,营造整洁有序、特色突出的城市公共空间整体风貌。 4、研究构件实施模式。 一是结合全运会的城市品质提升工作,率先示范实施。二是集采机制研究,包括集采品目标准制定、集中采购平台建设、采购流程、监测管理体制等内容。三是结合公共投资模式研究,拓宽后续实施资金来源;四是品牌推广研究,结合重点片区建设和城市更新,边做边推,边推边做,形成广州城市风貌构件品牌。 5、规划管控及技术咨询服务 根据国家、行业和地区规范和标准,结合广州城市风貌构件设置调研情况,划定构件适用区域以及制定构件设置位置管控要求,推动构件集约化、品质化,塑造高品质城市风貌。 对低空起降地面配套设施现状进行摸查,分析用地及管控存在问题,结合国内外相关标准开展选址要求研究,并形成对应的用地要求及规划管控指引措施建议。 形成2+3技术成果,即一个总报告、一个技术咨询服务报告,一套构件设计方案、一套构件调研报告、一套构件建设标准。构件设计方案包括项目背景、构件清单、设计理念、构件标准和实施模式,其中实施模式供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参考;构件调研报告为国内外先进城市风貌构件调研分析;构件建设标准为按照集采要求形成的构件标准图集,包括但不限于种类、规格、色彩、材料、质量、型号等。 |
▲ |
5 |
▲五、人员团队要求 投标人应为本项目成立项目团队,并明确项目负责人(1人)。基本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城市(乡)规划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项目团队主要成员应不少于8人,专业配置合理,职责清晰。 为了确保项目的履约及成果质量,投标人可以在上述基础上提供资质更高的人员: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城市风貌构件类或者城市品质提升类项目;项目团队主要成员涵盖城市规划(城乡规划)、市政路桥设计、建筑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环境艺术设计、建筑经济、建筑工程结构设计、岩土等相关专业。 |
|
6 |
六、成果提交要求 1、设计成果内容必须符合需求书中的总则、设计原则、工作内容等有关章节的规定。成果内容要点清晰,具有实操性,能够切实发挥设计对实施的指导作用。 2、成果需提交A4规格的技术文本和A2规格的标准图集,上述文件同时需提供符合项目归档结题的电子文件格式(CAD、DOC、PPT、PDF等文件格式,符合入库标准),技术文本要以PPT、WORD或PDF格式文件提供,标准图集要以PDF格式文件提供。所有文件应符合行业规范、地方通用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3、所有成果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长度单位:总平面图标注尺寸以米(m)为单位,建筑设计图标注尺寸以毫米(mm)为单位;面积单位:均以平方米(m2)为单位;体积单位:均以立方米(m3)为单位。 4、中标人可以根据需要提供上述成果要求意外的其他材料。 |
|
7 |
七、规划成果的报送和审查 1、本项工作采取分阶段评审的方式,采购人负责组织审查工作,并出具审查书面意见。中标人负责提供审查和验收所必需的汇报材料和相关文件以及进行技术方案介绍。 2、通过审查后,中标人应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并按时提交审批成果。各阶段提交成果文本的数量与组织单位协商后确定。 3、提交的正式技术成果必须在成果报告上加注委托单位名称、中标人名称及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技术协调人和设计人员名单,并加盖中标人公章和城市规划设计出图专用章。 |
|
8 |
八、附则 1、本项目署名权归中标人所有,版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在项目审定后公开展示技术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技术方案。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或截取公开本技术成果。 2、中标人如对本任务书有疑问,可在接到本任务书后致函项目组织单位,项目组织单位将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答复。 3、中标人所提交的规划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成果无效,按技术服务合同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1)提交的研究成果不符合本任务书规定的; (2)提交的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 (3)未经组织单位同意逾期上报研究成果的; (4)本规划任务书解释权归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有。 |
|
9 |
九、其他要求 1、本项目前期要求 投标人需要充分理解和掌握项目背景、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范围的城市现状、交通现状、项目涉及的政策规范等,并对此进行分析,明确本项目的工作目标,为保障项目的成果质量提供支持。并根据采购需求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先进城市构件调研分析、②广州构件清单、③广州构件标准方案设计、④广州构件实施模式研究等内容。 2、技术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现行的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的技术要求。 3、项目重点、难点 本项目为深入贯彻总一书记对广州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一全会提出的“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按照省和市的工作部署,落实国土空间规划要求,提高城市风貌构件的优化管控水平,推动广州整体风貌品质提升和长效管理,打造中心型世界城市品牌,开展《城维计划-综合交通编制经费(子项11:广州市城市风貌构件方案设计和集采标准》技术服务,投标人需就本项目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并明确工作思路及解决措施。 4、工作时间计划和质量保障措施 (1)工期计划:包括前期工作阶段、初步成果阶段、中期成果阶段和最终成果阶段。(注:上述各阶段工作时间具体以实际开展情况为准)。 (2)质量保障措施: 投标人需具备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为本项目的质量和履约提供制度保障,以保证项目质量和服务目标。针对本项目整体工作,需有明确的数据质量管理目标,需提供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形成对应的质量保证机制,并提出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确保项目成果达到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明确项目团队人员的职责,遵守法律法规。 制定对规划长期跟踪研究的服务方案,及时发现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并提出调整建议,对规划项目进行必要优化,为规划的优化和完善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和建议。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