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各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规格、技术条款和性能要求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若投标文件中未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规格、技术条款和性能要求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而投标人又未在投标文件中作出说明和解释的,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可以视为不响应该条规格、技术条款和性能要求。
2.本章各项规格、技术条款和性能要求如出现引用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情况,则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该参考规格、技术条款和性能要求的产品(服务)投标。
3.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采购人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可能提出的侵犯其所有权、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相关权利的起诉。
4.投标人应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涉及到采购人的工作信息等秘密内容进行保密。双方应共同对系统中涉及的技术情报和资料进行保密。
5.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投标,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将按照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投货物、工程或者服务进行验收,一旦发现虚假应标行为,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6.本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度深化XC替代项目,一是完成厅内向省XC替代管理部门提交的替代任务,减少对外部技术的依赖,从而降低信息泄露和攻击的风险。同时,GCH也能够帮助国家在经济发展中更独立自主,减少对进口产品的依赖,提高本国企业的竞争力;二是通过推动信息系统GCH,国家可以更好地掌握核心技术,提高信息安全水平,确保国家的核心利益不受侵害;三是促进经济发展,通过推动信息系统GCH,国家可以降低对进口产品的依赖程度,提高本国企业的竞争力,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进而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本期项目建设规模为完成云南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信息系统、云南省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应用系统集成门户、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共享平台、云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系统、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短信平台等6个应用系统的XC替代工作,完成相应系统的第三方机构测试和二级等保测评,并配合采购人迁移到云南省政务云XC环境。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有关法规、规章和条例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抵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2.关于印发《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环办厅函〔2017〕2019号)
3.《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22〕23号)
4.《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
5.《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发〔2018〕17号)
6.《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0〕6号)
7.生态环境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环综合〔2021〕43号)
8.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
9.《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10.《关于打造国家XC产业高地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11.《云南省省级部门预算编制指南》( 2021年7月)
12.《云南省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云财预〔2015)342号)
13.云南省《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
14.《云南省环境保护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15.《云南省生态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建设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
16.《云南省信息化促进条例》
17.《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标准》
18.《电子政务业务流程设计方法通用规范》(GB/T 19487-2004)
19.《电子政务系统总体设计要求》(GB/T 21064-2007
20.《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
21.《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 25070-2019)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参数、物理特性等要求
(一)2024年计划进行XC替代的应用系统概述
1.云南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系统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实现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及管理工作,形成一套项目申报的专用表单样式,使用多文件上传及预览功能,达到无纸化办公要求,及时跟踪项目的进行,绩效的考核。主要功能模块:项目申报、项目审查、项目资金下达、项目绩效、项目绩效审核、多级权限管理功能、查询统计、系统管理、大数据可视化展示。
2.云南省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实现全省披露企业名单上报、企业年度报告、临时报告相关披露信息表格的填报,企业完成披露后公众可通过披露网站进行披露信息的查询,同时企业披露信息需与生态环境部全国信息披露系统进行数据交换。
3.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应用系统集成门户,是云南省环境信息化建设的一项重大基础工程,将建设覆盖云南省本级、州市、区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的信息化应用系统,实现“一次登录、全网访问”,从而提高用户的工作效率,减少多系统注册登录,降低用户安全管理的复杂度,并提高信息系统整体的安全性,具体功能包括:统一身份认证管理、应用系统集成管理、待办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和用户信息管理、系统权限管理、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系统专题应用。
4.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排污单位跨行业的排污许可数据处理与整合以及排污许可数据的及时更新服务,形成一证一档数据库,为涉税数据共享提供支撑。可在线查询全省排污许可证数据,对排污许可证数据进行分析、GIS展示。对排污许可证数据、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环保行政处罚数据进行采集,对所有采集的业务数据进行清洗、比对,形成标准化数据。将各类标准化的涉税数据通过环保端前置机及共享交换平台按照要求的交换频率共享至税务交换平台,实现对涉税数据交换的有效监控。数据交换平台实时接收税务部门推送的复核提请数据,将复核提请数据自动生成复核任务,按照属地原则自动分发到属地环保部门,并针对三级环保部门实现对应的复核办理、审批流程,复核形成的复核结果信息实时共享至税务平台。统计系统主要功能包括:排污许可证数据管理系统、涉税原始数据采集整合、涉税数据共享交换、涉税数据复核管理、涉税数据展示、系统集成。
5.云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系统,根据企业环境行为信息,按照规定的指标、方法和程序,对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履行环保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实际表现,进行环境信用评价,确定其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供公众监督和有关部门、金融等机构应用。
6.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短信平台,是基于全国、全网短信接口搭建的用于实现移动、联通和电信手机短信发送的系统,使用成熟、可靠、符合安全保密要求的产品和技术措施,保证系统的安全;当前有云南省环境资源数据中心数据监控平台、环境监察总队移动执法系统、污普办、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云南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等在使用,主要功能模块有短信发送模块(功能:短信发送、正在发送短信状态查询、短信发送结果反馈、短信平台数据发送结果统计、短信平台数据接收)、短信综合信息查询模块(功能:短信平台数据发送与监控、短信平台数据发送结果回馈、短信平台数据发送结果统计、短信平台数据发送结果查询、系统权限及基础信息管理等)。
(二)建设内容
本项目包含云南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信息系统、云南省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应用系统集成门户、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共享平台、云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系统、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短信平台等6个应用系统的XC替代工作,需向云南省政务云申请XC测试环境,XC替代完成后配合采购人迁移到云南省政务云XC环境。内容如下:
1.云南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信息系统
(1)开发项目申报模块,由各厅机关单位、直属单位、州市环境局、区县环境局在系统中进行申报表格内容的填写,相关附件的上传,查看、修改及申报功能。
(2)开发项目审查模块,申报的项目经州市审查、初审、技术审查、复审后完成项目申报的审查流程。
(3)开发项目资金下达模块,由管理部门对当年已下达资金的项目通过手动录入、系统导入等方式,进入到系统资金下达列表,根据资金类别自动下达至对应州市、厅机关、直属单位用户,再由州市下达至对应区县。
(4)开发项目绩效填报及审核模块,由下达的相关单位进行项目信息完善、绩效信息填报及上报,上报至州市后,由州市管理部门绩效审核后上报至省级,再由省级管理部门进行绩效审核。
(5)系统需要建设多级权限管理功能,由区县用户、州市申报及审核用户、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用户、省级管理部门用户多级用户组成,需要根据用户所在的级别、单位、科室进行智能化审批流程。
(6)查询统计模块,根据用户的详细需求,使用报表工具展示系统的项目明细、项目数据统计等查询统计功能。
(7)系统管理模块包括各级科处室、人员、权限管理,用户登录日志管理,系统操作日志管理、修改密码。
2.云南省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
主要建设内容为云南省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进行XC数据库适配、中间件适配、浏览器适配。
3.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应用系统集成门户
将实现基于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应用系统集成门户改造整合升级,实现应用程序、浏览器、数据库、中间件、操作系统、服务器替换为安全可替代的技术,实现生态环境企业办理业务支撑系统运行相关组件GCH,改造后系统支持在XC环境下运行。
4.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共享平台
建设内容为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共享平台进行XC数据库适配、中间件适配、浏览器适配。
5.云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系统
建设内容为云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系统进行XC环境数据库适配、中间件适配、浏览器适配。
6.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短信平台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短信平台进行XC环境应用升级、数据库升级,实现XC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和浏览器的适配,完成短信平台功能的适配和数据库迁移工作,确保系统平稳升级改造,稳定运行。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标的的量:1项,本期项目建设规模为完成云南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信息系统、云南省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应用系统集成门户、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共享平台、云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系统、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短信平台等6个应用系统的XC替代工作。
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前完成验收。
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开展工作。
服务期限:2025年9月前完成验收。
服务效率: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7*24小时的服务响应,提供电话、E-mail、QQ等多种技术支持方式,出现一般故障2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24小时内解决。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由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相关处室(单位)按照行业相关验收程序对项目进行验收,以最终合同签订内容为验收标准,确保应用系统通过第三方机构相关功能性测试、性能测试、安全性测试,配合采购人迁移到云南省政务云XC环境,并一次性验收合格。此外,需配合采购人完成云南省数据局对其服务成果的验收。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安全性原则:首要原则是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在设计和实施替代方案时,应充分考虑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等因素,确保新系统能够抵御各种安全威胁和攻击。
稳定性原则:具备高度的稳定性,能够持续、稳定地运行,避免因系统崩溃或故障导致业务中断。
先进性原则:在选择技术平台和解决方案时,优先考虑具有先进性和前瞻性的技术,以确保新系统能够满足未来业务发展的需求。
可扩展性原则:具备良好的可扩展性,能够方便地扩展和升级,以适应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变化。
开放性原则:采用开放的技术标准和接口,以便与其他系统和应用进行集成和互操作。
八、商务要求(条款)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完成项目所需的成本的价格(含利润、人工费、材料和企业管理费、措施费用、规费、税金等)、辅助材料、安装调试、系统联调、软件相关费用、第三方应用软件测评、等保测评、检测验收、培训、中标服务费等整个项目建设、调试、试运行及质保期内的全部费用。投标报价即为本项目的总包干价,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除采购人在原项目上追加以外。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60%;项目通过采购人组织的终验,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后 3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
(三)保密及安全要求
服务团队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保密管理:对于服务过程中的资料(包括业务资料、技术资料、相关数据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传播。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运维过程中涉及的国家、单位秘密。要求与项目相关个人签订保密协议。如有违反,服务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本项目履行完毕后,供应商和工作人员继续承担保密义务。
(四)知识产权
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给采购人的软件、可执行代码及其技术文档等全部研究开发成果所有权及其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