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原因和情形为:(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项目属性:服务类
(一)服务范围:天河区21个街道,包括珠吉街、黄村街、棠下街、员村街、 前进街、车陂街、新塘街、天园街、龙洞街、凤凰街、兴华街、沙东街、沙河街、元岗街、长兴街、猎德街、洗村街、五山街、林和街、天河南街、石牌街。
(二)服务对象:主要服务对象为广州市天河区外市户籍吸毒人员以及在天河区有固定住所的常住人口吸毒人员,并同时服务广州市天河区户籍吸毒人员。
(三)服务内容要求
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作用,对外市户籍戒毒康复人员心理社会需求和戒毒康复状况开展需求调研服务,对项目的重点难点进行充分研判,并按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社会工作服务规范》(DB44T 2296-2021)要求,通过个人、家庭、社会层面的帮教服务,协助社康社戒人员及吸毒人员正向发展,建立健康积极的生活态度。
1、通过个人层面的帮教服务,提升其改变动机,降低复吸率。
(1)协助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执行协议签订和尿检服务工作,提高美沙酮服用率,延长其操守期。
(2)为吸毒人员提供就业培训,提升其就业率。
(3)增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和吸毒人员的抗拒毒品能力,掌握抗拒毒品的方法和技巧;
(4)增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以及吸毒人员的自我效能感,提升其处理问题能力,恢复自信能力。
2、通过家庭层面的服务,恢复其家庭功能,改善其家庭生活质量。
(1)协助吸毒人员的家庭成员理解和接受戒毒人员,增强其为戒毒人员提供支援的能力,督促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执行协议;
(2)协助戒毒人员及其家人解决因家人吸毒问题而带来的困扰;
(3)改善家庭关系,增强家庭对戒毒人员的正面支持。
3、通过社区层面服务,构建居民群众对吸毒人员和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正确认识,提升居民群众对吸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接纳度,提高预防毒品侵害的能力。
(1)减少社区居民对戒毒人员及其家属的歧视,提高市民接纳度,营造一个友善的社区环境;
(2)向居民普及毒品知识,预防青少年吸毒行为,从源头降低吸毒率。针对辖区涉外批发市场、餐饮、旅业、酒店等易涉毒场所,开展从业人员禁毒预防宣传教育,提升禁毒意识。
(3)组建禁毒志愿者队伍,利用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六进”“新六进”和“平安关爱”等禁毒工作成效,积极参与社会化帮教服务管理等。
(四)人员配置要求
1、社工数量:中标人需配置16名专职禁毒社工,其中项目主任1名,
专职社工16名,另外额外配备专家督导2名进行专门督导。如需调换咨询项目中心主任,应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
2、社工基本要求:全部要求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中标人的项目主任须具有社会工作专业学历背景,并持有中级(或以上)社工师证书,及具有5年或以上禁毒社会工作服务经验或具有8(含)年或以上社会工作服务经验;15名禁毒专业社工中,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社工专业或持有社工证人员不低于10人。
3、专家督导要求:中标人需配备2名或以上的专业督导,开展该项目的支持性和技术性的督导工作。督导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或心理学专业学历,从事禁毒 社会工作5(含)年或以上服务经验或具备8(含)年或以上的社会工作服务经验;或8年以上高校社会工作教学经验,具有戒毒社会工作经验。
4、人员上岗要求: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后保证有16名符合本需求所规定的社工基本要求条件的专业社工可以马上投入开展工作,并向采购人提交名单和相关材料证明(含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等),由采购人予以核对,人员资质必须与投标时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一致。若专职社工名单需调整,中标人应在提前将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5、人员专职要求:每月至少配备16个全职的专职社工,全职的专职社工要 符合“四有”的要求,即有社保、有工资、有劳动合同、有全职到岗,退休返聘 人员除外。若每月少配1人,则机构在所中标的总服务经费不变的基础上自费延长服务时间1.5个工作日,以此类推。
6、其他要求:中标人向本合同项下服务范围内派遣天河区的社工必须满足采购人要求,非因不可抗力,不得随意更换、调配,要保持社工的稳定性,如需更换,需经报采购人同意后才能更换调配,社工离职一周前应安排好新社工接替工作,更换调配后的社工组成仍应符合本条所规定的配置要求。社工要在职责范围内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遵照执行采购人制定的禁毒专业社工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中标人严格执行民非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合同制定的预算方案使
用项目资金,定期报送采购人核查备。
三、服务主要指标要求及目标成效
若上级部门或采购人对指标有所变动,中标人需无条件服从上级对服务指标和量化目标成效的调整。
序号 |
项目分类 |
量度数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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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接触服务对象 |
在册人员 |
核查率 |
100% |
1、根据广州市禁毒办下发排查名单,针对外市户籍吸毒人员进行定期核查、动态核查,并做好数据维护工作。 2、积极配合区禁毒办、各街道禁毒办,针对户籍吸毒人员开展日常排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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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率 |
本地户籍100% |
积极配合区禁毒办、各街道禁毒办,根据户籍吸毒人员的动态情况,按照分级分类管控,综合评定出极端、高、中和低4个风险级别,建立相应档案并作出初步评估以及动态调整风险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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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籍50% |
根据外市户籍吸毒人员的动态情况,原则上针对常住辖区6个月以上的外市户籍吸毒人员,按照分级分类管控,综合评定出极端、高、中和低4个风险级别,建立相应档案并作出初步评估以及动态调整风险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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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用美沙酮人员 |
接触率 |
100% |
通过美沙酮门诊等方式接触联系正在服食美沙酮进行药物维持治疗的在治吸毒人员名单,了解其动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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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率 |
100% |
通过社区民警、居委、家访、美沙酮医生等方式,了解其现时情况,逐一造册登记,服食美沙酮的情况以及帮扶需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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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调研 |
1份 |
项目周期内至少开展1次服务对象需求调研工作,天河区外市户籍吸毒人员基本情况、生理需求、心理需求、家庭关系情况、就业情况等,形成调研报告文章(字数不少于3000字)提交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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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个案 服务 |
咨询服务 |
至少150人次 |
发挥“3+N”工作小组(禁毒专业社工、禁毒专职、社区民警、吸毒人员家属)的作用,通过提供1-3次咨询服务,协助服务对象处理问题,不需要长期跟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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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个案服务量 |
开案率100% |
1.个案开案率:按照广州市禁毒办的工作要求,对符合标准的外市户籍吸毒人员进行100%开案;开案及结案的规范具体以广东省地方标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及市禁毒办的要求为准。 2.按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社会工作服务规范》(DB44T 2296-2021)要求开展个案服务工作,并建立完整清晰的个案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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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案会议 |
每个个案不少于1次/2月 |
须透过联席会议等形式与社区及帮扶小组成员沟通个案服务的开展情况和进度,以及制定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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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禁毒宣传教育 |
禁毒宣传教育服务 |
场数 |
不少于18次 |
1、会同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开展以预防毒品为主题的“六进”“新六进”禁毒宣传活动。重点对辖内的家庭、单位、易涉毒场所从业人员、中小学生等特定人群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提高此类易感人群对毒品的警惕性。合同期内大型禁毒宣传活动不少于6场次,每场次参加人员不少于300人。 2、每一个活动工作人员需要制定完备的个活动方案、活动总结、活动反馈、新闻稿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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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 |
5000人次或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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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品制作 |
种类 |
不少于2种 |
根据辖内的毒情形势和特点,结合服务的内容、方式,制作有针对性的宣传单张、海报、小册子、杂志刊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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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发量 |
1000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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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宣传 |
邀请新闻媒体宣传 |
每个月至少刊登1次 |
指中央、省、市级主流新闻媒体,或者国家、省、市禁毒办自有媒体,电视、广播、报纸、新媒体宣传报道禁毒有关工作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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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宣传 |
每周至少报道1次 |
利用项目微信公众号,推送辖区禁毒宣传、帮扶等动态信息,并广泛发动群众进行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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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建立社区合作伙伴 |
服务简介/沟通会 |
不少于10次 |
指社工面对街道禁毒专干开展服务介绍,包括个案跟进进展、活动策划、月度服务总结等;或与服务合作方沟通服务具体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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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教资源链接平台 |
不少于60次 |
建立禁毒帮扶资源链接平台,吸纳辖区社会组织、企业、机团单位等参与禁毒社会化帮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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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义工志愿者培育 |
义工、志愿者培训 |
5场 |
发动辖区居民参与义工、志愿者服务,培育一支不少于500人的禁毒宣传义工、志愿者队伍,开展禁毒宣传服务和帮教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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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伴人员培育 |
不少于4人 |
吸纳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戒断人员加入志愿者队伍,培育人数不少于4人,并对同伴教育员做好后续管理、培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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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社工专业能力提升 |
专业培训 |
24小时/人/半年 |
所有项目工作人员需要接受专业培训,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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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督导 |
(1)实务经验2年以下的社工不少于30小时/半年; (2)实务经验2年或以上的社工不少于18小时/年; |
执行机构需聘请符合资格的督导向项目工作人员提供禁毒服务专业督导服务,提升项目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协助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疑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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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服务目标成效 |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执行率 |
平均执行率98% |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执行率=非脱管人数/在册吸毒管控人数 社工通过帮教服务,不断提升报到率、尿检率、执行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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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案半年操守率 |
85%或以上 |
个案半年操守率=成功操守人数/个案人数,成功操守指通过验尿证明并无复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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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案成功率 |
40%或以上 |
服务半年以上成功个案/开案个案数量,服务目标得到解决。例如:复吸者或吸毒人员开始治疗个案服务,连续六个月验尿证明并无复吸、就业或就学(不包括失去就业或就学能力的个案)、家庭关系得到改善等问题得到解决的个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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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伙伴满意度 |
95% |
合作伙伴满意度指区禁毒办、各街道等相关部门对执行方的综合评价。 |
四、验收标准
由甲方组织人员或机构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全部符合需求书、响应承诺及其他招投标文件的要求,甲方在任何情况下不接受仅提供部分服务。验收及评估相关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承担。如因服务是否达到需求书或其他招投标文件标准发生争议的,由中标人指定的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评估鉴定,相关评估鉴定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1、项目开展实施如遇到本级财政预算无法安排本项目所需的购买服务经费,
本项目终止,中标人不得追究甲方责任。
2、中标人应确保该服务项目的专业人员每月不少于90%,如人数不足,甲方有权按本合同之约定,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期内补回等同服务人次和服务时数。
3、对本服务项目的考核评估及奖惩,将依据有关财政资金的管理规定以及《广州市财政支持社会工作发展实施办法(试行)》(穗财保(2010)169号)、《广 州市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考核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穗民(2010)221号)进行。
五、付款方式
1、项目经费分三期支付。
第一期:支付项目合同总额40%,采购人在签订项目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期:支付项目合同总额30%,中标人在项目第三个月完成后提交第一季度服务总结报告与财务报告,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支付。
第三期:支付项目合同总额30%,中标人在项目结项前20个工作日内接受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并提交项目评估报告,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支付。评估结果为良好等级及以上的,不扣减费用;合格等级的,扣减合同服务期应支服务费用的2%;不合格等级的,扣减合同服务期应支服务费用的4%。若中标人严重违反民法典或经评估为不合格的,采购人可以扣除或拒绝支付相应的服务经费。
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中标人付款的条件。
中标人须在每个付款日的前5个工作日内提供与应付款项等额的合格增值税普通发票给采购人。
采购包1(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2025年天河区外市籍吸毒人员禁毒专业社工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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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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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第1期为(支付款项):支付比例100%,1期:支付比例100%,以第二章采购需求为准。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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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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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要求 |
1期: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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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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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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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社会工作服务 |
禁毒专业社工 |
项 |
1.00 |
1,040,000.00 |
1,04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禁毒专业社工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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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