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研究背景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决策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2024年1月)提出建设“先行先试政策库”、“重大部署信息库”“地方创新措施库”“前沿科技信息库”“重点企业资讯库”五大决策信息体系,对国家在区域发展战略中赋予的先试先行政策信息、兄弟省市改革创新的有益探索等重要信息进行及时、深入的收集、分析、研判。鼓励各单位与第三方开展合作,如发动智库组织、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等参与有关工作。
本项目将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任务要求,聚焦广州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关键性问题,开展前沿热点政策、案例研究和评估,跟踪重大平台规划建设设施情况,为规划管理、审批、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二)研究目标
密切关注并及时收集规划资源业务领域的前沿热点,涵盖新政策动态、新理念趋势、新问题挑战,留意先进城市的创新实践举措,深入开展对标分析,进而提出具有针对性与建设性的工作建议和政策主攻方向。选取1 个重点平台,对其建设实施情况开展密切跟踪,评估实施成效,并提出下一步开发建设的优化对策和建议,为推动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和经济运行平稳增长提供支撑。
(三)工作范围
工作范围为近两年国家新出台的相关政策,地方创新案例及市域内的重大平台等。
(四)广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市编研中心)作为本项目的组织编制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技术指导及组织编制工作。
(五)本项目工作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
(六)承接本工作的单位被视为承认本需求书所有条款,并按本需求书规定的条款完成重点项目规划策划研究子项:2025年重点项目规划策划和规划热点问题研究
(七)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3)
3.《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2014)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
5.《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14号)
6.《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穗字〔2016〕9号)
7.《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穗府〔2021〕7 号)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划等。
注:若上述依据出现新版本、更高的标准,将按照新版本执行。
(八)预算金额:900,000.00元(以广州市财政局最终批复金额为准)
采购包1(重点项目规划策划研究子项:2025年重点项目规划策划和规划热点问题研究)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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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提供的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80号1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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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第1期为(预付款):支付比例40%,合同生效后,由中标人提供合法有效发票,采购人按照规定程序向广州市财政局申请核拨技术服务费总额的40%。 第2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40%,中标人完成初审成果并交付采购人评审通过后,由中标人提供合法有效发票,采购人按照规定程序向广州市财政局申请核拨技术服务费总额的40%。 第3期为(尾款):支付比例20%,中标人完成终审成果并交付采购人评审通过后,由中标人提供合法有效发票,采购人按照规定程序向广州市财政局申请核拨技术服务费总额的20%。采购人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采购人在约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按期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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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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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要求 |
1期:1.中标人完成技术服务工作形式:依据采购人要求提交工作成果。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成果必须符合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和任务书的有关规定,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达到采购人的归档形式要求,且绩效达标。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一次性验收。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2025年9月30日前,广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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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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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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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重点项目规划策划研究子项:2025年重点项目规划策划和规划热点问题研究 |
项 |
1.00 |
900,000.00 |
9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重点项目规划策划研究子项:2025年重点项目规划策划和规划热点问题研究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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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工作内容 (一)前沿热点与政策研究。聚焦低效用地再开发、城市更新运营等政策集成创新的热点板块,以面向青年群体的消费商圈及消费场景打造为研究重点,为青年友好型消费场景建设提供政策建议,同步结合青年消费特点与趋势,策划2个以上(含2个)的多样性、个性化的消费场景,将广州打造为更具吸引力的青年发展型城市。多样性、个性化的消费场景,将广州打造为更具吸引力的青年发展型城市。 (二)先进城市创新案例研究。围绕市委市政府大力发展银发经济的战略部署,以典型银发社区的适老化改造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开展国内外关于银发社区的先进案例收集,典型银发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优化研究,并结合服务体系优化配套构建2个以上(含2个)的银发经济消费场景,打造适老化15分钟银发经济圈,提出可操作落地的意见建议。 (三)重点平台实施跟踪研究。选取琶洲重点平台,从产业转型升级、交通体系完善、公共服务配套、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梳理琶洲地区的建设实施情况,开展全周期规划管理数据与建设实施情况的比对分析,评估实施成效,为琶洲下一步开发建设提出优化对策和建议。 二、成果要求 (一)成果必须符合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和任务书的有关规定,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达到采购人的归档形式要求,且绩效达标。 (二)工作成果和要求: 研究成果、汇报文件和工作材料:包括前沿热点与政策分析研究报告、城市创新案例分析研究报告、重点平台土地资源要素投放及监测评估报告,用于汇报及宣传的文件材料,以及支撑向市委市政府谏言的策论材料等。 (三)工作成果规格要求: 1.文本:采用PDF和WORD格式文件,应准确,完整地表达工作意图和内容,根据工作需要提供报告打印套数,规格为A4(210mm×297mm)或A3(297mm×420mm),内含附图缩印件。 2.图纸:采用JPG格式文件。会议汇报、对外交流所需的展示用图纸,图纸数量不限。 3.计算机文件:全部成果均应制作计算机文件,文本文件采用WORD或PPT格式文件,图形文件采用广州2000坐标的GIS格式或dwg格式矢量文件,提供以上计算机文件光盘两套。 (四)规划成果必须清晰、完整,同类图纸规格尽量统一。 (五)本项目应遵守国家和广州市城市规划的相关法规和规范,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满足相关规划,技术标准和政府相关有效文件的要求。 三、投入人员要求 (一)本项目涉及多主题多类型,供应商需有多样化的课题或项目开展经验。参与本项目服务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城乡(市)规划类、经济地理类、土地资源管理类、地理信息系统、产业经济类、交通类等相关专业。项目质量依赖具有参与过政策研究、案例策划、数据分析等多类型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有效性助力,故优先选择具有高级(副高级或副教授级)、高级经济师或以上等职称人员参入。 (二)本项目包含三个专题,每个专题的研究立论和分析角度选取是本项目质量保证的关键因素,故对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能力要求较高。优先选取具备城乡(市)规划类专业正高级(或教授级),或经济类高级(或研究员、教授)职称的项目负责人,主要项目负责人最好有政策或土地要素分析类项目的相关经验。 (三)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成果报送、审查与审定办法 (一)中标人必须在指定时间之前将成果文件(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提交给市编研中心,具体地点为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80号12楼。 (二)中标人应派专人按指定时间报送成果文件至指定地点,由采购人清点成果文件后签收登记。 (三)本项工作采取分阶段评审的方式,采购人负责组织审查工作,分初审、终审两个审查阶段。 第一阶段为2025年3-5月。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完成初审成果,完成初审成果专家评审会。 第二阶段为2025年6-9月。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在第一阶段成果基础上,结合初审专家审查意见,完成终期成果,提交终审成果专家评审会。 (四)终审完成后,中标人应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并形成验收成果。验收通过后,中标人应按协商确定的成果数量、时限要求报采购人,并着手开展项目归档。 (五)提交的验收通过成果必须在工作报告上加注委托单位名称、技术协调单位名称、承接单位名称及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名单及加盖承接单位公章和城市规划设计出图专用章。 (六)后续技术服务。为保证重点项目规划策划和规划热点问题研究工作的连续性,中标人必须履行后续跟踪服务职责,根据采购人的需求提供书面的咨询意见及其他配合工作。 五、其他要求 (一)本工作署名权归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所有,版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在成果验收后公开展示工作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 (二)中标人如对本任务书有疑问,应在接到任务书后以书面形式提出,组织单位在收到意见后将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做出答复。 (三)中标人被视为承认本需求书所有条款,并按本需求书规定的条款完成规划工作、报送规划成果。中标人所提交的规划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技术服务合同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1.提交的工作成果不符合本任务书规定的; 2.提交的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 3.未经组织单位同意逾期上报研究成果的; 4.无填写完整的承接单位图签,未盖有承接单位公章。 (四)本任务书解释权归广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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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