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 采购标的
1. 采购标的:晋中市95128出租汽车电召服务
2. 项目概述: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广应用95128出租汽车约车服务电话号码的通知 》(交办运函〔2021〕952号)、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广应用95128出租汽车约车服务电话号码的通知》(晋交城客函〔2021〕309号)文件精神,95128出租汽车约车服务为官方公益性服务,能够24小时全天候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电话及网络约车服务,是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新老业态融合发展,解决老年人打车出行问题的重要举措。
3、成交供应商还需将接口部署到政务云平台。
二、 商务要求
1. 服务期限:一年。
2. 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每半年对乙方的运营服务进行一次验收,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半年度的服务费,乙方收款前应向甲方开具等额发票。
三、 技术要求
供应商在受委托服务期内无偿向乘客,特别是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群体提供电话、网络约车等服务。免费向晋中市城区范围内巡游出租汽车提供注册登记、电召调度、应急报警、安全登记、投诉处理、信息咨询等服务。具体设立服务功能内容如下:
(1)通过95128电话人工预约出租汽车(提供24小时人工座席服务),优化老年人群体便捷出行;
(2)通过APP线上即时预约、定时预约出租汽车;
(3)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具备一键叫车功能,丰富老年人群体约车方式;
(4)通过小程序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具备一键叫车功能;
(5)通过电话、APP线上的方式为出租汽车司机、乘客提供乘车调度信息;
(6)具备电话及APP线上应急提示和报警功能;
(7)具备车辆及驾驶者的安全登记和资格审核通过功能;
(8)为保障平台日常运行正常,在服务辖区内设立服务站点,配置专业服务人员,及时处理平台运行和服务中产生的问题;
(9)提供法律和规定允许范围内的交通信息咨询服务;
(10)设立独立单元提供晋中市城区出租汽车和乘客的约车服务;
(11)按规定及时受理反馈有关95128平台投诉举报情况;发生于95128电话预约环节或95128网络线上预约环节的投诉,由95128电召平台负责受理,并及时给予处理回复;
(12)供应商应按照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出租汽车约车服务号码统一形象标识》制作95128的标识,在本市辖区内巡游出租汽车车身两侧及指定位置免费设置,用于方便乘客辨识和使用,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13)供应商应制定95128平台约车推广方案并实施宣传,产生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14)平台实现实时数据的镜像备份以保证数据的真实、安全。建立并严格执行《网络安全保密制度》,保证平台用户信息安全,不得以任何理由泄漏给第三方;
(15)平台设立专门的数据接口,供相关职能部门实时监管和数据调阅、备查。
3. 验收方式及标准
甲方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每半年组织对电召服务进行一次验收。验收合格,甲方予以付款。如不合格,甲方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根据意见整改完毕后,甲方予以付款。
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