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要求
1.投标说明
1.1 供应商可以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包号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
1.2 项目中标后分包情况:不允许。
3.商务要求
3.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前
3.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二)服务内容
1、 服务对象:
农牧区转移就业劳动力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等青年、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以及服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等。
2、服务要求:
(1)乡镇分布区域广,人员居住分散,在实际组织培训时,存在无法高质量组织培训班次的困难,同时,也可能存在培训需求随时发生变化的可能。因此,要求凡参加投标的培训机构,在组织培训时,培训人数达到 50人即可开班,培训补贴按实际参训并合格的人数给予补贴。
(2)培训的主要内容、课时安排等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执行。各类培训工种课时和补贴标准依据《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财政厅《关于青海省职业技能(短期) 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时间及补助标准的通知》(青人社厅【2015】623号)、《关于调整补充青海省职业技能(短期)培训工种时间及补助标准(暂行)的通知》(青人社厅【2017】394号)、《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青海省职业技能(短期)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时间及补助标准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0】593号)文件执行。
(3)在每期培训班开班前五个工作日,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交开班申请报告、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每期培训班结束5日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交结业申请。
(4)负责学员管理,建立学员培训档案。每期培训开班前 5 天内,向当地人社部门上报培训学员花名册,学员结业后,按照甲方要求建立统一规范的培训档案台帐,做好每期培训班自查总结报告,并将总结报告等资料及时报送当地人社部门和甲方。
(5)要保证培训学员参训率达100%,培训后合格率达到90%以上、就业率达到70%以上,属于技能鉴定工种的经职业技能鉴定后合格率达70%以上。开班后学员参训率达不到100%的限期整改,整改后参训率达不到90%的,取消本专业的培训资格。
(6)磋商供应商不定期接受甲方或当地人社部门的督导检查、抽查和评估验收,及时为甲方或当地人社部门提供有关报表、培训简报、信息、相关照片(开学典礼、技能培训现场等)等资料,并积极开展对相关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
(7)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24〕65号)要求,磋商供应商应为《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青海省2024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的通知》 (青人社厅函【2024】137 号)公布的培训机构,已批准但还未在目录中的磋商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新成立的培训机构除外)。
(8)根据青人社厅函[2016]666号文件,因已承担指定培训任务的学制类职业(技工)院校不在纳入本次招投标范围。
海晏县2025年度职业技能培训采购项目分包情况表 |
||||||||
序号 |
工种 |
人数 |
培训课时 |
补贴标准(元/人) |
总人数 |
金额/万元 |
总金额/万元 |
包号 |
1 |
家政服务(母婴护理+家务服务+家庭照护) |
50 |
240 |
1500 |
80 |
7.5 |
10.02 |
包1 |
2 |
IYB创业培训 |
30 |
56 |
840 |
2.52 |
|||
3 |
护理(保育、育婴)员 |
50 |
200 |
1000 |
100 |
5 |
9 |
包2 |
4 |
中式、西式面点(含拉面工) |
50 |
100 |
800 |
4 |
|||
5 |
电子商务师 |
50 |
160 |
800 |
100 |
4 |
6.7 |
包3 |
6 |
导游员 |
50 |
180 |
540 |
2.7 |
|||
7 |
美甲师 |
50 |
100 |
600 |
50 |
3 |
3 |
包4 |
8 |
总计: |
|
|
|
|
|
28.7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