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左云县全县学校学生公交免费接送
采购预算:346.6542万元
服务内容:须具有营运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健全的管理制度,配备符合要求的驾驶员,为左云县全县学校学生在校期间上下学提供接送服务。
服务期限:1年(本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在满足采购人考核要求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年一签,最多续签两年。)。
服务对象:接送左云县各公立幼儿园学生472人、各乡镇中心校学生159人及县城内各学校寄宿学生704人的接送任务。共需接送人数约1335人(以实际接送学生人数为主)。
二、服务费用:
参照财政投资预算评审结果,校车运营预算费用为346.6542万元。通过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确定学生接送服务的实施单位。校车运营服务实际拨付资金以最终核算价为准。若本次招标与下次招标期间产生空档,则由本次中标公司继续提供服务。
三、线路及学生分布情况:
1、运行路线:根据学生居住地合理规划运行线路,按定时、定线、定点、定员、定座的原则,确定接送学生的次数,做好学生接送工作。
2、学生分布情况:
每日用车接送学校:
用车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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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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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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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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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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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早晚各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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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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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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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早晚各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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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家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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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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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早晚各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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鹊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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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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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早晚各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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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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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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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早晚各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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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京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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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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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早晚各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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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道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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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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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早晚各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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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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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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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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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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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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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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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泰园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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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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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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鹊儿山子弟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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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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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早晚各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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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兴镇中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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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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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早晚各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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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用车接送学校:
用车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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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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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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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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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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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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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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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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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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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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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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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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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用车接送学生须同一批次完成,避免学生等车情况。
四、相关要求
(一)工作依据
1、《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关于贯彻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2012)、《校车标识》(GB24315-2009)及1号修改单、《校车标志灯》(GA/T1004-2012)和《校车停车指示标志牌》(GA/T1005-2012);
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23号令第五章第四节及《机
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四章第三节
(二)对公司及车辆要求
1、符合国家《专业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标准,具有专业校车运营服务能力。
2、车辆符合国家校车安全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3、所有专用校车须具有合法的车辆牌照和行驶证书等手续。
4、设计制作统一的行车标志标识;
5、所有校车安装车载电子GPS设备;
6、所有校车安装车载刷卡机;
7、铺设服务器平台光纤、架设调度中心平台(远征无线监控);
(三)对驾驶员要求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2、校车驾驶人应当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校车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