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及预算金额
1.项目名称: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甘蔗研究所2025年云南蔗糖产业科技支撑专项经费-加工中心科研设备采购。
2.采购金额:88.6万元(大写:捌拾捌万陆仟元整)
二、采购需求
序号 |
标段代码 |
项目(产品)名称 |
是否 允许进口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1 |
1 |
甘蔗汁发酵罐 |
否 |
3 |
台 |
94000.00 |
2 |
1 |
甘蔗醋发酵系统 |
否 |
1 |
套 |
128400.00 |
3 |
1 |
发酵罐温度控制系统 |
否 |
1 |
套 |
115000.00 |
4 |
1 |
原位清洗系统 |
否 |
1 |
套 |
22000.00 |
5 |
1 |
水处理系统 |
否 |
1 |
套 |
38800.00 |
6 |
1 |
过滤灭菌系统 |
否 |
1 |
套 |
128600.00 |
7 |
1 |
灌装系统 |
否 |
1 |
套 |
171200.00 |
注:①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各投标人需对项目整体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②本次招标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技术规格及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1 |
甘蔗汁发酵罐 |
1.罐体部分 1.1发酵罐1台 1.1.1容积500L,在位灭菌,设计压力0.3Mpa,工作压力0.15Mpa; 1.1.2主体材质:316不锈钢; 1.1.3径高比:1:2 1.1.4装料系数:70%-80% 1.1.5夹套:设计压力0.3Mpa,夹套材质:304不锈钢,用于温控、辅助灭菌; 1.1.6电机:功率3KW,转速:50~280rpm,连续平稳可调;控制精度±0.5%*最高转速,分辨率1rpm; 1.1.7搅拌:顶式机械搅拌系统,单端面机械密封; 1.2存储罐:容积300L,数量1台(1个储存罐配套3个发酵罐) 2.控制系统 2.1温度控制系统 1 套 2.1.1测量范围:0~150℃; 2.1.2控制范围:10℃ ~ 65℃; 2.1.3冷媒介质:乙二醇 2.1.4控制精度:±0.2℃; 2.1.5分辨率:0.1℃; 2.1.6工作方式:循环控温 2.1.7软件功能:数据曲线图、数据报表、温度手动、自动两种控制模式。 ★2.1.8温度分段控制,5段程序控制。时间间隔和控温温度任意设定。 2.2 BMP产气量检测系统,三通道(1个系统控制3台发酵罐) ★2.2.1分辨率:6.5ml 2.2.2量程:0-5000ml/h,尤其在低量程精度更高 2.2.3测量误差:±0.01ml 2.2.4显示方式:10寸液晶彩色触摸屏自动显示 2.2.5尺寸:320*280*200mm 2.2.6检测方式:全自动数字检测 2.3转速控制系统1台 转速50-280rpm±1%,无级变频调速,厌氧发酵专用密封。 2.4下位机发酵过程控制系统,1套(1个系统控制3台发酵罐) 2.4.1 11″宽屏彩色液晶触摸屏,PLC控制器,一台控制器可同时检测并控制3台500L发酵罐的相应参数; ★2.4.2可对发酵罐的搅拌转速、温度、BMP产气量、BMP瞬时产气速率进行检测和控制。其中BMP背景值及系数可在软件工程师界面进行修改。 |
2 |
甘蔗醋发酵系统 |
★1.加温降温发酵罐 数量5个 |
3 |
发酵罐温度控制系统 |
1.制冷机组 1套 |
4 |
原位清洗系统 |
1.1 0.2立方碱罐1个,0.2立方酸罐1个,0.2立方热水罐1个,材质316不锈钢,电压:380V/6KW,移动式设计,带刹车轮及万向轮, |
5 |
水处理系统 |
1.水处理设备 1套 |
6 |
过滤灭菌系统 |
1.错流膜过滤机 1台 |
7 |
灌装系统 |
1.平台高位罐 1个 |
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及交货地点、方式
1.1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投标人可自报最短交货期。
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交货方式:验收完成后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质保期
2.1质保期:自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出具书面验收意见显示的时间起进入质保期,货物(产品)质保期不少于3年。(注:特别说明:技术参数、性能需求中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2.2质保期内,投标人对货物(产品)提供免费上门维护或保修或免费更换;在保修期内,同一货物的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投标人必须予以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或经采购人同意后提供不低于投标配置的其他新货物(产品),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3.包装和运输
运输时须按采购人要求送至指定地点,中标单位自行选取物流企业,确保物流方式快捷、高效、整洁,严禁造成采购人货物的污染、破损等问题,所有运输费运费由中标人承担。
4.售后要求
乙方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提供服务维修,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不超过2小时达到现场,到达现场2小时内排除故障或提出解决方案,并在2个工作日内修复,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免费更换全新产品。
五、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所有货物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制造商产品验收标准、采购文件及合同文件相关内容进行验收。
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中标方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1)出厂检验:中标方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方应随同货物出具原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合格证等,结果必须符合前款验收标准的要求。
(2)安装调试检验:
①货物到达采购方现场后,由采购方进行基本质量和数量的检验(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认定),经检验的货物必须能完全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②货物安装调试(包括整机性能测试)过程,中标方应做详细检验的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检验记录应真实,其原件必须提供给采购方。
(3)最终验收:货物经安装调试后,由中标方向采购方提出验收申请,由采购方组织最终验收:首先进行现场设备验收,现场设备验收按国家行业标准进行,经验收的所有设备及货物其产品质量应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并由双方确认。现场验收合格并经正常使用15个工作日视为最终验收合格日,双方签署最终验收合格报告。
3.验收费用:货物最终检验、验收过程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买方将按合同商务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5.在此期间,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卖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