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
001包:物业服务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含本溪市公安局机关及相关警种支队办公楼的后勤服务(保洁服务、会议服务)、高压变电所运行维保(变电所24小时值班监控及日常维护)、消防运行维保及日常监控、电梯运行日常维修维护、其他维修维护(房屋、水暖、排水、供电、空调等)等服务。
对服务、技术要求所描述的特征或说明只是概括性的,不能理解为所需要的全部系统工序的要求,供应商应按行业技术和以往的服务经验,合格优质的完成采购内容和包含的全部实际工序及服务,达到采购方标准。
1.1物业情况
物业名称 |
物业地址 |
1.本溪市公安局机关 |
本溪市平山区市府路9号 |
2.本溪市公安局控犬大队 |
本溪市溪湖区彩北新洞村 |
3.本溪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 |
本溪市溪湖区彩北育仁街5号 |
4.本溪市公安局刑侦局刑科所 |
本溪市溪湖区东风街道林家崴子 |
5.本溪市公安局老干部活动中心 |
本溪市明山区地工路22号 |
6.本溪市公安局维稳支队 |
本溪市平山区转山路15-1号 |
7.本溪市公安局北台拘留所 |
本溪市平山区桥北街道岭下 |
8.本溪市公安局警犬基地 |
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梁家村 |
1.2采购人提供供应商使用的场地、设施、设备、材料等(结合“4.供应商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8.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统筹考虑)
如采购人拥有与物业管理服务有关的且可以无偿提供给供应商在本项目中使用的设施、设备、材料、场地等,可在此列明。
⑴采购人可提供食堂,餐费由供应商自理;
⑵采购人可提供的苗木:树木等。
供应商应当承担除以上所列场地、设施、设备、材料外,与物业管理服务有关的其他场地、设施、设备、材料等。
2.物业服务范围
2.1【本溪市公安局机关:1号楼、2号楼、3号楼、4号楼】
(1)物业管理(建筑物)
名称 |
明细 |
服务内容及标准 |
|
本溪市公安局机关 |
1号楼、2号楼、3号楼、4号楼 |
|
|
总面积 |
建筑面积(㎡) |
22233.24平方米 |
|
需保洁面积(㎡) |
20000平方米 |
见“3.4保洁服务” |
|
门窗 |
门窗总数量(个)及总面积(㎡) |
门窗总数量1614个,总面积6320平方米 |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 |
地面 |
地面各材质及总面积(㎡) |
水磨石9553.75平方米、地胶600平方米、地板6705.09平方米、地毯180平方米、地砖1560.7平方米 |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 |
内墙饰面 |
内墙饰面各材质及总面积(㎡) |
乳胶漆64465.83平方米 |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 |
顶面 |
顶面各材质及总面积(㎡) |
乳胶漆15210.22平方米、铝扣板189.32平方米、矿棉板3200平方米 |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 |
外墙 |
外墙各材质及总面积(㎡) |
涂料(普通涂料、弹性涂料等)9116.25平方米、瓷砖4080平方米、玻璃幕墙651.6平方米,水泥63968.49平方米 |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 |
外墙需清洗面积(㎡) |
4731.6平方米 |
见“3.4保洁服务” |
|
会议室 |
室内设施说明 |
会议桌65个,会议椅177个,投影仪2套,音箱12个,电视7个,空调8个 |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3.6会议服务” |
会议室数量(个)及总面积(㎡) |
会议室5个,总面积702.8平方米 |
见“3.4保洁服务”“3.6会议服务” |
|
卫生间 |
卫生间数量(个)及总面积(㎡) |
卫生间44个,总面积1188平方米 |
见“3.4保洁服务” |
垃圾 存放点 |
各垃圾存放点位置、面积(㎡)及数量(个) |
垃圾存放点位置:①卫生间,垃圾桶44个,44平方米 ②各楼层分布垃圾桶72个,36平方米。 |
见“3.4保洁服务” |
设施设备(可另行附表) |
电梯系统 |
客梯4部,其中:3部功率11.5KW,1部功率7.5KW |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空调系统 |
立式单元式空调10台 壁挂式单元式空调248台 |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
采暖系统 |
散热片964组 |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
给排水系统 |
潜水泵1个、集水井1个 |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
消防系统 |
消防泵房1个、高位水箱1个、泵房控制柜1个、电机1个、湿式报警阀1个,消火栓130个,灭火器340个 |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
锅炉设备 |
锅炉设备1套 |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
安防系统 |
监控设备:主机8个、显示器8个、摄像头109个 |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
照明系统 |
灯具2028盏 |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
供配电系统 |
高压柜10个、低压柜13个、变压器2个 |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注:此表格详细列出了不同建筑物的物业管理指标项及其明细。若存在“建筑2”,则相应增加内容,以此类推。
以上内容体现需要供应商进行物业管理的物业的情况、边界、范围。指标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供应商报价和项目实施风险的因素。
(2)物业管理(室外)
名称 |
明细 |
服务内容及标准 |
室外面积 |
3400平方米 |
见“3.4保洁服务” |
绿化 |
400平方米 |
见“3.4保洁服务”“3.5绿化服务” |
垃圾箱 |
前门2个垃圾桶,后院2个垃圾桶 |
见“3.4保洁服务” |
门前三包 |
3400平方米 |
见“3.4保洁服务” |
监控 |
摄像头19个 |
见“3.4保洁服务”“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2.2【本溪市公安局控犬大队】
(1)物业管理(建筑物)
名称 |
明细 |
服务内容及标准 |
|
本溪市公安局控犬大队 |
|
|
|
总面积 |
建筑面积(㎡) |
2500平方米 |
|
需保洁面积(㎡) |
920平方米 |
见“3.4保洁服务” |
|
门窗 |
门窗总数量(个)及总面积(㎡) |
门窗总数量:146个,总面积200平方米 |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 |
地面 |
地面各材质及总面积(㎡) |
地砖720平方米 |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 |
内墙饰面 |
内墙饰面各材质及总面积(㎡) |
大白2520平方米 |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 |
顶面 |
顶面各材质及总面积(㎡) |
大白720平方米 |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 |
外墙 |
外墙各材质及总面积(㎡) |
水泥8750平方米 |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 |
卫生间 |
卫生间数量(个)及总面积(㎡) |
卫生间1个,16平方米 |
见“3.4保洁服务” |
垃圾 存放点 |
各垃圾存放点位置、面积(㎡)及数量(个) |
垃圾存放点位置:卫生间,垃圾桶1个,1平方米 |
见“3.4保洁服务” |
设施设备 (可另行 附表) |
采暖系统 |
散热片40组 |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给排水系统 |
集水井1个 |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
消防系统 |
灭火器10个 |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
锅炉设备 |
锅炉设备1套 |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
安防系统 |
监控设备2套,摄像头28个 |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
照明系统 |
灯具28盏 |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
供配电系统 |
高压柜1个 |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注:此表格详细列出了不同建筑物的物业管理指标项及其明细。若存在“建筑2”,则相应增加内容,以此类推。
以上内容体现需要供应商进行物业管理的物业的情况、边界、范围。指标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供应商报价和项目实施风险的因素。
(2)物业管理(室外)
名称 |
明细 |
服务内容及标准 |
室外面积 |
6000平方米 |
见“3.4保洁服务” |
监控 |
摄像头4个 |
见“3.4保洁服务”“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指示牌、显示屏 |
指示牌1个 |
见“3.4保洁服务”“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2.3【本溪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
(1)物业管理(建筑物)
名称 |
明细 |
服务内容及标准 |
|
本溪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 |
|
|
|
总面积 |
建筑面积(㎡) |
4755.22平方米 |
|
需保洁面积(㎡) |
3461.04平方米 |
见“3.4保洁服务” |
|
门窗 |
门窗总数量(个)及总面积(㎡) |
门窗总数量193,总面积588.2平方米 |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 |
地面 |
地面各材质及总面积(㎡) |
地砖2872.84平方米 |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 |
内墙饰面 |
内墙饰面各材质及总面积(㎡) |
大白10054.94平方米 |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 |
顶面 |
顶面各材质及总面积(㎡) |
大白2872.84平方米 |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 |
外墙 |
外墙各材质及总面积(㎡) |
保温棉16643.27平方米 |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 |
会议室 |
室内设施说明 |
会议桌2个,会议椅30把,茶水柜2个,电脑1台,大屏幕1个 |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3.6会议服务” |
会议室数量(个)及总面积(㎡) |
会议室2个,103.74平方米 |
见“3.4保洁服务”“3.6会议服务” |
|
卫生间 |
卫生间数量(个)及总面积(㎡) |
卫生间12个,144平方米 |
见“3.4保洁服务” |
垃圾 存放点 |
各垃圾存放点位置、面积(㎡)及数量(个) |
垃圾存放点位置:卫生间,垃圾桶12个,12平方米 |
见“3.4保洁服务” |
设施设备 (可另行 附表) |
空调系统 |
立式单元式空调1个 壁挂式单元式空调6个 |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采暖系统 |
地采暖:96组地热管 |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
给排水系统 |
集水井2个 |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
消防系统 |
消火栓8个 |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
安防系统 |
监控设备2套,摄像头28个 |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
照明系统 |
灯具120盏 |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
供配电系统 |
低压柜1个 |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注:此表格详细列出了不同建筑物的物业管理指标项及其明细。若存在“建筑2”,则相应增加内容,以此类推。
以上内容体现需要供应商进行物业管理的物业的情况、边界、范围。指标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供应商报价和项目实施风险的因素。
(2)物业管理(室外)
名称 |
明细 |
服务内容及标准 |
室外面积 |
1436.42平方米 |
见“3.4保洁服务” |
绿化 |
500平方米 |
见“3.4保洁服务”“3.5绿化服务” |
广场 |
900平方米 |
见“3.4保洁服务” |
路灯 |
4个 |
见“3.4保洁服务”“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垃圾箱 |
2个 |
见“3.4保洁服务” |
室外配电箱 |
1个 |
见“3.4保洁服务”“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门前三包 |
1436.42平方米 |
见“3.4保洁服务” |
监控 |
摄像头4个 |
见“3.4保洁服务”“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指示牌、显示屏 |
显示屏4个 |
见“3.4保洁服务”“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2.4【本溪市公安局刑侦局刑科所】
(1)物业管理(建筑物)
名称 |
明细 |
服务内容及标准 |
|
本溪市公安局刑侦局刑科所 |
|
|
|
总面积 |
建筑面积(㎡) |
2667平方米 |
|
需保洁面积(㎡) |
1500平方米 |
见“3.4保洁服务” |
|
门窗 |
门窗总数量(个)及总面积(㎡) |
门窗总数量98个,总面积406.7平方米 |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 |
地面 |
地面各材质及总面积(㎡) |
地砖700平方米 |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 |
内墙饰面 |
内墙饰面各材质及总面积(㎡) |
大白2450平方米 |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 |
顶面 |
顶面各材质及总面积(㎡) |
大白700平方米 |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 |
外墙 |
外墙各材质及总面积(㎡) |
水泥9334.5平方米 |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 |
卫生间 |
卫生间数量(个)及总面积(㎡) |
卫生间1个,15平方米 |
见“3.4保洁服务” |
垃圾存放点 |
各垃圾存放点位置、面积(㎡)及数量(个) |
垃圾存放点位置:卫生间,垃圾桶1个,1平方米 |
见“3.4保洁服务” |
设施设备 (可另行 附表) |
采暖系统 |
散热片38组 |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给排水系统 |
集水井1个 |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
消防系统 |
灭火器8个 |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
照明系统 |
灯具26盏 |
|
|
供配电系统 |
高压电缆1条、变压器1台、高压柜4个,低压柜4个 |
|
注:此表格详细列出了不同建筑物的物业管理指标项及其明细。若存在“建筑2”,则相应增加内容,以此类推。
以上内容体现需要供应商进行物业管理的物业的情况、边界、范围。指标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供应商报价和项目实施风险的因素。
(2)物业管理(室外)
名称 |
明细 |
服务内容及标准 |
室外面积 |
500平方米 |
见“3.4保洁服务” |
2.5【本溪市公安局老干部活动中心】
(1)物业管理(建筑物)
名称 |
明细 |
服务内容及标准 |
|
本溪市公安局老干部活动中心 |
|
|
|
总面积 |
建筑面积(㎡) |
947.1平方米 |
|
需保洁面积(㎡) |
500平方米 |
见“3.4保洁服务” |
|
门窗 |
门窗总数量(个)及总面积(㎡) |
门窗总数量20个,总面积83平方米 |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 |
地面 |
地面各材质及总面积(㎡) |
地砖200平方米 |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 |
内墙饰面 |
内墙饰面各材质及总面积(㎡) |
大白700平方米 |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 |
顶面 |
顶面各材质及总面积(㎡) |
大白200平方米 |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 |
卫生间 |
卫生间数量(个)及总面积(㎡) |
卫生间1个,15平方米 |
见“3.4保洁服务” |
垃圾 存放点 |
各垃圾存放点位置、面积(㎡)及数量(个) |
垃圾存放点位置:卫生间,垃圾桶1个,1平方米 |
见“3.4保洁服务” |
设施设备 (可另行 附表) |
采暖系统 |
散热片10组 |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消防系统 |
灭火器4个 |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
照明系统 |
灯具10盏 |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注:此表格详细列出了不同建筑物的物业管理指标项及其明细。若存在“建筑2”,则相应增加内容,以此类推。
以上内容体现需要供应商进行物业管理的物业的情况、边界、范围。指标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供应商报价和项目实施风险的因素。
2.6【本溪市公安局维稳支队】
(1)物业管理(建筑物)
名称 |
明细 |
服务内容及标准 |
|
本溪市公安局维稳支队 |
|
|
|
总面积 |
建筑面积(㎡) |
537.17平方米 |
|
需保洁面积(㎡) |
500平方米 |
见“3.4保洁服务” |
|
门窗 |
门窗总数量(个)及总面积(㎡) |
门窗总数量10个,总面积41.5平方米 |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 |
地面 |
地面各材质及总面积(㎡) |
地砖450平方米 |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 |
内墙饰面 |
内墙饰面各材质及总面积(㎡) |
大白1575平方米 |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 |
顶面 |
顶面各材质及总面积(㎡) |
大白450平方米 |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 |
卫生间 |
卫生间数量(个)及总面积(㎡) |
卫生间1个,13平方米 |
见“3.4保洁服务” |
垃圾 存放点 |
各垃圾存放点位置、面积(㎡)及数量(个) |
垃圾存放点位置:卫生间,垃圾桶1个,1平方米 |
见“3.4保洁服务” |
设施设备 (可另行 附表) |
采暖系统 |
散热片5组 |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消防系统 |
灭火器2个 |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
照明系统 |
灯具5盏 |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注:此表格详细列出了不同建筑物的物业管理指标项及其明细。若存在“建筑2”,则相应增加内容,以此类推。
以上内容体现需要供应商进行物业管理的物业的情况、边界、范围。指标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供应商报价和项目实施风险的因素。
2.7【本溪市公安局北台拘留所】
(1)物业管理(建筑物)
名称 |
明细 |
服务内容及标准 |
|
本溪市公安局北台拘留所 |
|
|
|
总面积 |
建筑面积(㎡) |
4817.39平方米 |
|
需保洁面积(㎡) |
4720平方米 |
见“3.4保洁服务” |
|
门窗 |
门窗总数量(个)及总面积(㎡) |
门窗总数量240个,总面积516平方米 |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 |
地面 |
地面各材质及总面积(㎡) |
地砖4000平方米 |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 |
内墙饰面 |
内墙饰面各材质及总面积(㎡) |
大白14000平方米 |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 |
顶面 |
顶面各材质及总面积(㎡) |
大白4000平方米 |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 |
外墙 |
外墙各材质及总面积(㎡) |
水泥16860.86平方米 |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 |
卫生间 |
卫生间数量(个)及总面积(㎡) |
卫生间4个,60平方米 |
见“3.4保洁服务” |
垃圾 存放点 |
各垃圾存放点位置、面积(㎡)及数量(个) |
垃圾存放点位置:卫生间,垃圾桶4个,4平方米 |
见“3.4保洁服务” |
设施设备 (可另行 附表) |
采暖系统 |
散热片120组 |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给排水系统 |
集水井1个 |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
消防系统 |
灭火器60个 |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
安防系统 |
监控设备2套、摄像头28个 |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
照明系统 |
灯具120盏 |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注:此表格详细列出了不同建筑物的物业管理指标项及其明细。若存在“建筑2”,则相应增加内容,以此类推。
以上内容体现需要供应商进行物业管理的物业的情况、边界、范围。指标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供应商报价和项目实施风险的因素。
(2)物业管理(室外)
名称 |
明细 |
服务内容及标准 |
室外面积 |
1000平方米 |
见“3.4保洁服务” |
垃圾箱 |
2个 |
见“3.4保洁服务” |
门前三包 |
1000平方米 |
见“3.4保洁服务” |
监控 |
摄像头4个 |
见“3.4保洁服务”“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指示牌、显示屏 |
指示牌1个 |
见“3.4保洁服务”“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2.8【本溪市公安局警犬基地】
(1)物业管理(建筑物)
名称 |
明细 |
服务内容及标准 |
|
本溪市公安局警犬基地 |
|
|
|
总面积 |
建筑面积(㎡) |
2222平方米 |
|
需保洁面积(㎡) |
2040平方米 |
见“3.4保洁服务” |
|
门窗 |
门窗总数量(个)及总面积(㎡) |
门窗总数量81个,总面积222平方米 |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 |
地面 |
地面各材质及总面积(㎡) |
地板1640平方米,水泥400平方米 |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 |
内墙饰面 |
内墙饰面各材质及总面积(㎡) |
大白7140平方米 |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 |
顶面 |
顶面各材质及总面积(㎡) |
大白2040平方米 |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 |
外墙 |
外墙各材质及总面积(㎡) |
水泥7777平方米 |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 |
会议室 |
室内设施说明 |
会议桌1张,会议椅10把 |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3.6会议服务” |
会议室数量(个)及总面积(㎡) |
会议室1个,65平方米 |
见“3.4保洁服务”“3.6会议服务” |
|
卫生间 |
卫生间数量(个)及总面积(㎡) |
卫生间1个,35平方米 |
见“3.4保洁服务” |
垃圾 存放点 |
各垃圾存放点位置、面积(㎡)及数量(个) |
垃圾存放点位置:卫生间,垃圾桶1个,1平方米 |
见“3.4保洁服务” |
设施设备 (可另行 附表) |
采暖系统 |
散热片20组 |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给排水系统 |
集水井1个 |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
消防系统 |
灭火器10个 |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
锅炉设备 |
锅炉设备2套 |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
安防系统 |
监控设备1套,摄像头7个 |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
照明系统 |
灯具40盏 |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注:此表格详细列出了不同建筑物的物业管理指标项及其明细。若存在“建筑2”,则相应增加内容,以此类推。
以上内容体现需要供应商进行物业管理的物业的情况、边界、范围。指标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供应商报价和项目实施风险的因素。
(2)物业管理(室外)
名称 |
明细 |
服务内容及标准 |
室外面积 |
1000平方米 |
见“3.4保洁服务” |
垃圾箱 |
4个 |
见“3.4保洁服务” |
门前三包 |
1000平方米 |
见“3.4保洁服务” |
监控 |
摄像头4个 |
见“3.4保洁服务”“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指示牌、显示屏 |
指示牌1个 |
见“3.4保洁服务”“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注:以上内容体现需要供应商进行物业管理的物业的情况、边界、范围。指标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供应商报价和项目实施风险的因素。
2.9【高压变电所情况】
名称 |
服务内容及标准 |
机关变电所 |
面积约280平方米,高压柜10个,低压柜13个,变压器2台,每天对设备巡视一次,每半月对设备维保巡检一次,变压器、高压开关定期进行高压试验。 |
南院变电所 |
面积约40平方米,高压柜4个,低压柜4个,变压器1台,每天对设备巡视一次,每半月对设备维保巡检一次,变压器、高压开关定期进行高压试验。 |
原禁毒支队变电所 |
面积约30平方米,高压柜3个,低压柜3个,变压器1台,每天对设备巡视一次,每半月对设备维保巡检一次,变压器、高压开关定期进行高压试验。 |
原刑科所变电所 |
面积约374平方米,高压柜4个,低压柜4个,变压器1台,高压电缆1条,每天对设备巡视一次,每半月对设备维保巡检一次,变压器、高压开关定期进行高压试验。 |
金盾变电所 |
面积约500平方米,高压柜7个,低压柜15个,变压器2台,每天对设备巡视一次,每半月对设备维保巡检一次,变压器、高压开关定期进行高压试验。 |
3.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
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基本服务、房屋维护服务、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保洁服务、绿化服务、会议服务等。
3.1基本服务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标准 |
1 |
目标与责任 |
(1)供应商应结合采购人要求及物业服务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管理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并制定配套实施方案。 供应商应按照服务质量标准,认真组织开展日常物业管理服务,积极对接并及时响应采购人提出的物业服务需求,协助配合采购人统筹做好专项突发任务服务保障和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及应急管理工作。 |
(2)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违反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的,一旦出现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
||
(3)供应商应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和形象,不得借采购人名义做虚假和不实的宣传。 |
||
(4)由于供应商管理不到位,导致采购人财产损坏的,供应商赔偿相关的费用及损失。 供应商的派驻人员如果受到采购人的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投诉,经查证属实,确实违反了合同约定和相关管理规定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该派驻人员,供应商应当在3日内予以更换。 |
||
(5)供应商必须配足管理与服务人员。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求设置相应岗位,制定的工资标准及相应岗位职责须获得采购人的认可。采购人对一些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及一些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与审批权。物业管理公司全体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健康状况由供应商负责。 |
||
(6)供应商应保持工作人员满勤。因人员生病、探家等特殊原因人员不齐时,当日上岗人员不得少于应在岗人数的96%以上,且连续人员不满勤时间不能超过3天,全月不满勤总天数不得超过7天,人员不满勤时供应商应及时从其他项目协调人员补充,普通岗位人员要求3天内到岗,技术岗位人员7天内到岗,逾期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进行处罚,并扣除缺岗人员工资。 |
||
(7)供应商应保持同采购人管理部门的密切联系,处理、协调好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关系,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和反馈信息,充分尊重采购人的意见,接受采购人的提议、监督和指导。 |
||
(8)签订合同后,供应商立即组织人员进驻采购人单位开展工作,要求尽快熟悉设备,并制定各专业设备的操作流程,保证设备运转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所有人员均应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如果违反规程操作,导致后果,将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全部物业人员必须在24小时之内到位,做好交接工作。 |
||
(9)供应商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项目故障与维修、保养等登记制度。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临时任务服务。 |
||
2 |
服务人员要求 |
(1)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岗位技能、职业素质、服务知识、客户文化、绿色节能环保等教育培训,并进行适当形式的考核。 |
(2)供应商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政审,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刑事犯罪记录,且家庭住址详细、个人资料齐全并留有能够证实其身份的有关材料备案;保证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所要求的资质。 |
||
(3)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对服务人员进行从业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向采购人报备。 |
||
(4)服务人员的年龄、学历、工作经验及资格条件应当与所在岗位能力要求相匹配,到岗前应当经过必要的岗前培训以达到岗位能力要求,国家、行业规定应当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证书的,应当按规定持证上岗。 |
||
(5)如采购人认为服务人员不适应岗位要求或存在其他影响工作的,可要求供应商进行调换。如因供应商原因对服务人员进行调换,应当经采购人同意,并将新录用人员的自然情况书面向采购人通报,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更换比例不得超过本项目服务人员总数的20%。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 |
||
(6)供应商各类管理人员、服务人员按岗位着装要求统一着装,同时需佩戴工作证(卡、牌)等表明员工身份。仪容整洁、姿态端正、举止文明。用语文明礼貌,态度温和耐心。一些公众岗位录用人员体形、身高要有规定。 |
||
3 |
保密和思想政治教育 |
(1)供应商应针对物业服务制定保密管理制度。制度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①明确重点要害岗位保密职责。②对涉密工作岗位的保密要求。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和国家机密的安全,制度涵盖人员管理、场所管理、责任追究等内容。对于牵涉到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重要信息、密码、资料、文档等须妥善存放。 |
(2)根据采购人要求与涉密工作岗位的服务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应当向采购人报备。 |
||
(3)供应商对参与本单位物业服务的员工进行保密培训和教育,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对服务人员进行保密、思想政治教育的培训,提高服务人员保密意识和思想政治意识。新入职员工应当接受保密、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进行必要的人员经历审查,合格后签订保密协议方可上岗。上岗前培训不少于2小时,对在岗员工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24小时。 |
||
(4)发现服务人员违法违规或重大过失,及时报告采购人,并采取必要补救措施。 |
||
(5)供应商发现物业服务保密管理中存在泄密隐患和问题的,应当立即通知采购人。 |
||
4 |
档案管理 |
(1)建立物业信息,准确、及时地对文件资料和服务记录进行归档保存,并确保其物理安全。 |
(2)档案和记录齐全,包括但不限于:①采购人建议与投诉等。教育培训和考核记录。保密、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记录。②房屋维护服务:房屋台账、使用说明、房屋装修、维保记录等。③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设备台账、设备卡、使用说明、维保记录、巡查记录、设施设备安全运行、设施设备定期巡检、维护保养、维修档案等。④保洁服务:工作日志、清洁检查表、用品清单、客户反馈表等。⑤绿化服务:绿化总平面图、清洁整改记录、消杀记录等。⑥其他:客户信息、财务明细、合同协议、信报信息登记、大件物品进出登记等。 |
||
(3)遵守采购人的信息、档案资料保密要求,未经许可,不得将建筑物平面图等资料转作其他用途或向其他单位、个人提供。 |
||
(4)履约结束后,相关资料交还采购人,采购人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存档。 |
||
5 |
分包供应商管理 |
除高压变电所运行维保、消防运行维保及日常监控、电梯运行日常维修维护以外,其他不允许外包。 |
6 |
服务改进 |
(1)供应商应主动配合采购人开展服务质量检查和考核评价,持续改进服务质量,不断完善服务质量管理,定期征求采购人关于物业服务质量的意见、建议,自主开展服务质量自查,结合反馈意见与评价结果采取改进措施,扎实有效的开展包括但不限于员工职业道德教育、保密教育、业务知识培训和安全能力培训等工作。供应商在做好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采购人提供合理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 |
(2)对不合格服务进行控制,对不合格服务的原因进行识别和分析,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消除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再发生。 |
||
(3)需整改问题及时整改完成。对不达标以及采购人不满意的服务事项及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完成时限要求,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反馈采购人。 |
||
7 |
重大活动后勤保障 |
(1)制订流程。配合采购人制订重大活动后勤保障工作流程,需对任务进行详细了解,并根据工作安排制定详细的后勤保障计划。 |
(2)实施保障。按计划在关键区域和重点部位进行部署,确保任务顺利进行,对活动区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以礼貌、专业的态度对待来宾,展现良好形象。 |
||
(3)收尾工作。对现场进行检查,做好清理工作。 |
||
(4)事后总结工作。根据活动的情况,及时总结并反思工作的不足和经验教训。 |
||
8 |
应急保障预案 |
(1)重点区域及安全隐患排查。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重点部位及危险隐患进行排查,并建立清单/台账;应当对危险隐患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措施进行控制或整改并定期监控;随着设施设备、服务内容的变化,及时更新清单/台账,使风险隐患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
(2)应急预案的建立。根据办公楼隐患排查的结果和实际情况,制定专项预案,包括但不限于:火情火警紧急处理应急预案、紧急疏散应急预案、停水停电应急预案、有限空间救援应急预案、高空作业救援应急预案、恶劣天气应对应急预案等。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对供应商所有派驻人员和备勤人员有直接指挥权(投标时提供承诺函)。事发时按规定途径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 |
||
(3)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应急预案定期培训和演练,组织相关岗位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留存培训及演练记录和影像资料,并对预案进行评价,确保与实际情况相结合。 |
||
(4)应急物资的管理。根据专项预案中的应对需要、必要的应急物资,建立清单或台账,并由专人定期对应急物资进行检查,如有应急物资不足,及时通知采购人购置齐全,确保能够随时正常使用。 |
||
9 |
服务方案及工作制度 |
(1)制定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人员录用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物业服务管理制度、公用设施设备相关管理制度等。 |
(2)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交接方案、人员培训方案、人员稳定性方案、保密方案等。 |
||
(3)制定物业服务方案,主要包括:房屋维护服务方案、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方案、绿化服务方案、保洁服务方案、保安服务方案、会议服务方案等。 |
||
(4)建立绩效考核。建立符合本项目的绩效考核体系,对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和采购人满意度进行调查,激励优秀的服务人员,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
||
10 |
信报服务 |
(1)负责采购人报纸(信件)的接收,按各部门订报数量及时进行无差错分发,对接收的信件、邮件、包裹和挂号信等进行正确分理、安全检查和防疫卫生检查。。 |
(2)建立接收与登记制度,严格落实保密规定和相关要求。 |
||
(3)大件物品出入向采购人报告,待采购人确认无误后放行。 |
||
11 |
服务热线及紧急维修 |
(1)设置24小时报修服务热线。 |
(2)紧急维修应当15分钟内到达现场,不间断维修直至修复。 |
||
(3)维修人员需具备专业的技能和知识,能够准确判断故障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修复。同时,应遵守相关安全规范,确保维修过程中的安全,不遵守相关安全规范,一旦出现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
||
(4)在维修过程中,维修人员应与报修人保持沟通,及时告知维修进展和预计完成时间。对于无法立即解决的问题,应说明原因并给出解决方案或替代方案。 |
||
(5)维修完成后,应进行后续跟踪以确认问题是否得到彻底解决。同时,可收集报修人员的反馈意见,以便对维修服务进行持续改进。实现物业管理工作中的闭环管理。 |
3.2房屋维护服务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标准 |
1 |
主体结构、围护结构、部品部件 |
(1)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房屋结构安全巡视,发现外观有变形、开裂等现象,及时建议采购人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并采取必要的避险和防护措施。 |
(2)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外墙贴饰面、幕墙玻璃、雨篷、散水、空调室外机支撑构件等检查,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 |
||
(3)每半月至少开展1次公用部位的门、窗、楼梯、通风道、室内地面、墙面、吊顶和室外屋面等巡查,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 |
||
(4)每年强降雨天气前后、雨雪季节检查屋面防水和雨落管等,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 |
||
(5)办公楼外观完好,建筑装饰面无脱落、无破损、无污渍,玻璃幕墙清洁明亮、无破损。 |
||
(6)通道、楼梯、门窗等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
||
2 |
其他设施 |
(1)每半月至少开展1次大门、围墙、道路、场地、管井、沟渠等巡查,每半月至少检查1次雨污水管井、化粪池等巡查,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 |
2 |
其他设施 |
(2)每年至少开展1次防雷装置检测,发现失效,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 |
(3)路面状态良好,地漏通畅不堵塞。 |
||
(4)接到采购人家具报修服务后,及时通知家具供货商对保修期内的家具进行维修,及时对保修期外的家具进行维修。 |
||
3 |
装饰装修监督管理 |
(1)装饰装修前,供应商应当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装修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告知装饰装修须知,并对装饰装修过程进行管理服务。 |
(2)根据协议内容,做好装修垃圾临时堆放、清运等。 |
||
(3)受采购人委托对房屋内装修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不因装修而危及大楼结构安全、人身安全和影响正常办公秩序。 |
||
4 |
标识标牌 |
(1)标识标牌符合《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10001.1)的相关要求,消防与安全标识符合《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GB13495.1)的相关要求。 |
(2)每月至少检查1次标识标牌和消防与安全标识。应当规范清晰、路线指引正确、安装稳固。 |
||
(3)标识、标牌的安装位置应合理布局,避免遮挡或干扰其他重要信息。 |
||
(4)对标识、标牌进行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对于需要更新的标识、标牌,应及时进行更新工作。 |
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标准 |
1 |
基本要求 |
(1)重大节假日及恶劣天气前后,组织系统巡检1次。 |
(2)具备设施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环境和场所(含有限空间),温湿度、照度、粉尘和烟雾浓度等符合相关安全规范。 |
||
(3)各会议室音响及多媒体系统、会议室音视频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日常巡视及配合维保单位做好维修养护工作。 |
||
(4)委托维护管理的其它设备 |
||
(5)做好设施设备的养护工作,供电、给排水、空调、消防等重点设备完好率为100%,一般设施设备完好率达到98%。 |
||
1 |
基本要求 |
(6)建立并落实维修服务承诺制,零修急修及时率100%、返修率不高于1%。 |
(7)认真执行设备操作规程,严禁违规作业,做到全年无人为停水、停电、停暖、火灾等事故。全年安全运行,无管理责任事故。 |
||
(8)工作人员保证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拥有健康证和年体检率100%。 |
||
(9)全面开展节能减排,不断降低运行能耗。 |
||
(10)各种设备的操作人员、维修保养人员应有相应专业证书和上岗证书。 |
||
(11)为装备及设备改造、更换向采购人提供咨询服务,并在实施过程中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
||
(12)确保工作日外或夜间设施设备发生应急故障及时解决。 |
||
(13)为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在采购人的要求下,积极协助第三方专业公司进行检查及维保。如:生活水检测、饮用水检测、电梯安全年检、电气消防检查、灭火器检测、避雷器检测、电气预防性检测、电气继电保护检测、压力容器检测、计量仪表检测、房屋安全检查、室内空气检测。 |
||
(14)每半年巡查楼外上、下水管道一次,检查上、下水管道有无破裂、跑漏情况,若有应立即维修或通知相关责任方维修,以确保上、下水管道畅通。 |
||
(15)难度相对较大或者维修工作量较大的维修工作,中标人积极配合采购人研究提出维修方案,由采购人确定并组织实施。 |
||
2 |
设备机房 |
(1)设备机房门口有机房类别及安全标志。落实各类机房责任人、督查人,且设备系统图、应急预案流程图、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等上墙文件或证书符合各设备机房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机房巡视及外来人员记录清晰完整,标识统一。 |
(2)设备机房门窗、锁具应当完好、有效。 |
||
(3)每半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整洁有序、无杂物、无积尘、无鼠、无虫害,温湿度符合设备运行要求。 |
||
(4)按各设备机房国家标准规范规定维护/保管消防、通风、应急照明,防止小动物进入。 |
||
(5)安全防护用具配置齐全,检验合格。 |
||
(6)应急设施设备用品应当齐全、完备,可随时启用。 |
||
3 |
给排水系统 |
(1)生活饮用水卫生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相关要求。 |
(2)设施设备、阀门、管道等运行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 |
||
3 |
给排水系统 |
(3)有水泵房、水箱间的,每日至少巡视1次。每年至少养护1次水泵。 |
(4)遇供水单位限水、停水,按规定时间通知采购人。 |
||
(5)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对排水管进行疏通、清污,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 |
||
(6)排除给排水设备故障一般不超过12小时,若12小时内无法解决的重要部位故障,应将故障原因、解决方案、解决时间书面上报。 |
||
(7)屋面天沟及大楼周围排水明沟每半月进行清理疏通。 |
||
4 |
电梯系统 由于电梯运行日常维修维护具有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承担,供应商与第三方签的相关合同方案和服务费用明细等,需由采购人同意并交由采购人备案。 结算方式:结算金额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
(1)电梯运行平稳、无异响、平层、开关正常。每周至少开展2次电梯的安全状况检查。 |
(2)电梯准用证、年检合格证等证件齐全。相关证件、紧急救援电话和乘客注意事项置于轿厢醒目位置。 |
||
(3)每年至少开展1次对电梯的全面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核发电梯使用标志。 |
||
(4)电梯维保应当符合《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的有关要求。 |
||
(5)电梯使用应当符合《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的有关要求。 |
||
(6)有电梯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每年至少开展演练1次。电梯出现故障,物业服务人员10分钟内到场应急处理,维保专业人员30分钟内到场应急处理。 |
||
(7)到场进行救助和排除故障。电梯紧急电话保持畅通。 |
||
(8)电梯维修、保养时在现场设置提示标识和防护围栏。 |
||
(9)根据采购人需求,合理设置电梯开启的数量、时间。 |
||
5 |
空调系统 |
每年至少开展1次分体式空调主机(含空调过滤网)和室外机清洁。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挂机和室外支架稳固性巡查。 |
6 |
消防系统 由于消防运行维保及日常监控具有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承担,供应商与第三方签的相关合同方案和服务费用明细等,需由采购人同意并交由采购人备案。 结算方式:结算金额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
(1)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的相关要求。 |
(2)消防设备检测符合《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或XF503)的相关要求。 |
||
(3)消防设施平面图、火警疏散示意图、防火分区图等按幢设置在楼层醒目位置。 |
||
(4)消防系统各设施设备使用说明清晰,且图文结合。 |
||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启动正常。 |
||
(6)消火栓箱、防火门、灭火器、消防水泵、红外线报警器、应急照明、安全疏散等系统运行正常。 |
||
(7)消防监控系统运行良好,自动和手动报警设施启动正常。 |
||
(8)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运行正常。 |
||
7 |
供配电系统 5个变电所:本溪市公安局机关变电所、本溪市公安局南院变电所、原禁毒支队变电所、原刑科所变电所、金盾小区变电所。 由于高压变电所运行维保(变电所24小时值班监控及日常维修维护)具有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承担,供应商与第三方签的相关合同方案和服务费用明细等,需由采购人同意并交由采购人备案。 结算方式:结算金额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
(1)建立24小时运行值班监控制度。 |
(2)对供电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定期巡视维护,加强高低压配电柜、配电箱、控制柜及线路等重点部位监测。 |
||
(3)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接地等保持完好,确保用电安全。 |
||
(4)核心部位用电建立高可控用电保障和配备应急发电设备,定期维护应急发电设备。 |
||
(5)发生非计划性停电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采购人,快速恢复或启用应急电源,并做好应急事件上报及处理工作。 |
||
(6)复杂故障涉及供电部门维修处置的及时与供电部门联系,并向采购人报告。 |
||
(7)保证大楼各出入口紧急照明设备完好;做好夜景照明、节日灯系统的运行管理;建立节电措施。 |
||
8 |
弱电系统 |
(1)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符合《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规范》(GA/T1081)的相关要求。 |
(2)保持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等运行正常,有故障及时排除。 |
||
(3)大楼门禁系统、安检系统、院落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地下车库(行车道闸)防盗系统等设备日常巡视及配合维保单位做好维修养护工作。 |
||
9 |
照明系统 |
(1)外观整洁无缺损、无松落。 |
(2)更换的照明灯具应当选用节能环保产品,亮度与更换前保持一致。 |
||
(3)每周至少开展1次公共区域照明设备巡视。 |
||
(4)接到报修后,应迅速响应,尽快安排维修人员到达现场。 |
||
10 |
锅炉设备 |
(1)建立24小时值班监控制度。 |
(2)每年至少开展1次锅炉设备的全面检查。 |
||
(3)每年至少开展1次锅炉设备及其辅助设备检测,确保各类设备、仪器仪表、水管线路运行正常。 |
||
(4)每年至少开展1次锅炉水质检测,确保水质合格。 |
||
(5)按锅炉厂家制定的检修规程对锅炉进行检修。 |
||
11 |
采暖系统 |
(1)定期检查供暖管道、阀门运行情况,确保正常无隐患。 |
(2)负责暖气片、阀门龙头等新装布置及旧装拆除、日常维修更换及管线的跑、冒、滴、漏的维修。 |
||
(3)做好供暖前检查等相关准备工作。 |
||
(4)暖气片上水前,提前通知采购人。 |
||
(5)供暖期间做好日常检查、维护、抢修、登记上报等工作。 |
||
(6)根据天气情况适时调节供暖设备运行工况,节约能源。 |
注:电梯系统、锅炉设备等设施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完成,如供应商自身不具备,可进行分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服务标准涉及的国家标准有更新的,执行国家最新标准。
3.4保洁服务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标准 |
1 |
基本要求 |
(1)建立保洁服务的工作制度及工作计划,并按照执行。 |
(2)做好保洁服务工作记录,记录填写规范、保存完好。 |
||
(3)作业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对作业人员或他人造成伤害。相关耗材的环保、安全性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
||
(4)进入保密区域时,有采购人相关人员全程在场。 |
||
(5)领导办公室的保洁、服务必须由专人专门负责,所有服务人员必须通过政审,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身体健康,爱岗敬业,服务周到,并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严格保守秘密。 |
||
2 |
办公用房区域保洁 |
(1)大厅、楼内公共通道: ①公共通道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随脏随清洁。 ②门窗玻璃干净无尘,透光性好,每周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③指示牌干净,无污渍,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
2 |
办公用房区域保洁 |
(2)电器、消防等设施设备: ①配电箱、设备机房、会议室音视频设备、消防栓及开关插座等保持表面干净,无尘无污迹,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②监控摄像头、门禁系统等表面光亮,无尘、无斑点,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
(3)楼梯及楼梯间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随脏随清洁。 |
||
(4)开水间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
||
(5)作业工具间: ①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②作业工具摆放整齐有序,表面干净无渍,每日消毒。 |
||
(6)公共卫生间: ①保持干净,无异味,垃圾无溢出,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随脏随清洁。 ②及时补充厕纸等必要用品。 |
||
(7)电梯轿厢: ①保持干净,无污渍、无粘贴物、无异味,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②灯具、操作指示板明亮。 |
||
(8)平台、屋顶、天沟保持干净,有杂物及时清扫,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
||
(9)石材地面、内墙做好养护工作,每季度开展1次清洁作业。(各类材质地面、内墙服务管理标准详见3.4.1) |
||
(10)地毯干净、无油渍、无污渍、无褪色,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
||
3 |
公共场地区域保洁 |
(1)每日清扫道路地面、停车场等公共区域2次,保持干净、无杂物、无积水。 |
(2)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时及时清扫积水、积雪,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
||
(3)各种路标、宣传栏等保持干净,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
||
(4)清洁室外照明设备,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
||
(5)绿地内无杂物、无改变用途和破坏、践踏、占用现象,每天至少开展1次巡查。 |
||
(6)办公区外立面定期清洗、2米以上外窗玻璃擦拭,每年至少开展1次清洗。(各类材质外立面服务标准详见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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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垃圾处理 |
(1)在指定位置摆放分类垃圾桶,并在显著处张贴垃圾分类标识。分类垃圾桶和垃圾分类标识根据所在城市的要求设置。 |
(2)桶身表面干净无污渍,每日开展至少1次清洁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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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垃圾中转房保持整洁,无明显异味,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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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化粪池清掏,无明显异味,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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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每个工作日内要对楼层产生的垃圾,进行清理分类,并运至垃圾集中堆放点。 |
||
(6)垃圾装袋,日产日清。 |
||
(7)建立垃圾清运台账,交由规范的渠道回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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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做好垃圾分类管理的宣传工作,督促并引导全员参与垃圾分类投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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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工作的执行标准,按所在城市的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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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卫生消毒 |
(1)办公用房区域、公共场所区域和周围环境预防性卫生消毒,消毒后及时通风,每周至少开展1次作业。 |
(2)采取综合措施消灭老鼠、蟑螂,控制室内外蚊虫滋生,达到基本无蝇,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作业。 |
||
(3)发生公共卫生事件时,邀请专业单位开展消毒、检测等工作。 |
3.4.1具体清洁要求
序号 |
材质 |
清洁要求 |
1 |
瓷砖地面 |
(1)日常清洁:推尘,保持地面干净无杂物。 |
(2)深度清洁:使用洗洁精或肥皂水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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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石材地面 |
(1)根据各区域的人流量及大理石的实际磨损程度制定大理石的晶面保养计划。 |
(2)启动晶面机,使用中性清洁剂清洁,避免使用强酸或强碱清洁剂,定期进行基础维护。 |
||
3 |
水磨石地面 |
(1)日常清洁:推尘,保持地面干净无杂物。 |
(2)深度清洁:使用洗洁精或肥皂水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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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地胶板地面 |
(1)定期保养。使用中性清洁剂清洁,避免使用强酸或强碱清洁剂,定期进行基础维护。 |
(2)日常维护。使用湿润的拖把清洁,污染严重时局部清洁,每月对地胶板地面进行打蜡处理。 |
||
5 |
地板地面 |
(1)定期保养。使用中性清洁剂清洁,避免使用强酸或强碱清洁剂,定期进行基础维护。 |
(2)日常维护。使用湿润的拖把清洁,污染严重时局部清洁,每月对地板进行打蜡处理。 |
||
6 |
地毯地面 |
(1)日常用吸尘机除尘,局部脏污用湿布配中性清洁液重点清洁。 |
(2)用地毯清洗机进行整体清洗,除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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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乳胶漆内墙 |
有污渍时用半干布擦拭。 |
8 |
涂料外墙 |
定期专业清洗。 |
9 |
瓷砖外墙 |
定期专业清洗。 |
10 |
玻璃幕墙外墙 |
定期专业清洗。 |
注:根据物业用材情况选择清洁要求
3.5绿化服务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标准 |
1 |
基本要求 |
(1)制定绿化服务的工作制度及工作计划,并按照执行。 |
(2)做好绿化服务工作记录,填写规范。 |
||
(3)作业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对作业人员或他人造成伤害。 |
||
(4)相关耗材的环保、安全性应当符合规定要求。 |
||
2 |
室外绿化养护 |
(1)根据生长环境、植物特性进行除草、灌溉、施肥、整形修剪、防治病虫害等。 |
(2)根据生长情况修剪绿地,绿地内无枯草、无杂物,无干枯坏死和病虫侵害,基本无裸露土地。 |
||
(3)定期修剪树木、花卉等,灌乔木生长正常、造型美观自然、花枝新鲜,无枯叶、无病虫、无死树缺株。 |
||
2 |
室外绿化养护 |
(4)绿篱生长造型正常,颜色正常,修剪及时,基本无死株和干死株,有虫株率在10%以下。 |
(5)清除花坛和花景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做好病虫害防治。 |
||
(6)水池水面定期清理,无枯枝落叶、水质清洁。 |
||
(7)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实施综合治理,通常在病虫率高时,以药剂杀死病虫,以确保植物良好生长。产生垃圾的主要区域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 |
||
(8)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来临前,专人巡查,对绿植做好预防措施,排除安全隐患。 |
||
(9)恶劣天气后,及时清除倒树断枝,疏通道路,尽快恢复原状。 |
3.6会议服务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标准 |
1 |
会议受理 |
接受会议预订,记录会议需求。 |
2 |
会前准备 |
根据会议需求、场地大小、用途,明确会议桌椅、物品、设备、文具等摆放规定,音、视频设施保障措施。 |
3 |
引导服务 |
做好引导牌并放置在指定位置,引导人员引导手势规范,语言标准。 |
4 |
会中服务 |
会议期间按要求加水等。 |
5 |
会后整理 |
对会议现场进行检查,做好会场清扫工作。 |
4.供应商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
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需求,需要供应商提供作业设备(自有或租赁)用于物业管理服务的,可在下表中列出:
序号 |
用途 |
作业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基本服务 |
电脑、打印机 |
1 |
套 |
2 |
保洁服务 |
扫地机 |
3 |
台 |
3 |
保洁服务 |
尘推车 |
3 |
台 |
4 |
保洁服务 |
吸尘器 |
5 |
台 |
注:采购人已无偿提供的作业设备,不在此重复要求。
5.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需求
因工作需要,岗位数量发生变动的,按实际需要增减服务人员及费用。
部门职能 |
岗位 |
同时在岗人数 |
岗位所需总人数 |
备注(岗位所需服务时长或时段、需具备的上岗资格证、 人员学历、工作经验等要求) |
服务中心 |
项目经理 |
1 |
1 |
8小时,合同期内在岗率100%。大专以上学历,3年以上项目物业经理工作经验 |
项目副经理 |
1 |
1 |
大专以上学历,2年以上项目物业经理工作经验 |
|
基本服务 |
班长 |
8 |
8 |
大专以上学历,2年以上项目物业经理工作经验 |
前台(或传达室) |
1 |
1 |
|
|
内勤 |
2 |
2 |
大专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写作水平 |
|
客服(24小时服务热线) |
3 |
3 |
|
|
房屋维护服务 |
班长 |
1 |
1 |
3年以上项目工程主管工作经验,专业知识较强 |
综合维修 |
6 |
6 |
|
|
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
班长 |
2 |
2 |
3年以上项目工程主管工作经验,专业知识较强 |
弱电维修 |
2 |
2 |
|
|
高配工 |
4 |
4 |
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 |
|
水电工 |
4 |
4 |
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 |
|
暖通工 |
4 |
4 |
|
|
锅炉工 |
8 |
8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锅炉) |
|
电梯工 |
2 |
2 |
|
|
保洁服务 |
班长 |
5 |
5 |
3年以上物业项目保洁主管工作经验 |
保洁员 |
33 |
33 |
|
|
勤杂工 |
30 |
30 |
|
|
垃圾清运工 |
2 |
2 |
|
|
绿化服务 |
绿化工 |
2 |
2 |
|
会议服务 |
会务 |
5 |
5 |
|
注:供应商应当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确定服务人员工资标准、工作时间等。
供应商应当自行为服务人员办理必需的保险,有关人员伤亡及第三者责任险均应当考虑在报价因素中。
6、其他
6.1.采购人原有工人同意继续在采购方工作的,供应商应优先考虑予以录用;部分岗位与原物业公司合同期限未满的,待合同期满后,与供应商签署合同。
6.2.采购人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分三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良好,60分以上为合格。在履行合同期间如服务质量低于合格标准,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员工进行监督和检查,检查中发现有不合格的员工,采购人有权建议供应商调换。
6.3.除规定部分外不允许挂靠、外包经营。供应商应根据合同规定或采购人指示全面完成委托管理事项,不得将委托管理事项转给第三人。对需要由其它专业公司承担的服务管理事项,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转委托(以书面报告批复为准)。履行合同期间发现未经采购人同意挂靠、外包经营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6.4.当发生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及机构重大调整造成采购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可随时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6.5.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的未尽事项,根据实际制定详细服务工作细则和质量标准,采购人审核批准后实施。如有遗漏采购人有权补充及变更相关要求。
7.商务要求
7.1实施期限
实施期限为一年,供应商服务质量经采购人考核达到优秀等级,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年
7.2付款方式
7.2.1合同总金额的构成为:
①126个员工每年工资费用的总和(126个员工每月的工资费用总和×12个月)
每个员工每月的工资费用=每个员工每月的工资+保险或统筹+管理费+税金
②126个员工每年的服装费、体检费
③高压变电所运行维保年总费用
④消防运行维保及日常监控年总费用
⑤电梯运行日常维修维护年总费用。
7.2.2供应商在完成采购人作业数量和质量前提下,经采购人确认合格后开具发票,采购人按财政拨款情况审批后支付供应商服务费用。
7.2.3因采购人其他需要产生的服务费用与上述费用一并结算。
7.2.4如当月发生其它服务费用需当月另行结算。
7.2.5其它:
①双方应在每年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等人社政策调整后,以补充合同形式明确调整内容。
②其他临时任务、服务收费须提供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
7.3验收标准与要求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8.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8.1本物业合同内所涉及的各岗位人员所需的所有工具费用、零星维修材料费用、低值易耗品费用、客耗品费用,都由供应商承担。
8.2苗木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注:本款涉及的零星维修材料、低值易耗品、苗木、客耗品等费用,不论是由供应商,还是采购人承担,涉及的相关服务由供应商承担,服务费用包含在物业服务项目合同金额之内。
*详情请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