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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汪区高标准农田调查摸底上图入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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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发布 40页 文档编号:202503040001604669 需下载券:10
贾汪区高标准农田调查摸底上图入库项目

项目要求(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贾汪区高标准农田调查摸底上图入库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不接受各采购包超过预算金额的磋商报价(本项目共2个采购包,采购包1预算143万元、采购包2预算97万元)。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加班费、各项福利、劳动保险、餐费、住宿费、交通费、会务费、劳务费、管理费和仪器设备、各类耗材耗能以及利润、税金、招标代理费等供应商为完成服务并通过验收所需承担的全部费用,包含政策调整导致成本增加等不可预见性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三、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2024年江苏省委一号文件精神,了解掌握高标准农田数量、质量、利用情况以及宜建地块等状况,加快推动相关信息“上图入库”,建设全省高标准农田数据库,实现动态监测监管,按照《关于做好全省高标准农田检查评估、上图入库”工作的通知》(苏农建〔2024〕6号)的工作要求,依据《江苏省高标准农田调查摸底上图入库工作总体执行方案》以及相关政策文件和技术标准,开展高标准农田调查摸底上图入库工作。

四、采购需求

(一)任务范围

对贾汪区2011年以来建设的高标准农田项目调查摸底工作提供技术服务支撑,包括全区行政区划范围内:2011–2018年清查评估入库的各级各有关部门建设管理的高标准农田项目,2019–2024年农业农村部门统一建设管理并纳入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的高标准农田项目,本项目工作底图中补录上图入库的高标准农田项目,以及耕地内未建高标准农田区域地块。

贾汪区共43.78万亩耕地,其中高标准农田约38.54万亩,耕地内未建高标准农田面积约5.24万亩。

采购包1:范围包含汴塘镇、塔山镇、紫庄镇3个乡镇及街道,耕地面积约26万亩。同时,负责项目工作准备和位置面积复查与校核比对,并牵头汇总全区上图入库数据整理汇交等工作。

采购包2:范围包含茱萸山街道、大吴街道、青山泉镇、老矿街道、大泉街道、江庄镇、潘安湖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8个乡镇及街道,耕地面积约17.8万亩。同时,配合汇总全区上图入库数据整理工作。

徐州市贾汪区调查摸底标段范围划分

(二)采购内容

委托第三方对区级调查摸底工作开展全过程技术服务。具体内容包括:参与区级高标准农田调查摸底工作方案编制、宣传与培训、数据收集与处理等前期准备工作;根据省级下发的工作底图对区级高标准农田项目位置面积完成复查与校核,并完成数据质检与汇交(依照具体招标工作及时间节点调整);对区级耕地范围内已建高标准农田和未建区域完成调查摸底数据审核、质检与汇交;完成全区数据成果汇总、文本成果编制工作;配合区级工作专班完成工作督导和全过程管理等相关工作。

1、方案编制

根据省级统一要求,承担区级调查摸底工作(含技术)方案的编制、意见征集、评审等,确保方案文本通过省级审核。

2、宣传与培训

根据区级工作专班工作安排,承担调查摸底宣传工作以及相关业务培训。

3、数据(资料)收集处理

按照省级制定和下发的数据资料参考表,收集整合高标准农田竣工图纸、工程设施定点定位表、工程设施矢量数据等基础资料。对收集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与初步整理,包括资料的可利用性分析、匹配性分析和综合分析,将整理分析后的纸质图件成果扫描矢量化,按省级相关技术规程完成内业数据处理。另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印发的《全省农田沟渠修复和平原涝区治理排查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摸查已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内的农田水网情况,干、支、斗、农沟渠分布、连通和整治情况建立健全台账,全面掌握农田沟渠体系分布走向、覆盖范围、问题隐患及积水受淹情况,完成农田沟渠水网一张图绘制。

4、高标准农田项目位置面积复查与校核比对(配合省级制作工作底图)

根据省级下发的“一下”工作底图中的项目清单与基础数据,按照规程要求核实修正项目清单与基本信息,补录缺失矢量与信息,补录自建补建项目,合并重复上图项目,修订和划定项目范围,完成上图入库数据审核确认与汇交。配合省市两级对工作底图进行专题核查,对项目重叠情况、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情况分析成果进行核实确认。

5、数据采集与调查

(1)工程设施采集与上图

对工程信息进行内业处理,完成高标准农田内业工程上图、其他关联工程内业工程上图。以项目区为最小空间调查单元,根据有关规程要求和调查摸底工具预设调查项,对农田配套工程设施进行信息外业调查采集,包括各类田间工程和其他关联工程。

(2)产量信息采集

耕地范围内已建区域以建成耕地地块为调查单元,依据工作底图和调查摸底工具,结合工程信息,采集“种植情况”和“粮食综合单产信息”。

(3)种植经营模式调查

耕地范围内已建区域以建成耕地地块为调查单元,依据工作底图和调查摸底工具,结合工程信息、产量信息调查采集,利用最新承包地流转调查登记和村级承包地流转备案资料等,对耕地范围内的高标准农田规模流转、经营主体类别、经营模式等信息进行调查采集。

(4)耕地内未建高标准农田区域调查

未建区域,以耕地地块为调查单元,根据有关分规程要求和调查摸底工具预设调查项,完成相关立地条件信息采集。

(5) 评估单元划定

根据有关规程要求,结合耕地范围内已建高标准农田工程及地块的内业数据处理与外业信息调查,完成综合等级评估单元(耕作田块)矢量的划定。

(6)调查信息自检

利用调查摸底工具,对内业预处理和实地调查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内业自检审核。

6、数据成果汇总

对高标准农田调查摸底上图入库工作的成果数据进行检查,保证数据完整性、空间数学基础与数据格式正确性、标准符合性、空间拓扑、图数一致性等方面的质量。汇总上报区域范围内已建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粮食产能、耕地流转等高标准农田调查摸底数据及其他调查数据。

7、调查摸底成果编制

根据高标准农田调查摸底数据,编制区级高标准农田调查摸底工作总结报告和工作技术报告。

五、总体技术指标要求

(一)参考依据

《国土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水利部 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115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21号)

《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关于做好全省高标准农田调查摸底、“上图入库”工作的通知》(苏农建〔2024〕6号)

《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GB/T 33130-2016)

《耕地质量等级》(GB/T 33469-2016)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 50288-2018)

《信息安全技术 数据库管理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 20273-2019)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元数据》(GB/T 39608-2020)

《渠道防渗衬砌工程技术标准》(GB/T 50600-2020)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22)

《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NY/T 309—1996)

《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技术规程》(NY/T 1634—2008)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制图及其图例规范》(DB32/T 3721-2020)

《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讨论稿)

(二)数学基础

(1)空间定位

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投影系统: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采用标准3度分带平面直角坐标系;

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2)计量单位

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数据精度在各项调查摸底工作技术规程规范中做详细说明。

长度单位:根据需要采用千米(km)或米(m)计量;

面积单位:采用公顷(hm2),面积统计汇总单位采用公顷(hm2),万亩、亩作为辅助单位;

坐标单位:采用米(m);

日期:采用公元纪年,时间采用北京时间;

比例:采用百分比(%)的形式。

(三)技术要求

高标准农田项目位置面积复查与校核比对质量控制检查覆盖范围为100%,高标准农田项目信息采集与上图数据需按质量控制规范进行外业调查质量控制和100%内业质检,数据总体合格率达到省级质量控制规程要求,其他具体技术要求符合江苏省高标准农田数据质量管理操作规程。

六、实施要求

(一)进度要求:

1、第一阶段(2025年3月底前)

做好相关方案编制工作,包括本级的调查摸底工作方案、实施方案、预算方案等;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工作;配合省、市级要求组织开展项目信息清查,基本信息核实工作;组织开展边界范围划定工作;

学习省级下发的各项操作规程;配合参加省级阶段性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本级培训工作;根据省、市计划按时开展外业采集和调查。

第二阶段(2025年5月底前)

完成农田沟渠修复整治和平原涝区正式实施方案编制,以及农田沟渠水网一张图绘制。

3、第三阶段(2025年7月底前)

汇总区域内的数据成果,开展数据质检及核查;编制本级的工作总结、工作技术(含质量控制)报告,做好项目验收等相关工作。

4、第四阶段(2025年12月底前)

配合市级、省级完成成果质检和审核确认,形成调查摸底各项工作成果。

具体时间安排根据省、市最新文件要求进行调整。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数据安全保密要求:中标人对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信息及数据具有保密义务,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工作保密制度,不经过采购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项目相关信息,如造成信息泄露或其他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四)质量要求:完成的所有成果要求数量齐全、质量有保证,须通过上级部门质量检查。若中标人提供的成果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五)安全生产要求:技术服务保障团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中标人应及时为项目投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等保险,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六)其他要求:若调查成果经上级(市级、省级)质量核查不合格,由中标人负责重新调查整改,直至数据通过逐级质检并入库,中标人同时应承担调查成果的整改和省市两级重复质检费用。

七、工作成果

(一) 数据成果

区级汇总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建高标准农田调查摸底数据,包括工程设施调查、地块调查、耕作田块划定,未建区域调查等数据。

1)区级行政区内已建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数据;

2)区级行政区内已建高标准农田粮食产能数据;

3)区级行政区内已建高标准农田耕地流转数据;

4)区级行政区内未建高标准农田宜建性评估数据;

5)农田沟渠水网一张图绘制。

(二) 文字成果

区级编制本行政区域高标准农田调查摸底工作分析报告。

1)区级高标准农田调查摸底工作总结报告;

2)区级高标准农田调查摸底工作技术报告。

八、售后服务

项目通过验收后,中标人须为本项目提供1年免费维保。

投标人应按照采购内容,规划设计合理可行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内容、响应时间、响应方式等内容。

九、验收要求

项目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满足本章“三、总体技术指标要求”,通过项目验收,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1、文字类成果需通过采购人(或监理单位)组织的评审,并出具验收单;

2、数据类成果需满足规程规范,通过软件质检,满足质量控制标准通过上级质检;

3、需提供年度阶段性工作成果,每年的工作成果需通过采购人组织的评审,并出具验收报告。

十、人员投入和相关培训

投标人应组建专门的技术服务保障团队,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技术服务内容。根据区级工作任务量配备相应的数据采集与调查小组,每个数据采集与调查小组不少于2人,需至少配备1名技术领队,技术领队需通过省级统一组织的培训与颁证,持证上岗。其他调查人员需经技术服务保障单位内部培训方可上岗。

十一、低于成本报价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使得其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其响应文件应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磋商小组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其响应文件应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十二、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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