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田县文江溪流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及综合治理方案编制项目
2.项目背景:文江溪是大田县重要河流,水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巨大,保护好文江溪水生态环境,是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守牢生态环境保护底线、推进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周祖翼来大田调研讲话精神,扎实推进文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形成文江溪流域污染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大田县县委县领导高度重视文江溪流域水污染的综合整治,秉承科学精准系统的治理思路,需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文江溪干流及支流进行了详细的污染现状调查与成因分析,调查分析结果将为文江溪精准治污和科学治污提供基础数据,为指导文江溪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提供技术支撑。
二、技术要求
1.服务范围
文江溪流域(大田段)。(评审项1)
2.服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1)现状基础资料的收集。应收集文江溪流域概况、水环境功能区划、水环境质量现状,流域内水电开发情况、矿山开采情况、畜禽养殖与水产养殖、农业种植、村庄及人口分布等基础资料。(评审项2)
(2)现场调查前应对现有的资料进行整合分析,针对资料梳理中发现的主要污染问题及待核实与待补充的数据等,建立调查方法和技术路线,制订调查实施方案。(评审项3)
(3)大田县文江溪流域水环境现状调查方案的制订。方案中应明确调查目标、调查范围、调查内容、周期与资源安排。(评审项4)
(4)开展大田县文江溪流域水质监测工作。为了全面摸清掌握大田县文江溪流域的水环境质量现状,须深入开展现场调查与采样监测。现场采样监测须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 91.2—2022)等相关技术规程的要求。(评审项5)
(5)监测范围包括文江溪主流和主要支流(至少包括铭溪、建设溪、广坪溪、朱坂溪、奇韬溪、典坑溪、民主溪),所有监测点位均应提供所在位置的坐标信息(以经纬度坐标表示,精确到小数点后六位)。(评审项6)
(6)监测指标至少包括pH值、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等以上五项常规指标的检测,必要时应补充铅、锌等重金属元素含量的检测。(评审项7)
(7)通过资料收集或补充调查,对大田县文江溪流域下游河段底泥污染现状进行调查评价。(评审项8)
(8)调查成果整理与分析应侧重于污染源及水质监测数据的记录与归档、合理性分析,最终形成流域水环境污染现状及成因分析报告。(评审项9)
(9)为了确保现状调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应对收集的基础资料、抽样复核资料及现场采样监测资料进行数据合理性分析,数据合理、准确的才能选择性应用。(评审项10)
(10)根据入河排污口性质、数量、分布及其排放水质情况等污染源信息数据库资料,结合周边生态环境特征,分析污染成因。(评审项11)
(11)根据前期调查的文江溪流域水环境问题和成因分析,系统性的提出相应的污染整治方案和水质提升工程规划,提出的污染整治重点工程项目及分期实施计划。(评审项12)
(12)由于文江溪流域现状存在的水环境问题比较复杂,涉及环境、水利等相关专业,为了能更精准分析文江溪流域现状存在的环境问题的成因和治理措施,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团队须配备具有生态学、生物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地理学、环境化学等相关专业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评审项13)
2.2 成果要求
完成并提交《大田县文江溪流域水环境现状调查报告》《大田县文江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电子版1份,纸质文本10份;现场调查影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采样监测点位的现场照片及相关影像资料。(评审项14)
2.3 质量要求
★《大田县文江溪流域水环境现状调查报告》、《大田县文江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成果报告以通过专家审核为验收标准。
2.4 保密要求
成交人须对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及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资料履行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复制、转让、使用、引用,成交人也不得用于其他的任何场合。(评审项15)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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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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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采购方指定地点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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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条件 |
提交的《大田县文江溪流域水环境现状调查报告》、《大田县文江溪流域综合整治方案》通过专家技术审查。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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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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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报告成果通过专家技术审查认定合格。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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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人开具的正式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2、完成《大田县文江溪流域水环境现状调查报告》《大田县文江溪流域综合整治方案报告》编制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人开具的正式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3、报告通过专家技术审查认定合格,采购人收到成交人开具的正式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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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