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项目编号:GXZC2024-J1-006440-CGZX
二、项目类别: 货物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1500000.00元
四、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均为: 工业 ;划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五、采购需求一览表:
分标1
项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 |
|||||||||||||||||||||||||||||||
1 |
全彩LED显示屏采购 |
套 |
1 |
▲1.室内全彩高刷显示屏,单元板分辨率≥32768Dots ; 1.1实现高刷新率、高灰阶及灯管利用率;无残影、防显示异常 、低功耗、低突波等; 2.内全彩显示屏主要是由红色LED晶片、绿色LED晶片和蓝色LED晶片封装为一个像素点后组成矩阵。 3.室内全彩显示屏含有驱动芯片和输入缓冲芯片,连接到LED显示屏控制系统即可显示视频、图像和文字信息等; 4.通过系统控制驱动红色LED、绿色LED和蓝色LED的驱动芯片,可形成≥43000亿种颜色变换; 5.单元板及箱体可以按水平和垂直方向任意拼接,拼成不同大小的显示屏; 6.同异步系统可随意切换,19英寸标准机架式安装,5U金属结构机箱;内置不小于7英寸触摸屏,可通过触摸屏进行监测状态查看、参数设置、固件升级、预监回显等操作;拼接处理+发送卡集成,光口、网口可选,支持超远距离传输。16网口二合一输出卡无传统拼接器DVI输出,发送卡DVI输入,支持光口、网口间复制; 7.输入板卡支持任意混插组合,DVI、HDMI、VGA、CVBS、SDI,DP支持任意接口自由组合,设备拓展性强,支持各类使用场景; 8.WEB操作实时下发响应,操作体验更流畅。 WEB端支持200个用户同时登录,50位用户同时下发数据,实时上屏,可在控制系统实时预览其他管理员操作;所有输入信号、输出信号进行实时预览,控制信息同步展示; 9.支持输入源台标设置(文字、图片),可调整文字背景、位置,适用于多种应用场景。 ▲10.支持输出画质调整(亮度、对比度、饱和度、色度、gamma),测试画面调整,结合现场环境便于测试调节。BKG、OSD自由叠加,每个屏体均支持1个BKG+1个OSD,BKG不占图层且OSD支持透明度和位置自由调节;支持无限放大,可进行标语口号、通知消息发布 ▲11.支持多种视频输出模式,单卡支持16个图层,可实现单卡任意开窗、叠加、无极缩放;支持图层画面截取、图层设置、图层翻转。支持≥2000个用户场景,能够实现图片或者视频的fade场景切换,支持淡入淡出、无缝切换;场景调取相应速度<60ms;支持多场景分组根据真实使用场景进行一键轮巡。 12.支持对IP地址、子网掩码、网关、网口选择、预监URL/回显URL等预监参数进行设置,能实现与其他中控平台对接。 13.支持设备授权功能,通过加密设置对设备进行集中管控,保障操作安全。采用无极缩放,能精准地将画面调整到任意大小和比例,缩小时保证混叠现象相对较小;EDID设置:对于输入输出设备进行EDID导入导出,支持高级时序设置,用于兼容多种输入输出设备。 14.用户权限采用分级控制,超级管理员在设置用户登录权限时可分配用户使用权限,有效屏蔽敏感信息,确保信息安全 15.支持genlock同步,采用图像帧同步处理,可保证所有输出图像同步。能够使视频的刷新和外部视频源保持一致。 16.支持3840*2160@30HZ网络摄像头输入源,可实现多源拼接。 ▲16.1中控处理器不低于4核心处理,每个核心处理器不低于1.8GHz ▲16.2最宽支持4096(4096*2160@60Hz)、最高支持4096( 2160*4096@60Hz)。 16.3支持主流视频格式:包括但不限于MPG、AVI、MP4、RMVB、MKV、MOV。 16.4支持主流图片格式:包括但不限于JPG、PNG、GIF、BMP、JPEG。 16.5支持主流文档格式:包括但不限于PDF、PPT、WORD、EXCEL。 16.6支持流媒体协议:包括但不限于HLS、RTMP、RTSP。 ▲16.7支持包括但不限于4K@60Hz、H265, H264、VP9 视频硬解码播放。 ▲16.8支持多路视频开窗,包括但不限于2路4K、6路1080P、10路720P、20路360P。 16.9支持USB3.0接口,支持U盘节目导入播放和即插即播两种方式。 16.10支持Wifi ap和Wifi sta可以随时切换。 16.11支持HDMI2.0输出接口,支持自适应和自定义两种模式。 16.12支持232接口,支持第三方中控设备进行控制。 16.13支持通过USB接口与独立发送主控连接,实现远程对LED屏体的亮度、电源和开关屏等控制。 16.14支持千兆以太网通信。 16.15支持板载4G模块和5G模块。 16.16支持手动、射频模块、GPS和NTP对时同步播放机制。 16.17支持3.5mm音频输出接口。 16.18支持网页自动浏览刷新等。 16.19支持SNMP协议和标准SDK协议。 16.20操作系统为Android11及以上版本. 17.屏体技术参数 ▲17.1亮度 ≥600cd/㎡ ▲17.2亮度均匀性 >0.95 17.3屏幕水平视角 160±10度 17.4屏幕垂直视角 160±10度 17.5最佳视距 ≥1.3m 17.6使用环境:室内 17.7每平方单元板最大功率≤580W/㎡ 17.8配电功率≤875W/m2 ▲17.9换帧频率 ≥60帧/秒;刷新频率 4200Hz 17.10控制方式:计算机控制,逐点一一对应,视频同步,实时显示 17.11亮度调节 256级手动/自动; 17.12输入信号:包括大不限于DVI/VGA/HDMI/DP、复合视频信号、S-VIDEO、YpbPr(HDTV) ; 17.13工作温度范围:-20-40℃;工作湿度范围 10%-65%RH(无结露) 17.14防护性能:超温/过载/掉电/图像补偿/各种校正技术/过流/过压/防雷 17.15屏幕水平平整度 <1mm/㎡,屏幕垂直平整度 <1mm/㎡ 18.箱体技术参数 ▲18.1箱体分辨率≥196608 Dots 18.2最大功耗(单元板功率*一个箱体的单元板个数)≤178W 18.3平均功耗(最大功率的1/3) ≤59W 18.4配电功率(电源利用率78%即最大功率÷78%)≤288W 19.单元板技术参数 ▲19.1像数点间距≤1.2mm ▲19.2像素密度≥640000Dots/㎡ 19.3输入电压(直流)4.5±0.1V ,最大电流 ≤6.6A 19.4单元板功率 ≤30W,驱动方式:1/64恒流驱动 19.5 40A电源带单元板数:3-4张;50A电源带单元板数:5-6张;40A PFC电源带单元板数:5-6张;80A电源带单元板数:8-10张。 二、配置清单/要求 1.单元板数量:长(块)34 × 高(块)20 =680块; ▲2.显示屏整屏尺寸:10.88m*3.2m=34.82㎡ 3.配套工作站 1套 4.同异步系统 1套 5.压铸铝箱体 85个 6.外网设备(配电柜、功放及辅材) 1套 7.框架及支撑结构 46.12㎡ 8.底座 10.98㎡ |
|||||||||||||||||||||||||||||||
商务及其他要求 |
|||||||||||||||||||||||||||||||||||
▲合同签订期 |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日内 |
||||||||||||||||||||||||||||||||||
▲交货时间及地点 |
1.交付使用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日内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且通过验收。若为进口、软件服务、大型、复杂或技术性强的设备,可在采购人组建的验收小组同意的情况下,依情况延长至60日历日。 2.交货地点: 广西南宁市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服务要求 |
LED大屏系统安装结构支架及配电系统: 1.提供所有LED显示屏的安装支架、结构件并安装调试。 2.支架及LED显示屏安装时,需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按照采购方的需求进行适当调节。按照采购人要求调试各组LED显示屏,显示单元安装平整、无缝隙。 3.提供LED显示屏所需的配电设备(配电箱,空气开关,电缆等),负责配电系统的安装、连接及调试,并根据现场的配电情况合理配置和安放配电设备,提供详细的大屏配电系统图。 4.提供LED大屏系统设备的信号线缆、电源线缆及控制线缆,并负责连接内部连线。 |
||||||||||||||||||||||||||||||||||
▲质量保证要求 |
1.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提供全新、未使用过的且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的原装的合格产品使用;保修期内对设备提供无限次上门维修服务、软件升级、更换全新未拆封原厂配件、设备维修的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保修期后提供终身维护。 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必须提供产品说明书相关功能页面及封面彩色扫描件,或者官网相关功能页面截图(提供完整网页网址),或者产品功能截图,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提供的功能参数不能低于采购需求带“▲”号关键技术参数值,否则视为竞标无效。 3.为保障所投产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供应商供货时需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的供货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供应商提供全部设备、物资、备件必须是具备厂家合法销售渠道的全新合格正品,所有货物必须完全满足响应文件所述性能配置要求,若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损坏或擦伤须无偿调换相同产品。 5.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须提供3C认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
||||||||||||||||||||||||||||||||||
▲报价要求 |
报价应为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及完成安装、调试、培训、验收的项目总包干价,包括:1)货物的价格:包括货款、安装所需的全部杂配件(包括配电设备、辅料等)、安装调试费、验收费、外设、线缆、管材及埋管并完成所有服务,以及施工时对装饰面、其它专业造成的破坏进行修补等及其他所有成本及合同包含的应有环保、风险费、责任等费用;2)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3)运输、装卸、保管、调试、培训、技术支持、人员薪酬、交通费、售后服务费;4)保险费和各项税金等完成本项过程所需的全部费用。 |
||||||||||||||||||||||||||||||||||
▲技术方案要求 |
供应商须对LED显示屏系统日常运行维护的技术方案和应急预案、设备的备品备件及其他保障措施、培训等方面详细阐述。 技术承诺: 显示屏技术服务能力是本项目考察供应商的重要部分,供应商需确保具备维修显示屏的技术实力,显示屏需要将瞎点维修至万分之一的标准以内,主要工作为瞎点维修、面罩处理、色块处理、亮条处理等,供应商需确保显示屏维修完毕后画面一致,不能出现色块偏色等问题。 |
||||||||||||||||||||||||||||||||||
▲实施和安装要求 |
一:安装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协调原厂工程师进行现场安装。 2.系统的各种设备、器材、电缆、光缆、插接件、插座盒和盖板、到使用点位置所需的金属软管以及配件、辅料等由供应商负责提供。系统各种设备及材料由供应商负责安装及系统调试,确保各类电源、信号线缆及各类设备安装、吊装件敷设安装到位,确保系统完工后所有设备的联通使用,并进行包干施工(含机具设施、运输、人员等全部辅助服务)。 3.LED显示屏安装时,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计合理的大屏安装方案,屏幕安装后箱体/模组间缝隙需≤0.1mm。大屏系统的所有设备在安装时应考虑采购人的实际工作需求,按照采购人要求放置在合理的位置。系统集成时需根据现场环境设计安装机柜机架,确保施工后所有设备以及线缆放置在合理的位置,现场环境安全整洁,大屏使用以及检修维护操作便捷,符合实际工作需求。 4.LED大屏系统预留相应数量的备品备件,具体数量以技术需求表为准,备品备件需要满足使用需求,随货一起交付。 二:其他要求 1.设备安装需配合采购人弱电网络等项目施工安装需求,同时对采购人场地进行保护,若出现损坏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配合医院相关责任人完成资产云管家平台相关工作。 3.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要求 (1)供应商应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项目实施,并随时接受采购人安全检查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供应商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2)供应商应对供应商实施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3)采购人提供供应商实施人员的生产用水、用电、项目实施用临时办公场地等。 (4)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环境保护法》及其他相关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的要求,环保检测分析方法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国家规定的方法。噪声检测应符合GB 3768的规定,不得大于80dB(A)。 |
||||||||||||||||||||||||||||||||||
▲售后服务要求 |
1.维护保养期(自交付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所有货物维护保养期从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不少于三年(含三年),如在本项目“货物参数”有专项要求的,从其规定。 2.售后服务承诺书必须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保修期限及内容、方式; ②故障响应时间; ③售后回访服务; ④用户培训计划; ⑤投入项目服务人员名单; ⑥重要会议、检查派技术人员现场保障; ⑦维保期满后备件价格优惠政策及续签维保合同优惠政策。 3.响应时间:维保期内,设备发生故障时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6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一般故障24小时内解决问题;复杂故障最晚不超过48小时。维保期满后,按照维保期内售后服务内容及标准继续提供维保服务,直至采购人确认更换维保单位或设备报废。不能因维保期满而出现缓修、拒修等情况,维修所产生费用由供应商和采购人另行结算,维保期满后供应商应以不高于市场价的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维保金额每年不得超过合同额的10%,维保成本超过该数额的一概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项目维保期满后可签订维护和售后服务合同,具体事项以实际谈判为准。 4.售后服务技术人员要求:专职人员。 5.备品备件要求: 5.1国内应设有备品备件仓库,保证有在48小时内提供备品备件的能力。 5.2在供应商承诺的保修期内,设备保修包换所需要的配件均是原厂原装,不得使用兼容货物。 6.其他: 6.1所投货物必须为经合法渠道销售的全新原装产品;负责送货上门,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完成安装调试;保修期内负责上门维修,保修期后负责长期及时有效的技术服务,终身维修,维护保养期内负责维修、更换零部件;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 6.2调试及运行:1)成交供应商负责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设备的安装、调试费用应包括在竞标总价中。交付的设备应符合技术规格要求;2)设备到达采购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一星期内,派出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3)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延期,所造成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3为采购人提供专业化技术培训:成交供应商在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1个月内,应安排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答疑。装机使用培训≥1天,跟进强化培训:1天,维修保养培训:1天。培训人数不少于2人。响应文件中提供完善的技术培训方案,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 6.4国内应设有维修中心,能提供快捷、周到、规范的服务;国内设有服务电话。 6.5以上款项中,如在本项目“货物参数”有专项要求的,从其规定。 6.6技术升级:在维保期内,如果供应商的产品或服务升级,供应商应主动及时通知采购人进行升级,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或服务进行升级。 6.7售后服务按厂家承诺执行。供应商超过厂家承诺标准的,按供应商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执行。 |
||||||||||||||||||||||||||||||||||
▲验收要求 |
1.成交供应商需承担供货时产品质量抽样检测的相关费用以及项目验收时发生的一切费用。 2.采购人将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货物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不予签收;在本项目验收时,成交供应商如提供不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采购合同规定的货物及服务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并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3.验收时提供3C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要确保证书信息可通过互联网系统查询验证。同时应提供具备CMA或CNAS或ilac-MRA认可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检测报告依据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际标准进行。检测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光学性能:①亮度测试②像数点间距、像素密度③色彩测试④视角测试⑤对比度检测等;(2)电学性能:①功耗测试②电气安全检测③电源效率测试;(3)显示性能测试及产品稳定性、可靠性:①刷新率测试②分辨率测试③工作寿命测试等;(4)环境适应性测试:①温度测试②湿度测试等;(5)兼容性测试;(6)辐射安全等。检测报告的测试结果不能低于采购需求带“▲”号关键技术参数。检测结果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经查实后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且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含但不限于返还已支付款项、检测费、违约处罚、赔偿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检测报告原件需经采购人进行核查,如成交供应商无法提供检测报告原件或资料提供不齐全的,采购人有权不予以验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保留追究成交供应商虚假应标的法律责任。 4.当项目完成后,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项目竣工测试申请,并于验收前向采购人提供一切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图纸、产品合格证、3C认证、检测报告和相关记录等竣工材料,并在竣工前7个工作日通知采购人及有关部门准备验收。拟竣工项目的实施总体功能、性能符合采购人认可的技术设计方案及合同规定的,予以验收,并作出验收结果报告。供需双方签署项目终验验收证书,并自正式交付使用之日起,整体项目才视为接受,并开始计算维护保养期。 5.验收标准 1)项目采购文件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货物需求偏离表”,逐条验收; 2)项目采购文件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条款偏离表”,逐条验收; 3)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其他技术、服务、商务性的说明、承诺事项,逐条验收; 4)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 5)执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采用文中《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文本等规范。
|
||||||||||||||||||||||||||||||||||
▲付款方式 |
1.分两期付款: 第一期:全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凭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成交供应商开具正规发票给采购人,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总合同金额的95%; 第二期:经采购人验收配套服务符合合同约定,并办理相关确认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总合同金额的100% 2.发票要求: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正式发票,如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发票,除须向采购人补开合法发票外,须赔偿采购人发票票面金额一倍的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异议,因终止合同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
▲其他要求 |
1.采购文件中标注“▲”号为关键技术参数,所提供的硬件设备、成品软件等货物和所集成的系统功能不能低于采购文件带“▲”号的关键技术参数,否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提供产品满足所有响应文件技术要求,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按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和检测报告。无法提供检测报告和资质或检测报告和资质存在歧义时采购人有权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本项目提供的设备(含软件)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经检测结果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经查实后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且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含但不限于返还已支付款项、检测费、违约处罚、赔偿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成交供应商需在确认成交后25日内签订合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合同要求完成项目。 3.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经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4.本项目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谈判。如有进口产品参与竞标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5.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及《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供应商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6.采购货物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的,供应商所竞产品必须从其规定。 7.本系统为交钥匙工程、如供应商拟定的数量规格不满足实际系统所需、供应商须无条件补足、采购人不支付任何相关费用。 8.为了保证本项目的质量,成交供应商在安装验收前,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本项目中设备按照谈判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进行现场测试(测试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发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性能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或其响应文件所承诺,采购人有权不予以接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保留追究成交供应商虚假应标的法律责任。 |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
现场勘察 |
现场勘察: 1.本项目提供现场勘察,统一组织时间进行现场勘察。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在规定时间到现场勘察地点汇合,进行勘察,以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及安装环境。参与考察的供应商应携带相关认证资料进行勘察。供应商参与现场勘探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理,且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现场勘察联系人:刘莉,联系电话:0771-5329810。 3.现场勘察时间:2025年2月19日9:00;现场勘探集合地点:南宁市双拥路6号门诊大1楼门口出诊医师一览表牌匾处正门集合签到。现场勘探开始时间即为集合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在集合截止时间前到场签到,过期不候。任何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其迟到或未能出席的,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参与本次现场勘探活动,由此引起的任何纠纷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参与现场勘探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人代表)必须持有以下资料作为身份证明,资料不齐全的,采购人不予认可该授权代表(或法人)身份的有效性(有权拒绝其签到)。资料要求: (1)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若出席人为法人,须出具加盖公章的《法人代表证明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
安装设计方案 |
供应商根据现场勘察设备安装环境制作的安装设计方案。供应商在递交采购文件时提供安装设计方案(含设计图纸)。设计方案包括结构设计、电气设计、散热设计、安装布局设计、控制系统设计等内容。 |
||||||||||||||||||||||||||||||||||
内容 |
上述“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全部要求及“商务及其他要求”中记标注“▲”的,为必须满足的技术参数和要求,,不能负偏离,否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交付验收需具备此功能,未标识“▲”的商务及其他要求为可谈判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