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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番禺区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第三方督导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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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503110001606758 文档页数:57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5年番禺区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第三方督导检查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为认真贯彻落实“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区环境卫生及城市容貌品质,推动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根据《番禺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番禺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考核方案》,对标市局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相关标准要求,通过开展常态化巡检,找出弱项短板,重点指导改进,推动我区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工作水平整体持续提升。为确保督导检查规范有序、取得实效,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组建专项督导检查队伍,协助开展各项检查、复检复查、交叉检查、抽查与跟踪复检等工作。

2.供应商须对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选择性投标,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原因和情形为:(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2)2024年我局开展的第三方巡查项目为联合体中标。在实际开展过程中,第三方巡查服务供应商的小微企业存在巡查人员素质不高、临时聘用、流动性高等问题,导致2024年开展的第三方项目成效不及预期。本项目对巡查人员有较为严格的技术要求,需要熟悉检查内容、对象、标准,需要经过严格的岗前培训,经过我单位会议决定(2025年第1次局务会议纪要),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2025年番禺区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第三方督导检查项目

2.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玖拾壹万叁仟捌佰柒拾玖元整(¥3,913,879.00)。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4.报价方式:本项目以总价包方式进行报价,凡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的报价须涵盖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标准开展本项目服务工作必须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本、人员工资费用、辆租赁和使用费用、管理费用、服务费、利润、税费、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三、项目需求

结合各项工作具体需求差别,督导检查分为两大板块具体实施,分别是环境卫生、垃圾分类。项目总人数需求:44名工作人员,总车辆需求:15辆。工作任务和标准具体如下:

(一)环境卫生板块(18人7车)

对我区全部市政道路、公共保洁区域、环卫设施设备、公共水域、村居、环卫视频监控分为六个类别,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开展持续的督导检查,完善巡查、整改、复查闭环。

本板块检查任务按照工作需求配置18名工作人员和7辆巡查用交通工具(详见附件1),其中环卫板块项目负责人1人、助理3人、现场巡查员14人,配套小型轿车7辆。在番禺区开展督导检查,整改问题复检复查、抽查、交叉检查及跟踪复检的环境卫生督导检查,并配合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展有关环境卫生管理的其他工作。项目具体需求如下:

1.服务内容与相关要求

对番禺区全区16个镇街、21条区级主干道、镇街全部市政道路;177个行政村、99个社区;223条河涌河道海域(番禺区206条内河涌及3条内河道,14条外江河道(珠江后航道、珠江黄埔航道、沥滘水道共3条水面由市城管局保洁,虎门水道、莲花山水道共2条实施海域管理),其中涉海水域岸线合计60公里,化龙镇大陆海岸线长10公里、石楼镇大陆岸线19公里,另有海岛岸线31公里));116座环卫公厕、425座农村公厕;71个垃圾压缩站、89处生活垃圾收集站点及其他临时分类垃圾转运设施;全区所有在用的458辆垃圾运输车辆,实施分类检查。其中,对生活垃圾压缩站和其他项目的环卫视频监控检查每天全覆盖1次,市政道路、行政村、河涌河道海域每月全覆盖检查1次;对垃圾压缩站、生活垃圾收集站点及其他临时垃圾转运设施、环卫公厕进行每周全覆盖检查一次;农村公厕、社区按每月10%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巡查发现存在问题交办整改反馈情况进行现场“回头看”跟踪复检复检复查;对全区在用垃圾运输车辆按40%比例进行指定场地抽检,每季度对全部垃圾运输车辆指定场地检查核验,并在垃圾处理设施入口与路面随机跟踪抽检。具体如下:

(1)统筹协调(视频检查)组

工作内容:负责对巡查计划进行安排调度、协调统筹,对每日各组提交资料做好分类归档,制作交办与月度分析报表,对各组巡查问题进行交办,区巡查系统问题下载、整合、统计、数据分析。负责每天对垃圾压缩站和其他项目的视频监控检查全覆盖一次。

人员车辆需求:人员4人,车辆无。

(2)垃圾收运巡查组

工作内容:对全区全部在用垃圾运输车辆每季度指定场地全覆盖检查核验一次;每月不少于40%垃圾运输车辆指定场地抽检,及垃圾处理设施入口与路面随机跟踪抽检。

人员车辆需求:人员2人,车辆1辆。

(3)常态巡查组

工作内容:每月对市政道路、行政村、河涌、垃圾压缩站、生活垃圾收集站点及其他临时垃圾转运设施、环卫公厕进行全覆盖检查一次;对农村公厕、社区按每月10%比例随机抽取检查一次;对检查重复发现问题与重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跟踪复检。

人员车辆需求:人员8人,车辆4辆。

(4)外江海域巡查组

工作内容:每月对河道、外江、海域进行全覆盖检查一次;对检查重复发现问题与重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跟踪复检。

人员车辆需求:人员2人,车辆1辆。

(5)机动巡查组

工作内容:巩卫、创文、重大活动、重大事项等临时督导检查;机动补充各巡查组临时空缺力量;协助采购人收集整理各项环卫工作数据;协助采购人对环卫采购项目和环卫合同进行监管;协助采购人开展有关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的其他工作。

人员车辆需求:人员2人,车辆1辆。

(6)以上巡查组开展巡查时间为上六休一,每周一至周五9:00时-18:00时开展巡查,周六、日采取轮班巡查,应保障一半人数的现场巡查员在周六或周日9:00时-18:00时开展巡查;遇重大活动临时督导检查以工作方案安排时间为准,第三方服务提供方需全力配合协调安排。

(7)协助采购人开展环卫业务培训调研,市干净整洁平安有序评价工作问题与整改情况资料的采集、归档、汇总、分析,并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临聘人员、租车、误餐、制作铭牌等费用);协助采购人完成其它临时工作任务。

上述检查区域的名单和检查、复检复查、抽查评价标准由采购人提供。具体服务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服务内容

检查频次

工作要求

1

市政道路、河涌、河道、海域岸线及海岛岸线进行全覆盖检查

合同期内,每月全覆盖1次

拍照取证上传检查系统,记录情况,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检查,做好台账及数据分析。

2

每月对垃圾压缩站、生活垃圾收集站点及其他临时分类垃圾转运设施、环卫公厕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农村公厕按每月10%(不少于43座)比例随机抽取检查。

合同期内,对垃圾压缩站、生活垃圾收集站点及其他临时分类垃圾转运设施、环卫公厕每月全覆盖1次;对农村公厕按每月10%比例随机抽取检查,每月不少于43个样本。

3

对全区全部在用垃圾运输车辆开展每季度指定场地全覆盖检查核验;每月不少于40%指定场地抽检,及垃圾处理设施入口与路面随机跟踪抽检。

合同期内,每月不少于40%随机抽取车辆开展指定场地抽检;每季度完成一次全覆盖检查核验。

4

对全区177条行政村每月开展全覆盖检查,对99个社区每月10%(不少于10个)比例随机抽取检查。

合同期内每月对全区177条行政村开展全覆盖检查;对社区按每月10%比例随机抽取检查,每月不少于10个样本

5

对生活垃圾压缩站和其他项目的视频监控检查。

合同期内,每天全覆盖1次。

 

6

开展巩卫、创文、重大活动等临时督导检查

在对应工作开展时开展检查,检查期限以活动方案为准。

 

2.人员要求

(1)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18人的工作团队。

(2)环卫板块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助理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所有人员需熟练应用EXCEL、WPS表格作为数据录入与分析工具,具备PPT与报表制作能力。

(3)不得随意调整项目人员,如确需调整的,应报请采购人同意。

(4)负责和参与项目的工作人员需接受采购人指导和相关业务培训。

(5)因本项目每天需要在外进行巡查工作,考虑到广州天气温差大、巡查范围广、时间长,对身体素质要求高。因此工作人员年龄要求:男性50岁(含)以下,女性45岁(含)以下。

3.其他要求

(1)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7辆能够在项目所在地正常行驶的车辆(车辆为响应供应商自有的,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为响应供应商租赁的,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和有效租赁合同)。

(2)配备能满足工作任务的摄影摄像器材、电脑及打印机等设备。

(二)垃圾分类板块(26人8车)

根据《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番禺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考核方案》,组建专项巡查检查队伍,开展视频督导、小区日检查、三类单位检查、农村检查,以及配合区城管局及其他部门组织的专项行动等,持续督促和提高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

本板块检查任务按照工作需求配置26名工作人员和8辆巡查用交通工具(详见附件2),其中板块协调负责人1人、助理3人、视频巡查员4人、现场巡查员18人,配套小型轿车8辆。协调负责人和助理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番禺区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全时段的垃圾分类巡查检查,并配合区城管局在广州市范围开展考核工作。检查分项主要内容,检查内容、频次和需求如下(如有调整,以调整后安排为准):

1.视频督导

(1)检查内容:

清查三类人员在岗状态。在规定时间段(早上7:00时和晚上19:00时,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通过接龙、打卡、执法记录仪轨迹,清查“镇街视频调度员”“镇街点位保洁员”“镇街视频督导员”上岗情况,督促镇街人员按时到位。

巡查重点镇街重点小区。根据分类科提供的重点检查小区名单(不少于20个重点小区,约100个投放点),通过一小区一屏方式检查,检查视频检查调度,每屏不少于3分钟,发现问题群里交办对应镇街调度员;对于严重垃圾落地、点外设桶的,同时呼叫区外勤组现场督办处置。

随机检查。采取“一小区一点、一屏十六点”方式检查(每屏3分钟),发现问题群里交办对应镇街调度员。

问题整改复查。区调度员对当日发现问题点位进行复查,对未整改的点位记录存档。

问题整改回头看。对当日发现问题点位进行回头看检查,对再次出现问题的点位记录存档。

(2)巡查检查频次

每周一至周六,依托番禺区生活垃圾分类智慧信息系统平台,早上7:00时-21:00时,分两班次,开展每日视频调度工作。

(3)巡查检查需求

人员需求:4人,车辆需求:无。

2.小区日检查

(1)巡查检查内容

投放点设施是否完善,是否张贴分类公示牌,标识是否规范,功能是否齐全;遮雨、遮阳、照明、通风、排水条件及除臭措施是否完好;有无洗手设施,洗手液、擦手纸或烘干设备;周边是否具备安全提醒和投放导向提示牌,视频监控设备是否正常。投放点有无污渍、积水、垃圾杂物,蚊蝇老鼠滋生,小广告张贴和残留粘胶现象,垃圾是否溢出垃圾桶,是否及时更换已清洗干净的空桶,满桶垃圾是否及时运送至暂存点存放。定时投放点开放时段,是否有专人定岗保洁管养,并指导居民分类投放。

(2)巡查检查频次

每周一至周六,早上7:00时-21:00时,分两班次。

(3)巡查检查需求

人员需求:6人,车辆需求:3辆。

3.三类单位检查

(1)巡查检查内容

三类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医院、学校、幼儿园、经营区域、公共场所)检查内容:检查是否张贴垃圾分类责任牌,明确单位垃圾分类责任人、管理人,垃圾收集单位等内容;垃圾分类宣传内容是否及时更新,没有明显错误;是否按照规范设置四分类垃圾收集容器;单位职工和外来人员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垃圾分类投放。

(2)巡查检查频次:每周一至周六,早上9:00时-18:00时。每组每天检查2个镇街,每镇街6个三类单位。

(3)巡查检查需求

人员需求:4人,车辆需求:2辆。

4.农村检查

(1)巡查检查内容

资料审查内容:检查农村是否成立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是否建立垃圾分类工作制度,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垃圾分类日检查制度,是否将垃圾分类纳入村规民约;是否有合理的资金保障机制;是否建立完整的垃圾四分类台账;

现场检查内容:检查是否张贴垃圾分类责任牌,明确单位垃圾分类责任人、管理人,垃圾收集单位等内容;垃圾分类宣传内容是否及时更新,没有明显错误;是否按照规范设置垃圾收集容器;村民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垃圾分类投放;垃圾分类投放点清运是否及时、保洁是否到位。

(2)巡查检查频次:每组每天检查2个镇街。每个镇街检查3-4条村。

(3)巡查检查需求

人员需求:6人,车辆需求:3辆。

5.其他与考核检查相关的工作

人员需求:2人。

注:以上巡查检查的内容、频次、数量和需求可根据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联席管理会议办公室、番禺区生活垃圾分类联席管理会议办公室的工作要求,由区城管局进行调整。

(三)巡查检查执行标准

1.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20年修订)

2.城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规范(DB4401/T 178-2022)

3.广州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2024年修订)

4.广州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规范(2024年修订)

5.广州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

6.广州市水域保洁作业规范(2024年试行)

7.广州市城中村环境卫生工作指引(2024年修订版)

8.番禺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

四、支付方式

1.在合同签订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中标供应商提供完整的请款资料和有效的发票,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

2.服务期满6个月后,成交供应商于次月的10日前提交上半年的请款资料,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请款资料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向财政支付部门申请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0%。

3.服务期满一年通过验收,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请款资料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向财政支付部门申请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

4.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述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履行按期支付义务。若出现财政资金不到位、集中支付延误、交付延期等情况,由双方协商处理,不视为采购人违约。成交供应商不得因费用拨付滞后而影响正常工作开展和服务质量。

5.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复印件;

(2)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3)《中标(成交)通知书》;

(4)采购人要求的其它资料。

附件1:《人员车辆配置要求表(环境卫生板块)》

序号

配置要求

人员需求及职责

数量

合计

1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广州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与质量要求,熟悉番禺区镇街、村居边界情况,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能够独立推进开展各项工作,并可根据项目和区城管局的工作需求参与相关工作。主要职责:
1.项目负责人由中标单位委派,全面负责项目各项事务,严格按照合同中约定和区城管局的要求,安排人员开展巡查、督导和统计资料,完成相关目标;
2.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采购方需求的各项检查项目,合理调配人员,下达工作指令,协调安排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3.项目负责人负责做好与区城管局、相关政府部门和各镇街的沟通协调工作。
4.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周报、月报等相关报告的编写,并报区城管局环卫科。
5.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项目工作计划及相关管理方案,负责督促项目成员按照工作计划实施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6.项目负责人组织现场抽检,实时掌握项目成员工作动态。
7.年龄要求:男性50岁(含)以下,女性45岁(含)以下。

1

18人

2

项目助理

项目助理: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广州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与质量要求,熟悉番禺区市政区域边界情况。有一定的协调组织能力,能够熟练完成各项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与编制报告,可以独立开展工作。并可根据项目和区城管局的工作需求参与相关工作。
主要职责:
1.督促项目各项工作信息的及时收集和整理;
2.负责协助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和维护;
3.协助负责人编制项目相关计划,并进行监督检查;
4.协调推进项目的工作进度,完善各项统计数据;
5.负责按项目管理程序对项目文件进行收集、处理、汇总、分析;
6.按照项目要求及时业主提交相关资料,并接受检查、验收。
7.年龄要求:男性50岁(含)以下,女性45岁(含)以下。

3

3

现场巡查组长

大专及以上学历,可熟练掌握运用环境卫生作业规范、标准条例,对照现场场景甄别问题种类、程度;能够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C1以上驾驶证,学习能力强,会使用手机App软件,有一定的实践能力和主动担当精神,可组织参与环境卫生工作督导检查。可根据项目和区城管局的工作需求参与相关检查工作。年龄要求:男性50岁(含)以下,女性45岁(含)以下。

5

4

现场巡查督导员

有C1以上驾驶证,可熟练掌握运用环境卫生作业规范、标准条例,对照现场场景甄别问题种类、程度;学习能力强,会使用手机App软件,可参与环境卫生工作督导检查。可根据项目和区城管局的工作需求参与相关检查工作。年龄要求:男性50岁(含)以下,女性45岁(含)以下。

9

5

巡查用车

5座的小型轿车,5年以内车龄,可单日行驶里程达200公里及以上。车辆基本配置ABS,EBD,配置有空调,主副安全气囊。

7

7辆

附件2:《人员车辆配置要求表(垃圾分类板块)》

序号

配置要求

人员需求及职责

数量

合计

1

板块协调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广州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与质量要求,熟悉番禺区市政区域边界情况,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能够独立推进开展各项工作,并可根据项目和区城管局的工作需求参与相关工作。主要职责:

1.项目负责人由中标单位委派,全面负责项目各项事务,严格按照合同中约定和区城管局的要求,安排人员开展巡查、督导和统计资料,完成相关目标;
2.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采购方需求的各项检查项目,合理调配人员,下达工作指令,协调安排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3.项目负责人负责做好与区城管局、相关政府部门和各镇街的沟通协调工作。
4.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周报、月报等相关报告的编写,并报区城管局环卫科。
5.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项目工作计划及相关管理方案,负责督促项目成员按照工作计划实施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6.项目负责人组织现场抽检,实时掌握项目成员工作动态。

1

26人

2

项目助理

项目助理: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广州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与质量要求,熟悉番禺区市政区域边界情况。有一定的协调组织能力,能够熟练完成各项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与编制报告,可以独立开展工作。并可根据项目和区城管局的工作需求参与相关工作。主要职责:

1.督促项目各项工作信息的及时收集和整理;
2.负责协助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和维护;
3.协助负责人编制项目相关计划,并进行监督检查;
4.协调推进项目的工作进度,完善各项统计数据;
5.负责按项目管理程序对项目文件进行收集、处理、汇总、分析;
6.按照项目要求及时业主提交相关资料,并接受检查、验收。

3

3

视频巡查员

大专及以上学历,可熟练掌握运用环境卫生作业规范、标准条例,对照现场场景甄别问题种类、程度;能够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C1以上驾驶证,学习能力强,会使用手机App软件,有一定的实践能力和主动担当精神,可组织参与环境卫生工作督导检查。可根据项目和区城管局的工作需求参与相关检查工作。

4

4

现场督导巡查员

有C1以上驾驶证,可熟练掌握运用环境卫生作业规范、标准条例,对照现场场景甄别问题种类、程度;学习能力强,会使用手机App软件,可参与环境卫生工作督导检查。可根据项目和区城管局的工作需求参与相关检查工作。

18

5

巡查用车

5座的小型轿车,5年以内车龄,可单日行驶里程达200公里及以上。车辆基本配置ABS,EBD,配置有空调,主副安全气囊。

8

8辆

采购包1(采购包)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付款方式

第1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100%,1.在合同签订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中标供应商提供完整的请款资料和有效的发票,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 2.服务期满6个月后,成交供应商于次月的10日前提交上半年的请款资料,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请款资料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向财政支付部门申请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0%。 3.服务期满一年通过验收,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请款资料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向财政支付部门申请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 4.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述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履行按期支付义务。若出现财政资金不到位、集中支付延误、交付延期等情况,由双方协商处理,不视为采购人违约。成交供应商不得因费用拨付滞后而影响正常工作开展和服务质量。 5.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复印件; (2)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3)《中标(成交)通知书》; (4)采购人要求的其它资料。。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巡查检查执行标准: 1.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20年修订)。 2.城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规范(DB4401/T 178-2022)。 3.广州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2024年修订)。 4.广州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规范(2024年修订)。 5.广州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 6.广州市水域保洁作业规范(2024年试行)。 7.广州市城中村环境卫生工作指引(2024年修订版)。 8.番禺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2025年番禺区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第三方督导检查

1.00

3,913,879.00

3,913,879.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2025年番禺区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第三方督导检查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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