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GZGK25P121C0121Z
(二)项目名称:广东省重点地区地质灾害早期识别现场验证和防御区划定方法与管控研究项目(2025年)
(三)总体要求说明:
1、标有“★”的条款为必须完全满足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如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负偏离,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标有“▲”的条款为重要性要求,投标人如有“▲”的条款未响应或负偏离的将被严重扣分。
3、投标人应对采购需求中的服务指标在响应详细内容中列出明确承诺。如果投标人只注明“正偏离”或“无偏离”,将可能被视为“负偏离”,从而可能导致严重影响评标结果。
4、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服务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5、符合中小企业政策扶持的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按照投标须知的内容提供相应的资料。
6、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
7、关于落实中小企业政策的说明:如投标供应商符合中小企业政策扶持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见投标文件格式)作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采购包1是指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包2是指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包3是指其他未列明行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作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关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
8、关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更多填写指引,请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中“二、关于投标(响应)文件编制”的内容,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tz/info/2024/15000058.html。
(四)其他说明:
1、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参与全流程云平台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及投标文件的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但为了保证开标程序顺利、高效地完成,投标人亦可委派代表携带CA-key、存储有非加密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进行签到、解密。
2、供应商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3、请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注意,涉及签字或签章的地方,请按要求签字或签章后再上传系统。投标文件加密前请注意所有需要签字、签章、盖章的地方是否齐全无缺漏。请保管好CA证书的密码,如遗忘,请及时重置,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
(五)投标报价说明:
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服务期内发生的组织费、材料费、投入人员费用、税费、交通费、工具及物耗费用、不可预见费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实现的目标
通过采购广东省重点地区地质灾害早期识别现场验证和防御区划定方法与管控研究项目(2025年),委托第三方完成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具体采购服务要求。
(七)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采购包1(2025年地质灾害早期识别现场验证项目(部省合作试点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最终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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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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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第1期为(预付款):支付比例45%,(1)合同签订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完税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45%;。 第2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25%,(2)中标供应商完成项目设计方案编写且通过专家评审,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完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25%;。 第3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25%,(3)项目完成野外验收,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完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25%;。 第4期为(尾款):支付比例5%,(4)项目通过成果验收,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完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5%; (5)中标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中标通知书; 2)合同; 3)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完税发票; 4)阶段性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专家评审意见、验收合格意见、成果报告)(如有,加盖采购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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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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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要求 |
1期:项目评审验收: 1.项目设计书、野外验收、项目最终成果必须通过专家评审验收。 2.项目成果的评审验收、成果资料归档按财政性资金相应要求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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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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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其他,1.供应商应具有与项目履约相关的认证,如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备地质或岩土类专业高级(副高)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备地质或岩土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服务响应时间: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项目服务要求应在30分钟内回应;接到现场服务要求应在2小时以内到达采购人现场。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地质勘测服务 |
2025年地质灾害早期识别现场验证项目(部省合作试点项目) |
项 |
1.00 |
1,200,000.00 |
1,2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2025年地质灾害早期识别现场验证项目(部省合作试点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一、项目概况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粤办函〔2023〕43号)明确提出,要充分利用星载、航空、地面的天空地一体化多源立体观测手段,开展多方法、多尺度综合遥感调查和变形监测,实施地质灾害早期识别和地面验证,及时发现新增风险隐患。为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隐患识别并建设完善广东省地质灾害早期识别体系,部署开展2025年地质灾害早期识别现场验证项目(部省合作试点项目)。 二、目标任务 对2025年广东省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早期识别项目(部省合作试点项目)综合识别出的部分疑似地质灾害隐患逐点进行现场调查验证,填写调查表,根据调查结果总结识别隐患特征和发育规律,并编制项目成果报告。 三、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为:梅州兴宁市、平远县,河源连平县、和平县,韶关武江区、翁源县、新丰县,清远连州市、连南县、连山县,云浮新兴县,阳江阳春市共12个县(市、区)。 四、项目要求 (一)项目依据(下述依据如在本项目实施期间存在更新,以最新版本为准)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2.《地质灾害遥感调查技术规定》(DD2015-01) 3.《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1:50000,试行)》(FXPC/ZRZYB-01) 4.《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地质灾害特征认定和分级标准〉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1〕1035号) 5.《广东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粤地协字〔2023〕7号) (二)具体要求 1.编制设计书。在充分收集研究工作区有关资料,进行必要的野外踏勘,了解试点地区地质灾害及以往积累工作程度基础上,根据有关规范和标准编写设计书。设计书提纲可参照《地质灾害遥感调查技术规定》中附录A。 2.现场调查验证。对2025年广东省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早期识别项目(部省合作试点项目)综合识别出的部分疑似地质灾害隐患进行现场调查验证,按照《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1:50000,试行)》中附录D.1填写遥感解译点信息表,现场调查验证点数不少于224处。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地质灾害特征认定和分级标准〉的通知》,对于确定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要相应填写D.5-D.11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调查表,并根据验证实际情况使用无人机倾斜摄影测量等技术建立不少于5处(至少包含崩塌、滑坡或泥石流)地质灾害三维模型。 3.整理成果报告。对比分析遥感解译与现场调查验证情况,结合县(市、区)1:5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价区划项目成果,总结分析2025年广东省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早期识别项目(部省合作试点项目)和本项目的经验、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形成项目成果报告。成果报告提纲可参照《地质灾害遥感调查技术规定》中附录E。 4.为确保项目实施质量,中标供应商须聘请国家级单位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且具备地质类或岩土类等相关专业背景的专家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开展技术指导;并派驻1名地质或岩土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全程参与相关工作,及时沟通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 (三)成果要求 按照具体要求内容,完成项目成果报告、实际材料图及野外记录表,并提交专家评审通过。 (四)工作进度要求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项目设计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 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所有野外图斑核查并完成野外验收; 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验收。 (五)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因中标供应商原因,没有按期完成时,中标供应商须在逾期第1天起每天按合同价款的1‰向采购人支付逾期违约金。 (六)保密条款及知识产权产权归属 在任何时候,不论是合同有效期内还是合同终止后,中标供应商应对采购人的涉密信息实行严格保密,此义务不随合同终止而终止。 1.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知识产权: (1)项目成果、知识产权归属采购人。 (2)项目成果的转让,须在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的前提下进行,不得私自开展。 2.项目成果申报各级奖项,应由采购人申报,具体事宜另行商定。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采购包2(强降雨地质灾害重点防御区防控体系研究)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最终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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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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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第1期为(预付款):支付比例45%,(1)合同签订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完税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45%;。 第2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25%,(2)中标供应商编制完实施方案并完成评审,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完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30%;。 第3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25%,(3)中标供应商完成中期验收,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完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20%;。 第4期为(尾款):支付比例5%,(4)中标供应商提交最终成果报告并通过专家验收,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完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5%; (5)中标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中标通知书; 2)合同; 3)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完税发票; 4)阶段性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专家评审意见、验收合格意见、成果报告)(如有,加盖采购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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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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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要求 |
1期:项目评审验收 1、设计书、中期成果及最终成果通过专家评审验收。 2、成果的评审验收、成果资料归档按国家财政资金相应要求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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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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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其他,1.供应商应具有与项目履约相关的认证,如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备地质或岩土类专业高级(副高)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备地质或岩土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服务响应时间: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项目服务要求应在30分钟内回应;接到现场服务要求应在2小时以内到达采购人现场。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地质勘测服务 |
强降雨地质灾害重点防御区防控体系研究 |
项 |
1.00 |
300,000.00 |
3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强降雨地质灾害重点防御区防控体系研究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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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项目概况 广东省丘陵山地多,地势起伏大,台风降雨频发,地质构造复杂,雨水侵蚀作用强烈,人类工程活动频繁,地质灾害易发多发,是全国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2024年,广东省经历多轮强降雨过程,降水持续时间长、累积雨量大、落区高度重叠、局地降雨极端性强且远超预期,引发大量突发性、群发性地质灾害并造成人员伤亡,特别是韶关4·20大暴雨和梅州6·16特大暴雨,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复合链式群发性地质灾害,极大增加了地质灾害防御和应对处置的难度,从而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通过对韶关、梅州等地区特大暴雨引发地质灾害及防御响应工作的多次复盘分析认为,广东省目前迫切需要明确强降雨条件下地质灾害重点防御区“在哪里”,同时跟进解决强降雨条件下地质灾害防治“如何管控”的关键问题。对此,采购人拟开展强降雨地质灾害重点防御区防控体系研究项目(2025年)。 二、目标任务 聚焦广东省强降雨条件下地质灾害重点防御区“在哪里”和“如何管控”的问题,基于现有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相关成果资料,评价广东省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重点防御区划定等级合理性,梳理分析广东省重点防御区管控措施应用情况,进而提出防御措施调整建议,指导提升广东省地质灾害防御能力。 三、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为:广东省山地丘陵地区。 四、项目要求 (一)项目依据(下述依据如在本项目实施期间存在更新,以最新版本为准):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2.《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2024 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66号) 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42号) 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2〕76 号) 5.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2〕4号) 6.《广东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年)》(粤办函〔2023〕43号) (二)具体要求 1.分析评价重点防御区等级划定合理性 以广东省重点防御区动态核查情况为基础,结合广东省各地区地质灾害分布特征,选取部分已核查区域与未核查区域,分区开展抽样校核工作,同时对下一步核查工作提出建议;根据抽样核查情况,围绕重点防御区划指标体系和室内初步形成的区划成果,分析防御区等级划定合理性并提出等级划定调整建议。 2.梳理研究广东省重点防御区管控措施应用情况 以重点防御区管控措施应用情况为研究对象,围绕风险管控责任落实、排查巡查、群测群防、防御响应、避险撤离等防灾减灾工作,收集并梳理分析广东省重点防御区管控措施应用情况,并提出重点防御区管控措施调整建议。 (三)成果要求 按照具体要求内容,完成一套重点防御区体系研究报告,提出广东省重点防御区等级划定调整建议、核查工作建议与管控措施调整建议。 (四)工作进度要求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写并通过专家评审; 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防御区抽样校核工作并通过中期验收; 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重点防御区体系研究报告并通过专家验收。 (五)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因中标供应商原因,没有按期完成时,中标供应商须在逾期第1天起每天按合同价款的1‰向采购人支付逾期违约金。 (六)保密条款及知识产权产权归属 在任何时候,不论是合同有效期内还是合同终止后,中标供应商应对采购人的涉密信息实行严格保密,此义务不随合同终止而终止。 1.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知识产权: (1)项目成果、知识产权归属采购人。 (2)项目成果的转让,须在征得采购人同意的前提下进行,不得私自开展。 2.项目成果申报各级奖项,应由采购人申报,具体事宜另行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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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采购包3(广东省地质灾害重点防御区数据集成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前完成最终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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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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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第1期为(预付款):支付比例45%,(1)合同签订且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完税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5%;。 第2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25%,(2)完成项目设计评审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完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 第3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25%,(3)项目通过初步验收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完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 第4期为(尾款):支付比例5%,(4)项目通过成果验收,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完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 (5)中标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中标通知书; 2)合同; 3)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完税发票; 4)阶段性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专家评审意见、验收合格意见、成果报告)(如有,加盖采购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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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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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要求 |
1期:项目评审验收 1、设计书、初步验收成果及最终成果通过专家评审验收。 2、成果的评审验收、成果资料归档按国家财政资金相应要求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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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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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其他,1.供应商应具有与项目履约相关的认证,如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备地质或岩土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及以上职称。 (2)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备地质或岩土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效果跟踪评价人员:具备地质或岩土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服务响应时间: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项目服务要求应在30分钟内回应;接到现场服务要求应在2小时以内到达采购人现场。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地质勘测服务 |
广东省地质灾害重点防御区数据集成项目 |
项 |
1.00 |
2,010,000.00 |
2,01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广东省地质灾害重点防御区数据集成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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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高效科学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根据《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广东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部署安排,采购人拟开展广东省地质灾害重点防御区数据集成项目。依托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1:10000)成果数据、县域风险斜坡调查评价项目、广东省地质灾害重点防御区的划定工作,加强对风险斜坡的调查评价,并加强对重点防御区数据的集成与管控应用,实现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控韧性的全面提升,从而更有效地预防和应对潜在地质灾害威胁。 (二)建设目标 基于广东省开展的地质灾害重点防御区划定工作成果,实现重点防御区项目基础数据和成果文件的数据集成与管控应用。通过构建重点防御区暴雨期分级防御提醒机制,实现风险管控精准化。通过重点防御区数据与县级预警系统对接,实现镇级斜坡单元风险管控,提升县级地质灾害综合防御能力。 (三)建设的必要性 一是提升基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的需要。根据自然资源部2022年印发的《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要求,要突出隐患点、风险点、风险区防治重点,健全完善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汛期防御体系,加强科技创新,强化源头治理和风险管控,加大各部门协同防御力度,整体提升全社会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有效防范化解灾害风险,推动平安广东建设,为广东省在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地质安全保障。 二是强化地质灾害防治成果集成转化应用的需要。广东省自然资源厅2023年3月10日印发的《广东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要强化地质灾害防治成果集成转化应用,对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1:10000)成果数据、县域风险斜坡调查评价项目、全省地质灾害重点防御区的划定成果进行集成转化应用,确保全省重点防御区划成果得到有效应用,特别是在汛期及台风登陆强降雨期间,确保地质灾害风险防御工作的排查到位、应对及时、措施有力,为地质灾害的研判、辅助决策和协调联动提供有效支撑,最终实现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智慧防灾分级部署与上下联动,全面提升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控韧性,更有效地预防和应对潜在地质灾害威胁。 二、工作内容及技术需求 (一)数据收集与集成 1.收集已完成的广东省重点防御区、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1:10000)、县域风险斜坡调查评价防御分级区、风险区划定成果等数据,按照防御分级区数据内容要求,补齐各分区单元相关属性。 2.收集划定的防御分级区、风险区内历史地质灾害信息,对应时空的发灾前过程降雨数据。 3.根据不同防御分级区、风险区对应的岩性背景、坡度、防御(风险)等级对划定的分级区进行概化分类。 4.具体工作内容和技术需求见下表。
(二)阈值研判 根据不同防御分级区概化分类结果,对接气象暴雨预警数据,综合考虑地质本底、历史灾点数据及全省重点防御区现状,开展重点防御区降雨阈值研判。具体工作内容和技术需求见下表。
(三)成果应用 1.集成广东省防御分级区划定成果,并对接省级数据综合管理系统实现综合展示和风险管控应用。 2.以县为单位制作防御分级划定成果接入各县级地质灾害预警系统,对接气象暴雨预警信号,利用阈值研判成果,基于降雨监测数据和预报数据,实现防御提醒应用。 3.做好防御成果应用及风险提醒效果跟踪,结合效果应用验证,不断完善降雨阈值模型及提醒工作机制,并形成应用分析总结报告及降雨阈值研判汇总表。另需指派2名具备地质或岩土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在指定场所持续跟踪防御提醒应用效果。 三、进度要求和项目期限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前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2025年4月30日之前,完成项目设计书,并通过专家评审; (2)2025年5月31日之前,完成重点防御分级划定成果接入及阈值初值的设置,实现防御提醒应用; (3)2025年10月15日之前,结合提醒效果跟踪,完成阈值优化; (4)2025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项目初步验收; (5)2025年12月20日之前,完成项目成果验收。 四、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前完成。因中标供应商原因,没有按期完成时,中标供应商须在逾期第1天起每天按合同价款的1‰向采购人支付逾期违约金。 五、项目设计工作量 项目设计工作量汇总表
六、保密条款及知识产权产权归属 在任何时候,不论是合同有效期内还是合同终止后,中标供应商应对采购人的涉密信息实行严格保密,此义务不随合同终止而终止。 1.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知识产权: (1)项目成果、知识产权归属采购人。 (2)项目成果的转让,须在征得采购人同意的前提下进行,不得私自开展。 2.项目成果申报各级奖项,应由采购人申报,具体事宜另行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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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