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服务期 |
1 |
浦沿街道安全生产技术服务 |
480(三年,160万元/年) |
480(三年,160万元/年)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起讫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
二、项目总体情况
为进一步统筹开展街道应急消防治理工作,提升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重点问题、重大隐患专业能力,推动隐患整改有效闭环,实施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项目。本项目以采购服务的方式聘请专业的第三方公司,负责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第三方技术服务,协助采购人完成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相关工作任务。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丰富的同类服务工作经验,具有科学合理的组织结构、严格的管理细则和岗位责任制度,能提供完善的服务和保障管理能力。需要投标人详细了解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在此基础上,结合采购人的基本需求,凭借各投标人的管理服务体系和类似服务的经验,构建科学合理、组织结构精简高效、管理手段先进、适合采购人具体情况并能良好运作的服务体系。
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起讫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中标单位若未按合同规定服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另行招标采购。中标单位不得将相关工作转包,一经发现有转包行为本协议自动终止,并追究中标单位相关责任。)
三、服务内容
本项目主要服务内容:提供安全生产(包含危化品、建筑施工、工业企业等领域检查)、消防安全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指导和支撑,协助完成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相关基本工作任务,参与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及其他临时性工作等,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检查
(1)配合采购人对辖区内纳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检查,跟踪后续隐患闭环整改情况,全程提供安全技术支持。
(2)配合采购人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明查暗访等,并提供安全技术支持;
(3)配合采购人在事故调查、行政许可、处罚决定等工作中,提供政策法规、审查意见等专业技术支持。
(4)配合采购人为大型活动全过程提供安全技术支撑保障,必要时24小时驻点。
2、应急管理保障
(1)协助采购人开展好各类应急演练,并在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2)参与属地应急处置和救援,并服从统一指挥。
3、宣传教育
(1)协助采购人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各类预案演练、宣传培训,提供必要的培训内容、演练方案等,并建立培训台账。
4、隐患排查
对街道辖区内所有的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厂改寓、沿街商铺等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进行体检式的安全隐患排查。
①检查频次:每三个月不少于一次。
②检查内容:中标人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对被服务企业开展全面体检式隐患排查、整改指导及复查确认。
5、每年对企业(单位等)开展4次安全生产管理教育培训;
6、每年指导街道辖区内所有企业开展4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导内容包括:
①编制应急演练脚本和应急演练总结报告;
②现场指导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7、其他事项
①配合采购方开展安全生产节点性等专项检查;
②配合采购方做好其他上级政府下达的工作和考核任务;
③ 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安全生产工作的需求,协助做好以上未涉及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四、服务人员要求
投标人应为本项目提供相应数量服务人员以确保履行本项目的工作内容,且服务人员应当符合并不限于以下基本条件:
1、人员数量要求:不少于7人(含项目负责人)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不良记录;
4、不少于3人具有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者相关行业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资格,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相关行业领域工作3年工作经历;不少于2人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不少于2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专业类别需含“建筑施工安全”)。
5、服务人员由应急消防管理站统筹管理,共同开展街道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重点辅助做好消防领域、工业企业、危化品领域、建设施工领域的安全生产方面专业检查和指导等工作。
6、不予录用情况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及治安处罚的;
2.本人或直系亲属有被判处死刑及正在服刑的,或者参与邪教组织活动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有寻衅滋事、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
5.道德水平低下,有不良生活行为的;
6.有纹身、疤痕等明显体表特征的。
五、相关场地、服装、装备的配置
1.办公场地由采购人提供
服务人员应在采购人指定的办公地点进行服务。服务人员的驻点场所由采购人提供,相关办公用品(办公桌、电脑、打印机、对讲机、文件柜等)由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配置,确保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工作正常运行。
2.人员标识由采购人提供
要求如下:
中标单位应在采购人的要求下,穿戴由采购人统一制作的标识(包括但不限于简装、袖标、胸牌等证件)。
综合应急救援队队员执勤期间着统一服装,随身佩戴统一的标识。
六、其他要求:
1、服务工作期间,中标单位必须做好人员分配和安全管理工作,若出现任何人员安全事故或工作纠纷,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与采购人无关,并保证服务工作正常进行。
2、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如遇政策变动或调整等其他重要原因导致服务终止的,乙方须无条件服从,合同终止,甲方须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乙方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清理退场。
七、考评标准
根据实际任务完成情况,每季度对中标人开展安全技术服务的实际情况进行监督和考评,综合被服务企业及相关部门的意见进行考核,以工作量、服务质量及实际服务效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
1、工作考核内容:
(1)若合同服务期间,所有常驻人员在第一季度还未全部配备完成的,一次性扣15分并责令整改;
(2)服务期间采购方不定期考察或抽查安全服务机构的人员到岗情况,每发现一次人员缺岗的扣6分,累计达到三次及以上的,采购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未按规定开展相关工作或完成工作要求的,每发现1次扣2分;
(4)技术服务人员资质不符或服务时间未达到规定时间的,每次扣2分;
(5)服务开展前未编制并提交服务方案和计划的,每次扣2分;
(6)未按服务方案和计划开展服务的,每次扣2分;
(7)未按要求整理台账等基础资料的,每次扣2分;
(8)未经同意变更技术服务人员的,每人次扣除2万元;
(9)服务机构对隐患查找不细、不实、整改措施不具针对性、遗漏重大事故隐患的每起扣2分;
(10)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或在平安建设暗访暗查中,发现存在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每项扣1分,服务机构未及时发现并落实整改的扣2分;
(11)存在安全管理走过场、敷衍了事的行为每发现一起扣2分;
(12)其他情形具体扣分标准由业主方视情况而定,以上考核细则最终解释权归业主方所有。
2、绩效考核内容:
(1)企业发生因中标方未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而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每次扣5分;
(2)企业发生因中标方未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而造成的死亡事故的,每人次扣10分;
(3)企业发生因中标方未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造成较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其他事故,每次扣20分,对中标单位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可加重处罚,具体处罚措施视情况而定;
(4)企业发生因中标方未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而造成业主被省市检查通报,或导致业主扣分的,每次扣10分,对中标单位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可加重处罚,具体处罚措施视情况而定;
(5)其他情形具体扣分标准由业主方视情况而定,以上考核细则最终解释权归业主方所有。
3、工作人员检查时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借机推销产品或服务、收受贿赂及其他经济违法行为的,经查证属实的,服务机构当季考核一次性扣15分,相关工作人员立即辞退,情节严重的,提交纪检公安部门处理;
4、服务机构成绩突出,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有创新举措和工作亮点被市级以上部门通报表扬的每次加5分,并视情况对中标企业进行适度奖励;
5、实行A、B、C、D四个等级进行划分,其中:A级(90分以上)为优秀;B级(75~89分)为良好;C级(60~74分)为一般;D级(50~59分)为差,直接列入“黑名单”,评分鉴定由应急部门选定,每季度考核评定一次。
6、等级分级管理:
(1)A、B级中标机构可继续承接业务,C级为警告级,D级不得参与该项目后续年度的招投标活动;
(2)取得A级的中标机构将在合同期满后优先推荐使用;
(3)取得B级的中标机构由应急部门进行诫勉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后,在合同期满后可继续参与投标。
(4)取得C级的中标机构在内部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未在整改期限中完成整改的纳入“黑名单”及D级,并取消再次参与该项目后续年度的投标资格。
(二)考核结果运用
结合安全中标方服务质量及服务实际效果,结合每季度的中标人考核情况,服务费用按季度结算,根据每季度实际考核得分,按照下表中的付款比例进行付款兑现。每季度实际付款金额 = 每季度服务费 X 付款比例。
考核得分与付款比例一览表
考核得分 |
90分以上(含) |
80~89分 |
70~79分 |
60~69分 |
60分以下 |
付款比例 |
全额付款(若有罚款,须扣除当季相应罚款) |
九折付款(若有罚款,须扣除当季相应罚款) |
八折付款(若有罚款,须扣除当季相应罚款) |
七折付款(若有罚款,须扣除当季相应罚款) |
全额扣除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
(三)其他情况
发现中标方有违反国家安全相关规定,吃拿卡要、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检查报告等行为,一经查实,当事人立即清退,并报有关部门按《安全生产法》有关条款处理。
九、商务需求表
投标报价 |
本项目投标限价为:480.0000万元人民币(三年,160万元/年),超出此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完成项目内容所需的一切人员费用、办公费用、交通、设备、管理费用、税费、利润以及完成合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及社会保障费用不得低于杭州市政府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规定。投标人须自行考虑项目服务期内相关政策的调整,中标后总价不作调整。 |
服务期 |
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如遇政策调整等问题,或服务期内年末采购人组织对中标单位服务情况未通过综合考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中标单位若未按合同规定服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另行招标采购。中标单位不得将相关工作转包,一经发现有转包行为本协议自动终止,并追究中标单位相关责任。) |
服务地点 |
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辖区内 |
付款方式 |
(1)预付款: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第一年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不扣回,在每季度的结算中直接用于冲抵当期应付金额。剩余部分(如有)将结转至下一季度继续使用。(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 (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服务费用结算:按季度结算,每季度完成的工作任务结合当季考核得分,按照《考核得分与付款比例一览表》支付相应比例的服务费。 注:付款前,中标人须提供符合要求的财务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中标人仍须履行本合同。 |
服务质量 |
符合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行业相关服务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的相关规定。 |
履约验收 |
(1)验收主体: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浦沿街道办事处 (2)采购人在成交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有权不定期对服务内容和质量进行考核。成交人应当配合进行。 (3)最终验收时间:服务内容执行完毕、服务期截止后。 (4)验收程序:成交人向采购人提出申请验收,采购人按验收方案组织履约验收。成交人应将项目执行过程及时记录、收集、整理,向采购人递交验收申请资料。 (5)验收内容: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技术指标或者服务要求确定验收指标和标准。未进行相应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等。 (6)验收标准: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未进行相应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等。 (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投标人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注意事项 |
(1)投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整体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相应损失。 (2)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如供应商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有权不予接受,供应商必须列表将明显的差异详细说明。 (3)对于投标人违反国家咨询服务相关规定,特别是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检查报告、证明和服务人员不到现场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报有关部门按《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进行处理。 |
其他约定 |
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他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