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工种
豆制品加工培训、民族刺绣、SYB培训、网络创业培训、手工电弧焊、中式烹调师、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劳务经纪人培训等。如在执行过程中,有新文件出台,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二、培训标准
(一)培训目标:石屏县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通过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促进毕业生职业技能水平提升和就业机会;
(二)培训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开展专项技能培训,具体要求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3—2025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17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高原特色农业领域技能促增收试点工作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目录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执行期间如出台新文件,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三)培训地点:以采购单位安排为准。
三、培训补贴结算依据
培训结算依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发布2023-2025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17号)的规定执行,以开展培训实际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和合格证书人数按标准结算。
四、培训工作
1.培训时间:培训学时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3—2025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函〔2023〕17号)文件要求执行,在项目实施期间若遇政策调整按新出台的文件规定执行,如乙方未严格按照本文件规定培训工种时间要求,安排教学计划,完成当期培训任务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当期培训补贴。
2.确保培训质量:甲方负责对每期培训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方式:市级组织检查组检查或委托乡镇工作人员组织检查,一经发现当期培训未按教学计划安排和课时要求完成培训,群众满意度达不到90%以上的,乙方必须落实整改。
五、培训工作要求
为提高就业培训工作力度,加强培训工作针对性,乙方在今年的培训工作中要做到以下几方面的要求:
1.深入开展技能培训,强化技能培训的精准性,对有意愿的毕业生给予技能培训全覆盖,做到技能培训全覆盖。
2.提高培训对象转移就业率,精准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和毕业生培训需求,帮助毕业生提升技能素质,努力实现“两个百分百”,即“对有培训意愿的人员100%组织开展培训,对有就业意愿的培训学员100%推荐就业岗位。
3.因人、因户、因势施策,乙方要主动与企业、乡镇干部、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等联系,逐家逐户地共同做好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宣传、动员。
4.培训证书打印出来后,乙方要负责将证书送达到本人手中,证书移交后乙方需到甲方登记报备。
5.确保有培训意愿的劳动力都能得到职业技能培训机会,实现对劳动力政府培训资源的效能最大化。
6.培训课时必须安排禁毒防艾、安全生产、林草保护、河流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培训计划。
六、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乙方应当依法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管理责任,要加大对理论培训、学员实训必须严格遵循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未通过教学专用设施设备实训操作的学生,一律不准上生产车问或施工现场参与生产操作,实训教师要切实提高认识,强化安全监督和管理,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出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七、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中心要开展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和指导,特别加强对重点服务机构的督导和检查,督查应急预案制定、业务培训、技术演练、疾病监测、疫情报告及疫情现场控制等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玩忽职守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八、进一步完善学生管理制度
各职业培训学校要建立学员培训档案,将学员个人信息、培训内容、学习成绩、行为表现、参加鉴定时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等情况记入学员培训档案,要建立健全学员管理机构,选用懂得教育管理、作风扎实正派的人员负责学员管理工作,强化学校与学员的联系和沟通。
1.培训计划审批表;
2.云南省就业再就业培训、鉴定补贴申报审批表;
3.云南省就业再就业培训、鉴定补贴申报审批名册;
4.云南省就业培训人员登记表;
5.云南省就业再就业培训教学计划;
6.《红河州职业技能培训教学日志》;
7.培训学员考勤记录;
8.学员身份证复印件;
9.《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10.培训师资复印件;
11.鉴定名册;
12.培训学校银行账号;
13.培训过程中的照片至少4-5张,包含入户动员、报名现场、开班、理论授课全景、实践授课及操作(仅电子版);
14.建档立卡户参加培训需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
注: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