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需求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宝山区垃圾收集采购项目
2、本项目最高限价:72275055.00元人民币(超出项目最高限价的响应无效)各包件最高限价:
包1最高限价:29486160.00元。包2最高限价:24348420.00元。包3最高限价:14240475.00元。包4最高限价:4200000.00元。
3、合同履约期限:一年。本项目采取一次采购三年享用,分年签订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中标单位需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人员进场。
4、付款方式:按月支付。
二、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
(一)各区域年估工作量
包1:招标内容包括宝山区(南部)涉及高境镇、大场镇、张庙街道、庙行镇、淞南镇区域内所有居民生活垃圾收集区域内所有居民生活垃圾收集,生活垃圾528吨/日(192720吨/年)。
其中:大场镇生活垃圾清运工作主要包括:大华板块区域;工业园区板块区域;乾溪物业区域;上大区域(上海大学、上大附中、马桥营房、城市高迪);经纬地区(邦德学院、乾溪学校、经纬汇餐厨垃圾)。
包2:招标内容包括宝山区(中部)涉及吴淞街道、友谊路街道、顾村镇、杨行镇区域内所有居民生活垃圾收集区域内所有居民生活垃圾收集,生活垃圾436吨/日(159140吨/年)。
其中:杨行镇生活垃圾清运工作主要包括:盘古馨苑;盘古路712;漠河路1100弄;宝杨路2021弄;友谊路1000弄;杨行街道居委区域。
包3:招标内容包括宝山区(北部)月浦镇、罗店镇、罗泾镇区域内所有居民生活垃圾收集区域内所有居民生活垃圾收集,生活垃圾255吨/日(93075吨/年)。
包4:招标内容包括宝山区无主垃圾清运涉及吴淞街道、友谊路街道、顾村镇、杨行镇区域内所有无主垃圾清运,2025年无主垃圾清运量为150000吨/年。
(二)生活垃圾(含湿垃圾)清运质量标准如下:
1、居民生活垃圾应须严格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进行干湿分类清运,日产日清,保证作业质量达到规范要求。
2、垃圾清运作业过程中应该按规定穿戴劳防上岗,确保安全生产。
3、按照各村、居民小区实际情况,合理调配车辆,优化清运路线,作业车辆严格遵守环卫作业定人、定车、定点、定时的“四定”制度。
4、进入作业点不得使用大油门、按喇叭,吊箱及吊桶作业时做到轻吊轻放,尽可能将噪音降低到最低限度,倒车时跟车工必须下车指挥。
5、车辆行驶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右转时驾驶员必须做到右转必停、跟车工右转伸手示意来往车辆与行人,并协助驾驶员留意周边环境。
6、压缩车小区清运作业中必须做好“一手清”工作,垃圾间周围3米清,无废弃物;垃圾桶清,地坪清,无剩余干湿垃圾;垃圾桶及时复位,确保桶盖关闭,标识对外摆放且关门。
7、装卸垃圾应符合垃圾清运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
8、垃圾清运车辆车容车貌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标志应清晰。运输过程中无垃圾飞扬、撒落、拖挂和污水滴漏,卸倒完毕后及时清理遗留挂物,关闭后门并锁紧挂钩。
9、作业前后做好车辆例保检查,回场后做好车辆清洁及消杀工作,消杀时驾驶室内不得喷洒,必须用抹布擦拭,随车工具整洁、齐全有效。
10、垃圾在运输中采用有效措施覆盖,避免尘十飞扬、滴漏等现象的发生,
11、运输车辆车容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标志标牌清晰,随车工具齐全。
12、清运垃圾应以车辆的额定负荷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高、超重运输。
13、结合文明施工方案的整体要求,保持现场有序整洁。
14、遇突发事件或重大活动,必须服从业主指挥和安排。
15、协助调查、解决来信来访,并根据要求,及时进行处理。
(三)防汛防台、创评迎检保障等
1.日常工作基本要求
1.1防汛防台
(1)工作内容:开展应急值班巡查(应急响应预警信号发布起实施24小时值守,直至应急响应预警信号解除)。如发生险情,抢险队伍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预案采取抽排水等响应抢险作业。
(2)工作要求:应急响应期间一旦发生险情,应急保障队伍15分钟内携抢险物资抵达现场,现场组织抢险方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临时接电或者自发电的形式,使用消防水带、强排水泵等设备将受涝区域的积水及时排出,最大程度减少对市民生活的影响。
1.2创评迎检
工作内容:在创评迎检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方案,开展各项应急保障工作。(2)工作要求:根据创评迎检的要求,制定响应的工作方案,组织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环境整治、垃圾清运等工作,保障创评迎检工作顺利开展。
(四)人员及设备要求
1.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职工,且为该项目施工现场的实际操作者,并应常驻项目现场。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调换或撤离项目组人员,如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可要求中标人对项目组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
2.设备要求
2.1本项目所有材料、设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但本项目所用材料、制品、设备均需符合相关的养护(运行)技术规程、规范要求。
2.2为提高作业工程质量和服务水平,应配置一定数量的相关作业设备并提供自有产权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五)、项目管理要求
1.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必须随时接受采购人或上级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和市组织的一些突击性任务及迎检活动,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
2.本项目必须遵守和执行国家、上海市、宝山区等现行的有关环境卫生规程、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
3.安排专人负责工作区域内的自查工作,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并记录台帐,如发现各类设施有被损、被盗等情况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并立即进行补缺、恢复。
4.严格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噪音污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统一着装、文明施工。
5、中标人须确保服务范围内的公用设施不受服务措施的影响。
6.接受采购人的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对采购人发出的整改通知,应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时,采购人可以另行委托他人予以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7.中标人负责服务人员的劳动保护和人身安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服务人员的餐饮、住宿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8.建立和健全运维管理档案,对服务工作中采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时做好分析整理和归档保存工作,并报送采购人备案。服务期满,将所有档案资料及服务范围内的设施完好地移交给采购人。
9.根据相关规定,与采购人共同制定应急工作流程,在规定的时限内响应各类突发事件。
10.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作业的有关管理制度,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中标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1.中标人应对其一线从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及安全教育,在进行风险作业时须落实相应措施,并由安全员监督指导。
12.要求达到安全服务、文明服务,并且服务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服务期间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
13.在清运过程中,如发生意外情况,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和解决。
14.本项目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服务转包给第三方,如有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三、作业标准(不仅限于以下标准)
1、《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3、《道路、公共广场保洁质量与作业规范》
4、《生活垃圾收运作业人员操作规程》
5、《公共厕所保洁质量与作业要求》
四、服务时间
1、保障服务时间为合同期限内:本项目采用一次招标三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度合同有效期终止前2个月,由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年度考核和验收,考核通过的则可续签第二年合同,如考核不通过或因项目内容、合同价格等变动较大的,业主方有权重新进行招标。
2、保障服务协议期间,保障服务区域达到秩序井然,社区居民满意、达到预期效果,如需续约,本次中标单位享有优先续约权。
五、其他说明
1、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根据以上提出的要求,投标人必须提出完整的服务方案和管理要求。
3、投标人须对服务要求中提出的服务承诺及其它具体要求作出完整的承诺。
4、投标文件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整制作。招标文件有规定格式的,按照格式编制,没有格式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得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6、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服务时,若与上家服务单位出现断期,本次中标单位将支付上年度服务单位所发生的服务费,含在本次中标价内。
7、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六、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商务投标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商务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报价分类明细表》
(4)《资格条件响应表》
(5)《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投标人近三年以来类似项目一览表》
(8)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
(9)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0)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11)拟投入本项目设备及工器具一览表
(12)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3)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
(15)投标人认为还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技术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单位应详细描述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括项目管理机构及其运作方法与流程、各项管理制度、岗前培训计划和考核方案等。
(2)项目负责人情况
(3)项目组人员配置情况
(4)针对本项目的仪器及设备配置
(5)应急预案和紧急措施
(6)服务实施质量保证措施说明
(7)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性资料以及投标单位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以上各类响应文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格式自拟除外)。
七、本项目适用的环境标志产品及节能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
序号 |
名称 |
依据的标准 |
10 |
A020307 专用车辆;A02030799 其他专用汽车 |
HJ2532 轻型汽车 |
50 |
A180201 塑料制品 |
HJ/T226 建筑用塑料管材 /HJ/T231 再生塑 料制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