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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环南昆山-罗浮山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引领区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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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503310001611857 文档页数:58页 所需下载券:10
惠州市环南昆山-罗浮山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引领区总体规划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

(一)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环南昆山-罗浮山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引领区总体规划

(二)推荐候选人名单和满足开标条件的数量

该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数量设置为1名,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设置为 2 名。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依据中标候选人的数量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由采购人按顺序对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未确认的中标候选人为替补候选人,如果中标人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按顺序重新确认替补候选人为中标人,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该项目满足开标条件的投标文件数量设置为不少于 3 家。开标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数量或经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后投标文件数量不能满足开标条件的,将予以废标。

(三)定标方法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有关规定,采购人按照该项目评审小组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法依规确定该项目的中标人。

(四)有效报价要求

1、 价格构成。本项目价格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投标费用、人工费、前期调研考察/调查费、打印费、资料费、管理费、验收费、利润、税金等,以及完成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专家咨询、听证、公众参与等)的必要费用。

2、无效的投标报价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需要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需共同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按自身专业分类在《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中确定1家投标单位为投标的主体方(或牵头方),另1家投标单位为联合体成员,需在《联合共同体投标协议书》中明确各自的履约事项,并由投标的主体方(或牵头方)负责本项目投标事宜。(联合体成员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与之相关的投标文件由该项目评标委员会作废标处理)。

(六)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七)关于询问和质疑。供应商的询问或者质疑应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负责受理和答复供应商的询问或者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涉及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开评标程序的,采购人应当及时将此内容转告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应协助采购人答复有关开评标程序的询问或者质疑。

(八)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二、最高限价和报价方式

(一)最高限价:人民币:8,600,000元,服务期限2年,该项目采购预算作为最高限价。

(二)报价方式:按总价报价的报价方式。

(三)报价要求:

1、供应商的报价需要符合本项目“一、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关于有效报价的要求。

2、供应商未按报价方式、报价要求进行投标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无效,由评标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中不予通过。

采购包1(惠州市环南昆山-罗浮山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引领区总体规划)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开始提供服务

标的提供的地点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江北三新南路七号

 
 

付款方式

第1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提交初步工作方案,提供增值税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

第2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20%,中标人提交工作成果经采购人审核,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修改完善,提供增值税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0%。

第3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20%,中标人提交工作成果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提供增值税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0%。

第4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20%,中标人提交工作成果通过市政府审批,提供增值税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0%。

第5期为(尾款):支付比例10%,中标人提供符合入库标准的成果数据,提供增值税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0%。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中标人提交初步规划方案

2期:中标人提交工作成果经采购人审核,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修改完善

3期:中标人提交规划成果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

4期:中标人提交规划成果通过市规委会审议和市政府审批。(注:本项目中的专项规划、专项研究成果需纳入总体规划统一报批,中标人需保障专项规划和专项研究成果与总体规划工作进度和成果质量同步达到验收标准)

5期:中标人提供符合入库标准的成果数据。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1、服务承诺,(1)为确保服务质量及与选取人的沟通联络,中标人必须指派一名工程师负责对本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及与采购人日常业务联系;(2)中标人须提交符合有关部门和选取单位要求的工作成果文件(含电子光盘)给采购单位;(3)中标人需主动接受采购人的指导、检查、监督及协调

2、其他要求,(1)采购人拥有本项目研究成果的所有权;(2)中标人必须保守国家机密,不得泄漏采购人所提供的属国家秘密的信息和数据;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使用或者以其它方式给任何第三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信息或数据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同类业绩情况

投标人(含其分支机构)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以下项目之一或多个的:①国土空间总体规划②跨市域、区域性规划编制项目、③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或规划修编、④旅游发展专项规划或交通专项规划等同类项目(包括正在服务或已完成)。 备注:设置这项的理由为采购服务内容涉及与惠州市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与省级、广州市环“南昆山-罗浮山”跨区域协调等规划策略与构想,同时,在总体规划层面,需针对南昆山国家级森林公园以及罗浮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提出联动性策略,并在专项规划研究中开展文旅专项规划研究及与国土空间规划要素保障的工作内容。因此,采购服务内容与上述几个业绩类别紧密相关。

 

2

人员要求

(1)投标人在本项目需投入: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城市规划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负责人具备交通类、市政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此外,项目负责人或专业技术负责人需具有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主持过总体规划、战略规划、区域协调类、交通专项规划项目或研究课题的经验。(2)负责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团队必须包含:具备城乡规划类、建筑类、风景园林类、交通类(道路交通规划或道路工程、市政路桥)市政类(给水排水、建筑电气)副高级(或高级)5类专业技术人员,构成12人以上的服务团队,团队服务人员经验丰富、专业配套、并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跟踪服务;(3)熟悉和掌握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相关标准、规范。

3

注册城乡规划师要求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服务

惠州市环南昆山-罗浮山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引领区总体规划

1.00

8,600,000.00

8,6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惠州市环南昆山-罗浮山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引领区总体规划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根据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省委主要领导关于“百千万工程”近期交办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的通知,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省委主要领导调研指示交办任务清单分工表》及《惠州市环南昆山-罗浮山引领区规划建设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惠百千万办发〔2024〕11号)有关任务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环“南昆山-罗浮山”引领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2)项目范围
研究范围包括博罗县、龙门县全县域(总面积5125 平方公里,现状常住人口139.22 万人)。规划范围包括博罗县石湾、园洲、长宁、湖镇、横河5 镇,龙门县麻榨、永汉、龙潭、地派、龙华5 镇,总面积约2562 平方公里,现状常住人口约66.55 万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03.61 平方公里。
(3)总体目标
本项工作主要内容为确定惠州市环“南昆山-罗浮山”引领区未来发展定位、目标与发展策略,形成指导引领区的综合发展战略及统筹全区规划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从总体规划深度和层次对引领区发展和空间资源配置进一步部署和安排,指导引领区中长期建设和发展。该项工作既是对环“南昆山-罗浮山”引领区省级统筹规划在惠州市的深化落实,也是下层次法定规划、概念规划设计和相关规划修编的重要指导文件。

 

2

二、工作任务要求
重点梳理引领区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优势等,根据引领区目标定位,聚焦产业发展、风貌塑造、城乡建设、文旅发展、公共服务、交通基础设施和韧性安全等方面提出具体的规划建议,科学布局生态、生产、生活空间,强化要素保障、政策供给,兼顾近期与远期发展任务,统筹惠州环山两县镇村及周边区域的一体化发展,战略引领,规划先行,充分释放空间、产业、生态、交通等多种要素的组合价值。
主要由三部分内容构成:(1)惠州市环南昆山-罗浮山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引领区总体规划、(2)环“南昆山-罗浮山”最美旅游公路专项规划以及(3)三项专项研究(市政公服设施提升、土地要素保障、环“南昆山-罗浮山”最美旅游公路绿美及文旅规划)。
(一)惠州市环南昆山-罗浮山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引领区总体规划
1、现状问题分析
针对规划及研究范围内的自然生态、人文历史、产业发展、城乡建设等发展现状进行梳理和分析,明确发展基础,识别发展短板。
2、国内外经验研究
对标全球类似能级地区,从规划理念、发展定位、产业模式、空间特征、生态保护、公共服务、交通链接、城乡融合等多方面多角度进行研究,提炼对环南昆山-罗浮山地区发展的启发性建议。
3、目标与定位研究
全面梳理粤港澳大湾区以及周边区域发展带来的各类要素与机遇与挑战,结合时代背景以及国家及省里相关要求与指示精神,提出引领区发展定位和目标愿景。
4、总体空间格局
明确引领区的总体空间结构以及城乡功能体系,制定空间发展的总体策略,对引领区的总体功能布局进行全面优化。同时,以创新的思维和前瞻性的眼光,制定出符合引领区发展需求的空间发展总体策略,不断优化引领区的总体功能布局,以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功能的协同发展。
5、发展策略
重点基于保护与发展的视角,从生态保护及利用、核心景区景点塑造、农文旅一体化推进、县镇村风貌规划与建设等维度,针对引领区未来的高质量发展,提出规划策略与实施路径。
6、生态保护
以“三生"空间布局为基础,进一步细化对各类生态空间保护与利用方式,贯通生态廊道并对廊道内部及周边提出保护及建设策略,细化各类蓝绿空间利用方式及文化赋能,提供高品质生态型生活游憩空间和产业发展空间。
7、综合交通
衔接省级规划及专项规划成果,提出相关规划优化建议重点对大湾区通达性、多元交通方式、道路与交通服务设施建设标准等提出具体优化建议和方案,提出现有交通优化提升意见,提出综合道路系统、行人和慢行交通等优化策略。
8、基础设施
梳理地区市政基础现状数据,评估市政设施使用情况。结合地区定位,构建片区市政设施布局体系,补齐市政设施短缺,提升市政基础设施服务能力。
9、片区指引
识别重点发展片区,梳理发展文脉与资源要素,结合片区定位与产业布局针对性提出提升指引,布局生态公共空间与公共服务设施,策划新业态,打造复合型活力片区。
10、行动计划
结合镇域短板的精准识别、发展方向的清晰指引以及风貌布局的合理规划,依据项目的轻重缓急程度,配合土地要素保障,构建近、中、远期行动项目库。将项目明确分解至相关责任部门,进而形成切实可行的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与建设布局规划图。
(二)环“南昆山-罗浮山”最美旅游公路专项规划
重点梳理引领区文旅、交通设施、自然景观等资源特征,提出最美旅游公路构成要素、建设标准、设施布局方案,驿站布局方案,特色旅游交通系统方案,明确配套服务设施布局以及近期建设计划、运营实施策略等。主要工作内容和要求如下:
1、现状资源与交通条件分析
结合旅游专项、国土空间规划、交通规划以及实地勘查,梳理规划范围以及周边乡村、景观、民宿、景区、乐园以及交通设施的现状及规划情况,归纳总结目前规划范围旅游以及旅游交通的发展特征和主要问题。
2、国内外案例研究与借鉴
梳理目前国内外经典、著名旅游公路系统的规划建设情况、实施效果、运营情况等。研究环“南昆山-罗浮山”最美旅游公路与目前国内外旅游公路规划建设的差异性及值得借鉴的经验。
3、旅游公路发展定位、系统构成、建设标准及方案
结合规划范围资源本地条件和发展目标,明确旅游公路发展定位,研究分析旅游公路系统的构成要素,包括但不局限于道路、慢行、绿道、驿站等设施要素。明确环“南昆山-罗浮山”旅游公路系统主体设施的建设标准,以及包括各项构成要素的系统布局方案、存量设施的改造利用建议等。
4、驿站系统布局
结合乡村、景观等要素布局特征,明确旅游公路沿线驿站的功能分类、规划原则、布局方案、功能构成、建设选型和主题特色策划等。
5、特色旅游交通方案
遵循“快进漫游”的原则,构建环“南昆山-罗浮山”地区旅游集散系统,明确交通服务目标、要求以及布局方案。结合规划范围山、湖、田、林、河等特色,从交通体验角度研究规划范围体验式交通游览方式的适应性和可行性,明确特色旅游交通的布局方案和实施建议。
6、配套服务设施布局
通过旅客特征识别以及客流规模预测,测算沿线包括不限于停车、充电等设施的需求规模,提出布局方案及规模建议。从游客角度分析,对沿线商业、购物、休闲等设施的布局提出建议。其他智慧管理、智慧交通构建的建议。
7、近期建设计划和实施、运营建议
结合地区城乡建设需求,提出近期建设计划和实施重点及策略。根据国内外成功的运营经验,结合项目开发建设特点,对运营、管理、资金等方面提出策略建议。
(三)专项研究包括3个:市政公服设施提升专项研究、土地要素保障专项研究、环“南昆山-罗浮山”最美旅游公路绿美及文旅规划。
1、市政公服设施提升专项研究
在对现状设施情况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梳理相关规划,分析研判当前主要问题,明确总体空间结构与发展建设目标。在公共服设施方面,提出城镇、乡村、旅游景区等建设指引,根据重点功能板块制定提升行动方案,完善近期重点建设项目库;在市政设施方面,结合重点项目发展要求提出市政设施优化调整方案。
2、土地要素保障专项研究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规划用地用海、土地年度变更调查数据等基础资料摸排分析土地底数情况,充分梳理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生态公益林、河湖管理线、城市四线、重大基础设施走廊、洪涝风险控制线、地质灾害防护等管控要素,形成辅助规划决策、空间布局、项目谋划、工程设计的土地要素底图。针对不同项目建设需求,探索提出多种土地保障思路(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文旅项目、乡村振兴项目等)。根据总体规划的重点片区,深入挖潜土地资源,支撑近期建设项目落地。
3、环“南昆山-罗浮山”最美旅游公路绿美及文旅规划
结合环“南昆山-罗浮山”最美旅游公路专项规划,全面摸排和分析最美旅游公路沿线景观资源,结合沿线风貌现状,进一步落实驿站选点工作,提出沿线绿美风貌提升及植物策略、文旅产业融合思路、乡土植物库,形成传导至微观工程设计方案的规划思路。

 

3

三、进度要求
1、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于三十日内与惠州市自然资源局签订规划编制合同。
2、中标人应于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总体规划的初步成果,提交惠州市自然资源局进行评议。
3、中标人根据评议结果对初步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应于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初步成果修改版,提交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再次组织评议。
4、中标人根据评议结果再次对引领区总体规划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26年6月30日前向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提交正式规划成果。
5、规划成果提交时间可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在必要情况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工作进度和阶段成果要求进行调整,并将最终成果提交日期顺延。

 

4

四、成果要求
形成《惠州环南昆山—罗浮山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引领区总体规划》,包括(1)惠州环南昆山—罗浮山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引领区总体规划文本、图集及相关附件、矢量数据;(2)最美旅游公路专项规划文本、图集及相关附件、矢量数据;(3)市政公服设施提升专项研究、土地要素保障专项研究、环“南昆山-罗浮山”最美旅游公路绿美及文旅规划对应的文本、图集及相关附件、矢量数据。
规划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本采购需求各条款的规定和要求。由纸质成果和电子成果组成。
(1)纸质成果:
阶段性成果要求:①研究成果必须做到清晰、完整、表达准确,符合各阶段成果要求:②打印装订规格为A4(展板除外):③每次提交的阶段性成果请打印规格统一,便于归档保存:同类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④出于环保考虑,文字部分请双面打印(图纸除外):⑤打印数量以满足审查要求为准。
最终成果要求:必须满足上述阶段性成果要求,另外最终成果需在文本文件上标注组织单位名称和主要协调人员名称,中标人名称及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和设计人员名单,并加盖中标人成果专用章。最终成果至少6套。
(2)电子成果
最终成果必须刻录光盘形式提交,至少6套。电子成果包括:与上述纸质成果对应的历次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报告采用word或PPT格式,文本采用word/PDF格式,图形文件采用dwg、jpg、gis。

 

5

五、项目技术与质量要求
符合《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环南昆山—罗浮山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建设的意见》、《惠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743 号)、《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规 (2005) 146 号)、《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3)、《惠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3年)、《旅游公路设计规范》(JTG/T 3360-2022)等国家、省、市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的相关要求。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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