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5120012021000346
二、项目名称:资阳市市级机关2021年度第二次批量集中采购办公设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传墨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龙湖紫宸香颂
被投诉人1:资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 资阳市雁江区广厦路9号
被投诉人2: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河埝街12号
四、基本情况
成都传墨科技有限公司因不满意资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资阳市市级机关2021年度第二次批量集中采购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编号:5120012021000346)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1年8月20日向本局提出投诉,本局予以受理。
2021年8月25日,本局向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暂停采购活动通知书》《投诉答复通知书》,向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送达《调查取证通知书》;8月27日,收到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成都传墨科技有限公司投诉事项的情况说明》;8月31日,收到资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答复资阳市市级机关2021年度第二批次集中批量采购办公设备项目投诉事项的复函》;9月10日,收到资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补充说明资阳市市级机关2021年度第二批次集中批量采购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投诉事项的函》。
本局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一: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中第二点技术要求,(一)台式计算机,台式计算机5000型、台式计算机4500型,配置标准中稳定性要求平均无故障时间不低于100万小时。上述参数不合理,不符合实际需求。
投诉事项二: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中第三项商务、服务和其他要求,★(三)售后服务要求第4点要求投标人在资阳市雁江区城区设有或承诺在签订成交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设立售后服务机构。提供不少于5名售后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以及在岗证明材料。上述要求需在资阳设立售后服务机构或网点,涉嫌以不合理条件排除潜在供应商。
2021年8月2日,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资阳市市级机关2021年度第二次批量集中采购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编号:5120012021000346)询价采购公告。
2021年8月9日,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资阳市市级机关2021年度第二次批量集中采购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编号:5120012021000346)询价成交公告。
2021年8月10日,资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与四川华夏智文科技有限公司(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资阳市财政局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