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HB2021066260020003
二、项目名称: 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设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熙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熙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学院北路1300号
被投诉人: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北新西道86号
相关供应商:唐山市科进通信网络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路北区清科园
四、基本情况
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设备,2021年6月1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等两家媒体发布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21年6月2日至6月8日;2021年6月24日开标;唐山市科进通信网络有限公司中标。投诉人对上述公司中标结果有异议,于2021年9月15日,向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投诉人对质疑答复结果不满意,于2021年10月11日,向我局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我公司质疑中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型号为“博赛徳BCT7800”的核心设备的第三方检测报告。采购人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回复函中仅提供了日本岛津公司的校准报告,该报告既非招标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也非中标型号设备“博赛徳BCT7800”的报告,且采购人唐山市生态环境局仅与中标方与产品厂家核实,未核实至关重要的投标文件内容,最重要的证据文件未核实就回复我公司质疑函,我公司认为不妥。 投诉事项2:我公司质疑中标单位提供核心设备“博赛徳BCT7800”型号的挥发性有机物组分在线自动监测系统不符合招标文件第16页“★3.4.1.1分析系统柱箱温度控制范围:室温分析系统柱箱温度控制范围:室温+3℃~450℃”要求且该条款为星号项。采购人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回复函中提供了型号“BCT7800A PLUS”的型号设备配置,并非中标设备型号“BCT7800”的配置。虽然采购人经与对方中标方及厂家核实说明,品牌:博赛徳,规格型号:BCT7800,可根据项目要求搭配不同性能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但是采购人未就中标人本次所投标设备搭配什么性能的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进行查阅投标文件核实。我公司请求财政局管理部门进行重要证据的查阅核实。 投诉事项3:我公司质疑中标单位提供核心设备“博赛徳BCT7800”型号的挥发性有机物组分在线自动监测系统不符合招标文件第16页“★3.4.1.4 柱箱程序升温:≥30阶”的要求且该条款为星号项(废标项)。采购人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回复函中提供了型号“BCT7800A PLUS”的型号设备配置,并非中标设备型号“BCT7800”的配置。虽然采购人经与对方中标方及厂家核实说明,品牌:博赛徳,规格型号:BCT7800,可根据项目要求搭配不同性能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但是采购人未就中标人本次所投标设备搭配什么性能的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进行查阅投标文件核实。我公司请求财政局管理部门进行重要证据的查阅核实。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审查,投诉事项1不成立,投诉事项2、3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二款(二)项之规定,中标结果无效。
六、处理文件编号
唐财采投{2021]14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 唐山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