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510201202113011
二、项目名称:眉山市彭山区长寿花苑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康定市绚丽大康电力工程建筑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炉城镇榆林新区东方阿尔卑斯情歌风情小镇1区5栋2-1-12号
被投诉人1:四川省兴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1单元22层2207 号
被投诉人2: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彭山区分中心
地址:眉山市彭山区观音街道寂照街西段2号5楼
四、基本情况:康定市绚丽大康电力工程建筑有限公司不服眉山市彭山区长寿花苑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编号:PSCG2022001)质疑答复,于2022年4月14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于2021年4月14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1:四川省兴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涉嫌使用有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投标。
投诉事项2:我公司在本项目二次报价报到可以下浮的最低限度,但为什么还要求三次报价,不符合逻辑,且代理机构未公示各公司二次报价,涉嫌谈判小组作假,是否为了让四川省兴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才提供第三轮报价?
本机关认为:
关于投诉事项1:根据《住建部关于《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解释的复函》(建市施函[2017]43号)规定,“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建市[2008]48号)第十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间变更项目负责人的,经发包方同意,应当予以认可。”2022年1月18日四川省兴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筠连县第三中学校说明因疫情原因“筠连县第三中学校园改造项目”由原项目经理李雨娇(注册编号:川251131487311)更换为肖思佳(注册编号:川251161713335)事项,筠连县第三中学校予以认可。不属于使用有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投标,故投诉事项1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2:该项目是电子开评标在评审过程中,报价发起由评审小组根据评审进度及谈判文件相关要求评审,评审方法第5条谈判程序第5.2.2款内容要求,做多轮报价,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整个过程由评审小组独立完成。(专家小组在发起报价菜单操作中有四个菜单,1.开启最终一轮报价、2.开始新一轮报价、3.结束本轮报价、4.谈判报价结束),故投诉事项2不成立。
综上,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眉山市财政局或彭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