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Z2024-0206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艺术中学黄埔校区食堂厨房设备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沈阳晟捷硕网络科技信息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云集街5甲
法定代表人:王立河
被投诉人1:广州市艺术中学(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80号
被投诉人2: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相关供应商:广州国誉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誉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大朗路东33号整栋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沈阳晟捷硕网络科技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就“广州市艺术中学黄埔校区食堂厨房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CZ2024-0206)中标供应商中标无效问题,代理机构于2024年2月28日收到投诉人提交的质疑材料,并于2024年3月7日对质疑函具体内容进行书面回复。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4年3月15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规定,本机关予以受理。经向相关当事人调查,现已办理终结。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国誉公司的投标文件应为无效投标文件,其中标结果无效。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关于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因缺乏事实依据而不成立。
(二)关于投诉请求:因投诉事项不成立,相关请求不予支持。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