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财政局关于邯郸市荀子中学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07
来源: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 HB2023123601600001

二、项目名称: 物业管理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月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邯郸市大名县京府商贸城D23

被投诉人:邯郸市荀子中学

地址:邯郸市邯山区北张庄镇民生路1

被投诉人: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邯郸市民服务中心四层

相关供应商:河北佰拾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邯郸市经开区世纪大街1A712

相关供应商:河北献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邯郸市邯山区育德路51号北物业会所

四、基本情况

  “邯郸市荀子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预算为150.0922万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于2024116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27日该项目在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2024226日,河北月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邯郸市荀子中学于202436日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河北月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质疑回复不满意,于312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补正投诉材料后,本机关于2024320日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1A包中标公司在服务人员配置上,刻意忽略招标文件的实际需求,在服务人员配置上,缺少锅炉工、电工等关键岗位特殊工种人员,导致报价过低,以不合理低价获取中标资格。 投诉事项2B包中标公司服务人员安排数量不足,不满足项目需求。B包中标公司报价不符合邯郸市最低工资标准要求,属于以恶意低价谋取中标。 (注:以上投诉事项内容按投诉书原文抄录)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成立,中标结果无效。经本机关核实此项目进度,荀子中学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合格供应商如符合法定数量,荀子中学应当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处理文件编号

邯财采〔20248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 邯郸市财政局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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