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中心小学餐厅加固及附属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郾采磋商采购-2023-21
2、项目名称: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中心小学餐厅加固及附属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最高限价:1640616.29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Z20230019701 | 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中心小学餐厅加固及附属工程 | 1800000 | 1640616.29 | 是 | 18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中心小学餐厅加固及附属工程,位于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中心小学院内,地上二层,地下一层为原有建筑,为满足二层加建要求,采用混凝土构件粘贴炭纤维布,粘贴型钢加固,二层为在一层原有混凝土结构上增加钢结构,室外增加钢结构疏散楼梯,在院内新建一座砖结构厕所;
2.采购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两者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项目地点: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中心小学院内
4.工期:60日历天
5.工程质量: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录”的信用查询截图;(注:经查询如有失信等其他不良行为,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5月08日至2023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05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响应人需前往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磋商现场进行磋商、解密及二次报价。(漯河市民之家五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本项目采用“现场电子开标”方式,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https://ggzy.dsj.luohe.gov.cn/bidweb/)进行在线签到,准时参
加开标活动。响应人需要抵达开标现场,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本次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5.代理服务费
5.1.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5.2.收取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用参照原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和国家发改办价【2003】857号文(货物招标)和漯财购【2018】16号文的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中标单位收取代理服务费。
5.3.收取金额:15600元,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转账形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本次代理服务费。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中心小学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395-6956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明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路512-12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395-6956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395-6956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