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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翅镇2023年垃圾综合清运作业项目

更新时间:2023-06-14
来源:北京市政府采购网

项目概况

雁翅镇2023年垃圾综合清运作业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20号5层5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6-27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923210200004582-XM001

项目名称:雁翅镇2023年垃圾综合清运作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2.01279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22.01279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按照当前门头沟区及雁翅镇生活垃圾分类及清运处置的工作要求, 即 “户分类、村收集、镇清运”的垃圾分类和收集清运体系,促进地域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常态化、规范化管理,集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清运,规范处理存量垃圾,本项目针对分类清运环节开展具体作业服务等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日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以甲方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清洁服务或垃圾清扫或建筑物清洁服务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或城市生活垃圾清扫的经营范围;

(2)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3)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母、子公司同时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06-14至2023-06-20,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20号5层501

方式:

现场登记后获取采购文件电子版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6-27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20号5层501

五、开启

时间:2023-06-27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20号5层5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2)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5)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6)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政策(财库[2007]119号、财库[2008]248号)。

(10)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1143号)

2.领取文件需携带如下材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半年内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证明(法定代表人办理提供法人证明书原件和法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半年内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中均需明确写出项目名称)

②现场携带的资料复印件需A4纸复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2、其他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付家台村        

联系方式:张良,61839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建龙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20号5层501            

联系方式:李泽,(010)608656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泽

电 话:  (010)60865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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