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宁官实验学校(西)操场及教学楼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32-00228
项目名称:宁官实验学校(西)操场及教学楼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70,294.39
最高限价(元):1,670,294.39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施工(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1日 09时00分至2023年09月0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沈阳铁西区(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A座五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 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人须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3.请投标人登录账号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投标人;也可在获取文件后将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投标人已知晓该更正 公告内容。
4.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5.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投标人应自行携带开标所需的CA证书、电脑等电子设备,同时投标人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以保证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未携带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投标(响应)无效处理。
6.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铁西区宁官实验学校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开发十八号路20-3号(新鼎花园附近)
联系方式: 138403638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宏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51-1号(1-10-13)
联系方式: 024-31295429
邮箱地址: lnhnzbdl@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中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宏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03346101020000231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窦洪志
电 话: 024-31295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