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市农业农村局吉林市本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本级表层土壤采样及样品检测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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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4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市农业农村局吉林市本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本级表层土壤采样及样品检测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市农业农村局吉林市本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本级表层土壤采样及样品检测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13日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招标编号:采购计划-[2023]-00292号-1--HXCT-026;

1.2项目名称:吉林市农业农村局吉林市本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本级表层土壤采样及样品检测项目;

1.3标段划分、招标内容;

序号

标段 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 地点

最高投标限价

1

吉林市农业农村局吉林市本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本级表层土壤采样及样品检测项目 第一标段

对吉林市本级 780 土壤普查表层进行采样及检测,另由此标段负责 33个土壤剖面点样品检测化验。

昌邑 780

270.3万

2

吉林市农业农村局吉林市本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本级表层土壤采样及样品检测项目第二标段

对吉林市本级 994 土壤普查表层进行采样及检测,另由此标段负责 34个土壤剖面点样品检测化验。

龙潭 994

335.6万

3

吉林市农业农村局吉林市本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本级表层土壤采样及样品检测项目第三标段

对吉林市本级 365 土壤普查表层进行采样及检测,另由此标段负责 17个土壤剖面点样品检测化验。

丰满 365

128.2万元

4

吉林市农业农村局吉林市本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本级表层土壤采样及样品检测项目第四标段

对吉林市本级 498 土壤普查表层进行采样及检测,另由此标段负责 31个土壤剖面点样品检测化验。

船营 498

183.5万元

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完成土样采集;2023年12月完成50%样品检测,2024年6月前完成余下的50%样品检测的化验任务;

1.5合同履行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8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本项目的技术要求;

二、 投标 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印发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一、二批检测实验室公示名单》及《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三批检测实验室公示名单》中;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备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2022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

3.5、投标人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外聘人员出具聘用合同)和缴税证明;

3.6、参与外业调查采样人员除本单位人员外,可以外聘。聘用人员只能受聘于一个机构,不可多单位聘用。聘用人员以聘用协议为准。

3.7、投标人采样队人员构成须按吉土壤普查办发[2022]10号要求来组建,外业调查采样需具备5个以上调查队的能力(不含临时聘用人员),每个调查队不少于5人。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税收违法黑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应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中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3.12、本项目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1日16:00止。

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 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3.未进行网上注册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逾期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2.地点: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须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逾期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采购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政采云”平台 (http:// www.zcygov.cn) 上发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并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帮助。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吉林市农业农村局

址:吉林省吉林市松江路 65号

联系人:关红胜 杜晓东

话: 0432-620499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昌邑区西山街 199 号吉林兰天国际商贸中心 5 层 532 室

联系人:杨瀚博

联系方式: 0432-62082268

项目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瀚博 联系电话: 0432-62082268

4、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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