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吉隆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ggzy.xizang.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 4 年 01月 04 日 1 0 时 0 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GZFCG2023-17762
项目名称: 吉隆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 3515240.00 元
最高限价: 3515240.00 元
采购需求:完成县级方案编制、完成县级技术培训、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完成全县采集全部样品的分析测试、完成县级成果编制与汇总、汇交。(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按业主要求完成项目 (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问题的有关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近3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内无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要求(如有请提供证明文件):
1)本项目接受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中小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当联合协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按照与价格扣除政采基本等效的原则,办法规定可给予联合体 4%的价格扣除。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报价文件需提供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且有效的《检验检测机 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第三次全国 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之内(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内有一方在推荐名单内即可)。 (2)投标人团队成员需具有全国或西藏自治区土壤普查办颁发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 查与采样技术领队证书(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内承担外业调查与采样工作任务的 一方人员具备技术领队证书即可)。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1 2 月 1 4 日至 2023年1 2 月 2 0 日,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ggzy.xizang.gov.cn)报名。
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3年1 2 月 1 4 日至 2023年1 2 月 2 0 日,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ggzy.xizang.gov.cn) 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202 4 年 01月 04 日 10 时 0 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不见面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1 、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网》上发布。
2、 本项目各项公告在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网》 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3、 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xizang.gov.cn/ )进行单位注册、完善资料等工作,并依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要求办理 CA(数字证书),以便完成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等相关操作。各项操作及规范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其交易平台(系统)要求为准,如遇网站、系统平台、CA 等相关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 http://ggzy.xizang.gov.cn/fwzxlx/33175 .jhtml)进行咨询。
4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
( 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 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 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 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隆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日喀则市吉隆县
联系方式: 139890163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藏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日喀则市桑珠孜区扎德东路天力商住楼 3单元501
联系方式: 182244334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情勤
电 话: 18224433443
西藏藏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 2 月 1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