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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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26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06-12 2、项目名称: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500,000.00元 最高限价:5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2023-06-12-1 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项目二次 500000 500000 5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详见谈判文件)
5.2质量要求:合格
5.3 项目地点:延津县境内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自然人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日期以来的银行出具的资信报告);
(3)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及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4、本项目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12日 至 2023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方式:投标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 密钥,凭 CA 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谈判文件(.xxtf 格式)及资料(详见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12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谈判文件后,投标供应商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响应性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响应性文件制作工具查看谈判文件和制作电子响应性文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性文件。加密电子响应性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本项目采用智能不见面磋商谈判系统,非招标方式政府采购项目中文件解密、磋商(谈判)、询问(澄清)等环节均可实现远程线上操作,其中文件解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完成,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增设了在线磋商(谈判、澄清)功能,可进行在线磋商(谈判、澄清),操作流程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我是投标人-《谈判、磋商项目供应商在线多轮报价操作手册》。
3、各供应商在谈判会议结束前务必要在远程开标大厅保持在线的状态,要求在开始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的30分钟内完成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的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特别提示:供应商应在响应性文件中如实准确的填写供应商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5、监督部门:
延津县财政局 联系方式:0373- 7627813
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方式: 孟庆洋 13703739277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新长南线 联系人:原广鹏 联系方式:185682604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弘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延津县建设路元和尚品街 联系人:王丹丹 联系方式:135986737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丹丹 联系方式:13598673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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