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哈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29日 10: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FTD2023-152
项目名称: 哈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900000
最高限价(元): 9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哈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5)
预算金额(元): 90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编制哈密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包含哈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部新兴产业园区、南部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石城子光伏产业园)及哈密市伊州区烟墩产业集聚区。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违法税收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19日 至 2023年12月26日 ,每天上午 10:00至13:30 ,下午 15:3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9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3年12月29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 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o.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 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 自行进行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 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需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 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 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 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 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 (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哈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哈密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哈密市伊州区绿洲大道111号
联系方式: 13677587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飞腾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大营房百花路红星名筑高层21楼
联系方式: 156990290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玛伊莱
电 话: 15699029052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