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车城北新区纵三路地下管网建设项目地勘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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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26
库车城北新区纵三路地下管网建设项目地勘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库车城北新区纵三路地下管网建设项目地勘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04日 10: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KCS2023-WT224

项目名称: 库车城北新区纵三路地下管网建设项目地勘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10000

最高限价(元): 11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库车城北新区纵三路地下管网建设项目地勘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1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对库车城北新区纵三路地下管网建设项目地勘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证书。外省投标企业应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报送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22日 2023年12月29日 ,每天上午 10:00至14:00 ,下午 15:30至19: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04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01月04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 库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
2.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各政府采购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拨打400-881-7190客服电话。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库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库车市经济开发区B座603室

联系方式: 181675039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库车锦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东城街道福阳社区天山路东282号尚品商住小区7幢2层商铺201室

联系方式: 19300798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思思

电 话: 19300798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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