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库尔勒市第二人民医院信息化相关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15日 11: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hyl-2391-0014
项目名称: 库尔勒市第二人民医院信息化相关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2050000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信息化相关建设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0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20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2.1、所采购产品需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产品有环境标志认证证书或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2.2、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00%,其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6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25日 至 2024年01月02日 ,每天上午 10:30至13:00 ,下午 15:30至18: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15日 11: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2024年01月15日 11: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自治区区域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人,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 (https://wxw.xjca.com 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或访问(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 (ccgp-xinjiang.gov.cn)新疆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投标报价➝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投标人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投标客户端”下载、安装 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 (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新疆政府采购网-首页 ccgp-xinjiang.gov.cn) 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库尔勒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平安街南路28号
联系方式: 0996-21561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上海屹骊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新市区北京南路895号豪威大厦12层02、03室
联系方式: 18099680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文娟
电 话: 1809968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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