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区级 ) 线路租赁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的 论证 公示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 的通知》 ( 藏财采办 (2014]13 号 ) 要求,拟对 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区级 ) 线路租赁服务项目 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公示如下,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 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 一 ) 采购人
西藏自治区信息资源中心
(二) 项目名称
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区级 ) 线路租赁服务项目
(三) 预算金额
2240 万元
二、 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为确保平台功能建设、运行维护、系统升级等工作延续性, 拟按照《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 的通知》 ( 藏财采办 (2014]13 号 ) 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委托中国电信集团西藏分公司承担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区级 ) 线路租赁服务项目,确保 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中国电信集团西藏分公司
地址 : 拉萨市林廓东路一巷一号
四、专家成员对供应商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以下专业人员一致认为本采购项目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1. 论证专家 :
王明雄 西藏职业技术学院
罗风春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
黄飞虎 西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察开发局
珠 杰 西藏大学
姜 军 西藏大学
2. 论证意见 :
王明雄 :该项目建成以来,一直由中国电信西藏分公司承建,已经稳定运行近 6 年,项目投入运行以来,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保障到位。由于基础运营采用不同的技术路线和底层设备,如采用公开招标,中标单位发生变化,存在底层需要变动配置,购置部份网关设备,存在重复投资和业务暂停的风险。鉴于以上情况,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符合“服务有特殊要求,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况,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从中国电信西藏分公司采购线路租赁服务。
罗风春 :该项目自建设以来,一直由中国电信西藏分公司负责,已经稳定运行近 6 年,系统运行稳定,服务保障到位,未发生影响重大的事故,且未收到用户投诉。整体线路涉及底层 ID 资源及链路配套配置和原始开发具备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为保障业务连续性,降低维护成本提高维护效率,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唯一供应商:中国电信西藏分公司。
黄飞虎 :该项目为区经济和信息化厅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由中国电信集团西藏分公司实施,共计 112 条线路,底层 IP 资源及链路配套配置涉及代码适配优化和原始开发,具有特殊性和 IP 资源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58 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相关要求,考虑项目业务的不可中断性,公共服务项目的特殊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珠 杰 : 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的 “电子政务外网线路租赁服务项目”由中国电信集团西藏分公司承建,共计 112 条线路,涉及 IP 资源,路由配置链路适配和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58 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该项目由承建单位稳定运行近 6 年,项目业务属于不可中断性,如果采用公开招标,原有的设备,技术,线路均有更换,变成新建项目,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设备,人力才能完成。鉴于上述情况,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从中国电信西藏分公司采购线路租赁服务。
姜 军 : 该项目为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由中国电信集团西藏分公司实施并维护。本项目底层 IP 资源及链路配套配置涉及代码适配和原始开发,具备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为保障业务连续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中国电信西藏分公司提供租赁服务。
五、公告期限
202 4 年 2 月 27 日至 3 月 4 日
如潜在供应商对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提出质疑,请与 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 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本公告在《 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六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 : 西藏自治区信息资源中心
地 址 : 拉萨市北京西路 62 号
联系方式 : 次旦旺久 18989088733
2. 财政监管部门
联系人: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 23 号
联系方式 : 0891-6284713
3. 代理机构
名 称: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 拉萨市城关区八一南路哈达滨河花园商务楼 6 楼
联系方式 : 18095094176
项目联系人 : 王女士